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峰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包括对未来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明阳智能、公司、本公司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明阳 | 指 | China Ming Yang Wind Power Group Limited,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风电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张传卫、吴玲、张瑞 |
Keycorp | 指 | Keycorp Limited |
First Base | 指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Wiser Tyson | 指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能投集团 | 指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瑞信 | 指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厦门联蕴 | 指 | 厦门市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联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博惠蕴成 | 指 | 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风力发电 | 指 | 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通过传动系统促使发电机发电,将风能转化为电能 |
风电场 | 指 | 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
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风机 | 指 | 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叶片、轮毂、齿轮箱、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系统、变流器等组成 |
并网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 |
新增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每年新增的装机容量 |
MySE | 指 | 基于SCD技术开发的MingyangSuperEnergy系列三叶片风电机组,是公司针对低风速、山地、海上等复杂自然环境特征的风电场开发设计,具有高效率、高可靠性、小体积、轻量化、便于运输、吊装等特性的风力发电机组 |
Cp值 | 指 | 性能价格比 |
MW和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1GW=1,000MW |
rpm | 指 | Revolution/Minute的简写(缩写)=r/min=转/分钟=rpm |
MWp、MWP | 指 | MWp是设定的装机容量单位 |
EPC | 指 |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
GDR | 指 | 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明阳智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YS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建军 | 郑洁珊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电话 | (010)50815010 | (010)50815010 |
传真 | (0760)28138974 | (0760)28138974 |
电子信箱 | liujianjun@mywind.com.cn |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mywind.com.cn |
电子信箱 | myse@mywind.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A股公告:http://www.sse.com.cn/ GDR公告:https://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明阳智能 | 601615 | 无 |
GDR | 伦敦证券交易所 | 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IMITED | MYSE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559,205,535.21 | 14,237,957,724.31 | -25.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4,121,337.60 | 2,447,743,981.34 | -7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7,204,009.13 | 2,301,196,087.25 | -76.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8,457,114.09 | -2,414,890,030.32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094,972,041.52 | 28,113,710,200.58 | -0.07 |
总资产 | 75,107,851,632.36 | 68,940,224,911.06 | 8.9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 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1.18 | -75.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1.17 | -75.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1.11 | -78.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0 | 11.40 | 减少9.1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 | 10.72 | 减少8.8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81,978.3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978,994.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4,666,465.31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429,347.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8,356,868.5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239,028.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5,195.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404,908.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7,400.62 | |
合计 | 116,917,328.4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明阳智能以创新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使命,以做全球清洁能源智慧化、普惠制的领导者为愿景,致力于打造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与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慧能源企业集团,正在向风光两翼一体化布局的产业集团宏伟蓝图跨步前进。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以华能、中国大唐、国能投、华电、国电投、三峡、中广核等国有大型电力集团和其他民营电力集团为主导的稳固市场客户群,主营业务主要涵盖:1)风机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2)新能源电站发电业务;3)新能源电站产品销售业务;4)其他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
(1)风电机组制造
公司风电整机制造板块包含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针对世界各地的不同风况和气候条件,包括低温、沙尘、台风、盐雾、高原等严酷环境,公司研发和设计了适应不同特殊气候条件的陆上和海上风机,形成了“覆盖当前、着眼未来”的多产品布局,包括单机功率覆盖1.5-10MW系列陆上型风机和单机功率覆盖5.5-18MW系列海上型风机。每个系列的风机又包含不同叶轮直径,适应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的风况特点。在同一叶轮直径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环境条件推出了常温型、低温型、超低温型、宽温型、高原型、海岸型、抗台风型、海上型、海上漂浮式等系列机组。公司目前是国内风力发电行业产品品类最为齐全,布局最具前瞻性的领军企业之一。
图:明阳智能风电整机产品线
(2)新能源电站发电业务
在新能源电站运营环节,公司通过建立新能源电站智能管理大数据平台,对新能源电站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并结合物联网、云存储及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重点打造远程监控、在线状态监测、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风/光功率预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新能源电站运营全过程的透明化管理。目前公司在运营新能源电站遍布全国各个区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熟业务形态。同时公司亦建立了完整的后市场服务价值链核心团队,覆盖新能源电站的基础定检、运维、优化等高端服务板块。在保障新能源电站运营的前提下,通过提升新能源电站发电量,从而实现提升公司运营新能源电站的发电收入。
(3)新能源电站产品销售业务
在新能源电站产品销售环节,公司基于“滚动开发”的轻资产运营理念,以“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转让一批”为主要的经营模式。公司以“滚动开发”的模式开展新能源电站建设,实现“风资源溢价”、“风电产品销售”和“EPC价值”等多重价值量的兑现。
(4)其他业务
除以上主营业务外,公司围绕新能源领域进行了相关的拓展,具体包含:光伏业务、新能源电站EPC业务及配售电业务。
打造风光两翼的一体化布局,公司在光伏领域持续推进HJT光伏电池和组件业务、Topcon光伏组件业务和钙钛矿新型光伏电池研发项目。
新能源电站EPC业务是借助于公司自主形成的新能源电站设计经验,通过承建第三方业主的风电场或者光伏电站,从而实现EPC业务收入。
配售电业务主要包括售电业务和配电业务。在售电业务上,公司下属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发电主体批发购电,获得电价差收益;另一方面,售电公司通过为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获得调峰收益。在配电相关业务上,公司主要开展智慧化增量配电网项目服务。配电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政府优选等方式获取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建设区域内220kV、110kV、35kV、10kV的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完成区域组网。公司向协议用电企业供电并收取电费,同时为其提供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等能源效率管理服务与电力运维服务。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
在能源转型和能源革命的浪潮下,目前国内风电和光伏发电已经实现全面平价上网。受益于风机单机容量大型化、轻量化的技术革新,风电度电成本持续下降,行业需求亦随之持续快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2.99GW,同比增长77.67%。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89GW,同比增长13.7%;其中陆上风电358GW,同比增长13.44%;海上风电31.46GW,同比增长18%。受益于光伏上游产业链成本下降、新技术推动转换效率持续提升,光伏度电成本在今年上半年持续下降,因前期产业链价格过高而压抑的装机需求开始集中释放。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78.42GW,同比增长154%。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70GW,其中集中式光伏272GW,分布式光伏198GW。
随着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增长,风电和光伏在我国电力能源体系中正在从辅助能源逐步向主力能源转变。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已突破1300GW,达到1322GW,同比增长18.2%,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1-6月份,全国风光发电量合计达到7291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占比15.54%;其中风电发电量合计达到4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占全国总发电量占比11.23%,较去年上半年提升了1.74个百分点;光伏发电量2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占全国总发电量占比5.68%。
可再生能源的有效消纳为我国能源转型提供了有效保障。2023年上半年,我国风电发电利用率96.7%,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98.2%,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
(2)风光大基地建设全面规划,为十四五期间风光装机提升提供有效路径
中国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将发力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陆上风光大基地和以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为重点的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到2030年我国将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GW,这为我国十四五乃至十五五期间风电和光伏新增装机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有效的路径。
(3)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程加速,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推进
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伴随大规模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这对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进能源供给结构转型升级变得愈发重要;在这一基础上,我国建立一个全国化、多功能且健全稳定的电力交易市场的工作也在逐步推进。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6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全国性电力交易市场的逐步建设,为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消纳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领先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核心,以推进清洁能源普惠制为己任,坚持创新引领、自主研发,推动公司业务围绕风机制造、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全面发展。2022年,公司入选“2022福布斯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TOP50”名单,在“2022年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中居第15位。根据Wood Mackenzie统计,2022年公司新签订单量位列全年中国风电整机商风机订单量排名首位,新签海上订单为国内整机商中海上风机新增订单量之最。
公司在陆上和海上风电领域均已进行了长期且深厚的技术积累,具有低成本、高稳定性、高发电量等特性的MySE系列风机技术路线已经获得了市场的一致认可。海上风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全球最大海上风电机组MySE18.X-28X,并下线全球最大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MySE16.X-260。陆上风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并下线了陆上超大单机容量风电机组MySE10.X-23X。
公司打造了海上风电智能运维规划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故障预警模型、离线故障预警模型、健康度管理平台等智慧运维新模式,可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与智慧运营服务。
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生产基地布局方面提供“公司-客户零距离”服务,在全国完成了一系列生产基地的建设,保证了产品、备件等资源能够在生产交付和后市场运维服务中实现低成本运输和快速响应。
(二)强大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是国内风机大型化的先行者,具有产品更新快、成本更低、发电量更高、技术路线优势更加明显的先发优势。公司风机技术路线历经了十余年实践积累和数次升级,具有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效率高、发电性能优异、防腐性能优良、工程施工便捷、易维护等优点。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先后攻克了叶片用碳纤维拉挤板新材料与新工艺、混凝土预制件材料创新技术、机械传动新系统设计、海洋能源和海洋工程系统技术、智慧化数字化创新应用、风机智能控制监测与故障识别诊断等技术。在量产机型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3MW到16MW级全系列的MySE系列风机产品谱系。在新机型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动风机单机容量提升和标准化、轻量化制造,以及海上漂浮式风机的研发和技术储备。
针对能源立体融合开发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孤岛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上线了“海洋智慧大脑”深远海AI综合能源管理平台Deep Fusion X。该平台可加强大数据治理、共享、分析与预测,提升海洋综合能源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从而实现全息感知、智能传输、协同控制。
(1)机组大型化和轻量化技术
公司通过研发,克服了机型在不断大型化、轻量化过程当中,面临的诸如风机传动链稳定性、发电机载荷稳定性等问题。公司陆上风机机型单机功率正在以3MW、4MW主力机型向5MW、6MW、7MW、8MW机型推进。海上风机机型单机功率从5.5MW到6.45MW已经迭代到8MW、11MW、12MW和更高的16MW机型。
同时,MySE系列风机搭载了先进智能控制技术和状态运维技术,该技术一方面使得机组具有运行状态智能化监测及预测功能,即可对机组的亚健康状态和可靠度进行预测,保证机组健康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该技术可以智能化的安排运维计划,即根据检修项目任务池、运维人员情况、检修工时等信息,再结合机组健康状态、气象预测数据,通过大数据智能算法模型排布出一个损失电量最少的时间段作为建议维护时间,提升发电量。
(2)海上风电技术
目前公司的MySE系列风机依靠成熟可靠的结构设计,相对于同行业有着明显的尺寸和重量优势。MySE系列风机配备有全密封的机舱设计与高效热能交换器,保证机组具有优异的海上防腐性能;同时能使很多不可开发的海上风电资源变成可开发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经济性需求。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通过持续精进核心技术,针对中国海上的独特条件对MySE系列风机进行定制化设计,具有优异的抗台风性能。公司通过掌握海量数据,全面分析台风的风速风向、湍流强度、风切变、阵风系数、机组运行状态等,将研究成果融入到MySE系列风机的抗台性能设计中。公司研发团队通过模拟台风的工况条件,计算得出台风条件下机组的载荷情况,从而让MySE系列风机符合最严苛的台风环境条件要求。在抗台智能化方面,针对不同地区、风场甚至机位,搭载个性化的抗台控制策略,公司风机可进行智能逻辑判断,主动应对台风侵袭。
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成为行业内掌握台风风场实际运行数据最多的公司,也是抗台风风机中的“第一品牌”。截至目前,公司已有超过2,000台风机在台风区域运行,这些风机先后经历了数十场不同等级的台风,最大台风等级达到18级,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3)超长叶片技术
公司一直坚持海陆叶片自主设计,具备完备的叶片气动、叶片结构和叶片载荷的迭代设计开发能力,可以自主完成新叶片型号的设计及制造,用以与自主设计的风机机型进行组合,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制下线了叶轮直径达216米的全球叶轮直径最大的陆上机组叶片。此外,公司通过采用轻量化设计以及气弹稳定性分析技术,保证叶片低成本以及台风下可靠性。叶片技术的创新,是风机未来度电成本降低的核心手段之一,同时掌握整机设计技术和叶片设计技术将使公司在竞争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4)深海漂浮式风电技术
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投入,在风浪数据收集、海上风机创新研发和海上风电施工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积累,围绕深海漂浮式技术与国内外优秀研究机构进行了多次技术交流合作及技术攻关,为深海台风海域提供了优良的载荷传递、结构安全、运动响应平稳的半潜式漂浮式基础解决方案,为公司海上风机走向深海提供了安全可靠、成本可控的重要基础。报告期内,采用公司MySE7.25-158漂浮式风机的中国首座深远海浮式风电平台“海油观澜号”已成功并入文昌油田群电网,成为我国首个在水深过百米、离岸距离超百公里的“双百”条件下运行的深远海漂浮式风机。
(5)新一代光伏高效电池技术
新一代光伏HJT电池技术拥有更高的转化效率,具有低衰减率、易于薄片化、低温性能以及工艺步骤少等优势。随着设备国产化以及辅材成本下降等关键节点取得不断突破,光伏HJT电池有望成为N型电池技术革命的重要参与者。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全新一代“朱雀”系列高效HJT电池组件。该系列产品以高转换效率、高双面率、卓越弱光性能、低温度系数和高稳定性等综合性能优势实现技术引领,出货量逐步攀升,产品品质得到了国内外客户充分认可。全球权威认证机构T?V北德集团为公司HJT组件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凭借基础耐候性能、耐腐蚀、耐PID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公司高效HJT组件产品顺利通过型式试验、安全验证、工厂质量能力验证等专业审核和评定。
(三)核心零部件自研自产的能力,强化自主化水平和产业链控制力
风机零部件质量决定风机质量。公司具备叶片、齿轮箱、变频器、变桨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各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设计、制造能力,以及进行一体化建模与模型验证研究的能力。公司掌握风机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升盈利能力,还可以从整机系统角度对风机部件进行优化设计,提高风机运行效率及可靠性,从而更好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要,保持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深化供应链整合,实施积极的供应链政策。通过加强对上游供应链的管控力度,公司在有效控制质量、保证交付的前提下,成本得到进一步控制。此外,公司对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储备和持续投入,使公司可向供应商输出技术,整合其生产能力深度绑定或自我配套生产能力,服务于公司的整机技术迭代,并可更好地满足公司持续的机型升级需求。
