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包括对未来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本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明阳智能、公司、本公司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中国明阳 | 指 | China Ming Yang Wind Power Group Limited,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风电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张传卫、吴玲、张瑞 |
Keycorp | 指 | Keycorp Limited |
First Base | 指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Wiser Tyson | 指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能投集团 | 指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瑞信 | 指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联蕴 | 指 | 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中山联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山联创”) |
共青城博蕴 | 指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中山博创”) |
靖安洪大 | 指 |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蕙富凯乐 | 指 |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Joint Hero | 指 | 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
Eternity | 指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Lucky | 指 | Lucky Prosperity Company Limited |
风力发电 | 指 | 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通过传动系统促使发电机发电,将风能转化为电能 |
风电场 | 指 | 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
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风机 | 指 | 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叶片、轮毂、齿轮箱、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系统、变流器等组成 |
并网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z |
新增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每年新增的装机容量 |
MySE | 指 | 基于SCD技术开发的MingyangSuperEnergy系列三叶片风电机组,是公司针对低风速、山地、海上等复杂自然环境特征的风电场开发设计,具有高效率、高可靠性、小体积、轻量化、便于运输、吊装等特性的风力发电机组 |
Cp值 | 指 | 性能价格比 |
MW和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1GW=1,000MW |
rpm | 指 | Revolution/Minute的简写(缩写)=r/min=转/分钟=rpm |
MWp、MWP | 指 | MWp是设定的装机容量单位 |
EPC | 指 |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
GDR | 指 | 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明阳智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YS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建军 | 郑洁珊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电话 | (010)50815010 | (010)50815010 |
传真 | (0760)28138974 | (0760)28138974 |
电子信箱 | liujianjun@mywind.com.cn |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mywind.com.cn |
电子信箱 | myse@mywind.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A股公告:http://www.sse.com.cn/ GDR公告:https://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 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明阳智能 | 601615 | 无 |
GDR | 伦敦证券交易所 | 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IMITED | MYSE | 无 |
注:公司GDR于2022年7月13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4,237,957,724.31 | 11,195,126,470.42 | 11,145,350,931.75 | 2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47,743,981.34 | 1,090,368,554.69 | 1,041,427,740.98 | 12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01,196,087.25 | 1,072,285,999.68 | 1,023,345,185.97 | 11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4,890,030.32 | 165,287,511.87 | 165,287,511.8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456,239,889.86 | 18,451,615,118.52 | 18,394,542,798.91 | 21.70 |
总资产 | 61,581,984,574.88 | 61,550,001,703.25 | 61,492,929,383.64 | 0.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58 | 0.55 | 103.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0.56 | 0.54 | 108.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 | 0.57 | 0.54 | 94.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 | 6.93 | 6.61 | 增加4.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2 | 6.81 | 6.50 | 增加3.9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8,110.9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968,346.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5,611,652.0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65,892.9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799,687.5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12,198.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9,318.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425,080.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976.26 | |
合计 | 146,547,894.0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明阳智能以实现能源的绿色、普惠和智慧化为使命,以打造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与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为愿景,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慧能源企业集团,正在向风、光、储、氢一体化的产业集团宏伟蓝图跨步前进。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以华能、中国大唐、国能投、华电、国电投、三峡、中广核等国有大型电力集团和其他民营电力集团为主导的稳固市场客户群。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业务,主要涵盖:1)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2)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
1、风电机组制造
明阳智能风电整机制造板块包含风电机组及叶片等主要核心部件研发制造等业务。公司针对中国风况和气候条件,包括低温、沙尘、台风、盐雾、高原等严酷环境,研发和设计了适应不同特殊气候条件的陆上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形成了“覆盖当前,占据未来”的多产品布局,包括单机功率覆盖1.5-7MW系列陆上型风机,以及单机功率覆盖5.5-16MW系列海上型风机。每个系列的风机又包含不同叶轮直径,适应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的风况特点。在同一叶轮直径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环境条件推出了常温型、低温型、超低温型、宽温型、高原型、海岸型、抗台风型、海上型、海上漂浮式等系列机组。公司目前是国内风力发电行业产品品类最为齐全,布局最具前瞻性的领军企业之一。
图:明阳智能风电整机产品线
2、新能源电站建造、运营及后市场业务
在新能源电站环节,公司基于“滚动开发”的轻资产运营理念,以“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转让一批”为主要的经营模式。通过对新能源电站进行“滚动开发”,公司实现了“设备销售”、“风资源溢价”和“EPC价值”等多重价值量的实现。目前,公司新能源电站建造及运营已遍布全国各个区域,形成了成熟完整的业务形态。
在新能源电站后市场业务方面,公司成立了后市场业务专业公司,通过不断迭代的新能源电站智能管理大数据平台,对电站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并结合物联网、云存储及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重点打造远程监控、在线状态监测、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风/光功率预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新能源电站从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营全过程的透明化管理。
3、其他业务
除以上主营业务外,公司围绕新能源领域进行了相关的拓展,具体包含:新能源电站EPC业务、配售电业务以及光伏业务。
新能源电站EPC业务是借助于公司自主形成的新能源电站设计经验,通过承建第三方业主的风电场或者光伏电站,从而实现EPC业务收入。
配售电业务是通过公开投标、政府优选等方式获取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建设区域内220kV、110kV、35kV、10kV的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完成区域组网。公司向协议用电企业供电并收取电费,同时为其提供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等能源效率管理服务与电力运维服务。
公司持续在进行光伏发电技术路线的探索,从碲化镉薄膜电池技术到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布局。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规模化碲化镉(CdTe)光伏组件产能,主要用于BIPV(即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域,可替代现有玻璃幕墙和工业屋顶进行光伏发电,目前产品已应用于国家速滑馆和首都博物馆等标志性建筑中。此外公司在其他光伏、储能、氢能方面的技术探索亦在积极进行当中。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新能源电站新增装机有序开展,高增长势头依旧
2022年上半年,随着机组大型化快速推进,我国风力发电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风电行业全面进入了“平价时代”。根据能源局统计数据,2022年1-6月份,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2.94GW,同比上升19.37%;其中,陆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2.06GW,同比上升38.72%。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342.24GW,同比增长17.24%。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316GW,同比增长12.4%;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26.66GW,同比增长139.53%。
风电进入“全面平价时代”的另一个体现是风电行业的发展更加的健康有序。从最下游业主单位的规划、招标、建设、并网;到中上游制造单位的有序排产、全产业链降本、更快的技术迭代都在逐步自我调节,以适应和融入“平价时代”的全新商业竞合博弈之中。制造单位都在推动自身的全产业链规划以及技术进步,从而推出更低成本的产品,进而推动了风电场单位建造成本的不断下降。业主单位在愈发清晰的IRR和现金流假设下,项目开发从原有的“补贴政策导向”已经转变到“经济利益导向”,行业招标量大幅上升,不断刷新我国风电行业有史以来的历史记录。
图:历年来中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及同比增速(GW)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
图:历年来中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及占比(GW)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
2022年上半年,受来风条件等自然因素影响,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相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但由于新完工电站并网发电,上半年的风电发电量仍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2年1-6月份我国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7.8%;全国风力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156小时,较去年同期降低56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福建1599小时、四川1309小时、黑龙江1270小时。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为95.8%,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
2、得益于风机“大型化”+“轻量化”双维度降本持续进行,风电行业新签订单量大幅增长
2022年我国风电进入全面“平价上网”时代,陆上风电在经过一年的调整后产业链更加趋于成熟,经济性持续释放,进而带动下游需求提升,装机规模和新签订单规模大幅增长,行业呈现出因技术进步而开始加速发展的趋势。根据WoodMac的统计,2022年上半年我国风电的新签订单规模达到45GW,相当于2021年前三季度的新签订单水平,同比增长超过40%;其中陆上风电订单
量占比达到了84%,海上风电新签订单亦达到了7GW的水平,海上订单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和山东省。随着机组大型化和轻量化的不断推进,风电产业链进入了依靠技术拉动的全产业链降本周期,行业集中度亦重新开始回升。根据CWEA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3.51MW,同比增长31.7%;陆上新增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3.11MW,同比增长20.7%;海上新增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达5.56MW,同比增长13.9%;截至2021年底,累计装机的风机平均单机容量为2.03MW,同比增长8.1%。根据WoodMac的统计,2022年上半年我国新签订单中陆上风电的平均单机容量已经上升至5.4MW,5MW及以上陆上风电机组的占比已经达到了83%;2022年上半年我国新签订单中海上风电机组的平均单机容量已经上升至8.9MW,8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占比已经超过了75%。风机大型化使风机单位千瓦的物料用量不断下降,从而降低了风电整机的单位成本。除了机组大型化,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的应用使得机组轻量化得以开始启动,从另一个维度降低了风电整机的单位成本。在“大型化”和“轻量化”持续进行的行业格局下,风电整机企业多年积累的“技术”、“资源”、“资金”和“战略”的多重要素所形成的综合竞争力差距开始体现,2022年上半年风机行业业务规模前三名的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占比超过了60%,风机新签订单价格在2022年第二季度也开始出现回升。
3、集中集约化开发渐成潮流,风光大基地和海风大基地正在构成新能源发展的主要形态为了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为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印发了《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及《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清洁能源集中、集约化开发实现清洁能源“普惠化”成为我国能源开发的主流形态。陆上风光大基地建设全面启动。2021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2022年初,我国对于沙漠、戈壁、荒原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支持加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在全力打造“大基地”的背景下,清洁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开发成本将进一步得以降低,我国距离清洁能源“普惠化”的目标也将更加靠近。2022年8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经全面开工建设,第二批基地项目清单也已经印发。海上风电大基地亦已经开始启动,进一步推动风电开发规模化、集约化进程。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上述规划中明确提出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广东、广西、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海南、辽宁等省份已经公布了相关海上风电发展具体实施规划。
图:中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GW)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中国风能协会
4、海外市场潜力巨大,整机企业出海“各显神通”
全球风电市场维持较高的发展热度,根据GWEC统计,2021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93.6GW,其中海上风电在新增装机量中占比超过22%,同比增长超过15个百分点。2021年全球风电新增招标继续维持高位,根据GWEC统计,2021年全球风电新增招标容量超过了88GW,同比增长153%;其中全球海上风电新增招标容量达到了19.4GW。
2022年上半年,在降低碳排放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双重压力下,全球风电发展进一步提速。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主要能源消耗地区先后出台新规划,在加大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规模的同时进一步简化新能源电站的审批手续,并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或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国风电企业相继推出了各自的“出海”计划,通过在海外自建制造基地、与海外厂商合作制造等多元化的方式进行海外业务拓展,同时有部分领军企业通过直接境外上市等方式加强海外渠道与品牌建设,不断增强自身的品牌力和影响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领先的行业地位
明阳智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核心,以推进清洁能源普惠制为己任,坚持创新引领、自主研发,致力于风机制造、清洁能源电站建设与智能运营、智慧化风场运维管理。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在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市场占有率为14%,同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在全球风电厂商中排名中位居第七位。
明阳智能在陆上和海上风电领域均已进行了长期且深厚的技术积累,具有低成本、高稳定性、高发电量等特性的MySE紧凑型半直驱技术路线已经获得了市场的一致认可。2021年,公司推出了MySE7.0-200这一全球最大的陆上风电机组和MySE16.0-242这一全球最大海上风电机组,进一步引领风机大型化浪潮。2021年,安装有公司MySE5.5漂浮式风电机组的“三峡引领号”正式并
网发电,成为亚太区域首台投入商业化运营的漂浮式风机。通过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明阳智能在国内陆上和海上风电发展均已处于龙头地位。明阳智能是广东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实施单位之一,是广东省实施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建设的重点单位。明阳智能已经贴近客户布局建成全国13个生产基地,其中包括了6大整机生产基地、6大叶片生产基地、1个电力电子生产基地;同时设立了6大区域运维服务中心和300多个备件库,建立了生产基地+运维服务中心+项目的快速响应服务平台,保证了人员、备件等资源能够在生产交付和后市场运维服务中实现低成本运输和快速响应。
(二)强大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是国内风机大型化的先行者,具有产品更新快、成本更低、发电量更高、技术路线优势更加明显的先发优势。公司紧凑型半直驱技术路线历经了十余年实践积累和数次升级,具有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效率高、发电性能优异、防腐性能优良、工程施工便捷、易维护等优点。在量产机型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以3MW--16MW级全系列的MySE紧凑型半直驱风机产品谱系。在新机型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动风机单机容量提升,以及进一步推动漂浮式风机的研发和技术储备。
(1)创新的超紧凑半直驱技术路线设计
公司MySE风力发电机组采用超紧凑半直驱技术路线,结合了直驱与双馈两种技术路线的优点,传动链由两级传动齿轮箱和中速永磁发电机构成。这一技术路线通过使用两级传动齿轮箱来适当提高永磁发电机的转速,与传统的技术路线相比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稳定性高等特点。此外,通过采用超紧凑传动链技术,风机载荷受力传递路径较短,可以有效减轻齿轮箱、发电机经受的载荷,大幅提升机组运行的可靠性,进而有效降低综合度电成本。
MySE风力发电机组具有更高的中速齿轮箱及发电机的功率传递效率。超紧凑半直驱技术采用两级行星齿轮箱,效率为98.5%;中速永磁发电机效率为98.3%;全功率变流器效率为97%;整体的传动链效率要高于其他技术路线。
MySE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中速永磁发电机,具备相比双馈机组及直驱机组更宽的转速范围,更利于风能捕获,提升机组发电量。MySE风力发电机组的调速范围宽(5.0~17.7rpm),远大于直驱和双馈式机组,进而保证风轮在更加宽的转速范围内追踪最佳Cp值高效发电,确保了风机在更宽的风速段内运行在最佳效率点。在相同条件下,使用超紧凑半直驱技术的MySE机组发电量同比其它机组要高约5%。
总体来看,超紧凑半直驱风机较直驱风机体积更小、重量更轻、效率更高,便于运输和吊装,市场竞争优势明显;较双馈风机可靠性更高、成本更低,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在未来风机大型化的过程中,MySE风力发电机组所采用超紧凑半直驱技术路线的优势将更加突出。
(2)超低风速技术
随着陆上风电平价时代的临近,如何在低风速地区实现平价上网,除了控制风电场建设成本之外,增加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量是一个重要的方式。通过增加风机叶轮直径进而增大扫风面积、改进塔架结构进而增加塔架高度,能够实质性的增加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量。2017年公司即推出
了145米叶轮直径的3MW系列陆地机型,目前已经大规模量产吊装;2018年公司推出了156米叶轮直径的4MW系列陆地机型;2019年公司推出了166米叶轮直径的5MW系列陆地机型;2020年公司进一步推出了166米叶轮直径的5.2MW系列陆地机型,成为亚洲已吊装陆上单机容量最大机组。公司超低风速技术通过增大扫风面积、增加塔架高度,使得5m/s的超低风速资源也具备了开发价值。
(3)机组大型化技术
公司通过研发,克服了机型在不断大型化过程当中,面临的诸如风机传动链、发电机承受的载荷不断增加、如何控制整机重量、超长叶片等方面的问题。公司陆上风机机型单机功率正在以3MW、4MW主力机型向5MW、6MW、7MW风机推进,6MW风机已经开始批量投标。海上风机机型单机功率从5.5MW到6.45MW已经迭代到8MW、11MW、12MW和更高的16MW机型,8MW、11MW和12MW机型已经中标各类新的海上风电平价项目。2021年,公司推出了MySE7.0-200这一全球最大的陆上风电机组和MySE16.0-242这一全球最大海上风电机组,进一步引领风机大型化浪潮。同时,MySE紧凑型半直驱风电机组搭载了先进智能控制技术和状态运维技术,该技术一方面使得机组具有运行状态智能化监测及预测功能,即可对机组的亚健康状态和可靠度进行预测,保证机组健康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该技术可以智能化的安排运维计划,即根据检修项目任务池、运维人员情况、检修工时等信息,再结合机组健康状态、气象预测数据,通过大数据智能算法模型排布出一个损失电量最少的时间段作为建议维护时间,提升发电量。
(4)海上风电技术
海上地理条件于陆上不同,使得海上风机的安装和运行条件更加严苛,对于机组的技术和产品可靠性的要求更高。我国海上风资源条件复杂,在长江以南海域,大部分地区平均风速较低,同时又有台风威胁。公司通过先进的抗台风技术和低风速技术,特别研发了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的机型。目前公司的MySE风力发电机组系列,依靠成熟可靠的超紧凑结构设计,有着无与伦比的尺寸和重量优势。MySE风力发电机组配备有全密封的机舱设计与高效热能交换器,保证机组具有优异的海上防腐性能;安装有全球领先的“基于模型的控制(MBC)系统”,实现机组运行的自动优化;安装的主动偏航风轮通过追踪主风向对风,使整机处于载荷最小状态。通过多年的研发,公司通过不断掌握核心技术,针对中国海上的独特条件对MySE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定制化设计,具有优异的抗台风性能,具有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效率高、发电性能优异、防腐性能优良、工程施工便捷、易维护等优点,使很多不可开发的资源变成开发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经济性需求。
为了使过去难以开发的台风区域风资源变为可开发资源,实现在抵御台风极大风速的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台风期间的非破坏性风资源的目标,公司研发团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通过掌握海量数据,全面分析台风的风速风向、湍流强度、风切变、阵风系数、机组运行状态等,将研究成果融入到MySE风力发电机组的抗台性能设计中。公司研发团队通过模拟台风的工况条件,计算得出台风条件下机组的载荷情况,从而让MySE风力发电机组符合最严苛的台风环境条件要求。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成为行业内掌握台风风场实际运行数据最多的公司,也是抗台风风机中的“第一品牌”。
(5)前沿技术储备—超长叶片技术
风电机组叶片旋转形成的圆形扫风面积,是衡量机组捕风效率的重要指标。原则上,风机叶片越大,风机捕风能力越强,发电能力越高,给风场带来的经济性效益越好。大风机随着叶片及系统部件的柔性增加,对企业系统研发技术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目前行业内大部分整机制造厂商均没有独立的叶片生产能力而外购叶片,其发展大兆瓦风机将受到叶片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能力、研发能力的制约。公司具备完备的叶片气动、叶片结构和叶片载荷的迭代设计开发能力,针对定制化的叶片,可以自主完成设计并制造,配合自主设计的风机机型抢占市场,不会受到其他叶片生产商标准化产品的限制,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叶片技术的创新,是风机未来度电成本降低的核心手段之一,同时掌握整机设计技术和叶片设计技术将使公司在竞争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分段式叶片技术:随着风机大功率化的趋势,风机制造对于叶片长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提高运输及制造效率,分段式叶片将会是叶片制造的一个发展趋势。公司自主研发的分段叶片设计技术,已完成58.8M叶片的样片验证,并取得了DNVGL认证,具备进入量产条件,是国内具备叶片分段技术的整机制造商。碳玻混编技术:叶片主梁采用碳玻混合材料进行了重量优化,在一定幅度增加材料成本的情况下,材料性能有显著提高,尤其是模量有显著提高。通过改变碳纱和玻纤的比例,可以实现模量由46GPa-120GPa线性变化,为设计、优化、减重、降本等提供了可能,解决了目前纯玻纤模量不能满足大叶片设计需求的限制,也绕开了碳纤维成本太高的瓶颈。公司在2021年发布的MySE16-242机型,采用了118米长碳玻混编叶片,获得Windpower Monthly全球2021年最佳风电叶片第二名。
(6)前沿技术储备—深海漂浮式风电技术
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投入,在风浪数据收集、海上风机创新研发和海上风电施工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积累,围绕深海漂浮式技术与国内外优秀研究机构进行了多次技术交流合作及技术攻关,为深海台风海域提供一种载荷传递合理、结构安全、运动响应平稳的半潜式漂浮式基础及创新型漂浮式基础,为明阳大兆瓦风电机组走向深海提供了安全可靠、成本可控、发电性能优异的深海型风机解决方案。2021年,安装有公司MySE5.5漂浮式风电机组的“三峡引领号”正式并网发电,成为亚太区域首台投入商业化运营的漂浮式风机。
(三)核心关键部件自主生产配套的能力,强化自主化水平和产业链控制力
风机零部件质量决定风力发电机组质量。公司具备叶片、变频器、变桨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各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设计、制造能力,以及进行一体化建模与模型验证研究的能力。公司掌握风力发电机组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升盈利能力,还可以从整机系统角度对风机部件进行优化设计,提高风机运行效率及可靠性,从而更好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要,保持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深化供应链整合。公司对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储备和持续投入,使公司可向供应商输出技术,整合其生产能力深度绑定或自我配套生产能力,
服务于公司的整机技术迭代,并可更好地满足公司持续的机型升级需求。同时,在有效控制质量、保证交付的前提下,公司对供应链的深化整合可进一步控制成本。
(四)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掌握了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技术,打破西方国家对重大装备尖端技术的垄断,使东南沿海庞大的海上风电资源开发从不可能到可能。通过整合全球资源,公司目前拥有国内领先的叶片设计团队、齿轮箱设计团队、发电机设计团队、核心研发仿真团队、整机研发测试团队、液压润滑冷却系统设计团队、智慧能源研发团队、智能化运维团队。公司还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风电技术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美国硅谷、德国汉堡,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建立高端前沿研发中心。此外,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机构ECN(荷兰的国家级能源实验室)、DNVGL(德国劳埃德船级社)、Fraunhofer(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Romax(世界顶级传动链设计商)等国际知名机构的科研合作,在气动弹性力学研究、齿轮箱设计、传动链系统设计、复杂地形风资源测算、先进控制策略开发等风电前沿技术领域突破发展。截至2021年底,公司风能研究院共有研发核心技术人员超过2000人,拥有授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000余项。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在行业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公司自身亦开始大量交付平价订单的情况下,公司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成功通过精益化的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的运营管理实现了进入“全面平价时代”的“软着陆”,再次体现出公司优秀的战略洞察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在风电主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了对“风、光、储、氢”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在业务的发展中不仅求“形”更注重求“质”、不仅求“规模”更注重求“效益”;在通过扎扎实实的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结合领先的战略洞察力和创新的商业模式,驱动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再上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38亿元,同比增长27.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8亿元,同比增长124.49%;实现毛利率25.65%,同比上升4.15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
11.01%,同比上升0.63个百分点。
(一)持续引领行业机组大型化、轻量化潮流,12MW海上风电机组开始交付
公司专注于紧凑型半直驱风机技术路线,通过持续推动风电机组大型化和轻量化,进一步降低自身产品的单位成本。公司身体力行推动风机产品不断迭代,并不断推出更低成本的机型,以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的MySE12MW半直驱海上机组正式下线,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抗台风半直驱海上机组,MySE12MW半直驱海上机组针对国内广东、福建等台风海域定制化设计研发,可抵御78.82米/秒的超强台风。同时,MySE12MW半直驱海上机组捕风效率提高,发电量整体提升5%以上,单机每年可输出4500万度电,满足23,000户家庭一年用电需求,减少燃煤消耗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8万吨,在同类机组中实现了更高的发电效率。
在整机之外,公司也在不断推动风机叶片的大型化。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和制造的
111.5米抗台风型叶片下线,这也是目前亚洲最长的抗台风型海上风机叶片。该叶片适用于超I类风区,采用高性能翼型族,保证了叶片优异的气动效率,降低了叶片重量,有效提高了叶片对海上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海上运行寿命可达25-30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风电机组对外销售3.45GW,同比增长47.63%;对应实现风电机组及相关配件销售132.41亿元,同比增长29.12%;风电机组及相关配件销售毛利率24.05%,同比上升6.1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机组新增订单达到9.14GW,同比增长104.06%;根据WoodMac的统计,公司2022年上半年新签订单规模位居行业第一,新签订单市占率超过了20%。
(二)价值量提升继续进行,混塔、海上漂浮式风机等新技术新产品陆续落地
公司在寻求自身产品价值量提升上持续努力。2022年8月,由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160米超高钢混塔架成功吊装,标志着公司大容量、超高混塔产品正式进入批量商业化运行阶段,实现了国内该领域的突破。160米超高钢混塔架采用方便经济且适宜不同地区运输条件的友好型分段分片设计,对相邻管片干式连接的预制装配预应力塔架结构进行系统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可靠,避免构件之间灌浆、座浆作业,降低了安装复杂程度,提升了安装效率和质量。
为了满足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发展对于新能源的需求,公司不断加强海上风电技术研发,通过本地化开发和定制化设计,在原有半直驱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先后攻克了海上超大型抗台风风机技术、海洋能源和海洋工程系统技术、深远海柔性直流送出系统、高端核心部件和新材料等一系列重大关键技术,成功研发出南方抗台风型、北方抗低温型、潮间带型等海上机组,满足不同地区海洋、气候环境下对于风电机组的要求。为了实现更大容量的机组和更深远海的布局,公司持续进行海上风机相关技术以及深海漂浮是风机技术研发, 2022年上半年,公司海上风电机组对外销售达到1.27GW,同比增长11.03%,完美完成对三峡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广核集团、华电集团等重要客户的交付任务,囊括MySE5.5、MySE6.45、MySE7.0等主力机型。
(三)深度布局风光储氢全产业链,产业与资本并重助推公司电站资产“滚动开发”的商业模式进一步迭代
从新发展理念的角度看,“双碳”目标将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为实践这一“双碳”目标的核心要义,公司在风电主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了对“风、光、储、氢”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公司通过协同产能扩张和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等创新性的商业模式,进一步迭代公司“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转让一批”的电站资产“滚动开发”模式,实现设备价值、资源价值、技术创新价值等多重价值量的兑现。公司深入到电站开发中各个环节,通过全面布局、核心零部件自产等方式,在电站开发中在同等资源禀赋的条件下实现了更高的发电量;同时通过新一代风光储氢技术升级、以及核心零部件自产等复杂的商业模式,为客户实现了更低的平准化度电成本和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的高景气度,公司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板块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电站运营收入7.03亿元,同比降低6.64%;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为64.18%,同比降低
9.17个百分点;公司在运营电站平均发电小时数1,174小时,高于同期全国风力发电平均发电小时数18小时。随着公司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商业模式逐渐成熟,电站销售业务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也逐步形成稳定规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运营的新能源电站装机容量1.26GW,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在建装机容量2.26GW,同比下降3.7%。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的新能源电站共实现发电量14.87亿度,同比下降2.6%。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1个新能源电站的销售,电站
出售容量合计300MW。此外,公司还在电站资产证券化领域继续进行深入探索,将公司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模式推入下一个发展阶段。
(四)海外业务加速推进,成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海外业务有序发展,交付和新订单均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了意大利Beleolico 30MW海上风电项目的交付,实现了中国企业在欧洲海上风电销售零的突破;在东南亚,公司供货的越南金瓯375MW海上风电项目亦开始交付。新增订单方面,截至目前公司共计新签订海外订单262MW。凭借着成熟先进的海上风电技术,在全球共同推动能源改革和节能减碳的背景下,公司加速推进海上风电的全球性战略规划。2022年5月,公司与韩国风机制造厂商、风力发电企业Unison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与Unison在多方面共同扩大韩国本地以及海外海上风电业务,推动研发和优化适用于韩国市场的固定式和漂浮式海上机型,促进风机供应链的本地化合作,探讨开发风力项目资源。
2022年7月,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MYSE”),标志着公司国际化发展进入了崭新的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237,957,724.31 | 11,195,126,470.42 | 27.18 |
营业成本 | 10,586,035,922.45 | 8,787,871,925.03 | 20.46 |
销售费用 | 585,372,470.68 | 465,620,206.85 | 25.72 |
管理费用 | 347,554,775.80 | 298,911,749.48 | 16.27 |
财务费用 | 93,242,161.59 | 85,821,011.68 | 8.65 |
研发费用 | 541,358,473.74 | 311,548,700.55 | 73.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4,890,030.32 | 165,287,511.8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555,953.53 | -1,169,692,346.0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3,972,758.49 | -1,074,025,553.6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风机销售收入上升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同步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增长,预提产品质量保证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增长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产品研发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票据兑付增加以及现金支付材料采购款
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投资风电场项目及生产基地建设,以及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款,以及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579,231,615.44 | 17.18 | 14,070,916,969.33 | 22.86 | -24.8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657,024.45 | 0.38 | - | - | - | 注1 |
应收票据 | 4,260,750.00 | 0.01 | 16,255,258.49 | 0.03 | -73.79 | 注2 |
应收账款 | 8,917,923,981.55 | 14.48 | 5,855,787,488.09 | 9.51 | 52.29 | 注3 |
应收款项融资 | 808,293,489.06 | 1.31 | 1,520,524,151.53 | 2.47 | -46.84 | 注4 |
预付款项 | 671,666,477.16 | 1.09 | 500,277,416.87 | 0.81 | 34.26 | 注5 |
存货 | 9,284,043,207.85 | 15.08 | 9,604,001,791.96 | 15.60 | -3.33 | |
合同资产 | 651,620,358.23 | 1.06 | 530,586,825.37 | 0.86 | 22.81 | |
持有待售资产 | 1,986,680.62 | 0.00 | 4,325,171,690.18 | 7.03 | -99.95 | 注6 |
长期股权投资 | 588,110,820.07 | 0.96 | 563,579,295.41 | 0.92 | 4.3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58,762,296.18 | 1.07 | 467,653,427.70 | 0.76 | 40.87 | 注7 |
固定资产 | 10,150,163,266.59 | 16.48 | 9,605,958,609.75 | 15.61 | 5.67 | |
在建工程 | 2,427,667,900.34 | 3.94 | 1,388,631,313.97 | 2.26 | 74.82 | 注8 |
使用权资产 | 257,924,506.69 | 0.42 | 354,097,707.74 | 0.58 | -27.16 | |
无形资产 | 1,360,441,141.69 | 2.21 | 894,447,421.54 | 1.45 | 52.10 | 注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64,282,213.41 | 20.56 | 9,482,257,060.37 | 15.41 | 33.56 | 注10 |
短期借款 | 546,426,018.35 | 0.89 | 98,467,646.02 | 0.16 | 454.93 | 注11 |
合同负债 | 7,145,812,539.95 | 11.60 | 8,061,593,776.51 | 13.10 | -11.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176,473.62 | 0.19 | 187,395,116.34 | 0.30 | -36.94 | 注12 |
应交税费 | 476,270,475.38 | 0.77 | 1,074,641,466.87 | 1.75 | -55.68 | 注13 |
其他应付款 | 1,204,333,247.74 | 1.96 | 2,093,647,870.19 | 3.40 | -42.48 | 注14 |
应付股利 | 66,850,171.24 | 0.11 | 2,916,980.11 | 0.00 | 2,191.76 | 注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7,553,253.63 | 1.18 | 1,119,039,821.36 | 1.82 | -34.98 | 注16 |
长期借款 | 3,978,036,221.83 | 6.46 | 3,438,748,336.60 | 5.59 | 15.68 | |
租赁负债 | 215,925,134.59 | 0.35 | 284,538,794.80 | 0.46 | -24.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3,451,376.09 | 1.16 | 544,683,769.00 | 0.88 | 30.98 | 注17 |
其他说明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注2:应收票据: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注3:应收账款: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同步增长所致。注4: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注5: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注6:持有待售资产:主要是出售风电场项目股权所致。注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是对境内公司股权投资增加所致。注8:在建工程:主要是在建风电场及基地投资增加所致。注9: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及内部研发资本化增加所致。注10: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购买大额存单增加所致。注11:短期借款: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注12: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所致。注13:应交税费:主要是本期缴纳税费增长导致应交税费余额下降所致。注14:其他应付款:主要是上年预收的股权转让款在本期完成风电场股权转让并清账所致。注15:应付股利:主要是已分配尚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增加所致。注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注17: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0,104,561.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16,280,476.62 | 1)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证、保函、银行借款、工程项目保障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797,868,276.62元使用受到限制; 2)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18,412,200元使用受到限制; | ||
应收账款 | 898,544,951.09 | 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 |
固定资产 | 988,794,478.08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无形资产 | 29,788,222.17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在建工程 | 7,369,276.17 | 为抵押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长期股权投资 | 1,071,908,620.00 | 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33,657,024.45 | 233,657,024.45 | 12,704,111.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1,034,699.07 | 107,414,034.14 | 6,379,335.07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67,653,427.70 | 658,762,296.18 | 191,108,868.48 | 1,108,868.48 |
合计 | 568,688,126.77 | 999,833,354.77 | 431,145,228.00 | 13,812,979.59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24,950 | 100 | 156,448.37 | 108,855.56 | 47,552.82 | 2,721.34 | 5,930.62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49,100 | 100 | 271,568.09 | 119,022.78 | 127,874.48 | 3,394.60 | 2,885.23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24,000 | 100 | 95,024.56 | 38,958.29 | 5,285.99 | -57.38 | -66.27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100 | 129,237.91 | 23,790.82 | 86,294.51 | 1,912.49 | 1,610.46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5,000 | 100 | 196,999.90 | 5,722.20 | 103,358.88 | 397.84 | 505.32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53,100 | 100 | 367,351.22 | 64,389.25 | 221.31 | -746.38 | -686.86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248,530 | 100 | 385,455.26 | 275,492.51 | 2,738.54 | -1,272.90 | -1,740.46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800 | 100 | 156,184.90 | 45,308.38 | 7,908.06 | 2,338.13 | 2,370.98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施工 | 200 | 95 | 105,607.85 | 1,568.56 | 46,214.43 | 1,730.49 | 1,785.48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521 | 80.81 | 79,313.39 | 37,953.54 | 6,465.67 | 2,889.72 | 2,597.06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3,000 | 100 | 81,740.46 | 31,635.05 | 6,741.37 | 3,370.30 | 3,011.79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30,000 | 100 | 120,057.68 | 62,987.99 | 0.83 | -192.46 | -190.20 |
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8000 | 100 | 90,381.12 | 22,713.31 | 5,203.52 | 2,456.91 | 2,468.73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 | 100 | 98,460.92 | 30,839.27 | 4,875.03 | 1,086.83 | 1,100.54 |
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2美元 | 100 | 70,445.75 | 11,119.69 | 55,425.60 | 1,730.85 | 1,677.43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产品研发 | 68,834 | 93.32 | 39,863.09 | 33,939.47 | 237.51 | -1,268.71 | -1,268.71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租赁服务 | 100,000 | 35 | 430,435.55 | 117,171.25 | 14,154.74 | 4,850.41 | 3,623.0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风机制造和风场运营,作为清洁能源产品的上游供应商,公司产品受政策变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程度影响。尽管国家颁布限制弃风率的政策以及十四五清洁能源占比的要求,但仍存在建设不达预期的可能。在现有的清洁能源形态中,尽管现在风电的商业性最好,但是仍存在其他清洁能源在政策的支持下竞争力增强的可能。
2、光伏、储能、氢能等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风、光、储、氢等均属于新能源,公司凭借多年行业技术经验积累以及成熟的商业模式,组建专业的光伏、储能、氢能技术专家团队,以技术创新、降低能源使用成本为使命持续优化公司风、光、储、氢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体系。同时,公司已与下游主要新能源电站开发企业建立较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业务关系,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综合能源提供能力,加强与大型集团客户在风、光、储、氢一体化领域的合作,相互依存互惠共赢,共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目前公司光伏、储能、氢能等新业务处于发展前期,可能存在着技术推进和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3、海外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成立了专门负责海外市场的业务部门,旨在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尝试各类风机出海相关业务模式。近年来,世界政治格局日益复杂,叠加全球新冠疫情的反复,给海外业务的拓展带来了较大难度。另一方面,海外风电开发中的商务环境与国内相差较大,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综上来看,海外市场的拓展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4月20日 | 详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1日 | 详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修订<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确定(1)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预留600万股;(2)本次激励计划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00人。 | 详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确定(1)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2)激励对象由200人调整为226人;(3)授予价格为每股5.3元。本次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提交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 详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万股调整为2339万股;(2)激励对象由226人调整为220人;(3)授予价格由每股5.3元调整为每股5.222元;(4)首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0年5月20日。 | 详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
在办理缴款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量由2,339万股调整为2,334.04万股,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 详见《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1)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预留的600万股;(2)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确定为8.39元/股;激励对象共计112人。 |
详见《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
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8.39元/股调整为8.284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5.222元/股调整为 | 详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
5.116元/股;(2)同意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1年8月10日注销完毕;(3)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810,1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1年7月9日上市流通。 | 2021-091)。 |
在办理缴款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以及7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总量由600万股调整为549.80万股,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 详见《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2年5月23日注销完毕。 | 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5.116元/股调整为4.895元/股,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由8.284元/股调整为8.063元/股;(2)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667,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2年7月7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1-1)废气
业务类型 | 涉及主要子公司 | 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生产环节 | 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名称 |
叶片生产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叶片修型打磨、切割作业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
叶片滚漆 | 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 ||
光伏产品制造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玻璃制造 | 含镉废气、有机废气等 |
通用工序-锅炉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锅炉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
(1-2)废水公司生产环节涉及废水主要有:
①生活废水,涉及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和风力、光伏电厂,污染物主要为CODcr等污染物,一般通过隔油及化粪池等工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罐车运输等方式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置。
②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玻璃制造所产生的含镉或有机物等污染物废水由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自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净化达标后的水可再循环使用。
