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工商银行:工商银行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录

1. 引言 ........................................................................................................................ 2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 4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 6

3.1 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 ........................................................................................... 6

3.2 资本充足率 ............................................................................................................... 6

3.3 资本构成 ................................................................................................................... 6

3.4 风险加权资产 ........................................................................................................... 9

3.5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 9

3.6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 9

4. 全面风险管理 ...................................................................................................... 11

5. 信用风险 .............................................................................................................. 12

5.1 信用风险管理 ......................................................................................................... 12

5.2 信用风险暴露 ......................................................................................................... 14

5.3 内部评级法 ............................................................................................................. 15

5.4 权重法 ..................................................................................................................... 18

5.5 信用风险缓释 ......................................................................................................... 19

5.6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 20

5.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21

5.8 资产证券化 ............................................................................................................. 22

6. 市场风险 .............................................................................................................. 30

6.1 市场风险管理 ......................................................................................................... 30

6.2 市场风险计量 ......................................................................................................... 31

7.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 33

7.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 33

7.2 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分析 ..................................................................................... 34

8. 操作风险 .............................................................................................................. 36

8.1 操作风险管理 ......................................................................................................... 36

8.2 法律风险 ................................................................................................................. 38

8.3 反洗钱 ..................................................................................................................... 39

8.4 操作风险计量 ......................................................................................................... 39

9. 流动性风险 .......................................................................................................... 40

9.1 流动性风险管理 ..................................................................................................... 40

9.2 流动性风险分析 ..................................................................................................... 41

10. 其他风险相关信息 .............................................................................................. 43

10.1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 43

10.2 声誉风险 ................................................................................................................. 43

10.3 国别风险 ................................................................................................................. 44

11. 薪酬 ...................................................................................................................... 45

12. 附件 ...................................................................................................................... 48

13. 释义 ...................................................................................................................... 71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 引言

1.1 公司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2005年10月28日,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本行成功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日挂牌上市。

经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本行已经迈入世界领先大银行之列,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行将服务作为立行之本,坚持以服务创造价值,向全球超860万公司客户和6.8亿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本行自觉将社会责任融入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活动,在支持抗疫防疫、发展普惠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公益事业等方面受到广泛赞誉。

本行始终聚焦主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与实体经济共荣共存、共担风雨、共同成长;始终坚持风险为本,牢牢守住底线,不断提高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始终坚持对商业银行经营规律的把握与遵循,致力于打造“百年老店”;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求进,持续深化重点发展战略,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始终坚持专业专注,开拓专业化经营模式,锻造“大行工匠”。

本行连续八年位列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和美国《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榜首、位列美国《财富》500强榜单全球商业银行首位,连续五年位列英国Brand Finance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榜首。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资本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与日后外部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可能涉及的未来计划并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故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2.1 被投资机构并表处理方法

本行根据《资本办法》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各类被投资机构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中采用的处理方法

序号

序号被投资机构类别并表处理方法
1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纳入并表范围
2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保险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从各级资本中对应扣除资本投资;若存在资本缺口,扣除相应的资本缺口
3对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应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4对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5对工商企业的少数股权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2020年末,本行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和财务并表范围存在差异的被投资机构为工银安盛。根据《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工银安盛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时进行扣除处理。

2.2 纳入并表范围和采用扣除处理的主要被投资机构纳入并表范围的前十大被投资机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序号被投资机构名称投资余额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
1工银亚洲47,621100.00中国香港商业银行
2工银理财16,000100.00中国北京理财
3工银投资12,000100.00中国南京金融资产投资
4工银租赁11,000100.00中国天津租赁
5工银澳门10,31689.33中国澳门商业银行
6工银阿根廷5,782100.00布宜诺斯艾利斯商业银行
7工银标准5,34860.00英国伦敦商业银行
8工银泰国4,89897.86泰国曼谷商业银行
9工银国际4,066100.00中国香港投资银行
10工银欧洲3,294100.00卢森堡商业银行

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序号被投资机构名称投资余额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
1工银安盛7,98060.00中国上海保险

2.3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2020年末,本行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按当地监管要求衡量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报告期内,集团内资金转移无重大限制。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3.1 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

按照监管机构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

3.2 资本充足率

集团及母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集团母公司集团母公司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653,0022,404,0302,457,2742,222,316
一级资本净额2,872,7922,605,5942,657,5232,403,000
总资本净额3,396,1863,114,8783,121,4792,852,66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813.1413.2013.29
一级资本充足率(%)14.2814.2414.2714.37
资本充足率(%)16.8817.0216.7717.06

3.3 资本构成

2020年末,根据《资本办法》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8%,一级资本充足率14.28%,资本充足率16.88%,均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资本办法》计算的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2,669,0552,472,774
实收资本356,407356,407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148,534149,067
盈余公积322,692292,149
一般风险准备339,486304,876
未分配利润1,508,5621,367,18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5524,178
其他(10,178)(1,083)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16,05315,500
商誉8,1079,038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4,5822,933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4,616)(4,451)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7,9807,980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653,0022,457,274
其他一级资本219,790200,249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219,143199,45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647793
一级资本净额2,872,7922,657,523
二级资本523,394463,95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351,568272,68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170,712189,569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1141,707
总资本净额3,396,1863,121,479
风险加权资产(1)20,124,13918,616,88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813.20
一级资本充足率(%)14.2814.27
资本充足率(%)16.8816.77

注:(1)为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

根据《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附件2《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的信息请参见本报告附件,包括资本构成、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资产负债表项目展开说明表、资本构成项目与展开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资本计算中的限额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
一、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507,096460,851
预期损失241,738227,853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265,358232,998
不考虑并行期调整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73,67866,488
考虑并行期调整因素后高于150%拨备覆盖率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89,232115,158
考虑并行期调整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162,910181,646
并行期内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162,910181,646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23,20417,647
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15,4029,724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7,8027,923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78,09875,006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7,8027,923
二、适用门槛扣除法的各项目扣除限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138,24784,515
相关限额265,300245,727
应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32,45237,654
相关限额265,300245,727
应扣除部分--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65,71960,846
相关限额265,300245,727
应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98,17198,500
相关限额397,950368,590
应扣除部分--

关于本行报告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的相关内容。关于本行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的相关内容。

3.4 风险加权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8,535,32417,089,815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12,279,66311,081,413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6,255,6616,008,40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174,784178,718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94,238102,412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80,54676,306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414,0311,348,353
合计20,124,13918,616,886

3.5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预测和全面风险压力测试等部分组成。风险识别是对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判断。风险评估体系实现了对本行所有主要风险的评估,对各类主要风险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得出本行目标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预测是在考虑本行业务规划和财务规划基础上,预测各类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的变动,进而预测未来几年的资本充足水平。全面风险压力测试是在分析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前提下,设置能体现本行业务经营、资产负债组合和风险特征的压力情景,得出压力情景下本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3.6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适应新的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

