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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 录

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主持人:范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及来宾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提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

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朱剑先生、朱建根先生到龄退休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陈文颖女士、蔡思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陈文颖女士,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科,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0年8月在苏州建工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9月至2018年10月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2018年10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二、蔡思达先生,1990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融科技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历任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理财规划部销售经理、信托业务总部业务经理,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历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部业务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

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融科技部)副总经理。

经审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亦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董事的职责。两位候选人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履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本议案需分项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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