(1-3)固废
①一般固废
A一般生活垃圾,利用园区内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B废弃生产材料,主要是叶片生产基地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纸皮、木板、胶类、玻纤布、固化树脂等,通过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公司进行处置。
②危险废物
公司主要危险固废主要涉及风力电站,主要污染物是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等部件需要维修或定期保养时更换后废润滑油(整体更换周期约为5-10年)。公司分区存放,明确标记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1-4)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污染来源生产基地装置运行产生的噪音,公司通过采取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减少原始噪声值,并将动力设备放置在单独房间内,空压机设置在独立机房内,机房房外噪声一般小于70dB。生产车间等房间换气排风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对室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相关标准。
(2)主要污染物排放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业务主要涉及以下行业: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 ||||
67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 |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其他 |
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 | ||||
83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五十一、通用工序 | ||||
109 | 锅炉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公司生产叶片不存在以煤、石油焦、油、发生炉煤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情形;公司生产风机主机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地处北方,为冬季取暖应用了相应的锅炉,但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故公司不属于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依据上述规定及公司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各地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主要采用简化或登记管理。
(3)主要污染物处理方式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已经通过ISO4001:2015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建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程序和预案进行环境预防及治理。公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其处理方法如下: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噪声 | 公司降低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为隔声门窗降噪,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
废气 | 公司降低废气污染的主要措施为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根据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
废水 | 公司处理废水的主要措施为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监测数据,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固体废弃物 | 明阳智能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分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物(主要为薄膜、纸盒、纸箱等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和废活性碳),分别交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收集处理。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构建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环境危害因素识别、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保培训多层面进行绿色管理,号召公司员工将节能环保理念融入工作和生活,降低公司整体运营能耗,最大限度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公司发挥自身行业优势,持续节能减排,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化石能源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中约占60%。相对于传统火电,风机在发电过程中基本无污染物排放,可大幅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作为专注于风机研发和制造的企业,公司不断积极推广风电技术和产品,推动生产更多绿色电力,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
实例:青海德令哈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风电项目
该项目是位于德令哈市的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海西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属于区域优势资源开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采取有效的恢复措施,维持了原有的区域生态环境。具体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废水处理措施 | ?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 施工人员生活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洗漱水用于施工区道路洒水降尘 |
废气治理措施 | ? 堆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易产尘运输车辆采用蓬布遮盖 ? 对负责运输碎石、砂子的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并每天按时对厂区地面和原料库洒水抑尘 |
噪声措施 | ?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
固体废物防治 | ? 土石方平衡,不产生弃方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德令哈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生态恢复措施 | ? 控制占地范围,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过程中开挖时产生的废土石方部分用于及时回填土方,场内调配平衡,不产生弃方 ? 施工机械划定运行路线,不随意开辟便道,施工便道作为后期的检修道路 |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行业均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投资项目为风电设备整机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各类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该目录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颁布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前,公司已制定《能源资源节约控制程序》,要求技术人员在加工工艺设计时有责任考虑到资源能源的节约、减少不可再生材料的使用,在生产流程的设计上节约资源能源的使用。公司有责任定期维护机器设备保证其使用正常。各部门制定资源能源
的节约措施,有责任对本部人员进行节约资源能源的教育。公司安环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源能源的使用状况进行统计、记录。
针对自身现状,进行企业、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从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供应链管理4个方面开展工作,从直接减排、节能、节材、能源替代、原料替代五个方面进行改进,逐步建立明阳全生命周期的碳中和管理体系,支撑企业长期的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1) 园区能量管理系统监控电力使用和碳排放量,实现节能减碳。
(2) 厂房建筑BIPV光伏系统,绿色用电减碳。
(3) 超紧凑半直驱风机较直驱风机体积更小、重量更轻、效率更高;较双馈风机可靠性更高、成本更低,材料节约减碳。
(4) 老旧风机延寿,风场全生命周期减碳。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业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路子,坚持以新能源制造商的优势,开展特色扶贫工作,积极响应党中央十九大以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的号召。公司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扶贫扶智三位一体的扶贫路径,实现新能源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明阳智能坚持用绿色清洁能源服务新时代、建设新农村,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设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公司积极构建乡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努力实现绿水青山的保护和风光储资源一体化开发以及乡村振兴、“三农经济”的协同融合建设。
目前,公司已在甘肃、吉林、青海、内蒙、新疆、云南、广西、贵州、河南等欠发达地区投资建设产业基地或新能源项目,通过产业链集聚效应,提升当地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而且在新能源产业扶贫攻坚中留住了绿水青山,为当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公司连续多年坚持通过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向慈善机构定向捐款等形式,助力贫困乡村发展。
扶贫扶智
公司通过希望工程、定向资助贫困学生等教育事业实现教育扶贫。2018年1月与河南省驻马店市慈善总会签订捐助协议,用于驻马店确山县博世学校建设项目。该项目捐赠总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分五年拨付。报告期内,公司已拨付该款项的第五笔资金,即人民币120万元。为满足驻马店确山县博世学校办学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额外捐款人民币200万元。该捐款项目旨在为贫困地区孤儿、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提供就学条件,改善就读环境,为更多的学生带去教育资源。为支持广东惠来县沟疏村成立教育促进会,公司捐款人民币5万元,支持该地的教育建设。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的工会,定向资助原蓟县孙各庄第一小学的一名学生直至大学,根据当地生活、学习成本及其家庭情况,预计资助该学生共计人民币2万元。公司将助力定向助学活动,完善定向教育扶贫机制,助力贫困学生快乐学习,为社会造就更多有用之才。
公益捐赠
自2013年以来,公司连续十年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出善款累计达人民币476.33万元(其中报告期捐款人民币5万元),用于支持广东省及中山市公益活动,彰显了公司的能动、博爱精神。同时,为支持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研究,公司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的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捐款人民币500万元,助力海上风电技术科研力量的培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锁定期延长至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3、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 | 1、锁定期届满后;2、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原中山博创,下同)、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以及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共青城联蕴(原中山联创,下同) | 注3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锁定期延长至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3、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 | 注4 | 1、锁定期延长至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2、锁定期届满后;3、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以及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5%以上的股东(靖安洪大、广州蕙富凯乐、Joint Hero) | 注5 | 1、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2、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能投集团 | 注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以及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1.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2.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3.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5%以上股东靖安洪大、广州蕙富凯乐、Joint Hero; 4.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注10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2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3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李媛 | 注1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张传卫 | 注1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注1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境外中间层公司RWE2、RWE3和中国明阳,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注2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注2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4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25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 | 注2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 | 注28 | 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 | 注29 | 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1年6月17日,控股股东之一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公司名称为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中山联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公司名称为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关于股东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注1: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承诺方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若承诺方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方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承诺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2: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承诺方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该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3: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承诺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承诺方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承诺方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该承诺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承诺方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4:1、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承诺方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2、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承诺方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5:1、在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2、承诺方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该股东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承诺方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该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承诺方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该承诺方持股比例低于5%的,该承诺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3条的规定。
6、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7、承诺方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承诺方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6: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承诺方保持多层境外持股结构不变,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也不得违反股份锁定期和减持股份承诺,通过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转让公司股份。
注7:在收购完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或合伙人份额后,不得通过该等公司或合伙企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注8:1、承诺方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受承诺方控制或由承诺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若承诺方或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承诺方同意将根据公司的要求,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承诺方或附属企业向公司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承诺方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其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请求承诺方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方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注9:1、本承诺出具日后,承诺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承诺方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方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承诺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方/承诺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承诺方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注10:除履行完毕尚未执行完毕的关联交易外,不再与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关联交易。
注11:如公司境外子公司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明阳风电美国有限公司)、Ming Yang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 Ltd(中山瑞科新能源(美国)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导致被发改部门追责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赔偿公司的一切经济损失,就损害赔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12:1、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承诺方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承诺方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承诺方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则承诺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承诺方已公告回购计划但未实际履行,则承诺方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注13:1、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承诺方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承诺方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承诺方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承诺方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承诺方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承诺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
注14:1、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承诺方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承诺方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承诺方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承诺方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承诺方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公司应当从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当月起,扣减承诺方每月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薪酬的20%。
注1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开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承诺方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承诺方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方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方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承诺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6:对于承诺方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7:如因李媛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且李媛无法及时足额赔偿的,承诺方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8:1、如公司因未足额或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缴款项,并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公司在获取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形被认定合同无效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损失,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9: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承诺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0: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方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承诺方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承诺方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承诺方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承诺方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21:如出现承诺方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一致行动关系承诺、稳定股价措施声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等承诺声明事项的,承诺方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承诺方在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履行承诺声明的具体原因。
2)直接或间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违反锁定承诺,承诺方通过转让、质押境外中间层公司股权变相转让所拥有的公司权益等)所得收益全额归公司所有,由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向公司董事会全额上缴该等收益,并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诺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3)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诺方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公司相应扣减应向承诺方支付的分红,直至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上缴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以及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
4)在违反承诺事项影响未消除(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事项已纠正完毕,公司已收缴完毕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之前,承诺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或任何间接权益。
注22:
1、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承诺将尽快办理尚未取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者被有关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迫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损益的情况;
2)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迫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3)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就公司2022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共青城博蕴已质押其持有的6,522,073股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权利限制的情况;
5)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明阳智能及其重要子公司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或未办理竣工备案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明阳智能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6)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
7)若明阳智能及其重要子公司(包含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由于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索赔、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支出及费用,保证明阳智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23:
1、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人/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24:
1、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25: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
注26: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用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公司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人将全额予以补偿。
注27:就公司2022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承诺如下:
1、针对发行人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存在的尚未办理房产竣工备案或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情况,如其后续因前述情况导致发行人及/或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被影响、或者招致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及/或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或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风力发电场及/或光伏发电场存在的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如其后续因前述情况导致发行人及/或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被影响、或者招致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及/或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或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内没有为部分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发行人及/或子公司由于前述情况而受到索赔、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支出及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28:不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权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
注29:不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权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发先生于2021年9月根据前期发布的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因操作失误,将10,000股卖出误操作成买入,导致短线交易。王金发先生于2022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详见《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次误操作发生当日,王金发先生已立即告知公司,并委托公司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王金发先生已将误操作所得收益全部归还公司。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未超出预计限额,实际履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
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明阳智能 | 公司本部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 | 30,452.67 | 2021年9月9日 | 2021年9月9日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为风电建设需要,洮南百强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事项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 | 无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0,452.6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38,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23,000.0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53,452.6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7.2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746,452.67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746,452.67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洮南百强是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其股东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强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北京洁源将受让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目前,百强集团已将持有的洮南百强合计100%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风险可控。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经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13日发行31,280,500份GDR(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因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悉数行使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2,380,000份GDR。UBS AG London Branch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29日向前期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GDR的投资者交付本次超额配售的2,380,000份GDR。详见《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相关行使超额配售权后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7,908,355 | 24.43 | 147,928,994 | -455,452,555 | -307,523,561 | 170,384,794 | 8.1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56,692,533 | 8.01 | 147,928,994 | -134,236,733 | 13,692,261 | 170,384,794 | 8.1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33,764,233 | 6.84 | 147,928,994 | -133,764,233 | 14,164,761 | 147,928,994 | 7.0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928,300 | 1.17 | -472,500 | -472,500 | 22,455,800 | 1.07 | |||
4、外资持股 | 321,215,822 | 16.42 | -321,215,822 | -321,215,822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21,215,822 | 16.42 | -321,215,822 | -321,215,822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78,418,357 | 75.57 | 454,980,055 | 454,980,055 | 1,933,398,412 | 91.9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78,418,357 | 75.57 | 454,980,055 | 454,980,055 | 1,933,398,412 | 91.9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56,326,712 | 100.00 | 147,928,994 | -472,500 | 147,456,494 | 2,103,783,206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2月2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万股,并于2019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379,722,37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5,9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03,822,378股。2020年1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648,842,323股上市流通;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2022年1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454,980,055股上市流通;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1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号),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共计147,928,994股。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该限制性股票的注销。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4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公司发行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在超额配售权行使之前,公司完成了31,280,500份GDR的发行,并于2022年7月8日完成了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156,402,500股股票的登记,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260,185,706股。详见《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因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悉数行使本次GDR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2,380,000份GDR,相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11,900,000股。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完成了超额配售的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2,085,706股。详见《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相关行使超额配售权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5)。
上述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影响,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相应摊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有所增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共同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Keycorp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718,024股,累计质押184,699,26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2.0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13%。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7、2022-011、2022-047)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087)。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 | 5,810,100 | 0 | 0 | 5,667,600 | 股权激励 | 2022年7月7日 |
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 | 5,810,100 | 0 | 0 | 5,667,600 | 股权激励 | 2023年7月7日 |
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 | 5,810,100 | 0 | 0 | 5,667,600 | 股权激励 | 2024年7月7日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1,649,400 | 0 | 0 | 1,635,900 | 股权激励 | 2022年9月17日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1,649,400 | 0 | 0 | 1,635,900 | 股权激励 | 2023年9月17日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2,199,200 | 0 | 0 | 2,181,200 | 股权激励 | 2024年9月17日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324,418 | 51,324,418 | 147,928,994 | 147,928,994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3年8月14日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03,587 | 17,803,587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2年1月24日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7,003 | 36,647,00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2年1月24日 |
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89,225 | 27,989,22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2年1月24日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19,470,011 | 119,470,01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2年1月24日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57,062,475 | 157,062,47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2年1月24日 |
Keycorp Limited | 44,683,336 | 44,683,33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2年1月24日 |
合计 | 477,908,355 | 454,980,055 | 147,928,994 | 170,384,794 | / | /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对象中有8人(首次授予对象6人,预留部分授予对象2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2022年7月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售股份5,667,600股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9,80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6,700,995 | 336,709,993 | 16.00 | 0 | 无 | 其他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928,994 | 200,051,612 | 9.51 | 147,928,994 | 质押 | 151,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 | 157,062,475 | 7.47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 | 119,470,011 | 5.68 | 0 | 质押 | 64,532,600 | 境外法人 |
KEYCORP LIMITED | - | 44,683,336 | 2.12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6,647,003 | 1.74 | 0 | 质押 | 5,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00,000 | 26,000,000 | 1.2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 | 20,930,639 | 0.99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6,985,396 | 19,409,307 | 0.92 | 0 | 无 | 其他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 8,989,932 | 18,999,932 | 0.90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36,709,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709,993 |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57,062,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62,475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19,47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470,011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2,122,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22,618 | ||||
KEYCORP LIMITED | 44,683,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83,336 |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7,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47,003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0 |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20,930,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30,639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9,409,3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09,307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 18,999,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99,93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928,994 | 2023年8月14日 | 147,928,994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 | 沈忠民 | 2,7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3 | 张启应 | 2,6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4 | 王金发 | 9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5 | 贾立雄 | 75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6 | 梁才发 | 465,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7 | 程家晚 | 45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8 | 樊元峰 | 45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9 | 刘建军 | 45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10 | 鱼江涛 | 45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忠民、张启应、王金发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梁才发、程家晚、刘建军、鱼江涛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传卫 | 董事、高管 | 99,083,564 | 245,533,268 | 146,449,704 | 公司向其持股的公司定向增发 |
王金发 | 董事、高管 | 10,727,252 | 8,276,564 | -2,450,688 | 持股平台减持 |
张启应 | 董事、高管 | 7,472,006 | 6,221,933 | -1,250,073 | 二级市场减持、持股平台减持 |
张瑞 | 董事 | 697,482 | 2,176,772 | 1,479,290 | 公司向其持股的公司定向增发 |
梁才发 | 高管 | 1,139,270 | 954,278 | -184,992 | 二级市场减持、持股平台减持 |
程家晚 | 高管 | 1,308,619 | 1,098,765 | -209,854 | 持股平台减持 |
鱼江涛 | 高管 | 709,995 | 631,247 | -78,748 | 二级市场减持、持股平台减持 |
杨璞 | 高管 | 627,880 | 511,635 | -116,245 | 持股平台减持 |
张忠海 | 高管 | 722,085 | 644,589 | -77,496 | 持股平台减持 |
易菱娜 | 高管 | 634,280 | 518,035 | -116,245 | 持股平台减持 |
刘建军 | 高管 | 2,740,535 | 2,275,568 | -464,967 | 持股平台减持 |
注:上表中披露的董监高持股情况为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本报告中披露的董监高间接持股情况,其计算方法为:各董监高持有持股平台的比例*持股平台持有明阳智能股份数。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 | MOXIB2108G | 2021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4日 | 2 | 1.6 | 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 |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 - | 场外交易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13 | 1.12 | 0.89 | |
速动比率 | 0.74 | 0.66 | 12.12 | |
资产负债率(%) | 63.38 | 69.86 | 减少6.48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301,196,087.25 | 1,072,285,999.68 | 114.61 | 主要是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50 | 0.25 | 100.00 | 主要是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17.67 | 4.64 | 280.82 | 主要是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4.73 | 0.53 | 不适用 |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1.20 | 5.84 | 263.01 | 主要是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579,231,615.44 | 14,070,916,969.3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33,657,024.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260,750.00 | 16,255,258.49 |
应收账款 | 七、5 | 8,917,923,981.55 | 5,855,787,488.0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808,293,489.06 | 1,520,524,151.53 |
预付款项 | 七、7 | 671,666,477.16 | 500,277,416.8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01,297,098.32 | 507,340,672.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9,284,043,207.85 | 9,604,001,791.96 |
合同资产 | 七、10 | 651,620,358.23 | 530,586,825.37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1,986,680.62 | 4,325,171,690.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43,703,709.68 | 695,042,009.11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97,684,392.36 | 37,625,904,273.5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4,565,325.04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88,110,820.07 | 563,579,295.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7,414,034.14 | 101,034,699.0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58,762,296.18 | 467,653,427.7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150,163,266.59 | 9,605,958,609.7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427,667,900.34 | 1,388,631,313.9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57,924,506.69 | 354,097,707.74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60,441,141.69 | 894,447,421.54 |
开发支出 | 七、27 | 235,821,156.52 | 314,690,450.32 |
商誉 | 七、28 | 79,147,168.84 | 79,147,168.8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26,239,954.91 | 124,795,293.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28,325,723.14 | 533,239,656.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664,282,213.41 | 9,482,257,060.3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184,300,182.52 | 23,924,097,429.75 | |
资产总计 | 61,581,984,574.88 | 61,550,001,703.2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46,426,018.35 | 98,467,646.0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597,508,428.69 | 9,264,867,052.6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226,753,213.77 | 10,172,885,151.76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145,812,539.95 | 8,061,593,776.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8,176,473.62 | 187,395,116.34 |
应交税费 | 七、40 | 476,270,475.38 | 1,074,641,466.8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04,333,247.74 | 2,093,647,870.1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66,850,171.24 | 2,916,980.1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283,618,819.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27,553,253.63 | 1,119,039,821.3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48,289,303.62 | 894,037,794.22 |
流动负债合计 | 28,691,122,954.75 | 33,250,194,515.0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978,036,221.83 | 3,438,748,336.60 |
应付债券 | 七、46 | 1,329,287,801.01 | 1,260,376,859.7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15,925,134.59 | 284,538,794.8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060,983,130.43 | 2,394,357,521.0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14,062,586.47 | 1,496,659,839.79 |
递延收益 | 七、51 | 328,283,579.56 | 329,222,350.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713,451,376.09 | 544,683,769.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40,029,829.98 | 9,748,587,471.93 | |