国工商银行2018—2020年资本规划》。规划综合考虑国内外资本监管要求、可持续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要求,明确了资本管理目标和具体措施。规划期内,本行将努力实现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中国监管法规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附加等监管要求,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边际和缓冲区间,以支持本行战略发展。在资本充足率达到合理水平的基础上,本行将注重平衡资本充足与资本回报的关系,保持资本充足率水平的稳定。本行将继续加强资本补充和资本使用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资本管理制度,持续深化经济资本管理改革,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报告期内本行各级资本充足率指标均已达标,并持续满足监管要求。2020年,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将于2021年起执行。

本行在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持续推进资本工具创新,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并合理控制资本成本。

本行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1.45亿股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亿美元,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于2020年9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外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本行拟在境内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方案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行于2020年9月、11月先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两笔规模为600亿元、4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本行于2021年1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一笔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4. 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建立有效制衡的风险治理架构,培育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制定统一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偏好,执行风险限额和风险管理政策,有效识别、评估、计量、监测、控制或缓释、报告各类风险,为实现集团经营和战略目标提供保证。本行在全面风险管理中遵循的原则包括全覆盖、匹配性、独立性、前瞻性、有效性原则等。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2020年,本行以“建设与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现代金融企业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总体目标,以“管住人、管住钱、管好防线、管好底线”为重点,以“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为路径,持续完善风险治理顶层设计,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传导风险管理文化,实现风险管理措施对机构、业务、人员的全覆盖。优化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管理体系,提升风险应急管理能力,夯实集团并表风险管理基础,推进风险控制体系智慧化建设,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

5.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包括:贷款、资金业务(含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投资等)、应收款项、表外信用业务(含担保、承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5.1 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实行独立、集中、垂直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董事会对信用风险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高级管理层下设的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信用风险管理的重大、重要事项,并按照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各级信贷与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的信用风险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执行本业务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标准。

本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特点:(1)统一风险偏好,对全行各类信用风险敞口,执行统一的信用风险偏好;(2)全流程管理,信用风险管理覆盖从客户调查、评级授信、贷款评估、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到贷后监控整个过程;(3)系统管理,持续加强信贷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风险管控工具;(4)从严治贷,对经营机构和信贷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开展信贷领域监督检查,推进合规稳健经营;(5)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对各类信用风险业务实施统一风险监控;(6)设置专门机构有效统筹管理,直接参与或指导分行及时清收处置不良资产。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的监管要求,本行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根据预计贷款本息收回的可能性把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为实行信贷资产质量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对公司类贷款实施十二级内部分类体系。本行对个人信贷资产质量实施五级分类管理,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违约月数、预期损失率、信用状况、担保情况等定性和定量因素,确定贷款质量分类结果。

? 公司类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持续加强信贷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前中后台部门协同参与、支持重点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三道口”“七彩池”智能信贷风险管控

模式,突出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全面实施授信审批新规,优化审查审批体系,完善信用风险缓释措施。优化整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完成配套系统改造。制定制造业企业技术提升支持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和优质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强化信贷政策的战略引领。积极支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及补短板重大项目建设。突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制造业新兴领域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持续加强传统制造业差异化政策管理。积极支持消费升级服务业融资需求。做好行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的有机衔接,修订完善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中部地区、成渝经济圈等重点区域信贷政策。优先支持“一带一路”沿线重点投融资项目和提升核心技术、稳定全球产业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关业务需求。

加强房地产行业风险管理。密切关注各地区房地产市场风险变化情况,重点支持符合调控政策导向的刚需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商业性租赁住房融资业务,合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继续对商业性房地产投融资实施限额管理,合理控制商业性房地产投融资总量。

加强普惠贷款风险管理。坚持普惠贷款全流程风险防控,顺应“数字普惠”的发展方向,打造以“数据驱动、智能预警、动态管理、持续运营”为特征的普惠贷款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客户筛选和模型准入,严把客户准入关。继续推进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存续期管理模式,落实现场检查责任,不断丰富非现场监测数据来源,优化监测模型,提升非现场监测准确性和覆盖面。持续开展防疫相关贷款用途监测,严格落实延期还本付息等纾困政策安排,加强对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贷款的跟踪监测。

? 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主动应对疫情风险,全力做好疫情突发阶段的个人客户信贷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道口”“七彩池”智能信贷风险管控是对本行信贷风险管控思路的体系化概括。“三道口”指入口端资产选择、闸口端资产管理和出口端资产处置;“七彩池”涵盖风险由低到高的七个色池,通过智能风控驱动,强化信贷风险管控统筹协调,实现风险分池分区分块差异化精准管理。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还款能力严重下降客户的信用风险化解。制定个人贷款智能信贷风险管控实施方案,严格客户准入管理,强化风险差异化预警和不良资产精细化管理。优化个人贷款风险监测模型,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稳妥做好案防管理工作,加大风险事件跟踪整改力度,狠抓关键风险点追踪治理。

? 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夯实信用卡业务授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审查审批环节联防联控机制、真实性审查等制度流程,建立场景化“1+N”授信管理机制,实现授信视图、实时授信、数字卡实时发卡等功能。创新限额管理模式,构建以客户为单位的融资限额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多维风险监控体系,构建存量客户信用违约风险管控体系,强化风险差异化管控。

? 资金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投资业务方面,加强投前甄别分析,密切关注年内到期债券兑付风险,对重点风险行业存量债券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存续期管理。货币市场业务方面,加强交易对手准入事前审查与风险定期评估,强化授权、授信、交易对手准入、押品、交易价格、集中度等各项重要风险管理环节系统管控,完善事后存续期管理,做好潜在风险分析与排查。衍生产品业务方面,积极推进ISDA、NAFMII等相关法律协议的谈判和签署,通过金融市场交易管理平台加强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对手授信额度的管理和控制,持续做好代客交易保证金和授信额度的定期监测。

5.2 信用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覆盖部分未覆盖部分覆盖部分未覆盖部分
公司10,942,6031,400,9169,905,0901,437,024
主权7,019,8445,998,583
金融机构3,472,8593,727,940
零售6,984,921507,0026,252,608484,400
股权176,993161,426
资产证券化97,88797,663
其他5,359,5685,034,184
风险暴露合计17,927,52418,035,06916,157,69816,941,220

5.3 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架构

董事会承担全行内部评级体系管理的最终责任,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必要的内部评级政策和流程,审批内部评级体系重大政策制度和实施规划。高级管理层承担全行内部评级体系管理的执行责任。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内部评级体系设计开发、实施、监控和推广;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全行法人客户评级工作的组织管理;总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内部评级结果的应用。内部审计局负责内部评级体系的内部审计工作。各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内部评级体系运行监控、推广应用和分析报告工作;分行相关客户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内部评级调查、实施和评级结果应用工作。