(四)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优势
通过整合全球资源,公司目前拥有国内领先的叶片设计团队、齿轮箱设计团队、发电机设计团队、核心研发仿真团队、整机研发测试团队、液压润滑冷却系统设计团队、智慧能源研发团队、智能化运维团队。公司还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风电技术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美国硅谷、德国汉堡,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建立高端前沿研发中心。此外,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机构 ECN(荷兰的国家级能源实验室)、DNVGL(德国劳埃德船级社)、Fraunhofer(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Romax(世界顶级传动链设计商)等国际知名机构的科研合作,在气动弹性力学研究、齿轮箱设计、传动链系统设计、复杂地形风资源测算、先进控制策略开发等风电前沿技术领域突破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中国风电产业延续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机组大型化、轻量化的快速推进,风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在这一行业背景下,公司继续坚定执行风光两翼的一体化布局和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总体思路,成功通过精益化的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的运营管理实现了供应链成本的降低,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59亿元,同比下降25.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亿元,同比下降73.28%;实现毛利率18.36%,同比下降7.29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
12.69%,同比上升1.68个百分点。
(一)继续推进风机大型化和轻量化,进一步降低风机制造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推动风机大型化和轻量化,使得风机单位材料消耗量不断下降,从而进一步降低风机产品的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此外,通过加强对上游供应链的管控力度,公司在有效控制质量、保证交付的前提下,成本得到进一步控制。在此基础上,公司风电整机的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风电机组对外销售3.45GW,同比下降52.87%;对应实现风电机组及相关配件销售94.49亿元,同比下降28.64%;风电机组及相关配件销售毛利率14.25%,同比下降3.5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机组新增订单达到7.58GW,同比下降59.36%。
(二)继续推进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通过风光两翼的一体化布局,提升自身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和运营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自建自营新能源电站的收益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电站运营收入8.33亿元,同比增长18.49%;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为
64.32%,同比上升4.44个百分点;公司在运营电站平均发电小时数1,237.73小时。随着公司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商业模式逐渐成熟,电站销售业务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也逐步形成稳定规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运营的新能源电站装机容量1.67GW,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1.04%;在建装机容量4.02GW,相比去年同期增长87%。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的新能源电站共实现发电量20.1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9.66%。此外,公司还在电站资产证券化领域继续进行深入探索,将公司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模式推进到下一个发展阶段。
(三)坚定执行“风光两翼”发展战略,快速推进光伏业务成为公司第二增长级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全新一代“朱雀”系列高效HJT光伏电池组件,首期产能已经完全达产,产品转换效率和成本控制达到行业优秀水平,产品品质得到了国内外客户充分认可。同时,公司钙钛矿电池研发也取得了重要突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高效引领”,加快HJT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广泛链接产业生态力量,持续引领新一代光伏技术革新与产业化落地。公司正加速整合一体化的销售体系,增加风电和光伏业务的协同效应,同时在上海布局了光伏全球研发中心、全球营销中心及全球运营中心,致力于将光伏业务打造成为公司的第二增长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559,205,535.21 | 14,237,957,724.31 | -25.84 |
营业成本 | 8,621,037,367.73 | 10,586,035,922.45 | -18.56 |
销售费用 | 509,916,098.27 | 585,372,470.68 | -12.89 |
管理费用 | 392,046,188.88 | 347,554,775.80 | 12.80 |
财务费用 | -11,402,138.65 | 93,242,161.59 | -112.23 |
研发费用 | 449,730,146.31 | 541,358,473.74 | -16.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8,457,114.09 | -2,414,890,030.3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2,419,200.81 | -2,347,555,953.5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4,581,928.10 | 1,333,972,758.49 | 251.9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风机价格下行以及海上风机交付规模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以及材料降本幅度低于风机价格下降幅度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小幅减少;同时,由于在手订单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原材料采购备货上升,现金支付材料采购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电站建设规模增加、新建生产基地等原因导致银行融资增加,以及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576,127.50 | 0.001 | - | - | 100.00 | 注1 |
应收款项融资 | 1,615,969,374.38 | 2.15 | 1,175,566,142.98 | 1.71 | 37.46 | 注2 |
预付款项 | 1,450,128,442.00 | 1.93 | 843,632,141.93 | 1.22 | 71.89 | 注3 |
存货 | 12,196,160,727.44 | 16.24 | 8,024,077,123.53 | 11.64 | 51.99 | 注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46,570,938.89 | 1.79 | 630,240,740.00 | 0.91 | 113.66 | 注5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2,416,830.59 | 2.40 | 1,222,759,900.67 | 1.77 | 47.41 | 注6 |
开发支出 | 463,384,268.29 | 0.62 | 258,860,906.13 | 0.38 | 79.01 | 注7 |
短期借款 | 1,379,911,737.07 | 1.84 | 259,513,744.63 | 0.38 | 431.73 | 注8 |
长期借款 | 7,853,681,585.71 | 10.46 | 5,256,600,986.02 | 7.62 | 49.41 | 注9 |
租赁负债 | 39,269,162.22 | 0.05 | 61,257,922.26 | 0.09 | -35.90 | 注10 |
专项储备 | 43,960,064.27 | 0.06 | 23,532,432.80 | 0.03 | 86.81 | 注11 |
其他说明注1:应收票据:主要是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所致。注2: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注3: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注4:存货:主要是在手订单规模增加,公司上半年进行合理的备货以满足客户交货需求所致。
注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所致。注6: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注7:开发支出:主要是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注8:短期借款:主要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所致。注9:长期借款:主要是电站建设规模增加、新建生产基地等原因导致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注10:租赁负债:主要是租赁合同到期所致。注11:专项储备:主要是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6,520.5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18,162,474.13 |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借款、土地复垦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258,557,410.86元使用受到限制;因存放在第三方证券机构共计139,014,937.16元受到限制;(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103,575,978.23元使用受到限制;因项目交易收购少数股权交割成立共管账户,导致银行存款17,014,147.88元使用受到限制; |
应收账款 | 1,432,095,059.23 | 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 |
固定资产 | 1,114,270,160.17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无形资产 | 153,189,661.32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长期股权投资 | 1,182,600,000.00 | 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在建工程 | 143,802,014.19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182,291.67 | - | - | - | 200,182,291.67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400,720.88 | 6,297,014.10 | - | - | - | 121,697,734.9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23,620,627.97 | -35,429,347.37 | - | 118,000,000.00 | 164,430,000.00 | 4,409,122.28 | 546,170,402.88 | |
合计 | 939,203,640.52 | -35,429,347.37 | 6,297,014.10 | - | 118,000,000.00 | 364,612,291.67 | 4,409,122.28 | 667,868,137.8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300751 | 迈为股份 | 99,999,510.00 | 自有资金 | 102,161,359.87 | -34,934,776.63 | 67,226,583.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833171 | 国航远洋 | 19,999,990.40 | 自有资金 | 16,192,299.92 | -3,115,383.12 | 13,076,916.8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917 | 重庆燃气 | 1,583,580.02 | 自有资金 | - | -260,687.62 | 1,583,580.02 | 1,322,892.4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21,583,080.42 | / | 118,353,659.79 | -38,310,847.37 | 1,583,580.02 | 81,626,392.44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实收 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 收入 | 营业 利润 | 净利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24,950 | 100 | 125,098.56 | 108,608.25 | 867.47 | -1,332.71 | 3,153.66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24,000 | 100 | 81,692.63 | 39,023.69 | 1,975.62 | -299.51 | -221.76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49,100 | 100 | 381,640.17 | 132,000.29 | 215,056.41 | 12,362.11 | 10,383.87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100 | 160,434.53 | 32,166.15 | 116,764.51 | 5,011.04 | 4,264.12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248,530 | 100 | 341,547.17 | 296,727.72 | 988.88 | 17,732.75 | 17,497.22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800 | 100 | 161,202.61 | 54,223.18 | 10,263.11 | 5,627.99 | 5,236.80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521 | 80.81 | 78,017.64 | 40,058.52 | 7,026.43 | 2,578.24 | 1,699.33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3,000 | 100 | 86,163.92 | 38,538.67 | 7,323.75 | 4,791.34 | 4,183.66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施工 | 200 | 95 | 86,359.68 | 3,947.44 | 21,254.89 | 831.01 | 749.63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53,100 | 100 | 285,365.30 | 64,106.53 | 1,686.94 | 514.32 | -628.10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30,000 | 100 | 77,218.12 | 72,131.90 | 485.65 | 142.26 | 148.98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 | 100 | 94,180.73 | 32,753.89 | 4,884.24 | 1,380.15 | 1,212.87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5,000 | 100 | 181,694.09 | 6,409.80 | 37,744.70 | 840.83 | 798.86 |
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2美元 | 100 | 109,551.51 | 10,248.22 | 3,300.70 | -610.23 | -340.16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产品研发 | 68,834 | 93.32 | 58,081.93 | 29,748.49 | 101.66 | -1,002.40 | -1,002.39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100 | 214,504.26 | 34,977.15 | 130,620.65 | 14,308.53 | 12,563.88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租赁服务 | 100,000 | 35 | 452,733.14 | 119,602.76 | 13,816.52 | 2,979.47 | 2,233.2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业务受到全球经济发展周期性影响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主体为风机制造和新能源电站建设运营,作为风电整机产品的主要生产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业务存在受到全球经济发展周期性的影响导致经营情况出现阶段性波动的风险。
2、光伏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目前公司光伏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资本投入和团队建设,可能存在业务发展规模和经营业绩有时间差而导致短期不及预期的风险。
3、海外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正在积极的开拓海外市场。但海外业务所面临的商务环境与国内相差较大,需要经验丰富的团队和专业技术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可能存在因种种因素而导致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2日 | 详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1日 | 详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6日 | 详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拟发行银行间市场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韩昱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张超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韩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并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提名张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换届选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成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确定(1)授予股票期权2,272.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817.60万份,预留454.40万份;(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00人;(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23.85元。该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注销完毕。 | 2023-033)。 |
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4.895元/股调整为4.591元/股,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由8.063元/股调整为7.759元/股。 | 详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1-1)废气
业务类型 | 涉及主要子公司 | 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生产环节 | 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名称 |
叶片生产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叶片修型打磨、切割作业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
叶片滚漆 | 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 ||
光伏产品制造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玻璃制造 | 含镉废气、有机废气等 |
通用工序-锅炉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锅炉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
(1-2)废水公司生产环节涉及废水主要有:
①生活废水,涉及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和风力、光伏电厂,污染物主要为CODcr等污染物,一般通过隔油及化粪池等工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罐车运输等方式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置。
②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玻璃制造所产生的含镉或有机物等污染物废水由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自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净化达标后的水可再循环使用。
(1-3)固废
①一般固废
A.一般生活垃圾,利用园区内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B.废弃生产材料,主要是叶片生产基地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纸皮、木板、胶类、玻纤布、固化树脂等,通过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公司进行处置。
②危险废物
公司主要危险固废主要涉及风力电站,主要污染物是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等部件需要维修或定期保养时更换后废润滑油(整体更换周期约为5-10年)。公司分区存放,明确标记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1-4)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污染来源生产基地装置运行产生的噪音,公司通过采取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减少原始噪声值,并将动力设备放置在单独房间内,空压机设置在独立机房内,机房房外噪声一般小于70dB。生产车间等房间换气排风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对室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相关标准。
(2)主要污染物排放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业务主要涉及以下行业: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 ||||
67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 |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其他 |
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 | ||||