负债合计 | 39,031,152,784.73 | 42,998,781,986.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103,783,206.00 | 1,956,326,7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540,294,697.33 | 10,667,061,264.43 |
减:库存股 | 七、56 | 133,961,294.49 | 136,566,479.49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2,346,938.92 | 43,509,230.08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88,654,029.96 | 488,654,029.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415,122,312.14 | 5,432,630,361.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456,239,889.86 | 18,451,615,118.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94,591,900.29 | 99,604,597.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50,831,790.15 | 18,551,219,716.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1,581,984,574.88 | 61,550,001,703.25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876,414,448.59 | 9,815,164,047.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657,024.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704,400.25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643,785,935.92 | 5,581,528,885.79 |
应收款项融资 | 793,923,517.41 | 1,496,354,151.53 | |
预付款项 | 572,884,726.89 | 567,589,586.4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936,366,789.81 | 4,243,916,390.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
存货 | 6,003,590,157.00 | 8,001,908,114.56 |
合同资产 | 415,847,085.43 | 454,062,470.25 | |
持有待售资产 | 1,768,215,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32,548.61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68,434,410.69 | 5,535,277,796.1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847,436,644.80 | 37,472,720,843.0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892,397.87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332,473,881.20 | 7,848,228,123.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1,190,662.91 | 94,580,232.6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58,762,296.18 | 467,653,427.7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5,141,754.41 | 367,252,276.51 | |
在建工程 | 53,278,559.50 | 30,190,318.7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206,291.51 | 16,071,869.78 | |
无形资产 | 629,712,898.66 | 388,432,934.40 | |
开发支出 | 219,913,444.88 | 275,675,490.89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3,917.47 | 1,130,465.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1,610,865.81 | 329,144,487.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91,448,064.66 | 8,615,107,648.8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951,705,035.06 | 18,433,467,276.77 | |
资产总计 | 54,799,141,679.86 | 55,906,188,119.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4,113,479.72 | 98,467,646.0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477,238,073.10 | 9,186,896,117.68 | |
应付账款 | 10,256,085,795.20 | 9,985,535,737.4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242,626,829.81 | 12,294,637,053.15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958,208.53 | 54,168,933.82 | |
应交税费 | 442,137,911.42 | 896,839,169.71 | |
其他应付款 | 2,264,176,347.08 | 1,755,338,611.0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63,933,191.1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1,682,490.02 | 537,778,009.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921,668,043.58 | 1,447,064,482.10 |
流动负债合计 | 31,480,687,178.46 | 36,256,725,760.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581,737.30 | 8,536,252.83 | |
长期应付款 | 477,191,085.00 | 422,398,045.7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73,635,592.23 | 1,370,836,316.94 | |
递延收益 | 141,649,159.70 | 135,222,943.1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0,375,362.07 | 521,426,062.5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13,432,936.30 | 2,678,419,621.23 | |
负债合计 | 34,394,120,114.76 | 38,935,145,381.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03,783,206.00 | 1,956,326,71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522,804,154.83 | 10,649,570,721.93 | |
减:库存股 | 133,961,294.49 | 136,566,479.49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967,063.48 | 14,348,197.7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8,654,029.96 | 488,654,029.96 | |
未分配利润 | 5,403,774,405.32 | 3,998,709,555.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405,021,565.10 | 16,971,042,738.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4,799,141,679.86 | 55,906,188,119.77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237,957,724.31 | 11,195,126,470.4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237,957,724.31 | 11,195,126,470.4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210,686,748.78 | 10,026,093,877.6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586,035,922.45 | 8,787,871,925.0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7,122,944.52 | 76,320,284.07 |
销售费用 | 七、63 | 585,372,470.68 | 465,620,206.85 |
管理费用 | 七、64 | 347,554,775.80 | 298,911,749.48 |
研发费用 | 七、65 | 541,358,473.74 | 311,548,700.55 |
财务费用 | 七、66 | 93,242,161.59 | 85,821,011.68 |
其中:利息费用 | 163,156,013.08 | 204,292,408.84 | |
利息收入 | 77,762,364.77 | 131,702,211.6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05,352,084.34 | 121,055,606.9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40,501,559.12 | 54,059,450.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960,285.71 | 14,417,790.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765,892.9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1,911,843.45 | -63,076,887.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22,734.95 | -32,469,750.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5,949.07 | 793,410.0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44,119,984.45 | 1,249,394,421.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460,143.34 | 4,035,173.8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344,503.75 | 16,443,128.8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37,235,624.04 | 1,236,986,466.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94,517,837.92 | 173,295,382.0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2,717,786.12 | 1,063,691,084.5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2,717,786.12 | 1,063,691,084.5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7,743,981.34 | 1,090,368,554.6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26,195.22 | -26,677,470.1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28,111.99 | -3,460,254.0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2,291.16 | -3,485,493.7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75,425.50 | 873,314.2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75,425.50 | 873,314.2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637,716.66 | -4,358,807.9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637,716.66 | -4,358,807.92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5,820.83 | 25,239.6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41,389,674.13 | 1,060,230,830.5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46,581,690.18 | 1,086,883,060.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92,016.05 | -26,652,230.4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1.18 | 0.58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1.17 | 0.5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3,955,042,149.22 | 12,012,416,099.2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1,121,848,389.89 | 10,400,954,148.96 |
税金及附加 | 29,893,954.04 | 48,122,235.55 | |
销售费用 | 438,164,747.83 | 400,013,551.06 | |
管理费用 | 167,231,030.16 | 130,472,776.32 | |
研发费用 | 411,664,817.53 | 188,232,976.26 | |
财务费用 | -13,156,422.52 | -26,130,505.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36,949,565.83 | 67,803,762.72 |
利息收入 | 68,944,337.10 | 117,489,188.06 | |
加:其他收益 | 187,652,589.26 | 98,170,081.2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9,944,276.75 | -7,382,222.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963,330.64 | 16,660,175.2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65,892.9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536,443.05 | -40,296,500.4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6,043.08 | -1,163,565.0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395.63 | 334,301.2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61,005,300.73 | 920,413,010.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35,765.15 | 1,213,914.1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91,505.76 | 9,575,353.7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51,749,560.12 | 912,051,571.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1,432,679.95 | 105,133,008.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0,316,880.17 | 806,918,562.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0,316,880.17 | 806,918,562.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18,865.75 | 763,584.4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18,865.75 | 763,584.4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618,865.75 | 763,584.4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75,935,745.92 | 807,682,146.7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959,460,918.26 | 10,198,827,652.1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7,094,859.08 | 109,252,499.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7,558,517.94 | 277,923,723.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1) | 10,764,114,295.28 | 10,586,003,875.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11,378,406.59 | 8,403,968,179.8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6,404,203.46 | 702,447,209.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3,001,711.27 | 481,315,958.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8,220,004.28 | 832,985,015.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2) | 13,179,004,325.60 | 10,420,716,36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4,890,030.32 | 165,287,511.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47,708,055.52 | 38,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870,030.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4,718.50 | 5,009,173.0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726,317,774.13 | 312,207,652.85 |
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59,522,702.62 | 701,049,673.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3) | 7,054,763,281.74 | 1,018,304,499.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33,392,274.49 | 2,178,063,200.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68,926,960.78 | 8,689,022.2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4,623.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4) | 9,402,319,235.27 | 2,187,996,845.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555,953.53 | -1,169,692,346.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3,125,360.89 | 20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12,808,683.00 | 482,888,740.1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6,780.67 | 2,1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5) | 5,308,050,824.56 | 684,988,740.1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39,517,862.19 | 1,285,600,407.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3,134,797.89 | 408,929,939.9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1,425,405.99 | 64,483,945.9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6) | 3,974,078,066.07 | 1,759,014,293.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3,972,758.49 | -1,074,025,553.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8,050,587.66 | -3,397,055.8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50,422,637.70 | -2,081,827,443.7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05,847,068.63 | 15,292,439,894.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55,424,430.93 | 13,210,612,450.36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643,646,973.08 | 11,078,836,518.3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5,139,012.36 | 98,715,976.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221,155.18 | 496,237,248.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99,007,140.62 | 11,673,789,742.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530,932,322.95 | 9,443,831,733.2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1,435,381.84 | 237,779,404.7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8,995,024.55 | 297,024,990.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9,836,185.23 | 1,886,637,965.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31,198,914.57 | 11,865,274,093.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2,191,773.95 | -191,484,350.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88,248,205.52 | 263,683,6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239,325.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65,578.98 | 41,818,013.7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51,963,332.99 | 692,826,016.6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79,516,442.49 | 998,327,630.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3,893,901.43 | 98,945,854.3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46,752,356.26 | 87,330,290.0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44,017,674.77 | 1,313,965,979.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34,663,932.46 | 1,500,242,123.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5,147,489.97 | -501,914,493.0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3,125,360.8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3,808,683.00 | 88,551,740.17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45,150,72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62,084,763.89 | 88,551,740.1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0,491,000.00 | 62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1,882,830.00 | 253,698,191.7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72,093.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2,373,830.00 | 883,970,284.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9,710,933.89 | -795,418,544.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2,633,850.13 | -35,808.8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14,994,479.90 | -1,488,853,197.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78,636,203.70 | 11,608,607,946.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63,641,723.80 | 10,119,754,749.02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67,061,264.43 | 136,566,479.49 | 43,509,230.08 | 488,654,029.96 | 5,375,558,041.93 | 18,394,542,798.91 | 99,604,597.79 | 18,494,147,396.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7,072,319.61 | 57,072,319.61 | 57,072,319.6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67,061,264.43 | 136,566,479.49 | 43,509,230.08 | 488,654,029.96 | 5,432,630,361.54 | 18,451,615,118.52 | 99,604,597.79 | 18,551,219,716.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1,162,291.16 | 1,982,491,950.60 | 4,004,624,771.34 | -5,012,697.50 | 3,999,612,073.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291.16 | 2,447,743,981.34 | 2,446,581,690.18 | -5,192,016.05 | 2,441,389,674.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2,023,295,111.90 | 179,318.55 | 2,023,474,430.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928,994.00 | 1,845,282,078.47 | 1,993,211,072.47 | 1,993,211,072.47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2,500.00 | 27,951,354.43 | -2,605,185.00 | 30,084,039.43 | 30,084,039.43 | ||||||||||
4.其他 | 179,318.55 | 179,318.55 | |||||||||||||
(三)利润分配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7,997,800.22 | 7,997,800.22 | 7,997,800.22 | ||||||||||||
2.本期使用 | 7,997,800.22 | 7,997,800.22 | 7,997,800.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3,783,206.00 | 12,540,294,697.33 | 133,961,294.49 | 42,346,938.92 | 488,654,029.96 | 7,415,122,312.14 | 22,456,239,889.86 | 94,591,900.29 | 22,550,831,790.1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775,838,674.49 | 121,883,589.69 | 39,429,901.97 | 240,614,409.70 | 2,728,755,522.96 | 14,762,198,540.30 | 322,298,393.72 | 15,084,496,934.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775,838,674.49 | 121,883,589.69 | 39,429,901.97 | 240,614,409.70 | 2,728,755,522.96 | 14,762,198,540.30 | 322,298,393.72 | 15,084,496,934.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3,485,493.71 | 837,914,813.08 | 1,656,024,840.97 | -50,669,851.77 | 1,605,354,989.2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5,493.71 | 1,090,368,554.69 | 1,086,883,060.98 | -26,652,230.46 | 1,060,230,830.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821,595,521.60 | -24,017,621.31 | 797,577,900.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839,903.90 | 36,839,903.90 | 36,839,903.90 | ||||||||||||
4.其他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33,270,526.57 | 784,755,617.70 | -24,017,621.31 | 760,737,996.39 | |||||||||
(三)利润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684,620.96 | 6,684,620.96 | 6,684,620.96 | ||||||||||||
2.本期使用 | 6,684,620.96 | 6,684,620.96 | 6,684,620.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0,928,712.00 | 10,745,949,104.96 | 121,883,589.69 | 35,944,408.26 | 240,614,409.70 | 3,566,670,336.04 | 16,418,223,381.27 | 271,628,541.95 | 16,689,851,923.22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49,570,721.93 | 136,566,479.49 | 14,348,197.73 | 488,654,029.96 | 3,998,709,555.89 | 16,971,042,738.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49,570,721.93 | 136,566,479.49 | 14,348,197.73 | 488,654,029.96 | 3,998,709,555.89 | 16,971,042,738.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5,618,865.75 | - | 1,405,064,849.43 | 3,433,978,827.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618,865.75 | - | 1,870,316,880.17 | 1,875,935,745.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 | - | 2,023,295,111.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928,994.00 | 1,845,282,078.47 | - | - | - | 1,993,211,072.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2,500.00 | 27,951,354.43 | -2,605,185.00 | - | - | 30,084,039.43 | |||||
4.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3.其他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 - | -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2,305,679.64 | - | 2,305,679.64 | ||||||
2.本期使用 | - | - | 2,305,679.64 | - | 2,305,679.64 | ||||||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3,783,206.00 | 12,522,804,154.83 | 133,961,294.49 | 19,967,063.48 | 488,654,029.96 | 5,403,774,405.32 | 20,405,021,565.10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612,968,710.76 | 121,883,589.69 | 240,614,409.70 | 1,972,634,625.83 | 13,803,777,777.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612,968,710.76 | 121,883,589.69 | 240,614,409.70 | 1,972,634,625.83 | 13,803,777,777.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763,584.42 | 554,464,820.74 | 1,376,823,926.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3,584.42 | 806,918,562.35 | 807,682,146.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75,552,97 | -224,067, | 970,110,4 | 821,595,5 |
本 | 0.00 | 878.87 | 30.47 | 21.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839,903.90 | 36,839,903.90 | |||||||||
4.其他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33,270,526.57 | 784,755,617.70 | |||||||
(三)利润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254,986.20 | 2,254,986.20 | |||||||||
2.本期使用 | 2,254,986.20 | 2,254,986.2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0,928,712.00 | 10,583,079,141.23 | 121,883,589.69 | 763,584.42 | 240,614,409.70 | 2,527,099,446.57 | 15,180,601,704.23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为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3月22日及2017年6月9日,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2017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拥有的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股本设置为1,103,822,378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69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0,000股,每股发行价4.75元,2019年1月23日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9,722,378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0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员工共计 22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2,339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222元/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0年6月11日止,本公司已向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 23,340,400 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22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3,062,778.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对本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4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16,979,491.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转换为A股普通股,转换总股数为133,949,221股,本次转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0,928,712.00元。
2021年6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1年8月10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50,828,712元。
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9.80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9月17日,本公司已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5,498,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8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6,326,712.00元。
2021年5月18,本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0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7,928,994股,每股发行价格13.5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4,255,706.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103,783,206.00元。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789438199M。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监察审计部、财务部、战略企划部、营销部、市场部、工程管理部、运维事业部、风能研究院、采购部、融资与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物流部等部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如: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对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风力发电;售电业务;投资太阳能发电站开发、投资矿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等。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附注五、29、附注五、29和附注五、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十一。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
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高端制造业务合同资产组合2:发电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3: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股权转让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长期应收款组合2:其他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一。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股权转让款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计划成本计价,并于月末根据加权平均法一次计算并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从而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定制类产成品包括风力发电机主机、机舱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个别计价的方式核算;非定制类产成品包括叶片、控制部件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高端制造业务合同资产组合2:发电业务合同资产组合3:工程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长期应收款组合2:其他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
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4-5 | 19.20-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4-5 | 32.00-4.75 |
工装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检测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3.75-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附注五、23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风电项目许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软件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风电项目许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
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①本公司风机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转让风机整机及配件的履约义务,当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②运营维护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运维合同期间,在各年度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收入。
③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将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销售给电网公司的履约义务,电力销售每月按上网电量及电价结算并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④售电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售电合同通常包含按约定提供售电服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电力交易服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依据采购的电价与销售电价之差额,确认电力交易销售收入。
⑤建造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在履约进度能合理确定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5)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公司与承租人或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①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②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
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金额确定。该等估计系按照现时市场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作出。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开发支出资本化
可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是指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判断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决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时需要作出判断。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6)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基建建设业务的收入确认
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基建建设业务的收入及费用需要由管理层做出相关判断。如果预计基建建设合同将发生损失,则此类损失应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基建建设合同预算来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由于基建建设的特性,导致合同签订日期与项目完成日期往往归属于不同会计期间。
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在履约过程中,本公司持续复核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按照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及预计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付款进度进行持续监督,并定期评估业主的资信能力。如果有情况表明业主很可能在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的支付方面发生违约,本公司将就该合同资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重新评估,并可能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这一修改将反映在本公司重新评估并需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当期财务报表中。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实际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本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进而将增加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并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
(9)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0)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
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详见下面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解释第15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本公司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21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 | ||||
固定资产 | 9,548,886,290.14 | - | 57,072,319.61 | 9,605,958,609.75 |
所有者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5,375,558,041.93 | - | 57,072,319.61 | 5,432,630,361.5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项目 | 调整前2021年1-6月 报表数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2021年1-6月报表数 |
营业收入 | 11,145,350,931.75 | - | 49,775,538.67 | 11,195,126,470.42 |
营业成本 | 8,787,037,200.07 | - | 834,724.96 | 8,787,871,925.03 |
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2022年1-6月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06.30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增加/减少(-) |
资产: | |||
固定资产 | 10,150,163,266.59 | 10,094,465,713.13 | 55,697,553.46 |
所有者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7,415,122,312.14 | 7,359,424,758.68 | 55,697,553.46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2022年1-6月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增加/减少(-) |
营业成本 | 10,586,035,922.45 | 10,584,661,156.30 | 1,374,766.15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1.5、2、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香港成立及运营的子公司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5870,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046,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259,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53000423,发证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8148,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0152,发证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12000621,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1165,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0362,发证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经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0411,发证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4695,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技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5678,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12974,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
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万邦”)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4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国蒙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4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1年9月2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察右翼后旗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6年4月13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7年3月20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前海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6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0)本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乌鲁木齐县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4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
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利用风力生产电力,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范围。
(5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0年4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3,770.81 | 379,678.02 |
银行存款 | 9,762,797,368.01 | 13,111,755,260.72 |
其他货币资金 | 816,280,476.62 | 958,782,030.59 |
合计 | 10,579,231,615.44 | 14,070,916,969.3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213,660.39 | 1,379,025,055.93 |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详见附注七、8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3,657,024.45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33,657,024.45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33,657,024.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260,750.00 | 16,255,258.49 |
合计 | 4,260,750.00 | 16,255,258.4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70,000.00 | 100.00 | 109,250.00 | 2.50 | 4,260,750.00 | 16,672,059.99 | 100.00 | 416,801.50 | 2.50 | 16,255,258.49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4,370,000.00 | 100.00 | 109,250.00 | 2.50 | 4,260,750.00 | 16,672,059.99 | 100.00 | 416,801.50 | 2.50 | 16,255,258.49 |
合计 | 4,370,000.00 | / | 109,250.00 | / | 4,260,750.00 | 16,672,059.99 | / | 416,801.50 | / | 16,255,258.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4,370,000.00 | 109,250.00 | 2.50 |
合计 | 4,370,000.00 | 109,250.00 | 2.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416,801.50 | 307,551.50 | 109,250.00 | ||
合计 | 416,801.50 | 307,551.50 | 109,25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961,007,088.49 |
6个月至1年 | 2,451,811,534.37 |
1年以内小计 | 6,412,818,622.86 |
1至2年 | 1,664,213,742.40 |
2至3年 | 747,927,406.34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309,628,228.07 |
4至5年 | 221,950,553.60 |
5年以上 | 109,979,730.36 |
合计 | 9,466,518,283.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8,861,209.31 | 1.47 | 138,861,209.31 | 100.00 | 0.00 | 137,720,148.91 | 2.19 | 137,720,148.91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27,657,074.32 | 98.53 | 409,733,092.77 | 4.39 | 8,917,923,981.55 | 6,154,010,393.19 | 97.81 | 298,222,905.10 | 4.85 | 5,855,787,488.09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7,609,816,295.16 | 80.39 | 317,152,095.09 | 4.17 | 7,292,664,200.07 | 4,804,658,874.64 | 76.36 | 239,989,591.91 | 4.99 | 4,564,669,282.73 |
发电业务 | 1,649,381,253.97 | 17.42 | 92,238,700.05 | 5.59 | 1,557,142,553.92 | 1,327,975,203.59 | 21.11 | 58,102,806.62 | 4.38 | 1,269,872,396.97 |
工程建设业务 | 68,459,525.19 | 0.72 | 342,297.63 | 0.50 | 68,117,227.56 | 21,376,314.96 | 0.34 | 130,506.57 | 0.61 | 21,245,808.39 |
合计 | 9,466,518,283.63 | / | 548,594,302.08 | / | 8,917,923,981.55 | 6,291,730,542.10 | / | 435,943,054.01 | / | 5,855,787,488.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5,919,859.23 | 25,919,859.23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二 | 71,426,400.00 | 71,426,400.00 | 100.00 | 诉讼 |
单位三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四 | 18,906,950.09 | 18,906,950.09 | 100.00 | 诉讼 |
单位五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合计 | 138,861,209.31 | 138,861,209.3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3,473,691,061.79 | 24,812,125.11 | 0.71 |
6个月至1年 | 2,161,192,886.45 | 35,451,894.71 | 1.64 |
1至2年 | 1,206,133,495.63 | 70,853,016.63 | 5.87 |
2至3年 | 432,002,893.19 | 41,498,000.04 | 9.61 |
3至4年 | 150,299,980.35 | 26,902,097.32 | 17.90 |
4至5年 | 110,240,106.64 | 49,004,677.28 | 44.45 |
5年以上 | 76,255,871.11 | 68,630,284.00 | 90.00 |
合计 | 7,609,816,295.16 | 317,152,095.0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发电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418,856,501.51 | 3,826,815.80 | 0.91 |
6个月至1年 | 388,293,127.06 | 4,941,683.36 | 1.27 |
1至2年 | 336,792,714.66 | 15,929,681.29 | 4.73 |
2至3年 | 315,924,513.15 | 26,853,583.62 | 8.50 |
3至4年 | 159,326,007.72 | 30,271,941.47 | 19.00 |
4至5年 | 30,188,389.87 | 10,414,994.51 | 34.50 |