非零售业务

本行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符合监管要求的非零售信用风险,通过统计计量技术结合专家经验建立评级模型。模型包含定量评分与定性评分两部分,主要通过客户财务指标、竞争能力、管理水平、经营情况等方面对客户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进行评价。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客户评级,并通过统一设置的主标尺映射出违约概率。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内部评级模型中的相关风险参数进行计量。非零售初级内部评级法下,违约概率的确定以本行法人客户超过10年的历史违约情况为基础,并考虑不同资产组合的长期违约趋势。内部评级参数的维护符合本行内部评级参数管理规定并定期监控验证。

非零售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违约概率级别

违约概率级别2020年12月31日
暴露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 (%)资产风险权重 (%)
等级11,232,5930.0944.77356,36328.91
等级21,544,9230.2142.09707,66945.81
等级32,155,4130.6543.061,574,94673.07
等级42,716,8331.6342.842,601,33295.75
等级51,771,1302.5742.701,847,214104.30
等级6611,7913.7242.34683,964111.80
等级7331,2895.2841.86415,447125.40
等级8103,4257.2041.24143,729138.97
等级9108,2989.6040.76166,971154.18
等级1049,95318.0041.79100,137200.46
等级1194,72356.0042.72171,688181.25
等级12222,232100.0043.8036,48116.42
合计10,942,6038,805,94180.47
违约概率级别2019年12月31日
暴露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 (%)资产风险权重 (%)
等级11,149,6720.0944.85329,99728.70
等级21,330,3250.2141.77592,97044.57
等级31,926,3870.6543.311,430,54174.26
等级42,531,3651.6342.942,467,27497.47
等级51,525,0282.5742.441,569,509102.92
等级6607,4983.7242.19680,813112.07
等级7265,6055.2841.68333,085125.41
等级8119,0757.2041.38172,230144.64
等级9101,5589.6042.01164,425161.90
等级1049,29418.0041.8296,161195.08
等级11104,92856.0042.51193,303184.22
等级12194,355100.0044.0021,47211.05
合计9,905,0908,051,78081.29

零售业务

本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符合监管要求的零售信用风险,运用建模方法并借鉴专家管理经验,利用长期积累的历史数据,建立了覆盖各类零售产品完整生命周期的信用评分模型体系和覆盖各类零售信贷资产风险敞口的资产池划分与风险参数计量模型体系,实现对零售信用风险的模型量化管理。

本行运用现代数理统计技术,通过对客户信息、资产信息、债项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提炼,全面分析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开发完成申请评分、行为评分和催收评分等信用评分模型体系,实现对零售业务完整生命周期的全覆盖。

按照内部评级法的相关要求,本行形成了一套适应零售业务实际情况的资产池划分流程和技术,开发完成用于各类风险参数计量的资产池划分体系,在此基础上实现对零售信贷资产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风险参数的计量。

零售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风险暴露类型

风险暴露类型2020年12月31日
暴露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 (%)资产风险权重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5,637,6311.2227.871,136,67720.16
合格的循环零售709,7422.8542.65124,40517.53
其他零售637,5484.3247.53361,78656.75
合计6,984,9211,622,86823.23
风险暴露类型2019年12月31日
暴露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 (%)资产风险权重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5,090,0321.2027.171,025,22620.14
合格的循环零售689,4313.9542.76139,77220.27
其他零售473,1455.9947.59275,21858.17
合计6,252,6081,440,21623.03

内部评级结果应用

本行内部评级结果广泛应用于信用风险战略和信贷政策制定、客户准入、授信审批、贷款定价、贷后管理、资本计量、风险限额管理、拨备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信用风险管理的全流程,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已经成为本行信用风险管理和信贷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5.4 权重法

本行采用权重法计量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按权重划分的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权重

风险权重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风险暴露未缓释风险暴露风险暴露未缓释风险暴露
0%6,072,4066,071,0025,546,7425,544,641
2%237,15655,756365,05719,111
20%4,744,2644,698,0284,053,9123,961,892
25%2,022,5221,917,2092,160,0001,765,233
50%165,739164,245137,065132,505
75%767,592765,825662,334661,318
100%3,652,7963,038,4133,725,9533,337,843
150%39,12425,73511,14711,147
250%119,989119,867113,752113,618
400%139,686139,686110,617110,617
1250%73,79573,79554,64154,641
合计18,035,06917,069,56116,941,22015,712,566

注:本行在信用风险权重法计量过程中采用的权重严格遵循《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行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股29,25830,011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长期次级债券94,14048,116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2172,265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134,417111,544
合计258,032191,936

5.5 信用风险缓释

本行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这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有效覆盖了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暴露。本行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对风险缓释工具进行审查,确保其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本行定期监测抵质押品的市场价值以及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当出现特殊情况时,本行对抵质押品或保证人进行不定期监测。抵押品主要包括房地产、土地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质押品主要包括权利凭证及有价证券等。抵质押品价值评估流程分为基本流程和直接认定流程。基本流程包括调查、评估审查、审定三个环节;直接认定流程包括调查、审定两个环节。抵质押品价值初评时根据各类抵质押品的特点,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现难易程度、是否存在影响资产处置价格的瑕疵及其他因素,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认定抵质押品价值,以合理确定抵质押品的可担保额度。抵质押品价值重评周期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其他风险因素变化情况确定,在重评周期到期之前需完成抵质押品价值重新评估。抵质押品检查中发现可能导致抵质押品价值贬损、客户出现明显不利变化的情形时,需对抵质押品价值进行不定期重新评估。

本行定期或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风险缓释的集中度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本行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抵质押品结构。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各类合格风险缓释工具覆盖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类型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融质押其他 合格的 抵质押品保证合计金融质押合格的 抵质押品保证合计
非零售业务
公司295,294982,488827,6202,105,402250,828955,872723,4821,930,182
小计295,294982,488827,6202,105,402250,828955,872723,4821,930,182
零售业务
个人住房-5,637,631-5,637,631-5,090,032-5,090,032

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
其他零售7,670515,2444,413527,3277,003374,5075,206386,716
小计7,6706,152,8754,4136,164,9587,0035,464,5395,2065,476,748
合计302,9647,135,363832,0338,270,360257,8316,420,411728,6887,406,930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各类合格风险缓释工具覆盖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暴露类型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结算及保证其他合计结算及保证其他合计
表内信用风险-384,272-384,272-399,969-399,969
表外信用风险-54,796-54,796-44,584-44,58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11,523-514,917526,4405,881-778,220784,101
合计11,523439,068514,917965,5085,881444,553778,2201,228,654

5.6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正常17,918,43096.2116,066,26695.86
关注411,9002.21454,8662.71
不良贷款293,9781.58240,1871.43
次级114,4380.6197,8640.58
可疑149,9260.81113,9650.68
损失29,6140.1628,3580.17
合计18,624,308100.0016,761,319100.00