83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五十一、通用工序 | ||||
109 | 锅炉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公司生产叶片不存在以煤、石油焦、油、发生炉煤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情形;公司生产风机主机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地处北方,为冬季取暖应用了相应的锅炉,但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依据上述规定及公司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各地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主要采用简化或登记管理。
(3)主要污染物处理方式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已经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建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程序和预案进行环境预防及治理。公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其处理方法如下: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噪声 | 公司降低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为隔声门窗降噪,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
废气 | 公司降低废气污染的主要措施为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根据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
废水 | 公司处理废水的主要措施为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监测数据,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固体废弃物 | 明阳智能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分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物(主要为薄膜、纸盒、纸箱等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和废活性碳),分别交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收集处理。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实例: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风场场址离岸距离约61km,面积81.04km?,水深43~46m。本工程装机总容量500MW,设计年平均上网发电量162,847.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数为3250h。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项目,是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对于降低煤炭消耗、减轻环境污染,缓解环境保护压力、改善地区电源结构等具有积极意义,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广东省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实行跟踪监督管理,不存在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因素。
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 | 内容 | 具体环境保护措施 |
污水处理 | 运行期检修人员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收集罐布置于升压站避难室卫生间下方,检修人员生活污水随船收集带走至陆域集控中心处理后回用。 |
升压站漏油 | 设置收集罐1个,不小于110m?,集中收集统一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船舶污水 | 施工船舶均设置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的收集装置,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理。 | |
固体废弃物处置 | 生活垃圾处理 | 设置生活垃圾筒,收集上岸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风机维护垃圾处理 | 风机维护含油废物箱2个,收集后运至岸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海洋生态保护 | 产卵场施工避让 | 海缆施工及桩基施工避开长尾大眼鲷5~7月产卵期。 |
设立危险级范围和警告级范围 | 风机桩基打桩,在离桩基中心450m的距离范围内为危险级,在离桩中心4.5km左右距离范围内为警告级,对鱼类活动进行可能的驱赶、搬移等工作。 | |
渔业资源补偿 | 采用增殖放流方法,选取当地适宜增殖放流的备选品种补偿。 | |
鸟类及其生境 | 叶片涂装采用非反光材料进行全部涂装,通过设立鸟类观察救助站,采用雷达监控设备,持续监测风场对鸟类的影响。 | |
声环境保护 | 噪声防治 | 施工船舶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噪声管理措施;打桩施工采用软启动方式。即首桩采用小幅度的冲击,而后强度逐渐增强。 |
环境管理 | 风电场环保管理 | 设专职人员对风电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 |
环境监理 | 采用巡视方式进行环境监理。 | |
环境监测 | 进行水文动力、海洋生态、渔业环境、海洋水质、沉积物监测以及鸟情观测、地形地貌与冲淤观测。 | |
其它环保措施计划、专项科研等 | 环保措施设计,开展专项科研,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等。 |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行业均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投资项目为风电设备整机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各类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该目录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颁布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前,公司已制定《能源资源节约控制程序》,要求技术人员在加工工艺设计时有责任考虑到资源能源的节约、减少不可再生材料的使用,在生产流程的设计上节约资源能源的使用。公司有责任定期维护机器设备保证其使用正常。各部门制定资源能源的节约措施,有责任对本部人员进行节约资源能源的教育。公司安环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源能源的使用状况进行统计、记录。
针对自身现状,进行企业、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从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供应链管理4个方面开展工作,从直接减排、节能、节材、能源替代、原料替代五个方面进行改进,逐步建立明阳全生命周期的碳中和管理体系,支撑企业长期的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1) 园区能量管理系统监控电力使用和碳排放量,实现节能减碳。
(2) 厂房建筑BIPV光伏系统,绿色用电减碳。
(3) 超紧凑半直驱风机较直驱风机体积更小、重量更轻、效率更高;较双馈风机可靠性更高、成本更低,材料节约减碳。
(4) 老旧风机延寿,风场全生命周期减碳。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产业扶贫
明阳智能坚持用绿色清洁能源服务新时代、建设新农村,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设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公司积极构建乡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努力实现绿水青山的保护和风光储资源一体化开发以及乡村振兴、“三农经济”的协同融合建设。
目前,公司已在甘肃、吉林、青海、内蒙、云南、广西、贵州、河南等欠发达地区投资建设产业基地或新能源项目,通过产业链集聚效应,提升当地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而且在新能源产业扶贫攻坚中留住了绿水青山,为当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公司连续多年坚持通过就业扶贫及向慈善机构定向捐款等形式,助力贫困乡村发展。
(二)公益捐赠
发展能源利国利民,公司为支持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研究,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的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捐款人民币500万元,助力海上风电技术科研力量的培养。同时,公司充分彰显了能动、博爱精神,向肇庆市怀集县红十字会捐出人民币9万元,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出善款累计人民币1,005万元,其中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有用之才,人民币5万元用于支持中山市慈善万人行公益活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 | 1、锁定期届满后;2、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原共青城博蕴、中山博创,下同)、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以及厦门联蕴(原共青城联蕴、中山联创,下同) | 注3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 | 注4 | 1、锁定期届满后;2、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注5 | 1、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2、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 | 注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以及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1.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2.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3.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邵希娟、顾乃康、李仲飞、王玉、翟拥军、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 | 注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注10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邵希娟、顾乃康、李仲飞、王玉、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 | 注1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媛 | 注1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张传卫 | 注14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 | 注15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注1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2.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邵希娟、顾乃康、李仲飞、王玉、翟拥军、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 | 注1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2、境外中间层公司RWE2、RWE3和中国明阳; 3、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注1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 2、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注2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顾乃康、李仲飞、邵希娟、王玉、梁才发、程家晚、杨璞、张忠海、刘建军 | 注2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顾乃康、李仲飞、邵希娟、王玉、梁才发、程家晚、鱼江涛、杨璞、张忠海、王冬冬、易菱娜、刘建军 | 注2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李一鸣、顾乃康、李仲飞、邵希娟、王玉、梁才发、程家晚、鱼江涛、杨璞、张忠海、王冬冬、易菱娜、刘建军 | 注2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4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5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 | 注2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 | 注27 | 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张超、刘连玉、郑伟力、翟拥军、梁才发、程家晚、鱼江涛、杨璞、张忠海、王冬冬、易菱娜、刘建军 | 注28 | 1、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2、公司回购股票的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自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若承诺方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方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承诺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2: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承诺方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该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承诺方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该承诺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承诺方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4: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承诺方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5:1、在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2、承诺方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该股东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承诺方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该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承诺方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该承诺方持股比例低于5%的,该承诺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3条的规定。
6、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7、承诺方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承诺方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6: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承诺方保持多层境外持股结构不变,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也不得违反股份锁定期和减持股份承诺,通过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转让公司股份。
注7:在收购完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或合伙人份额后,不得通过该等公司或合伙企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注8:1、承诺方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受承诺方控制或由承诺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若承诺方或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承诺方同意将根据公司的要求,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承诺方或附属企业向公司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承诺方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其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请求承诺方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方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注9:1、本承诺出具日后,承诺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承诺方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方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承诺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方/承诺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承诺方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注10:除履行完毕尚未执行完毕的关联交易外,不再与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关联交易。
注11:如公司境外子公司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明阳风电美国有限公司)、Ming Yang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Ming Yang Renewable Energy(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导致被发改部门追责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赔偿公司的一切经济损失,就损害赔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1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开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承诺方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承诺方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方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方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承诺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3:对于承诺方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4:如因李媛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且李媛无法及时足额赔偿的,承诺方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5:1、如公司因未足额或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缴款项,并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公司在获取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形被认定合同无效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损失,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6: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承诺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7: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方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承诺方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承诺方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承诺方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承诺方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18:如出现承诺方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一致行动关系承诺、稳定股价措施声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等承诺声明事项的,承诺方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承诺方在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履行承诺声明的具体原因。
2)直接或间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违反锁定承诺,承诺方通过转让、质押境外中间层公司股权变相转让所拥有的公司权益等)所得收益全额归公司所有,由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向公司董事会全额上缴该等收益,并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诺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3)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诺方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公司相应扣减应向承诺方支付的分红,直至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上缴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以及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
4)在违反承诺事项影响未消除(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事项已纠正完毕,公司已收缴完毕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之前,承诺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或任何间接权益。
注19:1、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承诺将尽快办理尚未取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者被有关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迫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损益的情况;