合计 | 1,649,381,253.97 | 92,238,700.0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工程建设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68,459,525.19 | 342,297.63 | 0.50 |
6个月至1年 | - | - | - |
合计 | 68,459,525.19 | 342,297.6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35,943,054.01 | 171,100,079.02 | 58,448,830.95 | - | - | 548,594,302.08 |
合计 | 435,943,054.01 | 171,100,079.02 | 58,448,830.95 | - | - | 548,594,302.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349,297,577.3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5.3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0,041,099.5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13,443,489.06 | 1,459,832,851.54 |
融信及中企云链 | 94,850,000.00 | 60,691,299.99 |
合计 | 808,293,489.06 | 1,520,524,151.5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32,760,689.17 | 79.32 | 357,786,117.94 | 71.52 |
1至2年 | 91,010,046.41 | 13.55 | 101,154,972.31 | 20.22 |
2至3年 | 43,107,136.23 | 6.42 | 39,166,622.70 | 7.83 |
3年以上 | 4,788,605.35 | 0.71 | 2,169,703.92 | 0.43 |
合计 | 671,666,477.16 | 100.00 | 500,277,416.8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303,962,488.9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6.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01,297,098.32 | 507,340,672.57 |
合计 | 601,297,098.32 | 507,340,672.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78,219,008.22 |
6个月至1年 | 93,836,443.16 |
1年以内小计 | 472,055,451.38 |
1至2年 | 53,698,949.04 |
2至3年 | 32,413,166.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179,119.15 |
4至5年 | 3,238,469.62 |
5年以上 | 84,437,672.72 |
合计 | 702,022,827.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17,715,241.52 | 136,185,867.37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64,930,960.31 | 319,613,798.82 |
股权转让款 | 238,155,000.00 | 94,785,857.90 |
其他 | 81,221,626.08 | 37,995,209.55 |
合计 | 702,022,827.91 | 588,580,733.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939,910.12 | 16,651,633.74 | 60,648,517.21 | 81,240,061.07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590,676.45 | 11,370,348.83 | 1,610,588.59 | 19,571,613.87 |
本期转回 | - | 3,467.00 | - | 3,467.0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 82,478.35 | - | 82,478.35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0,530,586.57 | 27,936,037.22 | 62,259,105.80 | 100,725,729.5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减 | 81,240,061.07 | 19,571,613.87 | 3,467.00 | 82,478.35 | - | 100,725,729.59 |
值准备 | ||||||
合计 | 81,240,061.07 | 19,571,613.87 | 3,467.00 | 82,478.35 | - | 100,725,729.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82,478.35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 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股权转让款 | 175,741,500.00 | 6个月以内 | 25.09 | 2,723,993.25 |
单位二 | 往来款 | 54,896,199.79 | 5年以上、6个月以内 | 7.84 | 13,054,547.60 |
单位三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50,714,572.00 | 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 | 7.24 | 751,308.82 |
单位四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41,223,624.13 | 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2-3年、3-4年 | 5.88 | 4,419,219.22 |
单位五 | 其他 | 40,749,329.85 | 6个月-1年 | 5.82 | 5,016,242.50 |
合计 | / | 363,325,225.77 | / | 51.86 | 25,965,311.3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76,234,159.07 | 9,050,719.95 | 1,667,183,439.12 | 1,255,950,437.86 | 8,819,372.02 | 1,247,131,065.84 |
在产品 | 983,980,356.08 | - | 983,980,356.08 | 1,045,743,296.62 | - | 1,045,743,296.62 |
库存商品 | 1,658,345,074.01 | 28,237,179.60 | 1,630,107,894.41 | 752,122,270.11 | 26,116,061.94 | 726,006,208.17 |
周转材料 | 10,838,065.62 | - | 10,838,065.62 | 13,095,592.17 | - | 13,095,592.17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4,940,816,716.20 | 4,940,816,716.20 | 6,517,082,436.37 | - | 6,517,082,436.37 | |
半成品 | 51,116,736.42 | - | 51,116,736.42 | 54,943,192.79 | - | 54,943,192.79 |
合计 | 9,321,331,107.40 | 37,287,899.55 | 9,284,043,207.85 | 9,638,937,225.92 | 34,935,433.96 | 9,604,001,791.9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819,372.02 | 231,347.93 | - | - | - | 9,050,719.95 |
在产品 |
库存商品 | 26,116,061.94 | 2,121,117.66 | - | - | - | 28,237,179.60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4,935,433.96 | 2,352,465.59 | - | - | - | 37,287,899.5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653,598,305.26 | 1,977,947.03 | 651,620,358.23 | 531,868,581.97 | 1,281,756.60 | 530,586,825.37 |
合计 | 653,598,305.26 | 1,977,947.03 | 651,620,358.23 | 531,868,581.97 | 1,281,756.60 | 530,586,825.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高端制造业务 | - | 58,361.20 | - | |
工程建设业务 | 754,551.62 | |||
合计 | 754,551.62 | 58,361.20 | -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类 别 | 2022.06.30 | 2021.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3,598,305.25 | 100 | 1,977,947.02 | 0.30 | 651,620,358.23 | 531,868,581.97 | 100 | 1,281,756.60 | 0.24 | 530,586,825.37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430,014,834.86 | 65.79 | 860,029.67 | 0.20 | 429,154,805.19 | 459,195,436.79 | 86.34 | 918,390.87 | 0.20 | 458,277,045.92 |
工程建设业务 | 223,583,470.39 | 34.21 | 1,117,917.35 | 0.50 | 222,465,553.04 | 72,673,145.18 | 13.66 | 363,365.73 | 0.50 | 72,309,779.45 |
合 计 | 653,598,305.25 | 100 | 1,977,947.02 | -- | 651,620,358.23 | 531,868,581.97 | -- | 1,281,756.60 | -- | 530,586,825.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86,680.62 | - | 1,986,680.62 | 1,986,680.62 | - | 2022年12月 |
合计 | 1,986,680.62 | 1,986,680.62 | 1,986,680.62 | - | / |
其他说明:
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绵阳帅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帅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北京洁源持有的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绵阳帅成,转让对价202万。截止2022年6月30日,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一般借款 | 39,899,747.59 | 285,988,087.01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36,622,701.84 | 351,979,422.71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商业承兑汇票 | - | 13,097,256.79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57,596,793.31 | 15,459,074.96 |
预缴所得税 | 9,568,456.66 | 28,510,340.91 |
预缴其他税费 | 16,010.28 | 7,826.73 |
合计 | 643,703,709.68 | 695,042,009.1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 - | - | 14,565,325.04 | - | 14,565,325.04 | 3.98-10.47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 | - | 8,800,674.96 | - | 8,800,674.96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 | - | - | 14,565,325.04 | - | 14,565,325.04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款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应收款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摊余成本。本公司在考虑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现金流量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因合同期限不同而不同。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W Wind Power OO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阳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二、联营企业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248,411.67 | - | - | 976,123.13 | - | - | - | - | - | 33,224,534.80 | -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5,710,539.48 | - | - | 3,968,194.03 | - | - | - | - | - | 29,678,733.51 |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02,619,903.19 | - | - | 12,680,578.88 | - | - | - | - | - | 415,300,482.07 | -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314,945.71 | - | - | 506,593.65 | - | - | - | - | - | 20,821,539.36 | -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22,611,853.31 | - | - | 462,376.83 | - | - | - | - | - | 23,074,230.14 | -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8,999,697.61 | - | - | 679,130.84 | - | - | - | - | - | 29,678,828.45 | - |
大庆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1,073,944.44 | - | - | 658,012.32 | - | - | - | - | - | 31,731,956.76 | -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3,600,000.00 | - | - | - | - | - | - | - | 3,600,000.00 |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 | 1,000,000.00 | - | 514.98 | - | - | - | - | - | 1,000,514.98 | |
小计 | 563,579,295.41 | 4,600,000.00 | - | 19,931,524.66 | - | - | - | - | - | 588,110,820.07 | - |
合计 | 563,579,295.41 | 4,600,000.00 | - | 19,931,524.66 | - | - | - | - | - | 588,110,820.07 | 6,000,000.00 |
其他说明
(1)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设立于2012年9月18日,系由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国际”)及Grission Management投资设立,其中明阳国际出资金额为680.00欧元,持股比例66.67%。
(2)MW Wind Power OOD设立于2011年6月17日,由W.Power Group EOOD投资设立,明阳国际于2011年7月19日以660.00保加利亚列弗收购MW WindPower OOD的66%股权。
(3)因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MW Wind Power OOD、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不抵债,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进行权益法核算确认相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
(4)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装备制造(漳州)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以上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360.00万,占比18.00%,并派驻董事一名,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5)2021年9月,本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购建新能源产业集群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建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核心区。本公司出资100.00万设立内蒙古明阳北京智慧能源研究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所议事项需由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表决权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成员共3名,本公司派驻1名,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6)长期股权投资抵押质押情况详见附注七、81。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92,766,704.29 | 86,929,464.38 |
国华(汕尾)风电有限公司 | 792,432.92 | 1,031,500.00 |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 | 5,430,938.31 | 5,422,966.45 |
海南州金元切吉风电有限公司 | 8,423,958.62 | 7,650,768.24 |
合计 | 107,414,034.14 | 101,034,699.07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8,762,296.18 | 467,653,427.70 |
合计 | 658,762,296.18 | 467,653,427.7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150,163,266.59 | 9,605,958,609.7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150,163,266.59 | 9,605,958,609.7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工装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13,853,625.82 | 7,907,216,049.22 | 178,507,046.19 | 97,944,065.67 | 245,923,169.30 | 104,214,290.68 | 11,647,658,246.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0,479,714.31 | 689,969,436.19 | 16,746,962.85 | 17,718,891.56 | 13,460,675.23 | 3,760,217.69 | 1,062,135,897.83 |
(1)购置 | 69,451,744.96 | 325,768,612.78 | 14,583,847.47 | 11,119,243.76 | 12,694,747.32 | 3,705,967.24 | 437,324,163.5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1,027,969.35 | 364,200,823.41 | 2,163,115.38 | 6,599,647.80 | 765,927.91 | 54,250.45 | 624,811,734.3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2,305.16 | 15,933,423.98 | 9,947,428.22 | 4,677,831.03 | 1,465,559.39 | 648,689.53 | 33,165,237.31 |
(1)处置或报废 | 492,305.16 | 15,933,423.98 | 9,947,428.22 | 4,677,831.03 | 1,465,559.39 | 648,689.53 | 33,165,237.31 |
4.期末余额 | 3,433,841,034.97 | 8,581,252,061.43 | 185,306,580.82 | 110,985,126.20 | 257,918,285.14 | 107,325,818.84 | 12,676,628,907.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7,430,519.27 | 1,209,961,770.79 | 99,641,509.22 | 65,844,704.64 | 66,506,679.50 | 63,068,576.33 | 1,982,453,759.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210,949.89 | 370,511,526.54 | 20,896,689.47 | 10,804,436.92 | 11,044,400.33 | 7,579,854.91 | 504,047,858.06 |
(1)计提 | 83,210,949.89 | 370,511,526.54 | 20,896,689.47 | 10,804,436.92 | 11,044,400.33 | 7,579,854.91 | 504,047,858.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1,909.60 | 4,992,991.43 | 5,809,367.99 | 1,250,072.72 | 975,105.53 | 605,427.00 | 13,734,874.27 |
(1)处置或报废 | 101,909.60 | 4,992,991.43 | 5,809,367.99 | 1,250,072.72 | 975,105.53 | 605,427.00 | 13,734,874.27 |
4.期末余额 | 560,539,559.56 | 1,575,480,305.90 | 114,728,830.70 | 75,399,068.84 | 76,575,974.30 | 70,043,004.24 | 2,472,766,743.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58,336,586.00 | - | 297,664.34 | 28,078.47 | 583,548.57 | 59,245,877.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7,013,500.00 | - | - | - | - | 7,013,500.00 |
(1)计提 | - | 7,013,500.00 | - | - | - | - | 7,013,5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2,560,480.11 | - | - | - | - | 12,560,480.11 |
(1)处置或报废 | - | 12,560,480.11 | - | - | - | - | 12,560,480.11 |
4.期末余额 | - | 52,789,605.89 | - | 297,664.34 | 28,078.47 | 583,548.57 | 53,698,897.2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73,301,475.41 | 6,952,982,149.64 | 70,577,750.12 | 35,288,393.02 | 181,314,232.37 | 36,699,266.03 | 10,150,163,266.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6,423,106.55 | 6,638,917,692.43 | 78,865,536.97 | 31,801,696.69 | 179,388,411.33 | 40,562,165.78 | 9,605,958,609.7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生产设备 | 11,161,783.28 | 7,776,885.22 | - | 3,384,898.06 | |
工装设备 | 866,409.50 | 493,803.01 | - | 372,606.49 | |
检测设备 | 1,374,900.26 | 1,259,794.03 | - | 115,106.23 | |
运输设备 | 37,622.72 | 21,111.11 | - | 16,511.61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996,292.85 | 1,798,029.89 | - | 198,262.96 | |
合 计 | 15,437,008.61 | 11,349,623.26 | - | 4,087,385.35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240,472.04 |
生产设备 | 19,933,709.26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厂房 | 316,155,393.62 | 尚在办理中 |
洁源定边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64,374,208.07 | 尚在办理中 |
宏润黄骅综合楼、宿舍楼 | 5,272,657.17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万邦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18,297,211.46 | 尚在办理中 |
广东明阳工业园综合楼 | 8,922,919.99 | 尚在办理中 |
拉萨瑞德兴阳宿舍楼、综合楼 | 1,245,647.83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华冉升压站及综合楼 | 4,119,831.89 | 尚在办理中 |
白音察干风电场220KV送电线路 | 12,428,485.48 | 尚在办理中 |
汕尾明阳厂区转运场、管网、办公楼 | 426,004,412.55 | 尚在办理中 |
北京中心办公及地上商业楼 | 251,775,487.91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27,667,900.34 | 1,388,631,313.9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427,667,900.34 | 1,388,631,313.9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0MW风电项目 | 994,002,850.34 | - | 994,002,850.34 | 216,899,154.47 | - | 216,899,154.47 |
瑞能电气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 160,305,170.63 | - | 160,305,170.63 | 157,572,473.64 | - | 157,572,473.64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 | 186,329,010.54 | - | 186,329,010.54 | 94,631,047.34 | - | 94,631,047.34 |
依安富饶乡100MW风电平价项目 | 134,120,095.98 | - | 134,120,095.98 | 72,747,986.50 | - | 72,747,986.50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129,431,444.02 | - | 129,431,444.02 | 67,299,664.12 | - | 67,299,664.12 |
明阳北方智慧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 121,280,791.72 | - | 121,280,791.72 | - | - | - |
宁夏明阳中宁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 117,425,446.22 | - | 117,425,446.22 | 19,388,964.93 | - | 19,388,964.93 |
灵宝豫灵48MW风电项目 | 98,957,090.89 | - | 98,957,090.89 | 49,690,896.50 | - | 49,690,896.50 |
安徽灵璧风电项目 | 55,723,967.40 | - | 55,723,967.40 | - | - | - |
新疆万邦达坂城49.5MW风电项目 | 43,264,206.03 | - | 43,264,206.03 | 43,260,206.03 | - | 43,260,206.03 |
德令哈5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 23,240,633.48 | - | 23,240,633.48 | - | - | - |
西藏尼木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22,818,018.84 | - | 22,818,018.84 | - | - | - |
明阳东方海上风电场项目 | 18,813,661.66 | - | 18,813,661.66 | - | - | - |
开封35MW分散式项目 | 17,375,204.65 | - | 17,375,204.65 | - | - | - |
大庆基地项目 | 14,395,362.21 | - | 14,395,362.21 | - | - | - |
内蒙明阳包头石拐区200MW光伏集中竞配项目 | 13,363,400.11 | - | 13,363,400.11 | - | - | - |
云南新能源叶片厂房改造项目 | 12,359,556.79 | - | 12,359,556.79 | - | - | - |
漂浮式风机基础管段生产线设备 | 10,436,097.35 | - | 10,436,097.35 | - | - | - |
汕尾明阳漂浮式风机基础项目 | 10,320,753.37 | - | 10,320,753.37 | 9,970,275.91 | - | 9,970,275.91 |
明阳北林区兴福二龙分散式风电项目 | 188,994.70 | - | 188,994.70 | 53,857,419.68 | - | 53,857,419.68 |
陕西榆林靖边宁条梁二期风电项目 | - | - | - | 682,364.67 | - | 682,364.67 |
盐城电池光伏厂房项目 | - | - | - | 20,026,970.00 | - | 20,026,970.00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总装厂) | - | - | - | 72,884,275.07 | - | 72,884,275.07 |
陕西靖边靖安30MW/新城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 | - | - | 234,257,210.46 | - | 234,257,210.46 |
其他项目 | 243,516,143.41 | - | 243,516,143.41 | 275,462,404.65 | - | 275,462,404.65 |
合计 | 2,427,667,900.34 | - | 2,427,667,900.34 | 1,388,631,313.97 | - | 1,388,631,313.9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陕西靖边靖安30MW/新城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403,340,100.00 | 234,257,210.46 | 92,532,712.08 | 325,709,922.54 | 1,080,000.00 | - | 80.75 | 1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0MW风电项目 | 4,434,730,000.00 | 216,899,154.47 | 777,103,695.87 | - | - | 994,002,850.34 | 22.41 | 22.41 | 895,776.25 | 895,776.25 | 4.20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瑞能电气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 176,510,879.00 | 157,572,473.64 | 4,319,688.99 | 1,586,992.00 | - | 160,305,170.63 | 91.72 | 95 | 7,084,681.22 | 81,394.28 | 5.18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 | 2,516,160,000.00 | 94,631,047.34 | 91,697,963.20 | - | - | 186,329,010.54 | 7.41 | 7.41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总装厂) | 85,100,000.00 | 72,884,275.07 | 4,789,524.24 | 77,673,799.31 | - | -0.00 | 91.27 | 1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依安富饶乡100MW风电平价项目 | 803,805,700.00 | 72,747,986.50 | 61,372,109.48 | - | - | 134,120,095.98 | 16.69 | 16.69 | 588,388.88 | 526,055.54 | 3.40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9,002,290,000.00 | 67,299,664.11 | 62,131,779.91 | - | - | 129,431,444.02 | 1.47 | 1.47 | 2,883,673.43 | 2,366,333.81 | 6.86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灵宝豫灵48MW风电项目 | 330,000,000.00 | 49,690,896.50 | 49,266,194.39 | - | - | 98,957,090.89 | 31 | 5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新疆万邦达坂城49.5MW风电项目 | 330,000,000.00 | 43,260,206.03 | 4,000.00 | - | - | 43,264,206.03 | 14.42 | 17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依兰县北京洁源分散式风电项目 | 48,582,900.00 | 28,175,640.58 | 10,087,533.38 | 38,263,173.96 | - | - | 78.76 | 1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安徽灵璧风电项目 | 400,790,000.00 | 15,056,043.96 | 40,667,923.44 | - | - | 55,723,967.40 | 13.99 | 14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陕西榆林靖边宁条梁二期风电项目 | 846,400,000.00 | 682,364.67 | 20,409,538.03 | 21,091,902.70 | - | - | 99 | 100 | 37,902,435.44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合计 | 19,377,709,579.00 | 1,053,156,963.33 | 1,214,382,663.01 | 464,325,790.51 | 1,080,000.00 | 1,802,133,835.83 | / | / | 49,354,955.22 | 3,869,559.88 | / | / |
说明:其他减少为陕西靖边靖安30MW/新城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土地出让金转入无形资产。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2,551,945.31 | 387,337,162.78 | 6,698,744.51 | 12,352,323.71 | 199,633.81 | 519,139,810.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473,693.74 | 132,743,362.83 | - | - | - | 189,217,056.57 |
(1)购置 | 56,473,693.74 | 132,743,362.83 | - | - | - | 189,217,056.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04,424.93 | 387,337,162.78 | 6,698,744.51 | - | - | 409,940,332.22 |
(1)处置或报废 | 15,904,424.93 | 387,337,162.78 | 6,698,744.51 | - | - | 409,940,332.22 |
4.期末余额 | 153,121,214.12 | 132,743,362.83 | - | 12,352,323.71 | 199,633.81 | 298,416,534.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901,904.96 | 131,887,086.10 | 4,348,356.30 | 4,848,476.35 | 42,778.67 | 158,028,602.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94,502.57 | 4,948,043.14 | 318,225.03 | 2,499,664.90 | 21,389.34 | 21,481,824.98 |
(1)计提 | 13,694,502.57 | 4,948,043.14 | 318,225.03 | 2,499,664.90 | 21,389.34 | 21,481,824.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445.99 | 134,282,372.26 | 4,666,581.33 | - | - | 139,018,399.58 |
(1)处置 | 69,445.99 | 134,282,372.26 | 4,666,581.33 | - | - | 139,018,399.58 |
4.期末余额 | 30,526,961.54 | 2,552,756.98 | - | 7,348,141.25 | 64,168.01 | 40,492,027.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7,013,500.00 | - | - | - | 7,013,50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7,013,500.00 | - | - | - | 7,013,500.00 |
(1)处置 | - | 7,013,500.00 | - | - | - | 7,013,500.00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594,252.58 | 130,190,605.85 | - | 5,004,182.46 | 135,465.80 | 257,924,506.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5,650,040.35 | 248,436,576.68 | 2,350,388.21 | 7,503,847.36 | 156,855.14 | 354,097,707.74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风电项目许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675,988,981.67 | 153,343,963.35 | 75,312,156.73 | 667,692,642.24 | 44,934,200.00 | 1,617,271,943.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271,733.01 | - | 6,629,107.35 | 193,122,446.12 | - | 512,023,286.48 |
(1)购置 | 312,271,733.01 | - | 6,629,107.35 | - | - | 318,900,840.36 |
(2)内部研发 | - | - | - | 193,122,446.12 | - | 193,122,446.1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54,837.61 | - | - | 54,837.61 |
(1)处置 | - | - | 54,837.61 | - | - | 54,837.61 |
4.期末余额 | 988,260,714.68 | 153,343,963.35 | 81,886,426.47 | 860,815,088.36 | 44,934,200.00 | 2,129,240,392.8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4,505,190.00 | 6,906,423.95 | 37,068,964.66 | 426,769,802.03 | 5,158,071.71 | 570,408,452.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52,217.94 | 125,900.96 | 3,875,508.41 | 31,308,751.77 | 1,067,187.25 | 46,029,566.33 |
(1)计提 | 9,652,217.94 | 125,900.96 | 3,875,508.41 | 31,308,751.77 | 1,067,187.25 | 46,029,566.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54,837.61 | - | - | 54,837.61 |
(1)处置 | - | - | 54,837.61 | - | - | 54,837.61 |
4.期末余额 | 104,157,407.94 | 7,032,324.91 | 40,889,635.46 | 458,078,553.80 | 6,225,258.96 | 616,383,181.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152,416,070.10 | - | 152,416,070.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152,416,070.10 | - | 152,416,070.1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84,103,306.74 | 146,311,638.44 | 40,996,791.01 | 250,320,464.46 | 38,708,941.04 | 1,360,441,141.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1,483,791.67 | 146,437,539.40 | 38,243,192.07 | 88,506,770.11 | 39,776,128.29 | 894,447,421.5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3.93%本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详见附注七、8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7,204,628.38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1.5/2.0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 | 15,084,469.84 | - | - | 15,084,469.84 | - | ||
3.0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 | 87,023,800.03 | - | - | 87,023,800.03 | - | ||
4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14,413,989.84 | 37,593,946.88 | - | 8,420,083.37 | 28,507,614.87 | 15,080,238.48 | ||
5-7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29,592,924.31 | 45,724,886.31 | - | - | 16,402,914.87 | 58,914,895.75 | ||
8MW海上风机研发及改进 | 128,638,120.96 | 18,136,096.72 | - | 128,638,120.95 | 18,136,096.73 | - | ||
10MW海上风机研发及改进 | 56,034,801.54 | 40,314,841.19 | - | - | 3,889,338.96 | 92,460,303.77 | ||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 | 5,508,370.12 | 32,992,818.74 | - | - | 10,277,555.17 | 28,223,633.69 | ||
电源系统产品研发 | 13,804,749.00 | 2,422,490.07 | - | - | - | 16,227,239.07 | ||
海上风电并网系统产品研发 | 20,245,482.12 | 8,950,101.95 | - | 29,195,584.07 | - | - | ||
6MW海上风力全功率变流器 | 18,541,674.08 | - | - | 18,541,674.08 | - | - | ||
低压三电平8MW全功率变流器项目 | 5,153,016.94 | - | - | 5,153,016.94 | - | - |
智能微网研发项目 | 8,298,867.26 | - | - | - | - | 8,298,867.26 | ||
其他资本化研发项目 | 14,458,454.15 | 5,331,491.06 | - | 3,173,966.71 | - | 16,615,978.50 | ||
费用化研发项目 | - | 362,036,683.27 | - | - | 362,036,683.27 | - | ||
合计 | 314,690,450.32 | 655,611,626.06 | 193,122,446.12 | 541,358,473.74 | 235,821,156.52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345,809.62 | - | - | 37,345,809.62 |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 | - | 27,500,000.00 |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 | - | 14,608,995.57 |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878,006.16 | - | - | 9,878,006.16 |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361,632.30 | - | - | 3,361,632.30 | ||
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699,786.77 | - | - | 699,786.77 |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1,933.99 | - | - | 361,933.99 | ||
合计 | 93,756,164.41 | 93,756,164.4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14,608,995.57 | ||||
合计 | 14,608,995.57 | 14,608,995.5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上期: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8.63%-9.42%(上期:8.63%-9.42%),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减值情况如上表所述(上期期末:14,608,995.57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支出改良及装修 | 19,471,712.32 | 1,812,829.87 | 2,037,412.84 | - | 19,247,129.35 |
厂房更新改造 | 5,079,674.26 | - | 315,614.57 | - | 4,764,059.69 |
升压站共用支出 | 94,526,596.05 | 3,990,107.86 | 2,610,435.12 | - | 95,906,268.79 |
其他 | 5,717,311.16 | 2,622,210.39 | 2,017,024.47 | - | 6,322,497.08 |
合计 | 124,795,293.79 | 8,425,148.12 | 6,980,487.00 | - | 126,239,954.91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716,379.52 | 6,267,726.63 | 43,247,917.05 | 6,797,457.2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37,398,094.74 | 125,609,714.21 | 922,977,684.47 | 138,446,652.67 |
可抵扣亏损 | 83,197,382.30 | 15,809,453.55 | 61,469,581.08 | 10,265,533.82 |
信用减值准备 | 620,237,242.63 | 101,892,567.71 | 507,788,822.76 | 81,315,135.01 |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 1,600,022,628.66 | 236,807,158.06 | 1,722,136,706.70 | 258,320,506.03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 | - | -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198,531,011.77 | 30,259,651.76 | 197,913,630.90 | 30,167,044.64 |
无形资产摊销差异 | 2,074,429.26 | 311,164.39 | 2,074,429.26 | 311,164.39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7,014,095.08 | 1,753,523.77 | 8,316,446.60 | 2,079,111.65 |
股权激励 | 63,591,772.02 | 9,578,902.99 | 36,712,220.80 | 5,532,930.03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9,067.08 | 35,860.06 | 20,603.55 | 4,120.71 |
合计 | 3,452,022,103.06 | 528,325,723.14 | 3,502,658,043.17 | 533,239,656.2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490,662.87 | 3,523,599.43 | 16,880,232.62 | 2,532,034.89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50,801,516.15 | 8,252,859.59 | 52,012,799.01 | 8,434,552.0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168,698,557.50 | 25,304,783.63 | 174,244,472.30 | 26,136,670.85 |
尚未产生纳税义务的质保金 | 4,436,714,313.60 | 665,507,147.04 | 3,316,216,058.53 | 497,432,408.7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72,419,909.33 | 10,862,986.40 | 67,654,016.40 | 10,148,102.46 |
合计 | 4,752,124,959.45 | 713,451,376.09 | 3,627,007,578.86 | 544,683,769.0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5,908,693,576.11 | 11,933,689.01 | 5,896,759,887.10 | 5,236,552,754.68 | 13,159,610.07 | 5,223,393,144.61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197,602,970.28 | - | 197,602,970.28 | 192,867,283.28 | - | 192,867,283.28 |
预付工程款 | 45,660,226.52 | - | 45,660,226.52 | 24,290,880.75 | - | 24,290,880.75 |
预付设备款 | 333,974,155.90 | - | 333,974,155.90 | 434,235,908.42 | - | 434,235,908.42 |
大额存单 | 5,985,000,107.30 | - | 5,985,000,107.30 | 3,203,659,803.19 | - | 3,203,659,803.19 |
待认证进项税 | 205,284,866.31 | - | 205,284,866.31 | 403,810,040.12 | - | 403,810,040.12 |
合计 | 12,676,215,902.42 | 11,933,689.01 | 12,664,282,213.41 | 9,495,416,670.44 | 13,159,610.07 | 9,482,257,060.3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46,426,018.35 | 98,467,646.02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546,426,018.35 | 98,467,646.0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期末公司用于质押的财产详见附注七、81。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02,010,001.55 | 692,915,154.94 |
银行承兑汇票 | 7,195,498,427.14 | 8,571,951,897.72 |
合计 | 7,597,508,428.69 | 9,264,867,052.6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0,226,753,213.77 | 10,172,885,151.76 |
合计 | 10,226,753,213.77 | 10,172,885,151.7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69,862,598.05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二 | 40,137,766.44 | 尚未满足结算条件 |
单位三 | 25,766,999.85 | 尚未满足结算条件 |
单位四 | 20,980,333.30 | 尚未满足结算条件 |
单位五 | 20,405,664.21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77,153,361.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4,969,347,153.86 | 6,890,803,754.57 |
预收运维服务款 | 2,109,410,340.22 | 1,138,955,633.89 |
预收工程款 | 67,055,045.87 | 31,834,388.05 |
合计 | 7,145,812,539.95 | 8,061,593,776.5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7,319,660.39 | 852,594,059.64 | 922,139,288.93 | 117,774,431.1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455.95 | 66,999,488.60 | 66,672,902.03 | 402,042.52 |
三、辞退福利 | - | 2,502,832.21 | 2,502,832.21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合计 | 187,395,116.34 | 922,096,380.45 | 991,315,023.17 | 118,176,473.6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0,234,765.72 | 750,154,869.97 | 821,446,032.31 | 98,943,603.38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0,424,981.50 | 40,424,981.5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96,616.96 | 29,267,530.27 | 29,326,060.34 | 238,086.8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9,191.96 | 23,690,788.29 | 23,727,407.69 | 232,572.56 |
工伤保险费 | 16,164.23 | 1,880,280.30 | 1,890,930.20 | 5,514.33 |
生育保险费 | 11,260.77 | 519,698.93 | 530,959.70 |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 | 3,176,762.75 | 3,176,762.75 | - |
四、住房公积金 | 479,567.57 | 25,751,905.03 | 25,710,613.63 | 520,858.9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308,710.14 | 6,994,772.87 | 5,231,601.15 | 18,071,881.8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87,319,660.39 | 852,594,059.64 | 922,139,288.93 | 117,774,431.1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3,288.63 | 65,379,416.06 | 65,062,689.41 | 390,015.28 |
2、失业保险费 | 2,167.32 | 1,620,072.54 | 1,610,212.62 | 12,027.2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5,455.95 | 66,999,488.60 | 66,672,902.03 | 402,042.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77,932,552.79 | 705,627,203.64 |
企业所得税 | 127,153,786.79 | 258,880,132.30 |
个人所得税 | 19,150,613.44 | 10,556,482.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324,945.17 | 49,075,667.55 |
教育费附加 | 18,915,677.27 | 35,849,732.85 |
印花税 | 2,500,636.83 | 4,285,866.66 |
土地使用税 | 1,111,351.44 | 590,660.43 |
房产税 | 3,310,185.76 | 677,323.02 |
其他税种 | 870,725.89 | 9,098,397.52 |
合计 | 476,270,475.38 | 1,074,641,466.8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66,850,171.24 | 2,916,980.11 |
其他应付款 | 1,137,483,076.50 | 2,090,730,890.08 |
合计 | 1,204,333,247.74 | 2,093,647,870.19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716,980.11 | 716,980.11 |
应付股利-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应付股利-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31,260,929.72 | - |
应付股利-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23,778,713.64 | - |
应付股利- KEYCORP LIMITED | 8,893,547.77 | - |
合计 | 66,850,171.24 | 2,916,980.1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251,057,059.92 | 298,315,930.49 |
往来款 | 425,396,122.84 | 1,306,775,462.35 |
预提费用 | 112,732,358.00 | 140,226,976.7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33,829,429.99 | 135,356,138.99 |
保证金及押金 | 86,450,158.14 | 63,936,884.18 |
其他 | 128,017,947.61 | 146,119,497.33 |
合计 | 1,137,483,076.50 | 2,090,730,890.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13,855,200.0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二 | 9,868,258.0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三 | 5,676,035.8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9,399,493.8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 | 283,618,819.08 |
合计 | - | 283,618,819.08 |
其他说明:
无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8,417,837.67 | 494,652,011.5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970,854.55 | 1,006,137.8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6,479,238.08 | 300,897,697.8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803,977.16 | 114,026,485.11 |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225,881,346.17 | 208,457,488.98 |
合计 | 727,553,253.63 | 1,119,039,821.3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648,289,303.62 | 894,037,794.22 |
合计 | 648,289,303.62 | 894,037,794.2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816,586,474.99 | 1,263,236,148.61 |
抵押借款 | 550,048,234.48 | 407,042,075.61 |
保证借款 | 799,819,350.03 | 2,263,122,123.93 |
信用借款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8,417,837.67 | -494,652,011.55 |
合计 | 3,978,036,221.83 | 3,438,748,336.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公司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见附注七、81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2.06.30利率区间 | 2021.12.31利率区间 |
质押借款 | 4.65-4.85 | 3.00-5.39 |
抵押借款 | 4.20-5.39 | 3.00-6.18 |
保证借款 | 3.00-3.65 | 3.00-6.00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1,329,287,801.01 | 1,260,376,859.76 |