逾期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逾期期限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金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
3个月以内98,9630.5483,0840.50
3个月至1年74,8200.4089,6250.53
1年至3年72,4670.3966,8480.40
3年以上21,2570.1128,6590.17

合计

合计267,5071.44268,2161.60

注: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

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年初余额215,31678,494184,688478,498227-5232
转移:
至第一阶段24,002(22,507)(1,495)-----
至第二阶段(6,913)9,311(2,398)-----
至第三阶段(4,838)(53,754)58,592-----
本年计提/(回拨)(2,984)78,24495,941171,201(16)-645629
本年核销及转出-(7)(120,317)(120,324)----
收回已核销贷款--4,9774,977----
其他变动(880)(630)(2,542)(4,052)(0)--(0)
年末余额223,70389,151217,446530,300211-650861

关于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5.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和证券融资交易。

交易对手在与本行发生衍生交易前,需满足本行客户准入标准的相关规定。本行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实力等进行全面评价,核定衍生交易专项授信额度并定期审核。在进行具体交易时,本行需事先查询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是否充足。

对场外衍生金融交易,本行与部分交易对手依据双方监管要求签订ISDA主协议下的信用支持附件(CSA)。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时,被下调方是否需要

向交易对手提供额外的抵押品,需根据协议条款内容而定。如协议条款中无相关表述,则对手信用评级下调不对双方抵押品互换产生影响;如协议条款中包含相关表述,则根据规定情况对抵押品数量进行调整。对尚未签署CSA协议的交易机构,将根据境内外合规监管要求变化适时调整协议签署策略。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净额结算覆盖部分的违约风险暴露122,36282,123
净额结算未覆盖部分的违约风险暴露103,253100,488
缓释前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合计225,615182,61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缓释--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合计225,615182,611

信用衍生工具名义本金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
用于银行自身的信用组合的信用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1,5695,2512,2841,755
信用违约互换1,5691,9491,9361,755
总收益互换-3,302348-
银行作为中介的信用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6,8476,8479,7489,748
信用违约互换1,8701,8704,5264,526
总收益互换4,9774,9775,2225,222

5.8 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本行发起的资产证券化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业务情况

本行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主承销商以及投资机构。

? 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本行持续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有效支持不良贷款处置,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截至2020年末,本行发起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仍有部分基础资产存续,项目运行平稳。本行作为发起机构,根据监管机构风险自留相关要求持有一定规模本行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对风险自留部分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2020年末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638.08亿元。

本集团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证券化

产品年份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基础资产情况
类型发起时的暴露余额2020年末暴露余额2020年末不良余额2020年末逾期余额
工元2016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6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不良个人贷款4,080---
工元2016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6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0,2552,886--
工元2017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7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不良个人贷款3,600282828
工元2017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7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9225,283--
工元2017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7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2,7264,859--
工元2017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7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0524,970--
工元2017年第七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7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债权2,350376376376
工元2018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0,9505,108--

资产证券化

产品年份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基础资产情况
类型发起时的暴露余额2020年末暴露余额2020年末不良余额2020年末逾期余额
工元2018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0,8774,927--
工元2018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0,9434,896--
工元2018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1,8647,202--
工元至诚2018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贷款债权1,240362362362
工元至诚2018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消费不良贷款债权441145145145
工元至诚2018年第四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债权525267267267
工元2018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1,8006,957--
工元2018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1,4096,836--
工元2018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1,3026,867--
工元2018年第八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4228,452--
工元2018年第九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3638,349--
工元致远201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公司类贷款5,455382--
工元2018年第十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3798,328--
工元2018年第十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3418,291--
工元安居2018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3648,897--

资产证券化

产品年份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基础资产情况
类型发起时的暴露余额2020年末暴露余额2020年末不良余额2020年末逾期余额
工元安居2018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3238,990--
工元安居2018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2848,927--
工元至诚2018年第六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2,250640640640
工元至诚2018年第七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555139139139
工元至诚2018年第八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880264264264
工元安居2018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2758,960--
工元安居2018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3288,989--
工元安居2019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2328,802--
工元安居2019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1938,738--
工元至诚2019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不良信用卡债权860---
工元宜居2019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97711,072--
工元至诚2019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2,4701,2501,2501,250
工元宜居2019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99511,571--

资产证券化

产品年份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基础资产情况
类型发起时的暴露余额2020年末暴露余额2020年末不良余额2020年末逾期余额
工元至诚2019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经营类不良贷款261116116116
工元至诚2019年第四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489221221221
工元宜居2019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5,12911,654--
工元致远2019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公司类贷款3,537962--
工元至诚2019年第五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不良信用卡债权437---
工元宜居2019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托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91310,376--
工元宜居2019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93810,549--
工元宜居2019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3,93210,484--
工元宜居2019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7,9425,891--
工元宜居2019年第八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7,9895,998--
工元至诚2019年第六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937651651651
工元至诚2019年第七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9本行上海新世纪、中债资信不良信用卡债权450---
工元宜居2020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5,63311,446--
工元至诚2020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券化2020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不良信用卡债权349282828

资产证券化

产品年份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基础资产情况
类型发起时的暴露余额2020年末暴露余额2020年末不良余额2020年末逾期余额
工元至诚2020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120222222
工元宜居2020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5,59011,106--
工元宜居2020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5,61611,119--
工元至诚2020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券化2020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不良信用卡债权366111111
工元至诚2020年第四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1,9501,9501,9501,950
工元乐居2020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48813,129--
工元乐居2020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28412,923--
工元乐居2020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29112,936--
工元乐居2020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上海新世纪、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28812,901--
工元至诚2020年第五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不良信用卡债权930930930930
工元乐居2020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2,49812,498--
工元乐居2020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联合资信、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2,49612,496--
工元乐居2020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7,9737,973--

资产证券化

产品年份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基础资产情况
类型发起时的暴露余额2020年末暴露余额2020年末不良余额2020年末逾期余额
工元至诚2020年第六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1,3751,3751,3751,375
工元至诚2020年第七期不良资产证券化2020本行中诚信、中债资信不良汽车分期信用卡债权127127127127
工元至诚2020年第八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20本行东方金诚、中债资信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225225225225
合计558,835363,1079,1279,127

注:截至2020年末,本行未曾发起基础资产具有循环特征且带有提前摊还条款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 作为主承销商

本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勤勉尽责,完成资产支持证券销售和分销等工作。

? 作为投资机构

本行投资本行发行并保留的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机构发行的主要为AAA级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本行承担了所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政策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

本行根据《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2020年末,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为2,296.32亿元,资本要求为183.71亿元。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暴露类型

风险暴露类型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作为发起机构
资产支持证券65,05653,076
作为投资者
资产支持证券32,51344,587
合计97,56997,663