2)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迫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3)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就公司2022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共青城博蕴已质押其持有的6,522,073股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权利限制的情况;
5)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明阳智能及其重要子公司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或未办理竣工备案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明阳智能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6)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
7)若明阳智能及其重要子公司(包含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由于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索赔、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支出及费用,保证明阳智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20:1、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人/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21: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22: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23: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24: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
注25: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用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公司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人将全额予以补偿。
注26:就公司2022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承诺如下:
1、针对发行人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存在的尚未办理房产竣工备案或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情况,如其后续因前述情况导致发行人及/或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被影响、或者招致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及/或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或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风力发电场及/或光伏发电场存在的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如其后续因前述情况导致发行人及/或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被影响、或者招致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及/或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或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内没有为部分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发行人及/或子公司由于前述情况而受到索赔、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支出及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27: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所认购的明阳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明阳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能投集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明阳智能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如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能投集团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28:鉴于公司正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2.在公司回购股票的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监事郑伟力的直系亲属廖祥燕(郑伟力的配偶)和徐大芳(郑伟力的母亲)证券账户存在针对公司股票进行短线交易的情况。经核实,廖祥燕实际控制和操作上述两个证券交易账户。经与监事郑伟力本人沟通,同意按照两个账户交易期间合并,以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相匹配,剩余股数依次与次高卖出价或次低买入价相匹配的原则,计算所得收益为76,224.00元。上述收益已上交公司,详见《关于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合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督促其亲属执行到位,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明阳智能 | 公司本部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 | 30,452.67 | 2021年9月9日 | 2021年9月9日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为风电建设需要,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0,452.6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1,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69,000.0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99,452.6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5.5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01,452.6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01,452.6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洮南百强是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其股东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强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北京洁源将受让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目前,百强集团已将持有的洮南百强合计100%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风险可控。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9:“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3、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24:“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并拟延期继续实施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的具体原因,说明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预计完成的时间、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等,并就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25:“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解释具体原因。”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会召开会议论证项目建设进度并修订相关项目完工时点;每半年度,公司董事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议案,同时及时披露了各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其中,《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于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末进度及完工时点等关键信息均予以披露。
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由于该款风机属于全球首创,技术颠覆性创新,从产品结构、新材料应用以及新生产工艺等方面难度大,实际研发周期较原计划长,但整体研发进度正有序推进,目前处于项目的中后期阶段,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根据目前预测,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正常,预计可以于2024年10月前完成建设,与原定建设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由于公司漂浮式风机项目及12-15MW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难度较高,公司前期论证时间较长,导致公司于2022年10月才开始启动漂浮式风机项目及12-15MW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按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推算,该
项目已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公司已延期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在经过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中将项目预计完工的时点由2023年6月30日变更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拟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协调公司各方面项目建设资源,保障该项目延期后可以按期完成。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由于该项目主要应用在陆上风切变较大区域,2023年以来,广东区域发力海上风电建设,对陆地风电规划较少,因此对陆上混合塔架的需求量较为有限。考虑到混合塔架运输量大,在距离塔架生产基地一定运输半径内具有更高的经济性。基于经济性最优原则,公司采用自产混合塔架+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双结合模式:对于混合塔架订单集中的区域,就近设立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采取自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合塔架生产;对于订单较分散的区域,将在项目附近寻找合作单位,采用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塔生产。鉴于上述混合塔架项目实施模式存在代工生产及多地建设的特点,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便于监管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建设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原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调整至具备更高收益率和经济性更优的电站建设项目,即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该项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详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983,706股)的0.01%,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31元/股,最低价格为17.00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5,142,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3,088,794 | 7.18 | -102,000 | -102,000 | 162,986,794 | 7.17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3,088,794 | 7.18 | -102,000 | -102,000 | 162,986,794 | 7.1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47,928,994 | 6.51 | 0 | 147,928,994 | 6.5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159,800 | 0.67 | -102,000 | -102,000 | 15,057,800 | 0.66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08,996,912 | 92.82 | - | 2,108,996,912 | 92.8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08,996,912 | 92.82 | - | 2,108,996,912 | 92.8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272,085,706 | 100.00 | -102,000 | -102,000 | 2,271,983,706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有6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该限制性股票的注销。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71,983,706股,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03,587 | 0.78% | - | - | - |
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7,003 | 1.61% | 4,400,000 | 12.01% | 0.19%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51,612 | 8.81% | 140,666,667 | 70.32% | 6.19% |
Keycorp Limited | 44,683,336 | 1.97% | 24,000,000 | 53.71% | 1.06%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19,470,011 | 5.26% | 94,532,600 | 79.13% | 4.16%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57,062,475 | 6.91% | - | - | - |
合计 | 575,718,024 | 25.34% | 263,599,267 | 45.79% | 11.60% |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 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 | 5,667,600 | 0 | 0 | 5,632,600 | 股权激励 | 注2 |
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 | 5,667,600 | 0 | 0 | 5,632,600 | 股权激励 | 注2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7,500 | 0 | 0 | 0 | 股权激励 | /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1,635,900 | 0 | 0 | 1,625,400 | 股权激励 | 注3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2,181,200 | 0 | 0 | 2,167,200 | 股权激励 | 注3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928,994 | 0 | 0 | 147,928,994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注4 |
合计 | 163,088,794 | 0 | 0 | 162,986,794 | / | / |
注1: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有6人(首次授予对象4人,预留部分授予对象2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已于2023年5月22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注2: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日(即2020年7月7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本批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注3: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日(即2021年9月17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注4: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2年2月14日完成登记,其限售期为自股份登记之日起18个月。经与相关股东确认,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解禁。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7,3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8,127,438 | 299,528,970 | 13.18 | 无 | 其他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51,612 | 8.81 | 147,928,994 | 质押 | 140,666,66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 | 157,062,475 | 6.91 | 无 | 境外法人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 | 119,470,011 | 5.26 | 质押 | 94,532,600 | 境外法人 | |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13,923,995 | 57,656,245 | 2.54 | 无 | 其他 | ||
KEYCORP LIMITED | - | 44,683,336 | 1.97 | 质押 | 24,000,000 | 境外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 | 44,461,538 | 1.96 | 无 | 其他 | ||
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6,647,003 | 1.61 | 质押 | 4,4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23,320,000 | 1.03 | 无 | 国有法人 |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797,475 | 19,703,164 | 0.87 | 无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99,528,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528,970 |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57,062,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62,475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19,47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470,011 | ||||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57,656,245 | 人民币普通股 | 57,656,245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2,122,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22,618 | ||||
KEYCORP LIMITED | 44,683,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83,33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44,461,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61,538 | ||||
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7,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47,003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20,000 |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19,703,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03,16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KEYCORP LIMITED、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KEYCORP LIMITED、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质押股份中有2,500,000股冻结股份。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928,994 | 注1 | 147,928,994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 | 沈忠民 | 1,86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3 | 张启应 | 1,79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4 | 王金发 | 6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5 | 贾立雄 | 5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6 | 梁才发 | 31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7 | 程家晚 | 3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8 | 樊元峰 | 3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9 | 刘建军 | 3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10 | 鱼江涛 | 300,000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 股权激励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忠民、张启应、王金发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梁才发、程家晚、刘建军、鱼江涛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注1: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2年2月14日完成登记,其限售期为自股份登记之日起18个月。经与相关股东确认,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解禁。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沈忠民 | 副董事长、首席战略官 | 26,721,718 | 22,723,843 | -3,997,875 | 持股平台减持 |
