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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朱滔 3 3 0 0 否 0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独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帮助考察、物色董监高人选,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滔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少斌)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应参加的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施少斌 3 3 0 0 否 1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广大股东们的利益,并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委员,我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四)风险管理与合规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和合规工作,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律和监管要求,防范各类风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施少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荣昌)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王荣昌 3 3 0 0 否 1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发表意见之前,本独立董事对于收到公司发来的相关议案文件,都会保证充分的时间进行阅读与审查,对于议案中的相关问题,会及时与公司董秘或证代进行沟通。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关联方交易的标的金额以及有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我在根据相关监管文件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仔细加以分析,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较大,本独立董事仔细查看与分析了公司的相关担保明细项目,并仔细查验了总数与明细数之间有无偏差,并对担保的风险进行相应的评估。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本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充分利用自身在会计与财务方面的专业优势,特别是对于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重点关注,对于财报中的相关数据如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同时,对于相关的重点数据,与公司的审计机构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以了解数据变化特别是重大变化背后的原因。

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本独立董事作为该委员中的一员,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详细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

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荣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瑛)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

亲自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数 自参加会

刘瑛 3 3 3 0 0 否 0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帮助考察、物色董监高人选,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瑛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仲飞 离任)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顾乃康先生、李仲飞先生、邵希娟女士、王玉女士,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

亲自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李仲飞 7 7 7 0 0 否 4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仲飞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乃康 离任)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顾乃康先生、李仲飞先生、邵希娟女士、王玉女士,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顾乃康 7 7 0 0 否 4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帮助考察、物色董监高人选,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顾乃康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希娟 离任)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我是其中之一。我的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邵希娟 7 7 0 0 否 4

由于每次会议都提前收到议案,有充足的时间审核、沟通和调整,所以对每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最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前9个月,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我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在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过认真审查,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所在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尽力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在本年度董事会换届时,帮助考察、物色董监高人选尤其是针对具有财会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向公司提名和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前9个月我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我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表示由衷地感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希娟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 离任)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顾乃康先生、李仲飞先生、邵希娟女士、王玉女士,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4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我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的董事会次数

自参加会

王玉 7 7 0 0 否 2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四)ESG信息披露

本公司邀请国际知名的ESG评估机构对我们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社会责任实践进行年度评估。在最新的评估中,公司获得了较高评价,显示出在ESG领域的显著进步和领导地位。

1. 环境保护措施(E):公司积极落实环保政策,采取了以下措施以减少对环境

的影响: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广绿色能源项目,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ISO 14001,以展示对环境保护的承诺。

①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

国家和地方标准。

②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降低能耗,减少碳足迹。

③ 推广绿色能源项目:开发和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减少

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④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ISO 14001等国际认证,展示公司对环境保护

的承诺和实际行动。

2. 社会责任实践(S):公司不仅提供清洁能源,促进社会发展,还重视员工的

福利与职业成长。明阳风电实施了多元化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安全培训、技能提升和领导力发展,同时推行多样化和包容性政策,确保员工的平等权利。

① 员工培训计划:实施全面的培训体系,包括安全意识、技能提升和领导

力培养。

② 多样化和包容性政策:推行平等就业机会,尊重多元文化,创建包容性

工作环境。

③ 供应商和社区:公司通过供应商研讨会和社区合作项目,与这些利益相

关者建立了稳固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内的多个专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透明度和薪酬公正性,同时也监督公司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

① 专门委员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保

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② 投资者与客户:公司定期举行股东大会和客户论坛,收集他们对公司ESG

战略的意见和建议。

③ 监督合规性和风险管理:通过这些委员会的运作,加强公司的合规性和

风险控制。

4. 挑战与风险:明阳风电企业在2023年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仍需面对一些挑

战和风险。在战略发展方面,企业应更加注重产投效率,平衡产业投资与风险收益,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外部环境风险需要通过降低资产坏账率和缩短资产周转周期来加以管理。内部环境方面,企业需加强数字化转型,以提高资源的流通性和利用效率。研发效率的提升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需要通过增加研发投入和优化研发流程来实现。

① 挑战:在推广绿色能源项目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技术创新的压力和市场

竞争的挑战。

② 风险:财务数据分析显示,尽管企业的去杠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杠杆率仍高于1,这表明企业仍面临较高的财务和债务风险。短期偿债能力方面,由于存货水平较高,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有所下降,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短期流动性。长期偿债能力分析表明,企业需要关注其重资产的长期偿债能力,并确保在良好的发展周期中保持稳定。企业2023年的净利润将大幅下降,这一变化主要受到行业周期影响、风电行业价格竞争加剧、风机中标价格下降、海上风电订单延期交付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企业的长期财务健康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因此,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这些挑战,如优化成本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加强风险管理,并探索新的收入来源。

? 业绩分析:明阳智能在2023年第二季度的业绩符合管理层的预期,尤其

是风机制造毛利率已经超过17%。公司的业绩主要由三条增长曲线构成:

风机制造基本盘、自营电站发电及电站转让收益、风光储氢一体化布局。

? 市场份额:明阳智能在海上风电市场的份额介于40%-50%,在陆上风电市

场的份额约为15%。公司在海外市场主要是高毛利的海风订单。

? 技术路线:明阳智能采用的半直驱技术结合了直驱和双馈两种技术路线

的优点,提高了可靠性,并且在海上风电位置特殊的环境下,半直驱技术被认为是下一代风电机组技术。

? 质量及风险评估:在风电场设备质量和风险评估方面,需要识别机组阈

值以内的异常运行状态,以及评估可能对风电资产年限产生影响的因素。以上分析基于企业年报财务数据和市场情况,建议企业持续监控这些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应考虑到行业周期的影响,风电行业目前正处于激烈的价格竞争阶段,风机中标价格整体下降,尤其是陆上风电中标价下降较大。这可能会对企业的毛利率和净利润产生影响,因此在制定未来战略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外部因素。

5. 持续改进与未来规划:司致力于持续改进和创新,将通过加强与监管机构的

沟通、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和提升业务执行能力,来应对市场变化和挑战。明阳风电将继续关注行业趋势,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长期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对齐,公司的ESG目标与联合国的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对齐,特别是在清洁能源(目标7)、工业创新和基础设施(目标9)以及气候行动(目标13)方面。公司通过推动风能和太阳能项目,公司为全球能源转型和气候变化应对做出了积极贡献。

① 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政策与法规同步,响应行业变化。

② 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效率,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和高效。

③ 提升业务执行能力:通过培训和技术投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④ 长期战略规划:关注行业趋势,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战略。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

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玉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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