合计 | 1,329,287,801.01 | 1,260,376,859.76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 利息 | 溢折价 摊销 | 本期偿还 | 汇率变动 | 期末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6,367.50 | 2021/12/14 | 3年 | 1,273,500,000.00 | 1,261,382,997.63 | - | 10,649,980.46 | 2,420,802.86 | 10,738,240.00 | 66,543,114.61 | 1,330,258,655.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06,137.87 | - | 10,649,980.46 | - | 10,738,240.00 | 52,976.22 | 970,854.55 | ||||
合计 | / | / | / | 1,273,500,000.00 | 1,260,376,859.76 | 2,420,802.86 | 66,490,138.39 | 1,329,287,801.01 |
说明:2021年10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办外资备[2021]87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境外绿色债券注册,注册金额2亿美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票据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为2亿美元,票据期限3年,票面利率1.6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80,669,204.06 | 50,428,751.40 |
生产设备 | 155,806,020.68 | 329,923,408.15 |
检测设备 | - | 10,427,223.06 |
运输设备 | 5,113,875.35 | 7,625,581.5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40,011.66 | 160,315.7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803,977.16 | -114,026,485.11 |
合计 | 215,925,134.59 | 284,538,794.80 |
其他说明:
2022年1-6月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676.33万元,计入到财务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回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应付融资款 | 902,621,570.15 | 1,617,982,436.2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2,208,220.44 | -344,261,411.82 |
应付质保金 | 1,627,049,018.80 | 1,421,534,194.54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286,479,238.08 | -300,897,697.85 |
合计 | 2,060,983,130.43 | 2,394,357,521.08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7,116,670.97 | 7,712,528.54 | -- |
产品质量保证 | 1,459,543,168.82 | 1,706,350,057.93 | [注1]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496,659,839.79 | 1,714,062,586.4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本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理、更换等质量赔偿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根据历年经验数据及产品特性,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295,581,545.98 | 14,350,000.00 | 14,646,513.77 | 295,285,032.21 | 详见说明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33,640,804.92 | - | 642,257.57 | 32,998,547.35 | 详见说明 |
合计 | 329,222,350.90 | 14,350,000.00 | 15,288,771.34 | 328,283,579.5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七、84、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56,326,712.00 | 147,928,994.00 | - | - | -472,500.00 | 147,456,494.00 | 2,103,783,206.00 |
其他说明:
(1) 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8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0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7,928,994股,每股发行价格13.5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3,783,206.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583,310,066.86 | 1,845,282,078.47 | - | 12,428,592,145.33 |
其他资本公积 | 83,751,197.57 | 30,084,039.43 | 2,132,685.00 | 111,702,552.00 |
合计 | 10,667,061,264.43 | 1,875,366,117.90 | 2,132,685.00 | 12,540,294,697.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公司于2021年5月18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0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7,928,994股,每股发行价格13.5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3,783,206.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产生股本溢价1,845,282,078.47元。
(2)本期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引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30,084,039.43元。
(3)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资本公积2,132,685.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36,566,479.49 | - | 2,605,185.00 | 133,961,294.49 |
合计 | 136,566,479.49 | - | 2,605,185.00 | 133,961,294.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库存股减少2,605,185.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327,594.18 | 6,409,453.58 | - | - | 961,916.28 | 5,483,397.36 | -35,860.06 | 19,810,991.54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181,635.90 | -6,775,649.29 | - | - | - | -6,645,688.52 | -129,960.77 | 22,535,947.38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3,509,230.08 | -366,195.71 | - | - | 961,916.28 | -1,162,291.16 | -165,820.83 | 42,346,938.9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328,111.9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162,291.1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165,820.83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 | 7,997,800.22 | 7,997,800.22 | - |
合计 | - | 7,997,800.22 | 7,997,800.22 | -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88,654,029.96 | - | - | 488,654,029.96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88,654,029.96 | - | - | 488,654,029.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75,558,041.93 | 2,728,755,522.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7,072,319.61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32,630,361.54 | 2,728,755,522.9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47,743,981.34 | 3,101,123,791.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248,039,620.2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65,252,030.74 | 206,281,652.29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415,122,312.14 | 5,375,558,041.9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7,072,319.61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130,583,259.02 | 10,501,461,549.00 | 11,066,464,384.92 | 8,683,703,930.80 |
其他业务 | 107,374,465.29 | 84,574,373.45 | 128,662,085.50 | 104,167,994.23 |
合计 | 14,237,957,724.31 | 10,586,035,922.45 | 11,195,126,470.42 | 8,787,871,925.03 |
说明:本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行业及地区分析的信息,详见附注十六、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产品销售收入 | 发电及售电收入 | 风场建造收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13,246,900,525.23 | 702,685,086.70 | 107,374,465.29 | 14,056,960,077.22 | |
提供劳务 | 180,997,647.09 | 180,997,647.0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2,693,891,656.89 | 702,685,086.70 | 180,997,647.09 | 107,374,465.29 | 13,684,948,855.97 |
海外 | 553,008,868.34 | 553,008,868.3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3,246,900,525.23 | 702,685,086.70 | 13,949,585,611.93 |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180,997,647.09 | 180,997,647.09 |
其他业务收入 | 107,374,465.29 | 107,374,465.29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3,246,900,525.23 | 702,685,086.70 | 180,997,647.09 | 107,374,465.29 | 14,237,957,724.3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该项履约义务在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完成。
②运营维护服务:该项履约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在期限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
③电力销售:该项义务通常在电力传输时确认,并根据传输的风电量和适用的固定资费率进行衡量。
④售电:该项义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时确认。
⑤建造收入:该项义务通常为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内根据完工进度确认。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626,167,717.93元,其中:
61,202,805.74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578,666.17 | 31,086,666.06 |
教育费附加 | 15,154,005.21 | 21,331,779.9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032,944.28 | 6,967,943.91 |
土地使用税 | 3,028,403.12 | 2,940,712.73 |
车船使用税 | 99,930.26 | 105,774.41 |
印花税 | 10,902,216.77 | 13,733,207.02 |
其他 | 326,778.71 | 154,199.95 |
合计 | 57,122,944.52 | 76,320,284.07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1。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费 | 354,928,783.27 | 266,838,751.68 |
职工薪酬 | 63,812,892.19 | 62,287,888.68 |
股权激励 | 3,401,584.88 | 5,508,669.82 |
投标服务费 | 21,168,282.69 | 14,911,390.47 |
差旅交通费 | 30,326,761.06 | 25,779,562.15 |
业务招待费 | 40,277,274.04 | 30,052,657.46 |
物料消耗 | 24,286,585.62 | 30,516,757.82 |
折旧及摊销 | 14,463,734.30 | 9,865,679.89 |
办公费 | 3,230,394.96 | 2,562,887.40 |
劳务费 | 12,432,302.15 | 4,657,807.19 |
其他 | 17,043,875.53 | 12,638,154.29 |
合计 | 585,372,470.68 | 465,620,206.8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1,429,205.32 | 135,589,489.39 |
股权激励 | 21,039,139.90 | 23,830,297.14 |
折旧及摊销 | 49,371,330.71 | 44,374,179.26 |
中介机构费 | 27,980,468.82 | 25,015,897.72 |
差旅交通费 | 10,367,924.62 | 9,208,003.72 |
业务招待费 | 17,053,504.58 | 16,363,356.21 |
租赁费 | 6,597,548.58 | 12,365,210.32 |
办公费及会议费 | 15,427,219.81 | 12,828,541.41 |
维修费 | 3,748,433.84 | 1,597,080.40 |
广告宣传费 | 1,989,236.30 | 7,083,739.87 |
劳务费 | 4,943,932.46 | 6,351,007.64 |
其他 | 7,606,830.87 | 4,304,946.40 |
合计 | 347,554,775.80 | 298,911,749.4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2,575,832.93 | 130,504,079.96 |
股权激励 | 5,622,743.11 | 6,869,586.94 |
折旧及摊销 | 53,136,789.48 | 38,048,604.72 |
物料消耗 | 210,810,608.26 | 71,500,965.46 |
差旅费 | 13,020,012.54 | 15,247,810.89 |
设计检测认证等专业费 | 15,573,775.24 | 25,993,960.03 |
中介机构费 | 227,946.34 | 2,888,428.19 |
租赁费 | 5,369,003.71 | 5,595,633.65 |
维修费 | 307,627.71 | 1,706,658.37 |
海上机型研发安装费 | 77,052,093.39 | - |
其他 | 7,662,041.03 | 13,192,972.34 |
合计 | 541,358,473.74 | 311,548,700.5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7,165,871.38 | 203,677,790.18 |
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回 | 76,809,102.77 | 107,002,256.29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转回 | 45,791.50 | 192,440.28 |
减:利息资本化 | 4,023,025.15 | 106,326,113.91 |
减:利息收入 | 77,716,573.27 | 131,702,211.68 |
承兑汇票贴息 | 3,204,064.08 | - |
汇兑损益 | -24,572,442.63 | -26,801,388.06 |
银行手续费 | 32,420,955.91 | 42,213,443.20 |
现金折扣及其他 | - | -2,050,324.06 |
合计 | 93,242,161.59 | 85,821,011.6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338,919.69 | 9,595,021.6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4,715,057.74 | 111,217,617.8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98,106.91 | 242,967.44 |
合计 | 205,352,084.34 | 121,055,606.90 |
其他说明:
(1)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84。
(2)作为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附注十八、1。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60,285.72 | 14,417,790.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9,318.55 | -890,566.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14,108,939.87 | 40,532,226.02 |
银行理财产品 | 105,611,652.08 | - |
合计 | 640,501,559.12 | 54,059,450.5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65,892.93 | -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65,892.93 | - |
合计 | 4,765,892.93 | -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07,551.50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2,651,248.08 | -63,671,873.0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568,146.87 | 4,745,520.5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 | -4,150,535.51 |
合计 | -131,911,843.45 | -63,076,887.9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52,465.59 | -10,322,424.8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23,410,657.03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29,730.64 | 1,263,331.21 |
合计 | -1,822,734.95 | -32,469,750.6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5,949.07 | 793,410.06 |
合计 | -35,949.07 | 793,410.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57,759.03 | 2,435,120.38 | 157,759.03 |
理赔款 | 6,489,977.77 | 209,504.79 | 632,333.87 |
其他 | 1,812,406.54 | 1,390,548.66 | 7,670,050.44 |
合计 | 8,460,143.34 | 4,035,173.83 | 8,460,143.3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9,675,000.00 | 5,244,081.00 | 9,675,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29,920.90 | 1,932,220.37 | 729,920.90 |
违约金及赔偿支出 | 2,998,381.80 | 8,319,172.16 | 2,998,381.80 |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1,577,435.15 | - | 1,577,435.15 |
其他 | 363,765.90 | 947,655.33 | 363,765.90 |
合计 | 15,344,503.75 | 16,443,128.86 | 15,344,503.7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0,836,297.76 | 155,873,287.9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3,681,540.16 | 17,422,094.10 |
合计 | 294,517,837.92 | 173,295,382.0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投标保证金 | 252,258,906.73 | 113,928,092.24 |
收益相关政府补贴 | 57,009,553.02 | 19,076,209.23 |
资产相关政府补贴 | 14,350,000.00 | 16,250,000.00 |
往来款项 | 52,159,716.44 | 34,518,893.00 |
利息收入 | 81,780,341.75 | 94,150,528.78 |
合计 | 457,558,517.94 | 277,923,723.2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 224,625,350.01 | 86,201,351.31 |
往来款项 | 175,204,663.79 | 290,921,314.97 |
付现费用 | 488,389,990.48 | 455,862,348.72 |
合计 | 888,220,004.28 | 832,985,015.0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391.57 | 487,596.64 |
往来款项 | 4,159,518,311.05 | 698,978,046.68 |
其他 | - | 1,584,030.21 |
合计 | 4,159,522,702.62 | 701,049,673.5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 | 1,244,623.30 |
合计 | - | 1,244,623.3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 | 2,100,000.00 |
往来款项 | 2,116,780.67 | - |
合计 | 2,116,780.67 | 2,1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4,210,417.60 | 8,256,717.76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839,230.52 | 2,423,427.05 |
融资租赁款 | 826,375,757.87 | 53,803,801.13 |
合计 | 831,425,405.99 | 64,483,945.9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42,717,786.12 | 1,063,691,084.5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22,734.95 | 32,469,750.68 |
信用减值损失 | 131,911,843.45 | 63,076,887.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4,047,858.06 | 297,469,377.3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481,824.98 | 20,140,877.84 |
无形资产摊销 | 46,029,566.33 | 44,124,676.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980,487.00 | 11,262,014.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949.07 | -793,410.0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2,161.87 | -502,900.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65,892.93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9,868,059.99 | -118,340,480.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0,501,559.12 | -54,059,450.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13,933.07 | -89,944,569.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767,607.09 | 107,366,663.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7,606,118.52 | -1,545,783,209.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76,370,142.48 | -4,039,776,962.1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70,272,246.32 | 4,374,887,161.68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4,890,030.32 | 165,287,511.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189,217,056.57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755,424,430.93 | 13,210,612,450.3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105,847,068.63 | 15,292,439,894.1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50,422,637.70 | -2,081,827,443.7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20,540,150.00 |
其中: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720,540,15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9,403.92 |
其中: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39,403.92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817,028.05 |
其中: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17,028.05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26,317,774.13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755,424,430.93 | 13,105,847,068.63 |
其中:库存现金 | 153,770.81 | 379,678.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755,270,660.12 | 13,105,467,390.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55,424,430.93 | 13,105,847,068.6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16,280,476.62 | 注1、注2 |
应收账款 | 898,544,951.09 | 注3 |
固定资产 | 988,794,478.08 | 注4 |
无形资产 | 29,788,222.17 | 注4 |
在建工程 | 7,369,276.17 | 注5 |
长期股权投资 | 1,071,908,620.00 | 注6 |
合计 | 3,812,686,024.13 | / |
其他说明:
注1: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借款、工程项目保障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797,868,276.62元使用受到限制;
注2: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18,412,200元使用受到限制;
注3: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98,544,951.09元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
注4: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988,794,478.08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9,788,222.17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注5: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7,369,276.17元的在建工程为抵押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注6: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1,071,908,620.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95,040,890.20 | 6.7114 | 1,308,997,430.50 |
欧元 | 3,815,880.72 | 6.9922 | 26,681,419.64 |
港币 | 6,882,654.14 | 0.8552 | 5,885,979.86 |
丹麦克朗 | 103,805.42 | 1.0613 | 110,173.44 |
韩元 | 224,941,261.67 | 0.0052 | 1,159,670.37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354,661.81 | 6.7114 | 42,648,677.29 |
欧元 | 4,162,255.73 | 6.9922 | 29,103,344.69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4,650,882.62 | 6.7114 | 31,213,933.62 |
欧元 | 1,040,033.81 | 6.9922 | 7,272,129.46 |
港币 | 147,335.61 | 0.8552 | 126,000.00 |
丹麦克朗 | 10,167.54 | 1.0613 | 10,791.28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3,467.75 | 6.7114 | 23,273.44 |
丹麦克朗 | 45,936.94 | 1.0613 | 48,754.98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美元 | 26,456.75 | 6.7114 | 177,561.83 |
应付债券 | |||
其中:美元 | 198,064,159.64 | 6.7114 | 1,329,287,801.01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主要经营地位于丹麦,记账本位币为丹麦克朗。
②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③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④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⑤Mingyang Holdings(Singapore)Pte.Ltd.,主要经营地位于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⑥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⑦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⑧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Ltd.,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⑨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塞浦路斯,记账本位币为欧元⑩瑞科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主要经营位于德国汉堡,记账本位币为欧元。?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英属维京群岛,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明阳智慧能源韩国有限会社,主要经营地位于韩国,记账本位币为韩元。期末本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根据相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 84,580,040.53 | 其他收益 | 2,574,696.54 |
软土地基补偿金和土地集约利用奖励金 | 38,728,316.36 | 其他收益 | 516,377.54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23,137,676.78 | 其他收益 | 294,747.48 |
高性能6.0MW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18,427,500.00 | 其他收益 | 1,417,500.00 |
8-10MW 海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运用 | 19,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SE7.0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与应用补助款 | 18,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12,063,050.84 | 其他收益 | 134,033.90 |
海上风电创新科技团队专项经费 | 9,726,750.00 | 其他收益 | 1,523,250.00 |
政府土地奖励基金 | 10,576,691.68 | 其他收益 | 188,016.90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企业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8,464,750.00 | 其他收益 | 285,750.00 |
天津瑞源电气兆瓦级风电机组电控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7,835,375.00 | 其他收益 | 118,000.00 |
1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永磁发电机设计和制造 | 6,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研发专题款 | 5,465,007.12 | 其他收益 | 414,992.88 |
6.0MW大型风机设计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 | 4,8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收到陆丰市财政局高新企业奖励金 | 4,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面积、高效碲化镉电池工艺与设备研发项目)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产业共建项目投资建厂奖励 | 3,676,110.23 | 其他收益 | 105,534.24 |
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政府补助 | 3,736,204.89 | 其他收益 | - |
政府土地奖励金 | 3,735,900.00 | 其他收益 | - |
SCD超紧凑混合驱动大功率中速永磁发电机及其先进控制系统开发项目专项资金 | 2,962,500.00 | 其他收益 | 225,000.00 |
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三峡珠江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法发展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创建引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8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10MW及以上大型海上风机耦合载荷仿真技术及叶片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汕尾主导)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SE5.5-155三叶片半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1,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风电技术研究院研发支出补助 | 1,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运营补助 | 1,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大功率风机长尺寸分段式叶片研发及应用补助 | 761,453.31 | 其他收益 | 397,333.33 |
广东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示范补助 | 1,095,0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0 |
200兆瓦高倍聚光光伏太阳能项目专项资金 | 98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智慧风场运营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1 |
包头石拐工业园区电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502,950.00 | 其他收益 | 431,100.00 |
10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主控装置研发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2.2-121大型超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及产业化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SE5.5-155三叶片半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制与产业化配套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央大型研究院项目补贴 | 637,500.00 | 其他收益 | 42,500.00 |
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4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专项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2.2-121大型超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及产业化资金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 |
海上风电实验室项目合作经费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贴款 | 2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省级产业基地补助款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 |
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提高研发费用补助 | 217,000.04 | 其他收益 | - |
2015年青海公司厂区300亩土地款返还款2016至2019年度摊销 | 208,484.88 | 其他收益 | 2,424.24 |
明阳龙源电力研发资金 | 19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天津市2018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市政府VOC设备环境保护专项政府补贴 | 67,500.00 | 其他收益 | 36,000.00 |
大功率风机长尺寸分段式叶片研发及应用补助 | 61,213.36 | 其他收益 | - |
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科研支撑项目专项资金 | 9,405.00 | 其他收益 | 28,214.99 |
新建风电产业链生产项目专项资金 | 26,481.10 | 其他收益 | 10,244.76 |
天津市2018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天津区政府VOC设备环境保护专项政府补贴 | 34,500.00 | 其他收益 | - |
十三五重点专项“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测试技术研究及测试”专项资金 | 21,673.00 | 其他收益 | - |
碲化镉薄膜电池组建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 | -0.00 | 其他收益 | 7,599.99 |
2020年高原型叶片增压氧舱装置技术研发与应用 | - | 其他收益 | - |
收到阳江高新区财政局2021年省级小升规奖补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自然资源局海洋经济专项资金-16MW级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研发 | 9,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改示范类(含头雁企业)项目 | 1,954,545.45 | 其他收益 | 45,454.55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金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CZ163001中山科发2022-10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自己 | 2,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805部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典型地形和台风影响下的CFD模式建模与算法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 |
收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2,400,000.00 | |
收到(经贸科)2020年度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认定扶持资金 | 其他收益 | 7,500,000.00 | |
收到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经贸科)2021年总部企业贡献奖 | 其他收益 | 35,591,200.00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2年4月05月抵减增值税 | 其他收益 | 1,184,950.00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其他收益 | 141,092,471.78 | |
稳岗补贴 | 其他收益 | 1,007,301.33 | |
其他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692,405.91 | |
其他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5,296,877.06 | |
合计 | 328,283,579.55 | 205,053,977.4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757,415,000.00 | 100 | 出售 | 2022年1月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514,108,939.87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名 称 | 2022.06.30净资产 | 2022年1-6月净利润 |
重庆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双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鄄城县洁源锂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海西佳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北屯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 - |
信阳明增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凤凰县双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胡杨河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 - |
明阳(中卫沙坡头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明阳智慧(中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明阳智慧(吴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珠海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 |
中山明阳瑞善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 |
中山明阳蕴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 |
信阳明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57.06 | 3,157.06 |
河南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722.16 | -17,722.16 |
肇源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吐鲁番明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 - |
吐鲁番新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 - |
仁化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始兴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始兴明阳内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翁源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韶关市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 |
乐昌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海南明阳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东方明阳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海南明阳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东方明阳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海南明阳瑞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东方明阳蕴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汕尾明阳蕴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汕头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 - | - |
广东蕴能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 - |
说明:本期新设子公司其中净资产为0的主要是因为尚未注资,未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瑞科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已注销,自2022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制造 | 90 | 10 | 投资设立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机叶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电设备租赁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 | 美国 | 美国 | 风电技术研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 | 丹麦 | 丹麦 | 风电技术研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企业投资咨询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机制造 | 99.5 | 0.5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设备制造 | 99.8 | 0.2 | 投资设立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风能开发建设 | 99 | 1 | 投资设立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风电项目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 | 投资设立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青海德令哈 | 风电设备制造 | 61.6 | - | 投资设立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风电技术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96.4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新能源发电产品研发 | 93.32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风电项目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8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系统开发及投资 | 85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灵川县瑞风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灵川 | 广西灵川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市明阳风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惠民县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海兴 | 河北海兴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滨州市沾化区明阳智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风电系统研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胶州市明阳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胶州 | 山东胶州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陆丰 | 广东陆丰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67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荆门 | 湖北荆门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庄河明阳精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庄河 | 庄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德国汉堡 | 德国汉堡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乌鲁木齐明阳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漳州 | 福建漳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福建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漳州 | 福建漳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湛江明阳海上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汕尾明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会社 | 韩国 | 韩国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瑞祥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乳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威海 | 山东威海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韶关 | 河南韶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东方 | 海南东方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99 | - | 投资设立 |
广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 | 广西南宁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防城港 | 广西防城港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天水 | 甘肃天水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湖北明鄂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智慧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嵊泗明阳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吉林睿阳诚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吉林白城 | 吉林白城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珠海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珠海 | 广东珠海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瑞善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蕴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汕头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汕头 | 广东汕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蕴能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海上漂浮式工程 | 1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备注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66.67 | 说明1 |
MW Wind Power OOD | 66.00 | 说明1 |
说明1: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MW Wind Power OOD未纳入合并报表原因为根据被投资方公司章程的约定,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由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方为有效,本公司仅具有共同控制的权利。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① 通过子公司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Mingya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投资管理 | - | 98.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Cayman Islands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连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文山明阳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 | 英属维京群岛 | 英属维京群岛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② 通过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③ 通过子公司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文山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曲靖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德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铜仁 | 贵州铜仁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云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石阡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铜仁 | 贵州铜仁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重庆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双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云南临沧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④ 通过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80.8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巍山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洁源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恭城 | 广西恭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白银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白银 | 甘肃白银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靖边洁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湖北十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双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永州 | 湖南永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郧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郧西 | 湖北郧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平乐 | 广西平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灵璧 | 安徽灵璧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寿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潍坊 | 山东潍坊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9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西安 | 陕西西安 | 工程设计施工 | -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洁源(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 | 天津滨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阜新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阜新 | 辽宁阜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 | 天津滨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 | 黑龙江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开封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依安 | 黑龙江依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商丘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商丘 | 河南商丘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周口沈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周口 | 河南周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辉县市明阳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新乡 | 河南新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吉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松原 | 吉林松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曲阳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保定 | 河北保定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康保县巨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85.00 | 投资设立 |