注:上述持股数量为董监高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其中披露的间接持股计算方法为:各董监高持有持股平台的比例*持股平台持有明阳智能股份数。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 | MOXIB2108G | 2021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4日 | 2 | 1.6 | 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 |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 - | 场外交易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30 | 1.25 | 0.05 | |
速动比率 | 0.76 | 0.85 | -0.09 | |
资产负债率(%) | 62.26 | 58.86 | 3.40 |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37,204,009.13 | 2,301,196,087.25 | -76.66 | 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2 | 0.50 | -0.38 | 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4.47 | 17.67 | -13.20 | 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6.48 | -14.73 | 不适用 |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99 | 21.20 | -14.21 | 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436,342,106.42 | 11,157,064,897.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00,182,291.6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76,127.5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1,852,584,431.18 | 10,773,783,527.4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615,969,374.38 | 1,175,566,142.98 |
预付款项 | 七、7 | 1,450,128,442.00 | 843,632,141.9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90,435,173.29 | 784,096,171.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3,143,756.63 | 6,143,756.6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2,196,160,727.44 | 8,024,077,123.53 |
合同资产 | 七、10 | 494,449,578.68 | 652,644,533.38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346,570,938.89 | 630,240,74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02,416,830.59 | 1,222,759,900.67 |
流动资产合计 | 41,085,633,730.37 | 35,464,047,470.7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99,228,213.01 | 487,814,402.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21,697,734.98 | 115,400,720.8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546,170,402.88 | 623,620,627.9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074,734,055.01 | 10,715,292,022.58 |
在建工程 | 七、22 | 6,101,069,053.29 | 5,606,789,873.4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3,721,840.30 | 151,387,882.9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65,954,032.93 | 1,585,047,039.31 |
开发支出 | 七、27 | 463,384,268.29 | 258,860,906.13 |
商誉 | 七、28 | 69,299,162.68 | 69,269,162.68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42,544,128.28 | 152,012,462.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80,260,171.29 | 621,061,546.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534,154,839.05 | 13,089,620,792.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022,217,901.99 | 33,476,177,440.30 | |
资产总计 | 75,107,851,632.36 | 68,940,224,911.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79,911,737.07 | 259,513,744.6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519,637,967.57 | 7,568,416,438.14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426,557,508.99 | 9,660,320,401.29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906,441,174.53 | 7,565,805,012.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19,607,956.59 | 272,274,032.86 |
应交税费 | 七、40 | 190,270,216.65 | 212,025,502.2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73,375,175.08 | 1,531,527,730.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88,891,812.01 | 669,299,149.0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05,407,117.47 | 617,889,896.94 |
流动负债合计 | 31,510,100,665.96 | 28,357,071,907.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853,681,585.71 | 5,256,600,986.02 |
应付债券 | 七、46 | 1,436,788,115.07 | 1,382,153,025.3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269,162.22 | 61,257,922.2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589,520,133.49 | 2,392,524,791.6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七、50 | 2,023,293,939.73 | 1,907,130,558.08 |
递延收益 | 七、51 | 324,118,887.82 | 327,293,318.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985,575,098.80 | 890,852,136.8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252,246,922.84 | 12,217,812,738.75 | |
负债合计 | 46,762,347,588.80 | 40,574,884,646.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271,983,706.00 | 2,272,085,7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972,985,461.13 | 16,966,961,745.66 |
减:库存股 | 七、56 | 95,416,755.69 | 90,875,421.69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5,028,255.35 | 42,485,633.24 |
专项储备 | 七、58 | 43,960,064.27 | 23,532,432.80 |
盈余公积 | 七、59 | 740,435,107.35 | 740,435,107.3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8,115,996,203.11 | 8,159,084,997.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094,972,041.52 | 28,113,710,200.5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50,532,002.04 | 251,630,063.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345,504,043.56 | 28,365,340,264.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5,107,851,632.36 | 68,940,224,911.06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47,705,577.11 | 8,704,902,879.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182,291.6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76,127.5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1,326,757,581.97 | 10,114,188,465.73 |
应收款项融资 | 1,605,078,365.18 | 1,172,266,142.98 | |
预付款项 | 1,488,536,441.42 | 1,086,818,475.1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012,446,696.13 | 4,561,549,014.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5,122,926.63 | 25,122,926.63 | |
存货 | 7,685,419,343.49 | 5,617,063,443.08 | |
合同资产 | 275,358,926.43 | 317,369,774.5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46,570,938.89 | 630,240,74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17,071,932.15 | 5,596,065,372.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205,521,930.27 | 37,950,646,599.7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871,812,287.91 | 10,185,053,257.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4,690,719.33 | 98,745,040.2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4,670,402.88 | 623,620,627.9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22,232,976.02 | 388,915,678.27 | |
在建工程 | 304,018,807.74 | 167,518,716.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4,763,000.04 | 43,048,023.65 | |
无形资产 | 611,062,855.77 | 633,966,880.55 | |
开发支出 | 397,076,959.11 | 225,728,045.08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63,379.62 | 5,298,157.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6,560,818.86 | 409,486,373.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39,645,810.63 | 12,471,018,534.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780,998,017.91 | 25,252,399,335.99 | |
资产总计 | 64,986,519,948.18 | 63,203,045,935.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0,321,377.03 | 259,513,744.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497,075,910.75 | 7,494,711,291.12 | |
应付账款 | 9,224,994,837.18 | 10,289,213,026.3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446,184,123.23 | 11,042,682,296.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999,269.52 | 116,405,003.27 | |
应交税费 | 37,378,996.14 | 106,922,977.08 | |
其他应付款 | 3,197,744,278.51 | 2,958,172,611.5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4,224,344.35 | 228,939,023.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97,271,830.45 | 1,052,298,419.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309,194,967.16 | 33,548,858,393.3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70,978,294.94 | 5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467,488.23 | 27,302,956.78 | |
长期应付款 | 647,762,225.80 | 524,010,283.8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10,909,842.40 | 1,798,758,816.30 | |
递延收益 | 147,698,750.02 | 145,242,025.2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7,562,185.49 | 855,000,801.9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35,378,786.88 | 3,850,314,884.14 | |
负债合计 | 39,544,573,754.04 | 37,399,173,277.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71,983,706.00 | 2,272,085,7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084,409,627.38 | 17,075,559,172.30 | |
减:库存股 | 95,416,755.69 | 90,875,421.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942,111.43 | 17,888,284.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40,435,107.35 | 740,435,107.35 | |
未分配利润 | 5,417,592,397.67 | 5,788,779,810.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441,946,194.14 | 25,803,872,658.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4,986,519,948.18 | 63,203,045,935.70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559,205,535.21 | 14,237,957,724.3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559,205,535.21 | 14,237,957,724.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005,617,750.20 | 12,210,686,748.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621,037,367.73 | 10,586,035,922.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4,290,087.66 | 57,122,944.52 |
销售费用 | 七、63 | 509,916,098.27 | 585,372,470.68 |
管理费用 | 七、64 | 392,046,188.88 | 347,554,775.80 |
研发费用 | 七、65 | 449,730,146.31 | 541,358,473.7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402,138.65 | 93,242,161.5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1,402,231.15 | 163,156,013.08 | |
利息收入 | 114,724,946.89 | 77,762,364.7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9,134,160.66 | 205,352,084.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88,429,566.26 | 640,501,559.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413,810.26 | 20,960,285.7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5,429,347.37 | 4,765,892.9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01,245,218.88 | -131,911,843.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213,080.58 | -1,822,734.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26,372.09 | -35,949.0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7,390,237.19 | 2,744,119,984.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5,600,389.84 | 8,460,143.3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30,288.85 | 15,344,503.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4,220,915.88 | 2,737,235,624.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6,261,673.44 | 294,517,837.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7,959,242.44 | 2,442,717,786.1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7,959,242.44 | 2,442,717,786.1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4,121,337.60 | 2,447,743,981.3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37,904.84 | -5,026,195.2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67,207.51 | -1,328,111.9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42,622.11 | -1,162,291.1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32,606.07 | 5,475,425.5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32,606.07 | 5,475,425.5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89,983.96 | -6,637,716.6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89,983.96 | -6,637,716.6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5,414.60 | -165,820.8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60,426,449.95 | 2,441,389,674.1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6,663,959.71 | 2,446,581,690.1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62,490.24 | -5,192,016.0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29 | 1.18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29 | 1.1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9,535,468,488.20 | 13,955,042,149.2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8,489,146,454.05 | 11,121,848,389.89 |
税金及附加 | 12,660,306.21 | 29,893,954.04 | |
销售费用 | 390,035,187.64 | 438,164,747.83 | |
管理费用 | 175,735,354.49 | 167,231,030.16 | |
研发费用 | 238,424,230.00 | 411,664,817.53 | |
财务费用 | -118,652,617.57 | -13,156,422.52 | |
其中:利息费用 | 61,064,804.11 | 36,949,565.83 | |
利息收入 | 108,454,242.84 | 68,944,337.10 | |
