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根据监管审核要求,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后)》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