陕西盛安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汉中 | 陕西汉中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兰州市洁源新能风电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兰州市洁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阳原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胜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桂林 | 广西桂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南阳杰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南阳 | 河南南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温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焦作 | 河南焦作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绥化市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绥化 | 黑龙江绥化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依兰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依兰 | 黑龙江依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勃利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勃利 | 黑龙江勃利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靖边 | 陕西靖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霍州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临汾 | 陕西临汾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霍州市洁源储能有限公司 | 山西临汾 | 山西临汾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保定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保定 | 河北保定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51.00 | 投资设立 |
⑤ 通过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西德甲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海西 | 青海海西 | 风电设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海西德广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海西 | 青海海西 | 风电设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海西佳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青海德令哈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⑥ 通过子公司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吐鲁番新阳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电力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木垒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 | 新疆昌吉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博州温泉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博州 | 新疆博州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明阳新能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哈密 | 新疆哈密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成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新星 | 新疆新星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蕴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哈密 | 新疆哈密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新星 | 新疆新星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巴州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巴音郭楞 | 新疆巴音郭楞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新星 | 新疆新星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哈密 | 新疆哈密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屯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北屯 | 新疆北屯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明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能源项目开发 | - | 51.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新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⑦ 通过子公司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
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西藏拉萨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 | - | 41.27 | 投资设立 |
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Ltd. | 美国 | 美国 | 光伏研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青海瑞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青海德令哈 | 光伏发电组件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瑞科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国 | 光伏研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⑧ 通过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国蒙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达茂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海羊牧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畜牧养殖与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 | 内蒙古兴安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辽市智慧能源研究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克什克腾旗洁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尔沁右翼前旗浩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 | 内蒙古兴安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察哈尔右翼后旗恒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尔沁左翼中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扎鲁特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鲁县明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奈曼旗明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包头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⑨ 通过子公司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明智润阳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陆丰市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陆丰 | 陆丰市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80.00 | 投资设立 |
陆丰市润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陆丰 | 广东陆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⑩ 通过子公司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明阳瑞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电力能源需求管理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包头石源博能售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售电服务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开封明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售电服务 | - | 86.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电器设备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项目投资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方城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叶县 | 河南叶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方城独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洛阳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70.00 | 投资设立 |
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顶山明能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平顶山 | 河南平顶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郏县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郏县 | 河南郏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杞县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90.00 | 投资设立 |
杞县丰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封市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浚县明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鹤壁 | 河南鹤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卓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明智一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明信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明智二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明翼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明智三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明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智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翼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智卓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智诚琪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广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漯河市阳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漯河 | 河南漯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市润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枣阳 | 湖北枣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漯河市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漯河 | 河南漯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阳市润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枣阳 | 湖北枣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来明阳瑞成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潮州明阳智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潮州 | 广东潮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8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阳西县明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阳西 | 广东阳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衡山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衡山 | 湖南衡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云阳县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云阳 | 重庆云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丰顺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梅州 | 广东梅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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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湘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京明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凤凰县双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湘西 | 湖南湘西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胡杨河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胡杨河 | 新疆胡杨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揭阳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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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明阳瑞天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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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智慧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玉门市兴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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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云桦(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2.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云桦(中宁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宁 | 宁夏中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2.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云桦(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2.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中卫沙坡头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2.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中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吴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吴忠 | 宁夏吴忠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中卫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62.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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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三门峡 | 河南三门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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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乐昌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仁化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始兴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始兴明阳内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翁源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韶关市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乐昌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广东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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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昇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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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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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智慧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天水 | 甘肃天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锡林郭勒盟明阳风电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中山明阳瑞善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中山明阳蕴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汕尾明阳蕴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2.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2.01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88,110,305.09 | 553,892,256.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959,770.73 | 19,933,549.27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959,770.73 | 19,933,549.2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不存在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重大限制。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35.38%(2021年:
41.5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1.86%(2021年:47.21%)。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2,556,552.98万元(2021年12月31日:1,474,572.00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2.06.30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57,923.16 | - | - | - | - | - | 1,057,923.16 |
应收票据 | 437.00 | - | - | - | - | - | 437.00 |
应收账款 | 946,651.83 | - | - | - | - | - | 946,651.83 |
应收款项融资 | 80,829.35 | - | - | - | - | - | 80,829.35 |
其他应收款 | 70,202.28 | - | - | - | - | - | 70,202.28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370.37 | - | - | - | - | - | 64,370.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1,331.72 | 126,700.61 | 66,914.88 | 254,675.64 | 437,998.75 | 1,267,621.59 | |
金融资产合计 | 2,220,413.99 | 381,331.72 | 126,700.61 | 66,914.88 | 254,675.64 | 437,998.75 | 3,488,035.58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642.60 | - | - | - | - | - | 54,642.60 |
应付票据 | 759,750.84 | - | - | - | - | - | 759,750.84 |
应付账款 | 1,022,675.32 | - | - | - | - | - | 1,022,675.32 |
其他应付款 | 113,748.31 | - | - | - | - | - | 113,748.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755.33 | - | - | - | - | - | 72,755.33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64,828.93 | - | - | - | - | - | 64,828.93 |
长期借款 | - | 15,330.50 | 54,823.86 | 56,129.58 | 32,239.39 | 239,280.30 | 397,803.62 |
应付债券 | 132,928.78 | - | - | - | - | 132,928.78 | |
租赁负债 | - | 4,925.89 | 3,472.54 | 3,267.29 | 2,711.97 | 13,724.83 | 28,102.52 |
长期应付款 | - | 28,511.54 | 37,723.97 | 67,551.19 | 60,271.84 | 26,062.59 | 220,121.13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221,330.11 | 48,767.93 | 96,020.37 | 126,948.06 | 95,223.20 | 279,067.72 | 2,867,357.38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1.12.31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7,091.70 | - | - | - | - | - | 1,407,091.70 |
应收票据 | 1,667.21 | - | - | - | - | - | 1,667.21 |
应收账款 | 629,173.05 | - | - | - | - | - | 629,173.05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052.42 | - | - | - | - | - | 152,052.42 |
其他应收款 | 58,858.07 | - | - | - | - | - | 58,858.07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 1,456.53 | 1,456.53 |
其他流动资产 | 69,504.20 | - | - | - | - | - | 69,504.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6,299.50 | 108,950.09 | 94,776.53 | 50,054.69 | 190,506.37 | 327,638.53 | 948,225.71 |
金融资产合计 | 2,494,646.15 | 108,950.09 | 94,776.53 | 50,054.69 | 190,506.37 | 329,095.06 | 3,268,028.89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9,846.76 | - | - | - | - | - | 9,846.76 |
应付票据 | 926,486.71 | - | - | - | - | - | 926,486.71 |
应付账款 | 1,017,288.52 | - | - | - | - | - | 1,017,288.52 |
其他应付款 | 209,073.09 | - | - | - | - | - | 209,073.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903.98 | - | - | - | - | - | 111,903.98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89,403.78 | - | - | - | - | - | 89,403.78 |
长期借款 | - | 29,119.14 | 51,098.81 | 39,562.12 | 41,416.20 | 182,678.56 | 343,874.83 |
应付债券 | - | - | 126,037.69 | - | - | - | 126,037.69 |
租赁负债 | - | 7,740.00 | 3,829.81 | 4,353.97 | 4,208.71 | 8,321.39 | 28,453.88 |
长期应付款 | - | 28,911.11 | 29,784.70 | 59,293.96 | 67,312.46 | 54,133.52 | 239,435.75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364,002.84 | 65,770.25 | 210,751.01 | 103,210.05 | 112,937.37 | 245,133.47 | 3,101,804.9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于 2022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834.05万元(2021年12 月31 日:
2,002.77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3.38%(2021年12月31日:69.86%)。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33,657,024.45 | - | 233,657,024.45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233,657,024.45 | - | 233,657,024.45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7,414,034.14 | 107,414,034.1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 - | 808,293,489.06 | 808,293,489.06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4,274,553.75 | - | 394,487,742.43 | 658,762,296.18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4,274,553.75 | 233,657,024.45 | 1,310,195,265.63 | 1,808,126,843.83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 1,986,680.62 | 1,986,680.62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 | 1,986,680.62 | 1,986,680.62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 中山市 | 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92,800,000 | 9.51 | 9.51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省 中山市 | 企业管理及咨询 | 36,055,966 | 0.85 | 0.85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西省 九江市 |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 2,000,000 | 1.74 | 1.74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香港 | 股权投资 | 10,000 港币 | 7.47 | 7.47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香港 | 股权投资 | 10,000 港币 | 5.68 | 5.68 |
Keycorp Limited | 香港 | 股权投资 | 116,100,000 港币 | 2.12 | 2.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传卫、吴玲和张瑞。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一、合营企业 |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 | 投资管理 | - | 66.67 | 权益法 |
MW Wind Power OOD | 保加利亚 | 保加利亚 | 投资管理 | - | 66.00 | 权益法 |
明阳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推广及能源管理 | - | 40.00 | 权益法 |
二、联营企业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能源技术研发 | 37.00 | - | 权益法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新能源投资与研发 | 25.00 | - | 权益法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海西 | 青海海西 | 电力开发及投资 | - | 49.00 | 权益法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金融租赁服务 | 35.00 | - | 权益法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四川攀枝花 | 四川攀枝花 | 光伏发电 | - | 10.00 | 权益法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 | 福建省漳州市 | 风力发电 | 18.00 | - | 权益法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内蒙古包头市 | 内蒙古包头市 | 科研研究 | 100.00 | - | 权益法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Asiatech Holdings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公司股东、本公司董事控制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First Windy Investment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Keycorp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King Venture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Lucky Prosperity Company Limited | 公司股东、本公司董事控制 |
Nice June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One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Three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Two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Sky Trillion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Tech Sino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开物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高管 |
北京月河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监事 |
北京中科华强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潮州市自若堂茶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委派代表 |
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委派代表 |
广东安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
广东立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明阳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叁号(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广东蕴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广州澳丰汇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广州德方广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
广州汇垠达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汇垠鼎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汇垠凯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汇垠天芯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莱因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监事 |
广州南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众赢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实际控制 |
国清洁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河南华阳长青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南明智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州市织里银湖粮油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兼任总经理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嘉峪关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 |
民权润恒商贸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风电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能源投资(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充市顺庆区招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盘锦安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监事 |
彭泽县康康超市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昆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市新招昆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深圳市招商国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石河子市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天津明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吐鲁番华阳长青非金属废料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无锡易利电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武汉空天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武夷山市御茶芳邻茶舍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新疆明阳利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云南明理新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明阳节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兴达副食店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控制 |
招明千帆(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招明同创(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华蕴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浙江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郑州瑞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监事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中山广瑞新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中山火炬开发区东炬五金厂 | 本公司董事亲属实际控制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瑞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草木神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担任执行董事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瑞进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中山市盛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珠海横琴汇垠创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海横琴汇垠众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资兴市小荣绿色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资兴市竹里居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子公司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19,360,070.87 | 122,665,650.93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 251,694,978.59 | 257,797,561.13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 - | 1,053,097.34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9,823,109.02 | 30,870,866.60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 | 4,867,256.62 |
合 计 | -- | 380,878,158.48 | 417,254,432.6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 | 281,544.58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运营维护服务、服务费 | - | 121,290.27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劳务 | - | 49,493,982.16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劳务 | 28,004,059.55 | 6,569,227.62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274,576.35 | 268,183.27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104,787.75 | 117,428.48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457,411.50 | 889,083.10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457,411.50 | 889,083.10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457,411.50 | 889,083.10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457,411.50 | 943,485.81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服务费 | 190,568.50 | - |
合 计 | -- | 34,403,638.15 | 60,462,391.4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 | 22,123.92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5,069,688.09 | 2,325,568.06 |
合 计 | -- | 5,069,688.09 | 2,347,691.9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应支付的租赁款项 | 上期应支付的租赁款项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2,700,000.00 | 2,700,000.00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000.00 | 2022.6.29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6.29 | 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已被全部清偿完毕 | 否 |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2.6.10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6.10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2.6.22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6.22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6.1.26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15,000.00 | 2016.1.26 | 自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2016.1.26 | 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2016.1.26 | 自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0.00 | 2016.12.26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 否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12.26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否 |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12.26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否 |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52,000.00 | 2022.6.24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8.12.19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每一单个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8.12.19 | 质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满足清偿后,质权才消灭 | 否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8.12.19 |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于合同文首载明的签署日期生效,至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000.00 | 2022.6.24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500.00 | 2022.6.24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9.12.16 | 自《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2年 | 否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12.16 | 自《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2年 | 否 |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12.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二次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否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2.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二次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否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2.24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18,000.00 | 2021.8.27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000.00 | 2020.11.25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25 | 质押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25 | 股权质押期限2020年12月8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450,000.00 | 2020.4.4.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6,000.00 | 2021.11.11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2021.11.11 | 质押期间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 否 | ||
2021.11.11 | 质押期间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 否 |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00.00 | 2022.6.10 |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2038年6月10日 | 否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340,000.00 | 2022.1.24 | 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2022.1.24 | 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已被全部清偿完毕 | 否 | ||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000.00 | 2022.5.31 | 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 | 否 |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2022.5.31 | 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已被全部清偿完毕 | 否 |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60,000.00 | 2022.4.28 | 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2022.4.28 | 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已被全部清偿完毕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15,000.00 | 2016.1.26 | 自债权人代为履行主合同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9,800,000.00 | 2017/8/31 | 2022/8/31 | 融资租赁业务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2,800,000.00 | 2017/12/15 | 2022/12/15 | 融资租赁业务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18/7/16 | 2023/6/15 | 融资租赁业务 |
说明:2022年3月15日,本公司全部归还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款项。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405,147.75 | 10,816,151.1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1 Development EOOD | 收取借款利息 | 1,247,131.97 | 1,322,851.85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 | 777,777.78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 | 734,027.78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 | 850,694.44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 | 850,694.44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3,106,250.00 | 98,281.96 | 1,168,750.00 | 63,113.13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174,093.38 | 101,490.86 | 1,236,593.38 | 64,049.36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106,250.00 | 98,281.96 | 1,168,750.00 | 63,113.13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106,250.00 | 98,281.96 | 1,168,750.00 | 63,113.13 |
应收账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84,344.37 | 3,778.12 | 74,073.09 | 348.14 |
应收账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25,160.67 | 229.88 | 38,948.81 | 401.17 |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101,985,006.81 | 523,233.88 | 3,025,997.79 | 23,110.62 |
应收账款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1,126,142.30 | 10,078,629.69 | 101,126,142.30 | 7,592,478.61 |
应收账款 | A1 Development EOOD | 25,919,859.23 | 25,919,859.23 | 24,778,798.83 | 24,778,798.83 |
应收账款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2,207,326.02 | 17,234,589.35 | 19,861,726.02 | 17,123,959.59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41,223,624.13 | 4,419,219.22 | 40,070,000.00 | 1,512,931.00 |
其他应收款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2,200.00 | 7,038.06 | 572,200.00 | 2,403.24 |
其他应收款 | A1 Development EOOD | 18,844,311.89 | 18,844,311.89 | 19,992,321.45 | 19,992,321.45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56,000.00 | 403.20 |
预付款项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854,739.18 | - | 5,367,743.45 | - |
预付款项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2,170,734.35 | - | 3,428,918.3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 | - | 5,783,297.0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12,345,600.00 | 24,691.20 |
应收账款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215,342.40 | 1,538.16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款项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425,606.83 | 18,195,010.35 |
应付款项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711,402.36 | 57,042,158.23 |
应付款项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12 | 50,000.12 |
应付款项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 | 1,847,209.00 |
应付款项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46,727,439.31 | 48,826,152.49 |
其他应付款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2,801,268.00 | 3,054,426.78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407,679.62 | 921,534.94 |
其他应付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85,000.00 | 8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249,000.00 | 249,000.00 |
合同负债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5,051.72 | 586,926.71 |
合同负债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11,451,104.33 | 14,195,949.26 |
合同负债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68,533.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716,466.51 | 932,156.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6,399,866.06 | 11,261,023.1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332,238.81 | 336,497.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15,197,081.05 | 7,290,508.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62,210,586.0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150,272.6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4,334,361.96 | - |
长期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772,788.17 | 2,938,240.58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400,188.64 | 28,689,508.38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 | 150,272.67 |
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27,540,298.94 | 29,610,196.7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72,5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日收盘价;24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11,702,552.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7,951,354.4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2.06.30 | 2021.12.31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718,150,492.51 | 1,693,213,435.34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备注 |
本公司 | 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85,282,529.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 |
本公司 |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9,652,00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2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何志勇、白菊、乌鲁木齐旷世精工建材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51,536,199.79元 | 审理中 | 说明3 |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7,066,038.80元 | 审理中 | 说明4 |
羲和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16,378,00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5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 12,153,447.00元 | 鉴定过程中 | 说明6 |
本公司 | 洛轴LYC轴承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3,743,587.35元 | 审理中 | 说明7 |
洛轴LYC轴承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8,765,20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8 |
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 | 6,707,978.57元 | 审理中 | 说明9 |