加:其他收益 | 68,366,914.04 | 187,652,589.2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83,316,979.30 | 119,944,276.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506,617.70 | 15,963,330.6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429,347.37 | 4,765,892.9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8,216,660.30 | -49,536,443.0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8,234.25 | -1,316,043.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043.06 | 99,395.6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5,682,267.86 | 2,061,005,300.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31,823,422.22 | 1,735,765.1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470,813.62 | 10,991,505.7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1,034,876.46 | 2,051,749,560.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71,377,464.37 | 181,432,679.9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9,657,412.09 | 1,870,316,880.1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9,657,412.09 | 1,870,316,880.1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053,827.24 | 5,618,865.7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53,827.24 | 5,618,865.7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53,827.24 | 5,618,865.7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4,711,239.33 | 1,875,935,745.9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064,420,839.01 | 9,959,460,918.2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5,024,384.46 | 347,094,859.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85,462,458.33 | 457,558,517.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44,907,681.80 | 10,764,114,295.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807,673,919.45 | 10,411,378,406.5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80,710,113.19 | 886,404,203.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4,678,797.34 | 993,001,711.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760,301,965.91 | 888,220,004.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83,364,795.89 | 13,179,004,325.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8,457,114.09 | -2,414,890,030.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0,405,613.60 | 2,147,708,055.5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419,260.77 | 20,870,030.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4,600.00 | 344,718.5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84,407,509.15 | 726,317,774.1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4,159,522,702.6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2,796,983.52 | 7,054,763,281.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96,429,101.00 | 4,133,392,274.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8,787,083.33 | 5,268,926,960.78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85,216,184.33 | 9,402,319,235.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2,419,200.81 | -2,347,555,953.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3,125,360.8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21,111,662.77 | 3,312,808,683.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688,222,801.39 | 2,116,780.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09,334,464.16 | 5,308,050,824.5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15,168,594.06 | 2,639,517,862.1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6,080,970.25 | 503,134,797.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03,502,971.75 | 831,425,405.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4,752,536.06 | 3,974,078,066.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4,581,928.10 | 1,333,972,758.4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4,392,658.44 | 78,050,587.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1,901,728.36 | -3,350,422,637.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30,081,360.65 | 13,105,847,068.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18,179,632.29 | 9,755,424,430.93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039,820,928.55 | 10,643,646,973.0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1,442,221.62 | 135,139,012.3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6,216,722.04 | 920,221,155.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67,479,872.21 | 11,699,007,140.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723,091,372.57 | 11,530,932,322.9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1,008,624.08 | 331,435,381.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1,684,780.66 | 708,995,024.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0,511,900.82 | 759,836,185.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86,296,678.13 | 13,331,198,914.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816,805.92 | -1,632,191,773.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5,350,808.00 | 2,388,248,205.5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13,391.72 | 19,239,325.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00.00 | 20,065,578.9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4,803,794.56 | 4,451,963,332.9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7,075,494.28 | 6,879,516,442.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2,790,390.69 | 343,893,901.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88,170,328.94 | 5,246,752,356.2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3,245,083.60 | 4,344,017,674.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4,205,803.23 | 9,934,663,932.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130,308.95 | -3,055,147,489.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3,125,360.8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978,294.94 | 523,808,683.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45,150,72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321,377.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299,671.97 | 3,762,084,763.8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9,291,906.00 | 470,491,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0,527,270.68 | 401,882,83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76,642.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6,095,819.18 | 872,373,83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796,147.21 | 2,889,710,933.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2,985,313.95 | 82,633,850.1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57,757,948.13 | -1,714,994,479.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55,177,493.26 | 8,978,636,203.7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97,419,545.13 | 7,263,641,723.80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72,085,706.00 | 16,966,961,745.66 | 90,875,421.69 | 42,485,633.24 | 23,532,432.80 | 740,435,107.35 | 8,159,084,997.22 | 28,113,710,200.58 | 251,630,063.91 | 28,365,340,264.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299,886.71 | -6,299,886.71 | -685.29 | -6,300,572.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2,085,706.00 | 16,966,961,745.66 | 90,875,421.69 | 42,485,633.24 | 23,532,432.80 | 740,435,107.35 | 8,152,785,110.51 | 28,107,410,313.87 | 251,629,378.62 | 28,359,039,69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000.00 | 6,023,715.47 | 4,541,334.00 | 2,542,622.11 | 20,427,631.47 | -36,788,907.40 | -12,438,272.35 | -1,097,376.58 | -13,535,648.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42,622.11 | 654,121,337.60 | 656,663,959.71 | 3,762,490.24 | 660,426,449.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000.00 | 6,023,715.47 | 4,541,334.00 | 1,380,381.47 | 1,380,381.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369,162.77 | -9,369,162.77 | -9,369,162.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2,000.00 | 15,392,878.24 | -600,666.00 | 15,891,544.24 | 15,891,544.24 | ||||||||||
4.其他 | 5,142,000.00 | -5,142,000.00 | -5,142,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90,910,245.00 | -690,910,245.00 | -5,245,802.30 | -696,156,047.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0,910,245.00 | -690,910,245.00 | -5,245,802.30 | -696,156,047.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20,427,6 | 20,427,631 | 385,935. | 20,813,566. |
备 | 31.47 | .47 | 48 | 95 | |||||||||||
1.本期提取 | 24,458,397.51 | 24,458,397.51 | 402,622.67 | 24,861,020.18 | |||||||||||
2.本期使用 | 4,030,766.04 | 4,030,766.04 | 16,687.19 | 4,047,453.2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1,983,706.00 | 16,972,985,461.13 | 95,416,755.69 | 45,028,255.35 | 43,960,064.27 | 740,435,107.35 | 8,115,996,203.11 | 28,094,972,041.52 | 250,532,002.04 | 28,345,504,043.5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67,061,264.43 | 136,566,479.49 | 43,509,230.08 | 488,654,029.96 | 5,375,558,041.93 | 18,394,542,798.91 | 99,604,597.79 | 18,494,147,396.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57,072,319.61 | 57,072,319.61 | 57,072,319.6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67,061,264.43 | 136,566,479.49 | 43,509,230.08 | 488,654,029.96 | 5,432,630,361.54 | 18,451,615,118.52 | 99,604,597.79 | 18,551,219,716.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1,162,291.16 | 1,982,491,950.60 | 4,004,624,771.34 | -5,012,697.50 | 3,999,612,073.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291.16 | 2,447,743,981.34 | 2,446,581,690.18 | -5,192,016.05 | 2,441,389,674.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2,023,295,111.90 | 179,318.55 | 2,023,474,430.45 |
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928,994.00 | 1,845,282,078.47 | 1,993,211,072.47 | 1,993,211,072.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2,500.00 | 27,951,354.43 | -2,605,185.00 | 30,084,039.43 | 30,084,039.43 | ||||||||||
4.其他 | 179,318.55 | 179,318.55 | |||||||||||||
(三)利润分配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997,800.22 | 7,997,800.22 | 7,997,800.22 | ||||||||||||
2.本期使用 | 7,997,800.22 | 7,997,800.22 | 7,997,800.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3,783,206.00 | 12,540,294,697.33 | 133,961,294.49 | 42,346,938.92 | 488,654,029.96 | 7,415,122,312.14 | 22,456,239,889.86 | 94,591,900.29 | 22,550,831,790.15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72,085,706.00 | 17,075,559,172.30 | 90,875,421.69 | 17,888,284.19 | 740,435,107.35 | 5,788,779,810.10 | 25,803,872,658.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65,420.48 | 65,420.4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2,085,706.00 | 17,075,559,172.30 | 90,875,421.69 | 17,888,284.19 | 740,435,107.35 | 5,788,845,230.58 | 25,803,938,078.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000.00 | 8,850,455.08 | 4,541,334.00 | 5,053,827.24 | - | -371,252,832.91 | -361,991,884.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053,827.24 | - | 319,657,412.09 | 324,711,239.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000.00 | 8,850,455.08 | 4,541,334.00 | - | - | 4,207,121.0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42,423.16 | - | - | - | -6,542,423.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2,000.00 | 15,392,878.24 | -600,666.00 | - | - | 15,891,544.24 | |||||
4.其他 | 5,142,000.00 | - | - | -5,142,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690,910,245.00 | -690,910,24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690,910,245.00 | -690,910,245.00 | ||||||
3.其他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1,983,706.00 | 17,084,409,627.38 | 95,416,755.69 | 22,942,111.43 | 740,435,107.35 | 5,417,592,397.67 | 25,441,946,194.1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49,570,721.93 | 136,566,479.49 | 14,348,197.73 | 488,654,029.96 | 3,998,709,555.89 | 16,971,042,738.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6,326,712.00 | 10,649,570,721.93 | 136,566,479.49 | 14,348,197.73 | 488,654,029.96 | 3,998,709,555.89 | 16,971,042,738.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5,618,865.75 | 1,405,064,849.43 | 3,433,978,827.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18,865.75 | 1,870,316,880.17 | 1,875,935,745.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456,494.00 | 1,873,233,432.90 | -2,605,185.00 | 2,023,295,111.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928,994.00 | 1,845,282,078.47 | 1,993,211,072.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2,500.00 | 27,951,354.43 | -2,605,185.00 | 30,084,039.4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5,252,030.74 | -465,252,030.7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305,679.64 | 2,305,679.64 | |||||||||
2.本期使用 | 2,305,679.64 | 2,305,679.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3,783,206.00 | 12,522,804,154.83 | 133,961,294.49 | 19,967,063.48 | 488,654,029.96 | 5,403,774,405.32 | 20,405,021,565.10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为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3月22日及2017年6月9日,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2017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拥有的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股本设置为1,103,822,378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69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0,000股,每股发行价4.75元,2019年1月23日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9,722,378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20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员工共计 22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2,339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222元/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0年6月11日止,本公司已向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 23,340,400 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22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3,062,778.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对本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4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16,979,491.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转换为A股普通股,转换总股数为133,949,221股,本次转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0,928,712.00元。