6.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括黄金)。

6.1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市场风险的全过程,旨在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流程,确定和规范计量方法、限额管理指标和市场风险报告,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本行严格遵循市场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实行独立、集中、统筹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了金融市场业务前、中、后台相分离的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高级管理层下设的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市场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并按照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的市场风险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执行本业务领域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标准。

2020年,本行持续加强集团市场风险管理。深化集团层面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创新金融市场业务产品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估与审查机制;加强境外机构市场风险管理,制定境外机构重大市场风险应急管理方案;完善集团市场风险偏好限额传导机制,严控集团市场风险限额;及时开展利率、汇率、商品风险前瞻性分析,建立疫情期间风险快速报告机制;科技赋能,提升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智能化水平,强化压力测试等功能优化与管理应用,持续推进全球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境外机构延伸应用。

6.2 市场风险计量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类型

风险类型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7,5398,193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6,4446,104
利率风险3,4053,306
商品风险3,0152,713
股票风险-8
期权风险2477
合计13,98314,297

注:根据监管机构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本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覆盖范围包括集团汇率风

险、母公司及工银加拿大利率一般风险、母公司商品风险,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标准法计量。

本行采用历史模拟法(选取99%的置信区间、10天的持有期,250天历史数据)计量风险价值并应用于内部模型法资本计量。

风险价值(VaR)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
期末平均最高最低期末平均最高最低
一般风险价值6961,4872,1075971,8242,2493,522987
利率风险4512477119213317426393
汇率风险8461,4831,9967671,8452,2973,5641,044
商品风险14216953640966913315
压力风险价值6961,5442,1076961,8243,3564,600987
利率风险451278711153154209326116
汇率风险8461,5292,0827671,8453,2994,4661,044
商品风险14217053638956812232

本行每日开展返回检验,验证风险价值模型的准确性。截至报告期末的过去250个交易日内,集团返回检验突破次数处于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绿区范围。本行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能够及时捕捉金融市场波动情况,客观反映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

2020年,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依托全球市场风险管理系统(GMRM),根据监管要求及集团内部管理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不同压力情景下,不同风险层级和交易组合的市场风险压力测试。不断拓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应用,提升集团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水平。

7.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7.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2020年,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挑战与疫情冲击影响,持续优化利率风险组合调控机制,健全“全集团、全流程、全产品”利率风险限额管理体系,打造系统化、智能化的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准入评估、问责处置与应急管理流程,提升复杂利率环境下的风险治理能力。实施主动前瞻的利率风险管理策略,做好跨周期政策设计,组合运用资产负债数量工具、价格工具和衍生工具,支持集团整体收益与长期价值稳健增长。

?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与治理架构

本行建立了与系统重要性、风险状况和业务复杂程度相符合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并与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持一致。本行银行账簿利率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有效的风险治理架构;完备的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流程;全面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缓释;健全的内控内审机制;完备的风险管理系统;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报告。

本行严格遵循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在法人和并表层面实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建立了权责明确、层次分明、框架完备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治理架构。董事会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牵头管理,其他各部门和各机构按职能分工执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和标准;内部审计局、总行内控合规部等部门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审查和评估职责。

?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目标、策略和重要政策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偏好,在可承受的利率风险限度内,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净利息收益最大化。

本行基于风险偏好、风险状况、宏观经济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制定银行账簿利

率风险管理策略,并明确管理目标和管理模式。基于利率走势预判和整体收益、经济价值变动的计量结果,制定并实施相应管理政策,统筹运用利率风险管理调控工具开展风险缓释与控制,确保本行实际承担的利率风险水平与风险承受能力、意愿相一致。

本行基于管理策略和目标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明确管理方式和管理工具。通过制定或调整表内调节与表外对冲的利率风险管理方式,灵活运用资产负债数量工具、价格工具以及衍生工具进行管理调控,以及综合运用限额管理体系、经营计划、绩效考评和资本评估等方式开展利率风险管控评估等,实现对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附属机构以及利率风险影响显著的产品与组合层面利率风险水平的有效控制。

? 压力测试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压力测试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前瞻性原则,采用利率风险敞口计量法和标准久期法,计量不同压力情景下利率敞口变化对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的影响。本行结合境内外监管要求、全行资产负债业务结构、经营管理情况以及风险偏好,考虑当前利率水平及历史变化趋势、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特征、业务发展战略及客户行为等因素设置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压力测试情景,按季度定期实施压力测试。

7.2 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分析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本行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按月计量,按季报告。在计量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及股权价值的影响过程中,考虑存贷款特征及历史数据,将无到期日存款划分至合理的时间区间,同时充分考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面临的提前偿付可能,评估贷款提前偿付行为对利率风险计量的影响。

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虑管理层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2020年末本行按主要币种划分的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人民币百万元

币种

币种上升100个基点下降100个基点
的影响的影响的影响的影响
人民币(27,286)(31,709)27,28634,753
美元(169)(7,340)1697,345
港币(1,734)(68)1,73468
其他(30)(1,766)301,769
合计(29,219)(40,883)29,21943,935

8.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损失类别包括七大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IT系统,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其中,外部欺诈,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是本行操作风险损失的主要来源。

8.1 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遵循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承担操作风险管理决策、监督、执行事项,各相关部门按照其管理职能分别承担操作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职责,形成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各机构、各部门履行第一道防线职能,承担本机构、本专业的操作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内控合规部门、法律事务、安全保卫、金融科技、财务会计、运行管理、人力资源等分类管理部门以及信贷与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跨风险管理部门共同履行第二道防线职能,承担管理责任,分别负责操作风险牵头管理、某类操作风险分类管理以及跨信用和市场风险的操作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履行第三道防线职能,承担监督责任,负责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监督。

本行操作风险的管理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操作风险治理架构,提高操作风险管控水平,增强股东和公众信心;通过识别高风险领域,化解各类操作风险隐患,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员工归属感,提升整体服务水平;通过加强过程控制,综合考虑和权衡控制成本与收益,改善操作风险管理资源配置,提高本行运营效率;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缓释措施,降低本行操作风险损失,提高控制能力和水平;通过审查和监督,满足各项外部监管要求,将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本行对于操作风险采取差异化的管理策略。对于高频高危的操作风险采取规避策略,对于低频高危的操作风险采取转移策略,对于高频低危的操作风险采取降低策略,对于低频低危的操作风险采取承担策略。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计量、报告、责任认定等环节。

? 风险识别:本行操作风险识别工作包括新产品(业务)操作风险识别、操作风险事件识别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识别等。

? 风险评估:本行制订和实施与操作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情景分析相关

的管理办法,定期对各业务条线、各分支机构的固有风险、控制有效性和剩余风险大小进行全面、及时、客观和前瞻性的估计。

? 风险监测:本行制订和实施与操作风险监测工作相关的管理办法,建立

全局性、专业性和区域性的操作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对本专业、本机构关键风险敞口大小的变化进行监测、排查、分析和提示。