上海安顺船务物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 | 3,958,75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0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李建 | 合同纠纷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8,789,710.09元 | 二审程序中 | 说明11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4,566,166.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2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李建 | 合同纠纷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7,310,000.00元 | 中止审理中 | 说明13 |
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瑞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第一人民法院 | 1,341,363.97元 | 审理中 | 说明14 |
本公司 | 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4,192,027.73元 | 审理中 | 说明15 |
东方电气集团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 | 13,425,017.24元 | 审理中 | 说明16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侯立军、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45,783,301元 | 审理中 | 说明17 |
黄踢、林仕辉、林丽勤、林仕逢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 | 1,452,099.8元 | 审理中 | 说明18 |
说明1:2015年4月,本公司中标成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丹青河(康保)风电项目风机主机设备采购供应商,2015年8月启迪公司安排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康保风电场项目风机主机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33套风电主机,总金额198,066,000元。合同签订后,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33台机组全部生产完毕,其中22套交付完毕,剩余11套由于合加公司现场管理原因迟迟未能接收。2016年5月30日双方签收完成最后一台设备,2019年10月31日双方签发预验收证书。合同约定设备最后一批到达现场之日起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12月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买方在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15日内支付预验收款,在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12个月内或最后一批货物到现场24个月内支付质保金,现经本公司多次催要,合加公司和启迪公司至今仍拖欠预验收款53,619,800.00元,质保金19,806,600.00元未支付,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作为原告已将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一审判决启迪环境,合加汽车支付71,426,400.00元及利息。随后启迪环境及合加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截至到2022年0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二审开庭阶段。说明2:2013年3月,本公司与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3年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产品设计寿命期限至少为20年,如因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不能完全满足安全、可靠运行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时,南京汽轮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南京汽轮所提供的设备因存在设计缺陷等原因引发多起电机爆炸事故,对本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20年11月4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南京汽轮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00.00元并承担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第一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南京汽轮赔偿因发电机事故在内蒙珠日河项目、云南石蒲塘项目、河北黄骅项目中所产生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11,320,000.00元,请求判令南京汽轮承担所销设备技术改造费用人民币共计8,332,000.00元,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9,652,000.00元.2021年11月4日已与法院、鉴定机构、南汽轮召开质量鉴定协调会并提交鉴定质证意见。截至到2022年06月30日,该案件处于鉴定程序中。说明3:2019年1月31日,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万邦”)与何志勇、乌鲁木齐旷世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世精工公司”)签订《协议书》(编号:MYWB-ZW-001),就各方合作期间的相应款项达成了一致确认。何志勇应向新疆万邦退还的往来款共计69,536,199.79元,本公司作为案外人应向何志勇支付18,000,000.00元,协议各方确认何志勇应向新疆万邦支付款项为51,536,199.79元,旷世精工公司就何志勇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偿还期限至《协议书》签订后的八个月。为保障何志勇履行全部还款义务,白菊同意就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水韵风情庄园二区23号楼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私字第338692号)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旷世精工公司同意就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乡安立路西侧6号住宅楼5层601室的房产(房地产权证: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099618号)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019年2月2日,新疆万邦与旷世精工公司签订了《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约定旷世精工公司就其房产向新疆万邦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担保的债务人为何志勇,被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1,536,199.79元,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当日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京(2019)朝不动产证明第0004689号。何志勇、白菊、旷世精工公司在债务期限届满时仍未向新疆万邦支付款项,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11月18日,新疆万邦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①何志勇偿还本金51,536,199.79元及利息381,226.68元(暂计至2019年11月16日,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自2019年10月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何志勇承担新疆万邦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500,000.00元;③白菊、旷世精工公司就何志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对何志勇抵押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水韵风情庄园二区23号楼的住宅房产的处置款享有优先受偿权;⑤对旷世精工公司抵押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号院3号楼5层601房的住宅房产的处置款享有优先受偿权;⑥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截至到2022年6月30日,案件等待一审判决。
说明4:本公司与甘肃酒钢于2014年12月签订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甘肃酒钢认为,合同签订后甘肃酒钢按照本公司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机组部件的制作,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并依照本公司要求交付部分机组部件,但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告知剩余部件的发货时间及发货地点,导致甘肃酒钢场地被占用,对甘肃酒钢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外,仍欠甘肃酒钢货款4,593,880.00元,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2017年3月甘肃酒钢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甘肃酒钢支付货款4,786,000.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2,280,038.80元,共计7,066,038.80元(起诉书中金额为7,111,142.09元,庭审中口头变更为7,066,038.80元)。同年本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反诉甘肃酒钢,请求法院判令其:①对2根
1.5MW主轴和3根2.0MW主轴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②返还已收取的货款324,000.00元。2017年6月2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甘肃酒钢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本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017年7月,本公司及甘肃酒钢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判决、并发回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日重新立案后,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追加天津设备为第三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解除本公司与甘肃酒钢于2014年12月22日签订的《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G1502-0340),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甘肃酒钢支付加工款708,000.00元、并赔偿损失2,280,040.00元,驳回甘肃酒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本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61,262.00元由甘肃酒钢负担30,558.00元,本公司负担30,704.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080.00元由本公司负担。本公司及甘肃酒钢均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9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2327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截至到2022年6月30日,一审判决本公司支付定作款280万元及利息;从2017年3月31日起至给付日,每月支付792元场地占用费,本案仍处于上诉期。说明5 :2018年8月,羲和电力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修水县万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公司”)签订了《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眉毛山50.6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包括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施工等内容。合同中约定相关设备款由羲和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发包人直接向设备供应方支付。本公司与羲和电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签订《修水眉毛山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羲和电力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风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用于涉案项目中,合同总价159,390,000.00元。双方签署风机合同,合同生效后因税率、价格等问题发生争议,合同未能履行。为确保其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羲和电力有限公司与发包人万德公司协商,由羲和电力有限公司委托万德公司代为采购其涉及项目风机机组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设备款由羲和电力有限公司委托万德公司直接支付给设备供应方并从EPC总承包合同中予以扣减。后羲和电力有限公司、万德公司选择第三方公司作为本公司未履约后替代的设备供应商,合同总价标的175,768,000.00元,并从EPC总承包合同中扣减了该部分款项。就未履行合同事宜,羲和电力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因本公司未予盖章,尔后羲和电力起诉本公司。2021年9月,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16,500,000.00元的财产予以保全。截至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待一审判决。说明6:2017年9月,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瑞德兴阳”)与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核”)签订了《尼木二期30MW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合同》。2017年10月,尼木二期30MW光伏电站项目因国家新能源政策影响停工,南京中核现场已经完成30MW方阵土建基础、箱逆变基础、场内道路工程施工,以及围栏、支架、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设备采购。2021年1月,南京中核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拉萨瑞德兴阳及其唯一股东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兴阳”)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拉萨瑞德兴阳支付工程款及窝工费用6,635,596.00元;2、判令拉萨瑞德兴阳支付违约金5,517,851.00元;3、判令瑞德兴阳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等。拉萨瑞德兴阳收到诉讼材料后,向法院申请对已完工桩基础工程进行质量问题和修复费用鉴定。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双方协商不成,现在启动推进已施工工程造价、桩基础工程质量问题和修复费用鉴定工作。截至到2022年6月30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
说明7:2013年5月,本公司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公司”)签订了CG1302-0052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由本公司向洛轴公司购买成套主轴轴承、偏航变浆轴承,合同约定了价格、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与洛轴公司签订编号为4500008417的采购订单,约定洛轴公司向本公司提供25套主轴轴承(型号为2MW主轴承600,FD-240/600/w33、2MW主轴承750,FD-239/750CA/W33,以下简称“主轴轴承”)用于金子岭项目中,其中主轴轴承总价为1,287,500.00元。本公司采购洛轴公司的主轴轴承后用于其生产的风力发电机中并最终销售给本公司的最终客户。由于洛轴公司所提供的主轴轴承存在质量问题,自2016年9月陆续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本订单采购的25套中累计高达21套质量不达标影响正常运行。本公司多次与洛轴公司沟通要求提供整改方案,但洛轴公司却未能解决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未对任何一套主轴轴承进行维修或更换,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本公司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其中两套主轴轴承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洛轴轴承网状碳化物超标、残余奥氏体超标、硬度差超标,这些问题将降低轴承材料的韧性和耐磨性从而导致主轴轴承失效。由于洛轴公司生产的主轴轴承系本公司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的关键部件,主轴轴承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风力发电机的运转,在洛轴公司拒绝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的情况下本公司不得不自行对部分存在质量问题的轴承进行了更换处理。本公司累计对21套主轴轴承进行更换所产生的吊装费、运输费、物料费、人工费等已达3,743,587.35元,根据双方间合同的约定,洛轴公司需向本公司赔偿上述相应损失。2021年7月本公司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洛轴公司,故请求判令洛轴公司承担本公司在金子岭项目已发生的更换、维修费用合计3,743,587.35元,及相关诉讼费。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4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洛轴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赔偿款2104525.38元,双方均提起上诉,待二审开庭。说明8: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公司”)与本公司自2014年至2016多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具体如下:①2014年2月,洛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一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4年采购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偏航轴承和变桨轴承(包括轴承规格型号和单价);同年7月,洛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一份变桨轴承技术协议,约定了所购轴承应按照本公司提供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同年10月,本公司与洛轴公司就上述合同签订了一份采购订货单,确认向洛轴公司购买型号为FD-2787/2760K2 的偏航轴承19套,每套64900元;购买型号为 FD-8787/2000K4的变桨轴承57套,每套59700元。2015年3月,洛轴公司又与本公司签订一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该合同约定了本公司向洛轴公司采购相应型号偏航轴承和变桨轴承;同年 11月,本公司与洛轴公司就上述合同签订了一份采购订货单,确认向洛轴公司购买型号为FD-2787/2760K2的偏航轴承25套,每套64900元;购买型号为FD-8787/2000K4的变桨轴承75套,每套59700元。同月,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变桨轴承技术协议,约定了所购轴承应按照本公司提供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2016年3月,洛轴公司又与本公司签订一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6年采购合同》,该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洛轴公司采购相应型号偏航轴承和变桨轴承;同年 3、4、5月,本公司与洛轴公司就上述合同签订了三份釆购订货单,确认共向洛轴公司购买型号为FD-2787/2760K2 的偏航轴承11套、FD-2787/2760K5的偏航轴承19套,每套单价均为63900元;购买型号为FD-8787/2000K4的变桨轴承33套、FD-8787/2000K7的变桨轴承57套,每套单价均为58700元。同年6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变桨轴承技术协议,约定了所购轴承应按照本公司提供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截止目前上述合同仍有351套偏变轴承未履行(即未交付),洛轴公司特于2021年年底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接收轴承产品351套并支付轴承货款8,765,200.00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本公司认为洛轴公司提供的商品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故障率已超过合同规定的3%,洛轴公司属于违约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应当停止履行。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说明9:2021年2月25日,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由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运越南德农项目56套风电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出现延迟发运、指定卸货码头、使用集装箱等事宜,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邮件向本公司提出增补费用。在沟通往来邮件中,本公司同意支付部分增补费用,对其他非因本公司造成的增补费用不予确认。由于沟通无果,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3月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打尺偏差运费1,485,007.96元,等泊、码头费用2,567,985.66元,海运费、码头费用316,549.59元,超期箱
租费用100,000元,返厂货物码头费用695,709元,第一航次压船费256,100.24元,第二航次叶片短收费用654,643.48元,保险费495,482.64元,监装费136,500元,合计6,707,978.57元及对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一审开庭阶段。说明10:2021年3月29日,上海安顺船务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越南德农4套风机塔筒及16套塔筒地面操作项目物流服务合同》,2021年4月至7月,本公司实际委托上海安顺船务物流有限公司分三批运输了13套塔筒,进行16套塔筒的倒短运输操作。合同履行过程产生了额外费用,本公司虽在双方往来沟通中同意支付,但本公司确认费用后没有全额支付或未有支付。上海安顺船务物流有限公司催促后无果,并认为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达成,本公司无故拒不支付款项,故上海安顺船务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起诉本公司:1、支付三批货物码头倒短费用174,000元;2、支付第三批货物尚未完全支付的海运费、保险费3,284,750元;3、退还保证金500,000元;4、承担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一审开庭阶段。说明11:2012年5月3日,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与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签署《2012年度风力发电机组电控系统框架采购合同》,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完成设备交付后,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陆续支付了几期款后就再未有支付货款(含质保金)。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双方已结清款项,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催款无果。又基于李建为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遂于2020年11月主动起诉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及李建,请求:1、支付货款8,789,710.09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2、李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承担诉讼费用。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二审程序阶段。说明12:2018年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并支付了押金,租期从2018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2020年因明阳集团在昌平区投资建设北京总部及产业基地,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相关公司均需搬到明阳集团在昌平区自购的写字楼中办公,自2021年5月开始,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2021年底全部退租租赁房屋一事明确告知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两次发函告知退租事宜,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未提出异议。随后半年时间内,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带领新的租赁客户看房,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予配合。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租后,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非双方达成退租共识,系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理退租,故拒不退还押金。因此,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房屋租赁押金及暂计利息,合计4,566,166.00元。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一审驳回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现已上诉,待二审开庭。说明13:2011年3月12日,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与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天津锐讯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两份,合同约定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向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变频器、主控、变桨等系统设备;合同签订后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具体订单,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依约交付了变频器119台、主控119台、合并柜7台。上述采购合同涉及项目为武威、白玉山项目,根据协议约定至2022年6月30日两个项目均已到质保期,其中白玉山项目质保金280.5万元,武威项目质保金731万元,以上合计未付款项1011.5万元。经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多次催促后,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仍不支付货款。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遂于2020年11月起诉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货款6481950.09元,赔偿逾期损失903151.71元(暂计)并承担仲裁费用。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案因与另案(重庆锐迅德诉讼案件)存在关联关系,处于中止审理状态。说明14:2020年9月25日,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公司”)与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瑞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公司”)签署《售电合同》,兴达公司委托瑞华公司购买电量,瑞华公司按现行电能量价格下降0.0606元/千瓦的价格支付电费补贴,合作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瑞华公司未按时支付5-7、10-12月份电费补贴,兴达公司遂于2022年5月诉至法院,诉求瑞华公司:1、支付电费补贴1275649.71元及利息
16014.26元(暂计);2、律师费48000元;3、保全费1700元;4、诉讼费;5、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一审待开庭阶段。说明15:2015年12月29日,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公司”)与本公司签署《4500021104号采购订货单》(下称“4500021104号订单”),约定由本公司向洛轴公司采购
2.0MW偏航轴承合计25件、变桨轴承合计75件,采购轴承拟用于殿堂风场项目的25台风机(每台风机使用1件偏航轴承、3件变桨轴承)。2016年4月9日,洛轴公司与本公司签署《4500021107号采购订货单》(下称“4500021107号订单”),约定由本公司向洛轴公司采购2.0MW偏航轴承合计25件、变桨轴承合计75件,采购轴承拟用于道坪风场项目的25台风机。随后双方实际履行了两份订单,本公司接收了两份订单采购的合计150件变桨轴承(下称“案涉轴承”),并将案涉轴承用于殿堂、道坪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中。2021年5月以来,殿堂、道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使用的变桨轴承接连发生多起质量故障,对本公司及终端客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本公司于2022年4月开始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针对洛轴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4,192,027.73元,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一审开庭阶段。说明16:2021年3月,东方电气集团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越南金瓯16套风电设备运输项目物流服务合同》,合同总价25828640元,约定东方电气集团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16套风电设备物流服务。合同实际执行了8套后,剩余8套未有继续履行,东方电气集团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以2022年发生乌俄战争导致国际海运成本上涨为由要求上涨运费;又因履行过程中产生了合同外的费用,双方就前述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共识。东方电气集团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向本公司诉讼,请求:1、法院确认物流服务合同已终止;2、支付损失13425017.24元;3、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一审判决。说明17:2021年7月24日,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与侯立军、本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侯立军就因其原因导致天津瑞能被天津滨海机场海关行政处罚的46992038元、项目呆滞物料损失的10%即1212000元承担全部责任。同日,前述三方与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Joint Hero")签订《四方协议》,明确Joint Hero就侯立军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12月13日,以上四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侯立军、Joint Hero的赔偿金额为54204038元。但由于侯立军、Joint Hero一直未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2022年6月15日,天津瑞能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立军(被告一)与Joint Hero(被告二)提起诉讼: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项45783301元以及逾期利息(以45783301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二就被告一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一审排期开庭阶段。说明18:2015年6月21日,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员工王涛驾驶粤CWD727号小型普通客车与林仕逢驾驶的粤B583SU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王涛全责。已生效的(2015)阳西法民初字第139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王涛系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员工,履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故王涛造成的损失由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负责赔偿。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林举佑多次就医并支出了医疗费用,并相继起诉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承担该些医疗费用。后因林举佑于2021年1月3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现林举佑的配偶及子女于2021年11月提起诉讼,要求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赔偿欠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452,099.8元。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待一审判决阶段。说明19: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上表所列示诉讼标的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案件外,仍有9宗未决诉讼,标的额共计8,550,226.27元。
(2)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本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具体说明详见附注七、50注。
(3)本公司因借款、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等涉及的,本公司为自身设立的抵押、质押事项如下:
抵押/质押人 | 抵押/质押物名称 | 权属证明或权利凭证 | 价值或评估价值(万元) | 截至2022.06.30是否已到期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NMMY-KLX-202101016 | 185,026.56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ZXBPO-CPJJWZ-20190200002 | 70,275.7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NNSXO-CPJJWZ-2019080048 | 11,271.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TYNP020190500001 | 16,399.63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FDLZO-CPJJWZ-20190500007 | 15,766.4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华银(2020)中山额质字(小榄)第(001)号 | 23,639.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FCNPO-CPJJWZ-20190100002-01 | 21,331.9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BJT-HBKBYF-201906005 | 17,391.8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JXJJXZ-20170811 | 1,655.1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CDT-MC-QLS-E-001-001 | 10,286.9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D-SXDPT-201606005 | 3,600.96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SDDZXJLJ-201906001 | 17,834.7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YN-GDWTS2018005 | 17,831.2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ZGFD-HBXS-201803001 | 6,112.11 | 是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FXXH-LHS-201409001 | 1,051.01 | 是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DT-FCLT-201605003 | 20,99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DT-TYS-201605002 | 14,644.8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GXLT-201703001 | 23,97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DTGJ-XSTYS-201611001 | 26,419.2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号YJF2015/E4 | 13,396.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D-SYWYL-201603002 | 20,392.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ZHGDLG-201903006 | 23,047.3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020-GN-B-2019-P45-P.M.99-00129 | 26,64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GDJYJH-201002006 | 91,750.5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D-FJCJLT-201809004 | 32,562.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YNT-HNCY-201907004 | 44,97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D-SXDXXZS-20190912 | 19,133.4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D-SXSZLSP-20190913 | 19,120.4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NMGDM-NMGHLS3-201910003 | 17,649.6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XJTKXSY-202007003 | 20,044.0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ZCNF00210-P-CT-0003-1 | 149,272.37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020-GN-B-2018-P.E.99-00021 | 36,578.2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GDYJSQYEBD-201902005 | 121,241.79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LNJPXF-201911003 | 21,171.15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D-GDXQ-201901 | 32,87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ZJN-GDNPD-201808031 | 51,791.67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ZGHYJ-NPD-201806006 | 274,626.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GSTWYG-202006002 | 37,6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HN-JLJLDA-202103011 | 78,95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GSDT-TMMH-QT-[2021]-002 | 57,94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LN-LNHLD-WJT1-202101005、MY-LN-LNHLD-WJT1-202101006 | 41,25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SX-BRJCX-202003001 | 46,1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LNWFDTS-201909007 | 36,328.76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存单 | 粤C10016818、粤C10016819、粤C10016822、粤C10016823 | 13,0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存单 | 粤C10016824、粤C10016825、粤C10017351、粤C10017352 | 12,215.4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存单 | 粤C10017363-粤C10017370 | 27,165.45 | 否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460301999820220425221730288 | 6,802.31 | 否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260304460020220121145425064 | 3,472.05 | 否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860300312120220518239478317 | 729.48 | 否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860300312120220518239478059 | 797.09 | 否 |
(4)开出保函和信用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履行完毕的不可撤销保函情况如下:
保函编号 | 保函开立银行 | 受益人 | 保函起始日 | 保函到期日 | 保函金额 (万元) | 保函余额 (万元) |
2020890100029485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国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0-4-10 | 2022-9-19 | 924.50 | 924.50 |
0010202000126400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2-18 | 2023-2-20 | 1,675.98 | 1,675.98 |
0010202100084649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11-12 | 2022-11-12 | 4,859.07 | 4,859.07 |
0010202200001350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10 | 2023-1-7 | 7,126.64 | 7,126.64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3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 2019-12-25 | 2022-11-13 | 12,124.18 | 12,124.18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4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0-1-2 | 2022-12-16 | 1,831.40 | 1,831.40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5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0-1-2 | 2022-12-16 | 3,886.15 | 3,886.15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4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节能(丰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3-12 | 2023-2-28 | 1,944.36 | 1,944.3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8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3-4 | 2023-5-2 | 997.43 | 997.43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5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广核(广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6-9 | 2023-5-25 | 1,613.29 | 1,613.29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6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6-9 | 2023-3-20 | 1,989.00 | 1,989.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1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8-21 | 2023-8-15 | 1,655.55 | 1,655.55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4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0-9-16 | 2023-9-7 | 971.62 | 971.62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5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0-16 | 2023-10-9 | 827.56 | 827.5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6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富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1-20 | 2024-11-11 | 1,864.00 | 1,864.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7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广核贵港港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1-20 | 2025-11-13 | 2,595.10 | 2,595.1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8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广核贵港港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2 | 2025-11-24 | 1,349.45 | 1,349.45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9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陕西定边电力有限公司 | 2020-12-10 | 2022-11-28 | 1,952.08 | 1,952.08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南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0-12-10 | 2023-12-4 | 1,323.10 | 1,323.10 |
第73606541号 |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1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2021-2-4 | 2026-1-26 | 996.00 | 996.00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2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2-4 | 2023-1-31 | 1,100.55 | 1,100.55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3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2-4 | 2023-1-31 | 1,085.56 | 1,085.56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3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大安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2021-7-21 | 2022-7-18 | 7,895.00 | 7,895.0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5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焦作市宏亮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1-8-24 | 2022-8-18 | 1,274.20 | 1,274.2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6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焦作市宏亮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1-8-24 | 2022-8-18 | 554.00 | 554.0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7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9-22 | 2023-10-20 | 1,751.21 | 1,751.21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9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2-27 | 2022-12-24 | 12,870.00 | 12,870.0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0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1-12-27 | 2022-12-24 | 13,227.50 | 13,227.5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1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1-12-24 | 2022-12-21 | 5,794.00 | 5,794.0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2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12-28 | 2023-6-27 | 5,174.53 | 5,174.53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1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1-10 | 2023-1-9 | 2,791.25 | 2,791.25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2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1-10 | 2023-1-9 | 1,333.75 | 1,333.75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3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内蒙古风昶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2-1-11 | 2026-12-30 | 1,472.21 | 1,472.21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4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涞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1-12 | 2025-12-30 | 1,743.96 | 1,743.96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5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1-27 | 2024-1-22 | 18,503.20 | 18,503.2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6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1-27 | 2024-1-22 | 27,571.60 | 27,571.6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7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7 | 2026-12-30 | 1,875.00 | 1,875.0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8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电投喜德电力有限公司 | 2022-2-17 | 2026-12-30 | 1,327.20 | 1,327.2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9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五凌沅陵电力有限公司 | 2022-3-1 | 2027-2-25 | 902.25 | 902.25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0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3-17 | 2023-3-15 | 2,957.33 | 2,957.33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1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3-24 | 2023-3-23 | 12,512.50 | 12,512.5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2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五凌永顺电力有限公司 | 2022-3-22 | 2022-12-31 | 99.00 | 99.0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3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永城市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5-16 | 2027-3-15 | 3,120.00 | 3,120.0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4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陇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2-5-16 | 2026-7-30 | 2,036.22 | 2,036.22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5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6-14 | 2023-4-29 | 90.00 | 90.0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6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6-14 | 2023-4-29 | 86.77 | 86.77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7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6-10 | 2026-9-1 | 1,002.20 | 1,002.20 |
2022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18号 | 工行中山分行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6-30 | 2025-12-28 | 918.00 | 918.00 |
LG3884190005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润电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2019-8-19 | 2022-8-18 | 1,664.65 | 1,664.65 |
LG3884200015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5-11-28 | 981.75 | 981.75 |
LG3884200017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2-29 | 2022-12-28 | 5,890.00 | 5,890.00 |
LG3884210006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海南州金元切吉风电有限公司 | 2021-11-19 | 2026-11-18 | 1,007.25 | 1,007.25 |
LG3884220001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2-17 | 2024-2-16 | 1,511.40 | 1,511.40 |
LG3884220002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2-2-21 | 2023-2-20 | 17,200.00 | 17,200.00 |
LG3884220003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2-3-17 | 2023-3-16 | 5,196.00 | 5,196.00 |
LG3884220004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2-6-6 | 2024-6-5 | 1,881.00 | 1,881.00 |
LG3884220005AA |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2-6-28 | 2022-10-30 | 814.05 | 814.05 |
LG3884220006AA |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2-6-28 | 2022-10-30 | 814.05 | 814.05 |
CGBDG2107020002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2021-7-2 | 2022-7-2 | 22,374.35 | 22,374.35 |
CGBDG2107140000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7-14 | 2022-7-12 | 2,557.30 | 2,557.30 |
CGBDG2107190002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2021-7-19 | 2022-7-18 | 1,140.00 | 1,140.00 |
CGBDG2107230002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2021-7-23 | 2022-7-22 | 570.00 | 570.00 |
CGBDG2107230001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2021-7-23 | 2022-7-22 | 574.00 | 574.00 |
CGBDG2107230002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2021-7-23 | 2022-7-22 | 288.44 | 288.44 |