2021年6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1年8月10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50,828,712元。
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9.80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9月17日,本公司已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5,498,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8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6,326,712.00元。
2021年5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0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7,928,994股,每股发行价格13.5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4,255,706.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5月23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3,783,206.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27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和伦敦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8日核准,同意本公司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13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1,280,5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Receipts,以下简称“GDR”),证券全称: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Limited,GDR上市代码:MYSE,对应的基础证券为156,402,500股公司A股股票,募集资金656,890,500美元。2022年7月29日,根据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安排,公司超额配售2,380,000份GDR,对应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11,900,000股。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公司发行GDR总计募集资金706,870,500美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2,085,706.00元。
202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1,983,706.00元。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31元/股,最低价格为17.00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5,142,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789438199M。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监察审计部、财务部、战略企划部、营销部、市场部、工程管理部、运维事业部、风能研究院、采购部、融资与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物流部等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如: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对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风力发电;售电业务;投资太阳能发电站开发、投资矿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 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见本节“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节“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附注五、29、附注五、29和附注五、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
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十一。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
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高端制造业务合同资产组合2:发电业务合同资产组合3:工程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股权转让款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融资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长期应收款组合2:其他长期应收款对于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一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股权转让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电站产品开发成本等。
本公司建造及持有的电站项目于初始立项时分类为存货或固定资产,对以向客户出售为单一目的的电站项目做为存货核算和列报。对于公司计划持有并运营或并无明确对客户出售目的的电站项目则归类为非流动资产作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核算和列报。电站产品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前所发生的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除电站产品开发成本之外的其他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计划成本计价,并于月末根据加权平均法一次计算并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从而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定制类产成品包括风力发电机主机、机舱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个别计价的方式核算;非定制类产成品包括叶片、控制部件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高端制造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2:发电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3:工程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融资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 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长期应收款组合 2:其他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4-5 | 19.20-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4-5 | 32.00-4.75 |
工装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检测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3.75-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风电项目许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软件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风电项目许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
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①本公司风机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转让风机整机及配件的履约义务,当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②运营维护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运维合同期间,在各年度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收入。
③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将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销售给电网公司的履约义务,电力销售每月按上网电量及电价结算并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④售电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售电合同通常包含按约定提供售电服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电力交易服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依据采购的电价与销售电价之差额,确认电力交易销售收入。
⑤建造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在履约进度能合理确定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⑥电站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电站产品销售合同为转让电站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持有销售的电站产品用于向客户销售,电站产品销售是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之一。目前电站产品的转让,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进行交易,交易实质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销售电站产品资产。
当根据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判定相关电站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相关客户时,本公司确认电站产品销售收入。本公司通过转让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实现电站产品资产的销售,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对价的基础上,将股权对价调整为电站产品销售的对价。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电子设备运输工具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5)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6)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本公司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
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金额确定。该等估计系按照现时市场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作出。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基建建设业务的收入确认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基建建设业务的收入及费用需要由管理层做出相关判断。如果预计基建建设合同将发生损失,则此类损失应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基建建设合同预算来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由于基建建设的特性,导致合同签订日期与项目完成日期往往归属于不同会计期间。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在履约过程中,本公司持续复核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按照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及预计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付款进度进行持续监督,并定期评估业主的资信能力。如果有情况表明业主很可能在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的支付方面发生违约,本公司将就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重新评估,并可能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这一修改将反映在本公司重新评估并需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当期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详见以下说明 |
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 年1 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 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同意,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 影响金额 |
(2023年1月1日) | |||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 年1 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 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335,508.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636,080.12 | ||
未分配利润 | -6,299,886.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685.2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依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自2023 年1 月1日起执行,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57,064,897.68 | 11,157,064,897.6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182,291.67 | 200,182,291.6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773,783,527.49 | 10,773,783,527.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5,566,142.98 | 1,175,566,142.98 | |
预付款项 | 843,632,141.93 | 843,632,141.9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84,096,171.43 | 784,096,171.4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143,756.63 | 6,143,756.6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024,077,123.53 | 8,024,077,123.53 | |
合同资产 | 652,644,533.38 | 652,644,533.3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30,240,740.00 | 630,240,74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2,759,900.67 | 1,222,759,900.67 |
流动资产合计 | 35,464,047,470.76 | 35,464,047,470.7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7,814,402.75 | 487,814,402.7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400,720.88 | 115,400,720.8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23,620,627.97 | 623,620,627.9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715,292,022.58 | 10,715,292,022.58 | |
在建工程 | 5,606,789,873.45 | 5,606,789,873.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1,387,882.99 | 151,387,882.99 | |
无形资产 | 1,585,047,039.31 | 1,585,047,039.31 | |
开发支出 | 258,860,906.13 | 258,860,906.13 | |
商誉 | 69,269,162.68 | 69,269,162.6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2,012,462.64 | 152,012,462.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1,061,546.82 | 629,397,054.94 | 8,335,508.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89,620,792.10 | 13,089,620,792.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476,177,440.30 | 33,484,512,948.42 | 8,335,508.12 |
资产总计 | 68,940,224,911.06 | 68,948,560,419.18 | 8,335,508.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9,513,744.63 | 259,513,744.6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68,416,438.14 | 7,568,416,438.14 | |
应付账款 | 9,660,320,401.29 | 9,660,320,401.2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65,805,012.30 | 7,565,805,012.3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2,274,032.86 | 272,274,032.86 | |
应交税费 | 212,025,502.26 | 212,025,502.26 | |
其他应付款 | 1,531,527,730.36 | 1,531,527,730.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9,299,149.04 | 669,299,149.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7,889,896.94 | 617,889,896.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357,071,907.82 | 28,357,071,907.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256,600,986.02 | 5,256,600,986.02 | |
应付债券 | 1,382,153,025.30 | 1,382,153,025.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1,257,922.26 | 61,257,922.26 | |
长期应付款 | 2,392,524,791.65 | 2,392,524,791.6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07,130,558.08 | 1,907,130,558.08 | |
递延收益 | 327,293,318.62 | 327,293,318.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0,852,136.82 | 905,488,216.94 | 14,636,080.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217,812,738.75 | 12,232,448,818.87 | 14,636,080.12 |
负债合计 | 40,574,884,646.57 | 40,589,520,726.69 | 14,636,080.1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72,085,706.00 | 2,272,085,7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966,961,745.66 | 16,966,961,745.66 | |
减:库存股 | 90,875,421.69 | 90,875,421.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42,485,633.24 | 42,485,633.24 | |
专项储备 | 23,532,432.80 | 23,532,432.80 | |
盈余公积 | 740,435,107.35 | 740,435,107.3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159,084,997.22 | 8,152,785,110.51 | -6,299,886.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113,710,200.58 | 28,107,410,313.87 | -6,299,886.71 |
少数股东权益 | 251,630,063.91 | 251,629,378.62 | -685.2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365,340,264.49 | 28,359,039,692.49 | -6,300,572.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940,224,911.06 | 68,948,560,419.18 | 8,335,508.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04,902,879.03 | 8,704,902,879.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182,291.67 | 150,182,291.6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114,188,465.73 | 10,114,188,465.7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2,266,142.98 | 1,172,266,142.98 | |
预付款项 | 1,086,818,475.14 | 1,086,818,475.14 | |
其他应收款 | 4,561,549,014.69 | 4,561,549,014.6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5,122,926.63 | 25,122,926.63 | |
存货 | 5,617,063,443.08 | 5,617,063,443.08 | |