? 风险控制/缓释:本行制订和实施操作风险基本控制标准及措施,建立和实施与操作风险缓释相关的管理办法,构建全行操作风险的控制体系,及时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隐患。本行操作风险缓释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外包、购买保险、业务连续性计划与应急方案、资本配置等方法。

? 风险计量:本行制订和实施与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相关的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和完善经济资本、监管资本的计算方法、模型,对资本进行分配、调整,对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情况进行监控。

? 风险报告:本行制定和实施与操作风险报告相关的管理办法,真实、全面反映各业务条线和所辖机构的操作风险状况,揭示潜在关键风险,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 责任认定:本行制定和实施与操作风险责任评议认定相关的管理办法,通过评议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以及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形成的主客观原因,依据客观事实界定相关人员履职情况,对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以及监督责任进行认定和处理。

2020年,本行围绕监管重点和操作风险变化趋势,持续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优化风险限额分解落实机制,有效传导集团操作风险管理偏好,强化大额操作风险事件风险预警与前瞻管控;开展“监管红线”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工作,围绕监管处罚重点领域的关键风险点,进一步查漏补缺,着力完善风险控制长效机制;优化操作风险应用管理系统,持续加强有效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能力的

系统建设。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8.2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银行经营管理行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提供的产品、服务、信息或从事的交易以及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存在不利的法律缺陷,与客户、交易对手及利益相关方发生法律纠纷(诉讼或仲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发生重要变化,以及由于内部和外部发生其他有关法律事件而可能导致法律制裁、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等不利后果的风险。本行基于保障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目标,始终重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风险全程防控机制,支持和保障业务发展创新与市场竞争,防范和化解各种潜在或现实的法律风险。董事会负责审定法律风险管理相关战略和政策,承担法律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批有关重要事项。总行法律事务部是负责集团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对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协助,各附属机构和境内外分行分别承担本机构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2020年,本行继续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和防控能力,保障集团依法合规经营和业务健康发展,整体运行平稳有序。贯彻落实民法典等新法新规,不断完善业务制度以及协议文本。顺应金融监管新要求,深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化解。不断健全总、分行纵向联动和横向协调机制,将法律风险防控有机融入业务谈判、产品设计、合同签订等各环节,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优化法律工作跨境协调与管理机制,强化境外机构法律风险管理,妥善应对国际化经营发展中的跨境法律问题。完善电子签约系统功能设计与管理机制,强化对业务合同签约用印的全流程刚性管控,有效防控违规用印造成的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加强授权管理、关联方管理、商标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提高风险管控制度化、系统建设精细化水平。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提高清收工作成效。切实加强被诉案件风险防控,避免和减少风险损失。积极做好协助执行网络查控工作,为有权机关提高执

法办案效率、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发挥积极作用。

8.3 反洗钱

本行严格遵循中国及境外机构驻在国(地区)反洗钱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反洗钱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全面推进集团反洗钱治理能力建设,启动实施“反洗钱治理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学、训、讲、考”反洗钱培训教育活动,普及反洗钱知识,提升反洗钱技能;扎实推进客户身份识别治理及高风险领域管控,全面重构“客户、产品、机构”洗钱风险一体化评估体系;强化涉敏风险防控,加强可疑交易研判与报告;有序推动反洗钱系统智能化建设,构建智能、开放、共享、融合的反洗钱生态体系。

8.4 操作风险计量

本行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2020年末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131.22亿元。

9.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引起流动性风险的事件或因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延期支付、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衍生品交易风险和附属机构相关风险等。

9.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020年,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略,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多措并举确保集团流动性运行平稳安全。加大资金监测力度,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储备,做好支付高峰、重要节假日、关键时点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持续优化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强化资金运行监测系统应用,提升流动性风险计量、管控系统的自动化水平,优化多层级、多维度的流动性监测和预警体系,进一步提升集团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

?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与治理结构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与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相一致,并与本行的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适应,由以下基本要素组成: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包括: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的决策体系,由监事会、内部审计局和总行内控合规部组成的监督体系,由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各表内外业务牵头管理部门、信息科技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相关部门组成的执行体系。上述体系按职能分工分别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执行职能。

? 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策略和重要政策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集团和法人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有效控制,确保在正常经营条件及压力状态下,流动性需求

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根据流动性风险偏好制定,涵盖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并包括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管理模式,并列明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具体结合本行外部宏观经营环境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有效均衡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压力测试本行按照审慎原则,运用情景分析法和敏感度分析法实施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本行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本行流动性状况的各种宏微观因素,结合本行业务特点、复杂程度,并针对流动性风险集中的产品、业务和机构设定压力情景。本行按季度定期实施压力测试,必要时可在特殊时点,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和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临时性、专门性的压力测试。

9.2 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行综合运用流动性指标分析、流动性缺口分析等多种方法和工具评估流动性风险状况。

2020年,人民币流动性比例43.2%,外币流动性比例91.4%,均满足监管要求。贷存款比例72.8%。

净稳定资金比例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稳定资金来源,以满足各类资产和表外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净稳定资金比例为可用的稳定资金与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2020年四季度末,净稳定资金比例128.33%,比上季度末上升

1.32个百分点,主要是本行持续加强集团流动性统筹管理,稳定资金来源充足。

2020年第四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日均值123.28%,比上季度下降1.88个百分点,主要是现金净流出量增幅超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以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可纳入流动性覆盖率计算的一级和二级债券资产。

2020年末,1至3个月的流动性负缺口比上年末有所减小,主要是相应期限到期的客户存款减少、债券投资增加所致;1至5年的流动性正缺口有所减小,

主要是相应期限到期的客户存款增加、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少所致;5年以上的流动性正缺口有所扩大,主要是相应期限到期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和债券投资增加所致。由于存款保持稳定增长,沉淀率较高,同时持有大量高流动性债券资产,流动性储备充足,本行整体流动性安全。

流动性缺口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即时偿还1个月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无期限总额
2020年12月31日(14,309,956)335,580(209,780)(563,541)981,14513,324,6403,351,4272,909,515
2019年12月31日(13,148,663)372,311(701,406)(715,546)3,498,84610,069,2963,317,1652,692,003

10. 其他风险相关信息

10.1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本行银行账簿股权投资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权投资中归属于银行账簿的部分。本行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人民币百万元

股权类型

股权类型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股权投资 风险暴露(1)非公开交易股权投资风险暴露(1)潜在的风险损益(2)股权投资 风险暴露(1)非公开交易股权投资风险暴露(1)潜在的风险损益(2)
金融机构28,67515,4239,02533,85916,0236,618
公司12,686126,595(2,709)3,537108,007(1,486)
合计41,361142,0186,31637,396124,0305,132

注:(1)公开交易股权投资是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非公开交易股权投资是指被投资机构