CGBDG2107280002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1-7-28 | 2022-7-27 | 13,200.00 | 13,200.00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2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清远清新)有限公司 | 2022-4-14 | 2022-10-14 | 1,495.50 | 1,495.50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3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胶州)有限公司 | 2022-6-14 | 2023-6-14 | 854.47 | 854.47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6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正镶白旗)有限公司 | 2021-9-14 | 2023-6-25 | 3,513.79 | 3,513.79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8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2-13 | 2022-12-13 | 30,218.72 | 30,218.72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13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信阳耀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24 | 2022-7-14 | 877.10 | 877.10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14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信阳明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1-7 | 2022-7-14 | 570.00 | 570.00 |
华银(2022)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2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2-2-21 | 2023-2-21 | 23,645.70 | 23,645.70 |
华银(2022)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3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2-3-28 | 2023-3-28 | 7,498.13 | 7,498.13 |
ZHS0860120220019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2022-4-15 | 2023-4-30 | 528.00 | 528.00 |
ZHS0860120220020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4-20 | 2023-4-20 | 5,030.40 | 5,030.40 |
ZHS0860120220022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内蒙古华电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4-26 | 2023-4-26 | 3,300.00 | 3,300.00 |
ZHS0860120220023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内蒙古华电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4-26 | 2023-4-26 | 330.00 | 330.00 |
ZHS0860120220029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2022-5-20 | 2023-5-20 | 1,020.00 | 1,020.00 |
ZHS0860120220039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崇礼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2022-6-9 | 2023-1-12 | 50.00 | 50.00 |
ZHS0860120220049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6-27 | 2025-6-27 | 3,438.27 | 3,438.27 |
PEBSLH204941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 大唐多伦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3-23 | 2023-3-23 | 29.90 | 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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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银穗能履保函字20210326001第002号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3-28 | 2023-3-28 | 19,856.33 | 19,85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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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HT2021119104 |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 |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6-29 | 2026-6-28 | 1,680.00 | 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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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LG2100002 |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 | CSEPDI PROJECT OFFICE FOR VIEN AN 50MW OFF-SHORE WIND FARM PROJECT IN CA MAU PROVINCE,VIETNAM | 2021-5-28 | 2022-7-31 | 207.398677万美元 | 207.398677 万美元 |
757HT2021008230 |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 | 中节能风力发电(河南)有限公司 | 2021-1-15 | 2024-1-14 | 3,190.63 | 3,190.63 |
LG202109107446410105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吉鲁(长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9-10 | 2022-9-10 | 7,431.00 | 7,4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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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202201217446410155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 | 2023-1-21 | 1,215.20 | 1,215.20 |
LG202202107446410033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菏泽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2-10 | 2023-2-10 | 1,238.50 | 1,238.50 |
201911280127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9-11-28 | 2022-7-17 | 3,280.00 | 3,280.00 |
202106230001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铁姆肯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2021-6-24 | 2022-12-31 | 2,000.00 | 2,000.00 |
GC337251700002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 2017-1-13 | 2022-12-30 | 1,951.29 | 1,951.29 |
GC33725190001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5-17 | 2022-12-30 | 996.19 | 996.19 |
GC337251900039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雷州)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2-8-5 | 1,742.05 | 1,742.05 |
GC337251900042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19-8-19 | 2022-8-16 | 834.73 | 834.73 |
GC33725190006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清远佛冈)有限公司 | 2019-12-4 | 2022-12-4 | 745.71 | 745.71 |
GC33725200000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延安)有限公司 | 2020-2-27 | 2023-2-28 | 974.75 | 974.75 |
GC33725200002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原中电投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 | 2020-6-9 | 2023-12-28 | 943.25 | 9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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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000030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定南)有限公司 | 2020-6-17 | 2023-6-16 | 1,151.38 | 1,151.38 |
GC33725200004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黑巴分公司 | 2020-7-28 | 2025-7-28 | 627.00 | 6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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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00012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2-24 | 2025-8-8 | 825.00 | 825.00 |
GC337252000127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陕西华电定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29 | 2022-12-28 | 1,894.26 | 1,894.26 |
GC337252100048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3-31 | 2023-3-29 | 11,149.20 | 11,1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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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10011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7-20 | 2022-7-21 | 248.00 | 2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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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100140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大荔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9-7 | 2022-9-7 | 1,252.35 | 1,252.35 |
GC33725210014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大荔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9-7 | 2022-9-7 | 1,252.35 | 1,252.35 |
GC337252100144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1-10-13 | 2026-5-7 | 847.44 | 847.44 |
GC33725210014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象山)有限公司 | 2021-9-23 | 2023-1-9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152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1-9-29 | 2022-9-30 | 1,723.58 | 1,723.58 |
GC337252100165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10-29 | 2023-10-30 | 915.70 | 91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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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100172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1-11-10 | 2026-6-30 | 985.60 | 98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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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10017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乌兰察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11-10 | 2023-2-22 | 80.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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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337252100187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巴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8 | 2023-12-6 | 5,580.00 | 5,580.00 |
GC337252100187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12-8 | 2023-12-6 | 2,680.00 | 2,680.00 |
GC337252100195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17 | 2022-12-17 | 441.53 | 441.53 |
GC337252100195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17 | 2022-12-17 | 441.53 | 441.53 |
GC33725210020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兴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12-30 | 2023-4-11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200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天津宁河)有限公司 | 2021-12-30 | 2023-4-11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200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湘乡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30 | 2023-4-11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200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楚雄大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12-31 | 2023-4-11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200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玉溪华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12-30 | 2023-4-11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00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投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1-7 | 2022-7-19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04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家电投固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1-12 | 2023-1-15 | 1,028.30 | 1,028.30 |
GC337252200021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022-2-22 | 2022-11-8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2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3-2 | 2025-3-5 | 281.54 | 281.54 |
GC337252200029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3-11 | 2022-11-18 | 30.00 | 30.00 |
GC337252200032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钦州有限公司 | 2022-3-18 | 2023-5-23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35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2-3-23 | 2023-3-23 | 5,175.00 | 5,175.00 |
GC337252200050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乌兰察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4-12 | 2023-6-20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50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信阳有限公司 | 2022-4-13 | 2023-6-20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50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钟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4-12 | 2023-6-20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50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铁门关有限公司 | 2022-4-12 | 2023-6-20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5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4-12 | 2022-11-20 | 50.00 | 50.00 |
GC337252200050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4-12 | 2022-11-22 | 60.00 | 60.00 |
GC33725220005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4-12 | 2022-11-18 | 30.00 | 30.00 |
GC337252200053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泸州古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4-15 | 2023-6-28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63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 2022-4-28 | 2023-7-11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6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 2022-4-28 | 2023-7-11 | 80.00 | 80.00 |
GC337252200063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 2022-4-28 | 2023-7-11 | 80.00 | 80.00 |
GC335162100034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IMITED | 2021-12-9 | 2025-1-13 | 20,300 万美元 | 20,300 万美元 |
204407800000014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0-8-28 | 2025-8-31 | 1,849.49 | 1,849.49 |
204407800000016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0-10-26 | 2022-10-26 | 2,190.95 | 2,190.95 |
204407800000015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20-10-26 | 2022-10-26 | 563.55 | 563.55 |
204407800000016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2-10-31 | 18,221.82 | 18,221.82 |
204407800000016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2-10-31 | 18,532.86 | 18,532.86 |
204407800000019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德令哈协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15 | 2022-12-15 | 1,849.49 | 1,849.49 |
214407800000000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新能源(唐河)有限公司 | 2021-2-9 | 2024-2-9 | 2,657.62 | 2,657.62 |
214407800000001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1-4-12 | 2023-4-11 | 127.04 | 127.04 |
2144078000000018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1-4-12 | 2023-4-11 | 333.48 | 333.48 |
214407800000002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3-5-9 | 6,548.36 | 6,548.36 |
2144078000000028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3-5-9 | 9,928.16 | 9,928.16 |
214407800000003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27 | 2023-5-25 | 11,197.62 | 11,197.62 |
214407800000003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 2021-6-2 | 2025-5-20 | 1,185.18 | 1,185.18 |
GD203LG00000250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BELEOLICO S.R.L. | 2021-8-31 | 2022-11-15 | 410.7915 万欧元 | 410.7915 万欧元 |
214407800000004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广核甘肃瓜州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9-2 | 2022-9-1 | 5,221.44 | 5,221.44 |
214407800007000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1-11-5 | 2023-1-31 | 666.96 | 666.96 |
214407800007000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1-5 | 2023-1-31 | 254.08 | 254.08 |
2144078000070011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杭锦旗蒙电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1-12-6 | 2022-12-5 | 475.40 | 475.40 |
214407800007001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2-7 | 2022-7-31 | 914.085 万美元 | 914.085 万美元 |
214407800007001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2-7 | 2022-10-31 | 609.39 万美元 | 609.39 万美元 |
214407800007001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2-16 | 2022-7-31 | 914.085 万美元 | 914.085 万美元 |
214407800007001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16 | 2023-7-31 | 10.02 | 10.02 |
214407800007001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2-16 | 2022-10-31 | 609.39 万美元 | 609.40 万美元 |
2244078000070001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9 | 2022-12-31 | 609.39 万美元 | 609.39 万美元 |
2244078000070011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达茂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2-3-11 | 2022-10-31 | 18.50 | 18.50 |
224407800007001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达茂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2-3-11 | 2022-10-31 | 20.00 | 20.00 |
224407800007001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3-15 | 2023-3-14 | 13,312.80 | 13,312.80 |
224407800007001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启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2-3-25 | 2023-3-23 | 1,604.00 | 1,604.00 |
224407800007001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启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2-3-25 | 2023-3-25 | 2,033.50 | 2,033.50 |
224407800007002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2-4-15 | 2023-4-13 | 4,622.00 | 4,622.00 |
224407800007003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五凌永顺电力有限公司 | 2022-5-25 | 2023-4-26 | 6.40 | 6.40 |
2244078000070044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2022-6-10 | 2022-9-30 | 4,458.00 | 4,458.00 |
224407800007004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2022-6-10 | 2023-3-20 | 1,486.00 | 1,486.00 |
2244078000070042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2022-6-10 | 2023-5-30 | 682.50 | 682.50 |
224407800007004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能汕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6-15 | 2023-6-14 | 1,934.00 | 1,934.00 |
224407800007004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能汕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6-15 | 2023-6-14 | 1,864.00 | 1,864.00 |
224407800007004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6-23 | 2022-12-31 | 36.31 | 36.31 |
224407800007005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2022-6-29 | 2023-2-28 | 28.00 | 28.00 |
2244078000070052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2022-6-29 | 2023-2-28 | 60.00 | 60.00 |
(5)截至2022年6月30日,开具的未到期的信用证情况如下:
信用证号 | 授信机构 | 开证金额 | 可用余额 | 币种 | 开证日期 | 到期日期 |
LC2244005672A00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支行 | 1,086,000.00 | 1,086,000.00 | EUR | 2022-1-26 | 2022-7-21 |
LC2244005672A00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支行 | 2,896,000.00 | 2,896,000.00 | EUR | 2022-2-22 | 2022-8-21 |
LC2244005672A00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支行 | 1,080,000.00 | 1,080,000.00 | EUR | 2022-2-24 | 2022-8-10 |
LC2244005672A00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支行 | 675,000.00 | 675,000.00 | EUR | 2022-2-25 | 2022-8-16 |
LC3372522000028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189,200.00 | 189,200.00 | EUR | 2022-3-22 | 2022-9-16 |
LC44404C200015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6,120,000.00 | 2,584,000.00 | EUR | 2022-1-27 | 2022-8-14 |
LC44404C200044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1,810,000.00 | 1,810,000.00 | EUR | 2022-4-27 | 2022-11-24 |
LC44404C200045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966,000.00 | 966,000.00 | EUR | 2022-4-27 | 2022-11-24 |
LC44404C200044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2,700,000.00 | 2,700,000.00 | EUR | 2022-5-27 | 2023-1-16 |
LC44404C200074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3,549,000.00 | 3,549,000.00 | EUR | 2022-6-29 | 2023-2-14 |
LC44404C200075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641,465.00 | 641,465.00 | EUR | 2022-6-29 | 2022-11-20 |
D144404C200001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3,828,500.00 | 3,828,500.00 | RMB | 2022-1-13 | 2022-7-6 |
D144404C200005 | 工行张家边支行 | 2,814,500.00 | 2,814,500.00 | RMB | 2022-4-27 | 2022-10-25 |
(6)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期限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担保 | 30,452.67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
自然灾害 | 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7月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427 号)。伦敦时间 2022年7月13 日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 33,660,500份,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全称为 MINGYANG SMART ENERGYGROUP LIMITED,GDR 上市代码 为 MYSE,其中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168,302,500股。
2、针对未决诉讼中说明5的最新进展:2022年7月19日,本公司收到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就羲和电力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书【(2021)苏0114民初5425号】,判决如下:一、羲和电力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返还80万元保证金及逾期利息;
二、驳回羲和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三、本诉诉讼费由羲和电力有限公司承担,反诉诉讼费减半收取6,261元,由羲和电力有限公司承担。截止2022年8月5日,本公司收到羲和电力有限公司的上诉状,本案待二审排期开庭。
3、针对未决诉讼中说明11的最新进展:2022年8月1日,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诉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二审判决书【(2022)渝05民终856号】,判决如下: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三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三、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货款(质保金)8,789,710.09元;四、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以6,248,710.09元为基数;五、驳回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六、天津锐迅德电器
技术有限公司、李建负担一审诉讼费用73,00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诉讼费52,041元。截止2022年8月5日,本案诉讼程序已完结,待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履行判决。
4、针对未决诉讼中说明18的最新进展:2022年8月2日,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收到阳西县人民法院就黄踢、林仕辉、林丽勤、林仕逢诉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书【(2021)粤1721民初3171号】,判决如下:一、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207,661.78元给黄踢、林仕辉、林丽勤、林仕逢;二、驳回黄踢、林仕辉、林丽勤、林仕逢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4861元。截止2022年8月5日,本案处于15天上诉期内,待确认双方是否提起上诉。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高端能源设备制造板块,风机设备制造、销售、运营维护服务与光伏产品制造、销售;
(2)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能源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与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能源设备 制造板块 | 能源产品及 服务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4,478,572,085.42 | 895,514,219.00 | 1,136,128,580.11 | 14,237,957,724.3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3,342,443,505.31 | 895,514,219.00 | - | 14,237,957,724.31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136,128,580.11 | - | 1,136,128,580.11 |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4,235,158,156.34 | 885,171,906.09 | 989,746,803.41 | 14,130,583,259.02 |
营业成本 | 10,961,472,406.24 | 460,346,457.52 | 835,782,941.31 | 10,586,035,922.45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0,875,138,245.85 | 454,413,179.40 | 828,089,876.25 | 10,501,461,549.00 |
营业费用 | 1,197,154,389.02 | 195,065,674.01 | 484,418,245.62 | 907,801,817.41 |
营业利润/(亏损) | 2,319,945,290.16 | 240,102,087.47 | -184,072,606.82 | 2,744,119,984.45 |
资产总额 | 59,319,843,623.06 | 17,943,928,511.33 | 15,681,787,559.51 | 61,581,984,574.88 |
负债总额 | 37,939,169,398.56 | 11,942,652,736.72 | 10,850,669,350.55 | 39,031,152,784.73 |
补充信息: | ||||
1.资本性支出 | 511,244,722.64 | 2,584,640,517.11 | -1,037,507,034.74 | 4,133,392,274.49 |
2.折旧和摊销费用 | 298,366,266.36 | 301,319,442.62 | 21,145,972.61 | 578,539,736.37 |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 - | - | - |
4.资产减值损失 | -3,613,678.11 | 1,790,943.16 | - | -1,822,734.9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公司收入逾90%来自于中国内地的客户,而且本公司资产逾90%位于中国内地,所以无须列报更详细的地区信息。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584,773,468.17 |
6个月至1年 | 2,447,343,525.22 |
1年以内小计 | 6,032,116,993.39 |
1至2年 | 1,193,255,970.79 |
2至3年 | 423,008,692.8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8,970,903.95 |
4至5年 | 172,295,738.10 |
5年以上 | 85,967,359.61 |
合计 | 8,045,615,658.6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141,888.49 | 1.18 | 95,141,888.49 | 100 | - | 95,141,888.49 | 1.60 | 95,141,888.49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50,473,770.20 | 98.82 | 306,687,834.28 | 3.86 | 7,643,785,935.92 | 5,842,201,541.02 | 98.40 | 260,672,655.23 | 4.46 | 5,581,528,885.79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7,056,016,594.41 | 87.7 | 306,687,834.28 | 4.35 | 6,749,328,760.13 | 5,350,644,895.80 | 90.12 | 260,672,655.23 | 4.87 | 5,089,972,240.5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894,457,175.79 | 11.12 | - | - | 894,457,175.79 | 491,556,645.22 | 8.28 | - | - | 491,556,645.22 |
合计 | 8,045,615,658.69 | 100 | 401,829,722.77 | 4.99 | 7,643,785,935.92 | 5,937,343,429.51 | 100.00 | 355,814,543.72 | -- | 5,581,528,885.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二 | 3,107,488.50 | 3,107,488.50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三 | 71,426,400.00 | 71,426,400.00 | 100.00 | 诉讼 |
合计 | 95,141,888.49 | 95,141,888.4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3,052,663,748.83 | 21,804,781.55 | 0.71 |
6个月至1年 | 2,084,037,715.76 | 34,186,252.48 | 1.64 |
1至2年 | 1,172,601,270.81 | 68,883,202.10 | 5.87 |
2至3年 | 423,008,692.85 | 40,634,021.28 | 9.61 |
3至4年 | 138,970,903.95 | 24,874,313.19 | 17.90 |
4至5年 | 109,678,391.10 | 48,754,979.69 | 44.45 |
5年以上 | 75,055,871.11 | 67,550,284.00 | 90.00 |
合计 | 7,056,016,594.41 | 306,687,834.28 | 4.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55,814,543.72 | 46,015,179.05 | 401,829,722.77 | |||
合计 | 355,814,543.72 | 46,015,179.05 | 401,829,722.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020,904,050.0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7.5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6,329,919.83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其他应收款 | 4,917,247,320.18 | 4,224,796,920.96 |
合计 | 4,936,366,789.81 | 4,243,916,390.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合计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6个月以内 | 3,968,319,694.77 |
6个月至1年 | 714,913,021.27 |
1年以内小计 | 4,683,232,716.04 |
1至2年 | 244,481,120.52 |
2至3年 | 4,788,241.6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27,884.87 |
4至5年 | 828,769.62 |
5年以上 | 12,269,381.15 |
合计 | 4,951,228,113.8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635,222,092.03 | 4,164,224,903.49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106,509,779.88 | 63,661,261.62 |
股权转让款 | 181,296,500.00 | 5,555,000.00 |
其他 | 28,199,741.97 | 21,592,095.81 |
合计 | 4,951,228,113.88 | 4,255,033,260.92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89,491.39 | 3,937,938.80 | 25,808,909.77 | 30,236,339.96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49,799.15 | 694,654.59 | - | 3,744,453.7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539,290.54 | 4,632,593.39 | 25,808,909.77 | 33,980,793.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0,236,339.96 | 3,744,453.74 | 33,980,793.70 | |||
合计 | 30,236,339.96 | 3,744,453.74 | 33,980,793.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1,202,815,363.71 | 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 | 24.29 | - |
单位二 | 往来款 | 766,673,881.88 | 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 | 15.48 | - |
单位三 | 往来款 | 540,915,038.09 | 6个月以内 | 10.92 | - |
单位四 | 往来款 | 468,522,068.75 | 6个月以内;1-2年 | 9.46 | - |
单位五 | 往来款 | 319,395,984.14 | 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 | 6.45 | |
合计 | -- | 3,298,322,336.57 | -- | 66.62 | -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788,837,333.44 | - | 7,788,837,333.44 | 7,325,154,906.83 | - | 7,325,154,906.8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43,636,547.76 | - | 543,636,547.76 | 523,073,217.12 | - | 523,073,217.12 |
合计 | 8,332,473,881.20 | - | 8,332,473,881.20 | 7,848,228,123.95 | - | 7,848,228,123.9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2,318,454,187.50 | 198,763,451.82 | 2,517,217,639.32 | - | - |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1,385,127.23 | 106,467.26 | - | 491,491,594.49 | - | -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466,000,000.00 | - | - | 466,000,000.00 | - |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37,870,911.67 | 419,563.05 | - | 538,290,474.72 | - | -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54,565,956.80 | - | - | 554,565,956.80 | - | -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327,537,085.24 | 65,451.34 | - | 327,602,536.58 | - |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3,700,000.00 | - | - | 193,700,000.00 | - | -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4,423,919.97 | - | - | 124,423,919.97 | - |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8,637,311.00 | - | - | 108,637,311.00 | - | -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7,608,289.37 | - | - | 107,608,289.37 | - | -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27,362.23 | 41,015.92 | - | 100,068,378.15 | - | -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99,500,000.00 | - | - | 99,500,000.00 | - | -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6,201,666.25 | 16,362.83 | - | 636,218,029.08 | - | -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72,134,161.90 | 24,544.26 | - | 72,158,706.16 | - | -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85,833,308.70 | 202,580,083.80 | - | 388,413,392.50 | - | - |
MingYang Wind Power USA Inc. | 64,756,728.58 | - | - | 64,756,728.58 | - | -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78,054,152.54 | 2,703,708.99 | - | 80,757,861.53 | - | -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862,550.00 | 0 | - | 57,862,550.00 | - | -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51,268,466.91 | - | - | 51,268,466.91 | - | -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206,244.73 | 73,741.59 | - | 50,279,986.32 | - | -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 | - | 23,000,000.00 | - | -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 | - | 19,800,000.00 | - | -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5,387,413.89 | 556,771.68 | - | 25,944,185.57 | - | -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54,724.42 | 66,661.11 | - | 17,121,385.53 | - | - |
Ming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Aps | 11,276,813.58 | 417,690.00 | - | 11,694,503.58 | - | -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065,377.88 | 245,551.35 | - | 3,310,929.23 | - |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 - | 500,000.00 | - | -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200,000.00 | - | -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12,901,741.75 | - | - | 12,901,741.75 | -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53,580,000.00 | - | - | 153,580,000.00 | - |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1,055,936.63 | 229,188.52 | - | 1,285,125.15 | - | -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8,730.38 | 147,374.33 | - | 756,104.71 | - | -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617,278.08 | 773,268.63 | - | 30,390,546.71 | - | -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7,030,000.00 | - | - | 27,030,000.00 | - | -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会社 | 589,471.60 | 1,227,600.00 | - | 1,817,071.60 | - | -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6,200,000.00 | - | 26,200,000.00 | - | - |
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119,988.00 | 14,610,012.00 | - | 65,730,000.00 | - | -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5,906,125.90 | - | 45,906,125.90 | - | - |
广东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1,040,000.00 | - | - | 21,040,000.00 | - | - |
广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0 | 455,509.62 | - | 1,055,509.62 | - | - |
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00.00 | 1,000.00 | - | 701,000.00 | - | - |
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15,386,472.10 | - | 15,386,472.10 | - | - |
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1,397,407.55 | - | 1,397,407.55 | - | - |
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1,267,402.96 | - | 1,267,402.96 | - | - |
合计 | 7,325,154,906.83 | 463,682,426.61 | - | 7,788,837,333.44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3,600,000.00 | - | - | - | - | - | - | - | 3,600,000.00 | -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 | 1,000,000.00 | - | 514.98 | - | - | - | - | - | 1,000,514.98 | -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122,089.99 | - | 976,123.13 | - | - | - | - | - | 22,098,213.12 | -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02,619,903.19 | - | 12,680,578.89 | - | - | - | - | - | 415,300,482.08 | - |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2,306,715.76 | - | 506,593.65 | - | - | - | - | - | 22,813,309.41 | - |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24,761,270.04 | - | 462,376.83 | - | - | - | - | - | 25,223,646.87 | - |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5,813,115.96 | - | 679,130.84 | - | - | - | - | - | 26,492,246.80 | ||
大庆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6,450,122.18 | - | 658,012.32 | - | - | - | - | - | 27,108,134.50 | ||
小计 | 523,073,217.12 | 4,600,000.00 | - | 15,963,330.64 | - | - | - | - | - | 543,636,547.76 | - |
合计 | 523,073,217.12 | 4,600,000.00 | - | 15,963,330.64 | - | - | - | - | - | 543,636,547.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673,286,723.99 | 11,003,315,822.98 | 11,677,473,669.29 | 10,264,243,625.17 |
其他业务 | 281,755,425.23 | 118,532,566.91 | 334,942,429.97 | 136,710,523.79 |
合计 | 13,955,042,149.22 | 11,121,848,389.89 | 12,012,416,099.26 | 10,400,954,148.9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风机及相关配件收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产品销售收入 | 13,673,286,723.99 | 281,755,425.23 | 13,955,042,149.2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3,673,286,723.99 | 281,755,425.23 | 13,955,042,149.22 |
国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3,673,286,723.99 | 281,755,425.23 | 13,955,042,149.22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3,673,286,723.99 | 281,755,425.23 | 13,955,042,149.2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610,174,713.8元,其中:
61,089,335.11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963,330.64 | 16,660,175.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24,042,398.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理财产品 | 103,980,946.11 | - |
合计 | 119,944,276.75 | -7,382,222.8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8,110.9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968,346.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5,611,652.0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65,892.9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799,687.5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12,198.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9,318.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425,080.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976.26 | |
合计 | 146,547,894.0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0 | 1.18 | 1.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2 | 1.11 | 1.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传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