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2)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是指资产负债表已确认而损益表未确认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10.2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品牌价值,不利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声誉风险可能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通常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交叉存在,相互作用。良好的声誉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至关重要。本行高度重视自身声誉,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声誉风险。

本行董事会审议确定与本行战略目标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

策,建立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制定重大事项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本行建立了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

2020年,本行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声誉风险事件责任评议及认定机制,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声誉风险源头治理,主动有效化解声誉风险隐患。针对社会聚焦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组织推进具有影响力的传播活动,提升本行品牌形象。报告期内,本行声誉风险平稳,处于可控范围。

10.3 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债务,或使银行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本行严格遵循国别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董事会承担监控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别风险管理相关事项集体审议。本行通过一系列管理工具来管理和控制国别风险,包括国别风险评估与评级、国别风险限额、国别风险敞口统计与监测,以及压力测试等。国别风险评级和限额每年至少复审一次。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下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强国别风险管理。密切监测国别风险敞口变化,持续跟踪、监测和报告国别风险;及时更新和调整国别风险评级与限额;不断强化国别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国别风险压力测试,在稳健推进国际化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国别风险。

11. 薪酬

11.1 薪酬治理架构

本行致力于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健全薪酬治理架构,明确相关主体职责边界,完善薪酬政策决策机制,搭建由各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的薪酬治理体系。本行董事会对薪酬管理承担最终责任。本行董事会积极监督薪酬体系的设计和运行,定期审查薪酬体系的合规性,确保薪酬体系按照预定目标运行。本行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薪酬管理相关工作。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相关决议,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制定考核激励、薪酬分配等办法;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薪酬管理事项的落实;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内控合规、财务会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建议的反馈工作。

11.2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订董事的履职评价办法、薪酬方案,组织董事的履职评价,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拟订和审查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薪酬方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截至业绩披露日,薪酬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努特·韦林克先生、梁定邦先生和沈思先生,非执行董事卢永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努特·韦林克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11.3 薪酬管理政策

本行实行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与风险管理体系相适应、与人才发展战略相协调以及与员工价值贡献相匹配的薪酬政策,以促进全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行薪酬管理政策适用于本行各类型机构和员工。

薪酬与绩效挂钩机制

本行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薪酬分配以“以岗定薪、以能定资、以绩定奖”为基本原则。基本薪酬水平取决于员工价值贡献及履职能力,绩效薪酬水平取决于本行整体、员工所在机构或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衡量结果。目前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本行暂未实施股权及其他形式股权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绩效薪酬均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行以价值创造、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为中心,建立由效益管理类、风险与内控类、经营转型与业务发展类三大类指标构成的完整的业绩评价体系,引导全行不但要注重各项即期指标的表现,也要注重客户、市场、结构调整等事关长期发展的指标表现,合理把握效益、风险和质量的平衡,提升经营管理的稳健性和科学性。

薪酬与风险平衡机制

本行薪酬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保持一致,并与机构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匹配。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不同机构、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薪酬结构,对未在当期完全反映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绩效调整、延期支付等风险缓释方法予以调节,并通过行为评价和相应激励倡导良性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

本行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逐步建立延期支付制度,对承担重大风险和风险管控职责人员的部分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实行延期支付的人员,如在职期间出现其负有责任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可部分或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

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独立性

本行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本行设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系,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体系员工薪酬与其他业务领域保持独立。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

12. 附件

以下信息根据《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附件2《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资本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序号

序号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代码(1)
核心一级资本:
1实收资本356,407356,407X18
2留存收益2,170,7401,964,205
2a盈余公积322,692292,149X21
2b一般风险准备339,486304,876X22
2c未分配利润1,508,5621,367,180X23
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138,356147,984
3a资本公积148,534149,067X19
3b其他(10,178)(1,083)X24
4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0即可)--
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5524,178X25
6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2,669,0552,472,774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审慎估值调整--
8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8,1079,038X16
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4,5822,933X14-X15
10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11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4,616)(4,451)X20
12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1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14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15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注:(

)资本构成项目与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扩展项目的对应关系,请参见“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序号

序号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代码
16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17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18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1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20抵押贷款服务权不适用不适用
21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扣除金额--
23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24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不适用不适用
25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2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7,9807,980X11
26b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26c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27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28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16,05315,500
29核心一级资本2,653,0022,457,274
其他一级资本:
30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219,143199,456
31其中:权益部分139,156199,456X28+X32
32其中:负债部分79,987-
33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3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647793X26
35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36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219,790200,249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38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序号

序号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代码
3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40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41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41b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41c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42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43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44其他一级资本219,790200,249
45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2,872,7922,657,523
二级资本:
46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51,568272,680X17
47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40,57060,855
48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1141,707X27
49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439
50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170,712189,569X02+X04
51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523,394463,956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53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5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55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X31
5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56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56c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57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8二级资本523,394463,956
59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3,396,1863,121,479
60总风险加权资产20,124,13918,616,886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8%13.20%
62一级资本充足率14.28%14.27%
63资本充足率16.88%16.77%
64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4.0%4.0%

序号

序号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代码
65其中:储备资本要求2.5%2.5%
66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67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1.5%1.5%
68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8.18%8.20%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5%
70一级资本充足率6%6%
71资本充足率8%8%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138,24784,515X05+X07+X08+ X09+X12+X29+ X30
7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32,45237,654X06+X10+X13
74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不适用不适用
75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65,71960,846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23,20417,647X01
77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7,8027,923X02
78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额507,096460,851X03
79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162,910181,646X04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80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81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82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3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4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40,57060,855
85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67,46363,383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37,7953,537,7953,317,9163,317,916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522,913489,231475,325450,976
贵金属277,705277,705238,061238,061
拆出资金558,984558,984567,043567,043
衍生金融资产134,155134,15568,31168,311
买入返售款项739,288738,958845,186841,954
客户贷款及垫款18,136,32818,134,77716,326,55216,325,339
金融投资:8,591,1398,429,3287,647,1177,528,2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784,483732,478962,078921,0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1,540,9881,498,0081,476,8721,451,35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6,265,6686,198,8425,208,1675,155,869
长期股权投资41,20649,18632,49040,470
固定资产249,067249,008244,902244,846
在建工程35,17335,16639,71439,712
递延所得税资产67,71367,71362,53662,536
其他资产453,592440,548244,283230,111
资产合计33,345,05833,142,55430,109,43629,955,54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4,97454,9741,0171,01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315,6432,315,6431,776,3201,776,320
拆入资金468,616468,616490,253490,2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87,93887,938102,242102,242
衍生金融负债140,973140,97385,18085,180
卖出回购款项293,434282,458263,273254,926
存款证335,676335,676355,428355,428
客户存款25,134,72625,134,72622,977,65522,977,655
应付职工薪酬32,46032,07335,30134,960
应交税费105,380105,356109,601109,545
已发行债务证券798,127798,127742,875742,875
递延所得税负债2,8811,9941,8731,690
其他负债664,715483,519476,415339,246
负债合计30,435,54330,242,07327,417,43327,271,337
股东权益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表
股本356,407356,407356,407356,407
其他权益工具225,819225,819206,132206,132
资本公积148,534148,534149,067149,067
其他综合收益(10,428)(10,178)(1,266)(1,083)
盈余公积322,911322,692292,291292,149
一般准备339,701339,486305,019304,876
未分配利润1,510,5581,508,5621,368,5361,367,1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893,5022,891,3222,676,1862,674,728
少数股东权益16,0139,15915,8179,478
股东权益合计2,909,5152,900,4812,692,0032,684,206

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12月31日 监管并表口径下 的资产负债表代码
客户贷款及垫款18,134,777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8,665,077
减: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23,204X01
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7,802X02
减: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507,096X03
其中: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162,910X04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732,478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67X05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1,658X06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217X07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126,749X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1,498,008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10,998X09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3,445X10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X2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6,198,842

项目

项目12月31日 监管并表口径下 的资产负债表代码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199X30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X31
长期股权投资49,186
其中: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7,980X11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17X12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27,349X13
其他资产440,548
应收利息1,985
无形资产20,717X14
其中:土地使用权16,135X15
其他应收款359,902
商誉8,107X16
长期待摊费用4,639
抵债资产5,325
其他39,873
已发行债务证券798,127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351,568X17
股本356,407X18
其他权益工具225,819
其中:优先股139,156X28
其中:永续债79,987X32
资本公积148,534X19
其他综合收益(10,178)X24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储备22,726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4,725)
其中: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4,616)X20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1,38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7,518)
其他720
盈余公积322,692X21

项目

项目12月31日 监管并表口径下 的资产负债表代码
一般准备339,486X22
未分配利润1,508,562X23
少数股东权益9,159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3,553X25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647X26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1,114X27

2020年末合格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1发行机构本行本行本行本行本行本行本行
2标识码6013981398360011360036460446201928018
3适用法律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香港/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境外优先股的设立和发行及境外优先股附带的权利和义务(含非契约性权利和义务)均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境外优先股的设立和发行及境外优先股附带的权利和义务(含非契约性权利和义务)均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管处理
4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5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6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
7工具类型核心一级资本工具核心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8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人民币336,554人民币168,374人民币44,947人民币69,981折人民币4,542折人民币19,687人民币79,987
9工具面值(单位为百万)人民币269,612人民币86,795人民币45,000人民币70,000欧元600美元2,900人民币80,000
10会计处理股本、资本公积股本、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其他权益其他权益其他权益其他权益
11初始发行日2006年10月19日2006年10月19日2015年11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4年12月10日2020年9月23日2019年7月26日
12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
13其中:原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
14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15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不适用不适用第一个赎回日为2020年11月18日,全额或部分第一个赎回日为2024年9月24日,全额或部分第一个赎回日为2021年12月10日,全额或部分第一个赎回日为2025年9月23日,全额或部分第一个赎回日为2024年7月30日,全额或部分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16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不适用不适用自赎回起始之日(2020年11月18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自赎回起始之日(2024年9月24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第一个赎回日后的每年12月10日第一个赎回日后的每年9月23日自赎回起始之日(2024年7月30日)起每个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分红或派息
17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浮动浮动固定到浮动固定到浮动固定到浮动固定到浮动固定到浮动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18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不适用不适用2020年11月23日前为4.5%(股息率),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5年11月22日为4.58%(股息率)2024年9月24日前为4.2%(股息率)2021年12月10日前为6%(股息率)2025年9月23日前为3.58%(股息率)2024年7月30日前为4.45%(利率)
19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不适用不适用
20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完全自由裁量完全自由裁量部分自由裁量部分自由裁量部分自由裁量部分自由裁量部分自由裁量
21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22其中:累计或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23是否可转股
24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不适用不适用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无法生存触发事件不适用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25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不适用不适用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转股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转股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转股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或部分转股不适用
26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不适用不适用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7月2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转股价格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8年8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转股价格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7月2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转股价格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8年8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转股价格不适用
27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不适用不适用强制的强制的强制的强制的不适用
28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不适用不适用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不适用
29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不适用不适用本行本行本行本行不适用
30是否减记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31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32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全部减记或部分减记,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减记
33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永久减记
34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5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次级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次级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后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后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后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后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次级债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36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A股)(H股)(境内)(境内)(境外)(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境内)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020年末合格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1发行机构本行本行本行本行本行
2标识码144A规则ISIN:US455881AD47 S条例ISIN:USY39656AC061728021172802219280061928007
3适用法律债券以及财务代理协议应受纽约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但与次级地位有关的债券的规定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管处理
4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5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6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
7工具类型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8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折人民币12,998人民币44,000人民币44,000人民币45,000人民币10,000
9工具面值(单位为百万)美元2,000人民币44,000人民币44,000人民币45,000人民币10,000
10会计处理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
11初始发行日2015年9月21日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20日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1日
12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
13其中:原到期日2025年9月21日2027年11月8日2027年11月22日2029年3月25日2034年3月25日
14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15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不适用2022年11月8日,全额2022年11月22日,全额2024年3月25日,全额2029年3月25日,全额
16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或派息
17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
18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4.875%4.45%4.45%4.26%4.51%
19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20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
21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22其中:累计或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23是否可转股
24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25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6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7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8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9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0是否减记
31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32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
33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34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5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与其他次级债务具有同等的清偿顺序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36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020年末合格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1发行机构本行本行本行本行本行
2标识码19280111928012202804120280492028050
3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管处理
4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5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6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
7工具类型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
8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人民币45,000人民币10,000人民币60,000人民币30,000人民币10,000
9工具面值(单位为百万)人民币45,000人民币10,000人民币60,000人民币30,000人民币10,000
10会计处理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已发行债务证券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11初始发行日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4日2020年09月22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2日
12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
13其中:原到期日2029年4月26日2034年4月26日2030年09月24日2030年11月16日2035年11月16日
14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15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2024年4月26日,全额2029年4月26日,全额2025年09月24日,全额2025年11月16日,全额2030年11月16日,全额
16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或派息
17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
18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4.40%4.69%4.20%4.15%4.45%
19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20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
21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22其中:累计或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23是否可转股
24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5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6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27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8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9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0是否减记
31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或(ii)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32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部分或全部减记
33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
34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序号

序号主要特征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
35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36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本行/本集团

本行/本集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机构
东方金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工银阿根廷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澳门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标准工银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
工银国际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工银加拿大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
工银理财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工银欧洲中国工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工银泰国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投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工银亚洲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工银租赁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公布的在金融市场中承担了关键功能、具有全球性特征的银行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新世纪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中诚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本办法》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