合同资产 | 317,369,774.52 | 317,369,774.5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30,240,740.00 | 630,240,74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96,065,372.87 | 5,596,065,372.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950,646,599.71 | 37,950,646,599.7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185,053,257.81 | 10,185,053,257.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8,745,040.22 | 98,745,040.2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23,620,627.97 | 623,620,627.9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8,915,678.27 | 388,915,678.27 | |
在建工程 | 167,518,716.56 | 167,518,716.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3,048,023.65 | 43,048,023.65 | |
无形资产 | 633,966,880.55 | 633,966,880.55 | |
开发支出 | 225,728,045.08 | 225,728,045.08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98,157.62 | 5,298,157.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9,486,373.89 | 416,008,997.92 | 6,522,624.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71,018,534.37 | 12,471,018,534.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252,399,335.99 | 25,258,921,960.02 | 6,522,624.03 |
资产总计 | 63,203,045,935.70 | 63,209,568,559.73 | 6,522,624.0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9,513,744.63 | 259,513,744.6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494,711,291.12 | 7,494,711,291.12 | |
应付账款 | 10,289,213,026.35 | 10,289,213,026.3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042,682,296.07 | 11,042,682,296.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405,003.27 | 116,405,003.27 | |
应交税费 | 106,922,977.08 | 106,922,977.08 | |
其他应付款 | 2,958,172,611.54 | 2,958,172,611.5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8,939,023.86 | 228,939,023.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2,298,419.39 | 1,052,298,419.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548,858,393.31 | 33,548,858,393.3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7,302,956.78 | 27,302,956.78 | |
长期应付款 | 524,010,283.85 | 524,010,283.8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98,758,816.30 | 1,798,758,816.30 | |
递延收益 | 145,242,025.26 | 145,242,025.2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5,000,801.95 | 861,458,005.50 | 6,457,203.5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0,314,884.14 | 3,856,772,087.69 | 6,457,203.55 |
负债合计 | 37,399,173,277.45 | 37,405,630,481.00 | 6,457,203.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72,085,706.00 | 2,272,085,7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075,559,172.30 | 17,075,559,172.30 | |
减:库存股 | 90,875,421.69 | 90,875,421.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888,284.19 | 17,888,284.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40,435,107.35 | 740,435,107.35 | |
未分配利润 | 5,788,779,810.10 | 5,788,845,230.58 | 65,420.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803,872,658.25 | 25,803,938,078.73 | 65,420.4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203,045,935.70 | 63,209,568,559.73 | 6,522,624.03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1.5、2、3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扣除固定比例 | 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0.6-30 |
印花税 | 合同所列金额 | 0.0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5870,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046,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259,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53000423,发证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44013038,发证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0152,发证时间为2021年
10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12003603,发证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1165,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0362,发证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经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0411,发证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4695,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技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5678,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12974,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44015228,发证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吐鲁番新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
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3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灵宝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黑龙江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4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国蒙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1年9月2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7年3月20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5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前海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6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4)本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乌鲁木齐县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4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利用风力生产电力,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范围。
(5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经黄骅市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7年4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5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经黄骅市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8年5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5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0年4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5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6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2年12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6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2年12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2,559.85 | 162,285.34 |
银行存款 | 8,917,817,072.44 | 10,529,919,075.31 |
其他货币资金 | 518,162,474.13 | 626,983,537.03 |
合计 | 9,436,342,106.42 | 11,157,064,897.6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491,213.71 | 47,517,083.6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详见附注七、8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182,291.67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00,182,291.67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00,182,291.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76,127.50 | |
合计 | 576,127.5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5,785,078.90 | |
合计 | 55,785,078.9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0,900.00 | 100.00 | 14,772.50 | 2.50 | 576,127.50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590,900.00 | 100.00 | 14,772.50 | 2.50 | 576,127.50 | |||||
合计 | 590,900.00 | / | 14,772.50 | / | 576,127.5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590,900.00 | 14,772.50 | 2.50 |
合计 | 590,900.00 | 14,772.50 | 2.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772.50 | 14,772.50 | |||
合计 | 14,772.50 | 14,772.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2,670,834,375.39 |
6个月至1年 | 4,106,173,743.30 |
1年以内小计 | 6,777,008,118.69 |
1至2年 | 4,026,905,932.55 |
2至3年 | 1,085,761,745.7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66,065,638.67 |
4至5年 | 170,060,628.32 |
5年以上 | 285,171,887.30 |
合计 | 12,710,973,951.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8,519,679.62 | 1.17 | 148,519,679.62 | 100.00 | - | 137,721,848.28 | 1.21 | 137,721,848.28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62,454,271.68 | 98.83 | 709,869,840.50 | 5.65 | 11,852,584,431.18 | 11,287,260,772.62 | 98.79 | 513,477,245.13 | 4.55 | 10,773,783,527.49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10,869,032,150.26 | 85.51 | 593,790,094.87 | 5.46 | 10,275,242,055.39 | 9,844,051,072.34 | 86.16 | 430,135,968.03 | 4.37 | 9,413,915,104.31 |
发电业务 | 1,605,346,438.55 | 12.63 | 115,341,674.04 | 7.18 | 1,490,004,764.51 | 1,363,125,907.96 | 11.93 | 82,940,858.14 | 6.08 | 1,280,185,049.82 |
工程建设业务 | 88,075,682.87 | 0.69 | 738,071.59 | 0.84 | 87,337,611.28 | 80,083,792.32 | 0.70 | 400,418.96 | 0.50 | 79,683,373.36 |
合计 | 12,710,973,951.30 | / | 858,389,520.12 | / | 11,852,584,431.18 | 11,424,982,620.90 | / | 651,199,093.41 | / | 10,773,783,527.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7,668,329.54 | 27,668,329.54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二 | 71,426,400.00 | 71,426,400.00 | 100.00 | 诉讼 |
单位三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四 | 18,906,950.09 | 18,906,950.09 | 100.00 | 诉讼 |
单位五 | 9,910,000.00 | 9,910,000.00 | 100.00 | 诉讼 |
合计 | 148,519,679.62 | 148,519,679.6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203,527,668.05 | 16,486,047.92 | 0.76 |
6个月至1年 | 3,751,577,336.28 | 72,750,916.47 | 1.94 |
1至2年 | 3,635,532,676.94 | 230,491,169.65 | 6.34 |
2至3年 | 866,715,255.64 | 81,298,583.94 | 9.38 |
3至4年 | 199,536,303.00 | 36,155,903.47 | 18.12 |
4至5年 | 67,963,474.30 | 26,845,980.97 | 39.50 |
5年以上 | 144,179,436.05 | 129,761,492.45 | 90.00 |
合计 | 10,869,032,150.26 | 593,790,094.8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发电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438,769,660.25 | 4,001,072.40 | 0.91 |
6个月至1年 | 295,057,771.24 | 3,978,054.71 | 1.35 |
1至2年 | 379,546,549.61 | 18,023,765.03 | 4.75 |
2至3年 | 210,585,001.25 | 23,166,182.56 | 11.00 |
3至4年 | 166,529,335.67 | 25,206,411.07 | 15.14 |
4至5年 | 102,094,914.02 | 35,222,745.34 | 34.50 |
5年以上 | 12,763,206.51 | 5,743,442.93 | 45.00 |
合计 | 1,605,346,438.55 | 115,341,674.0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工程建设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8,537,047.09 | 142,685.24 | 0.50 |
6个月至1年 | 59,538,635.78 | 595,386.36 | 1.00 |
合计 | 88,075,682.87 | 738,071.59 | 88,075,682.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651,199,093.41 | 207,877,142.97 | 686,716.26 | 858,389,520.12 | ||
合计 | 651,199,093.41 | 207,877,142.97 | 686,716.26 | 858,389,520.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86,716.2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4,207,453,313.1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3.1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07,275,466.22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615,969,374.38 | 1,175,566,142.98 |
合计 | 1,615,969,374.38 | 1,175,566,142.9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44,726,210.21 | 84.86 | 769,763,720.06 | 89.51 |
1至2年 | 145,863,256.80 | 9.94 | 27,300,056.88 | 3.17 |
2至3年 | 27,518,426.91 | 1.88 | 23,878,548.58 | 2.78 |
3年以上 | 48,733,740.18 | 3.32 | 39,023,064.39 | 4.54 |
坏账准备 | -16,713,192.10 | - | -16,333,247.98 | - |
合计 | 1,450,128,442.00 | - | 843,632,141.9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单位一 | 94,317,347.39 | 6.43 | 16,713,192.1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652,327,648.5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5.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3,143,756.63 | 6,143,756.63 |
其他应收款 | 797,291,416.66 | 777,952,414.80 |
合计 | 890,435,173.29 | 784,096,17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一 | 874,186.43 | 874,186.43 |
单位二 | 5,269,570.20 | 5,269,570.20 |
单位三 | 15,000,000.00 | - |
单位四 | 72,000,000.00 | - |
合计 | 93,143,756.63 | 6,143,756.6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507,305,713.72 |
6个月至1年 | 166,753,354.53 |
1年以内小计 | 674,059,068.25 |
1至2年 | 92,263,403.92 |
2至3年 | 18,495,321.1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411,919.57 |
4至5年 | 4,781,981.78 |
5年以上 | 81,345,564.07 |
坏账准备 | -90,065,842.07 |
合计 | 797,291,416.66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06,744,989.33 | 171,540,992.68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93,280,975.90 | 381,205,593.52 |
股权转让款 | 353,834,848.26 | 285,815,848.26 |
其他 | 33,496,445.24 | 40,030,555.04 |
合计 | 887,357,258.73 | 878,592,989.50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964,314.54 | 14,245,161.49 | 80,431,098.67 | 100,640,574.7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422,183.99 | 3,359,951.93 | - | 7,782,135.92 |
本期转回 | - | - | 18,356,868.55 | 18,356,868.55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1,276.80 | 65,015.32 | - | 66,292.12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0,386,498.53 | 17,605,113.42 | 62,074,230.12 | 90,065,842.0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阶段转回18,356,868.55元,主要为本期收回曼纳索(南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款项16,400,775.67元,坏账转回16,400,775.67元。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640,574.70 | 7,782,135.92 | 18,356,868.55 | 66,292.12 | 90,065,842.07 | |
合计 | 100,640,574.70 | 7,782,135.92 | 18,356,868.55 | 66,292.12 | 90,065,842.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曼纳索(南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6,400,775.67 | 银收 |
合计 | 16,400,775.67 | / |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6,292.1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股权转让款 | 187,341,000.00 | 6个月以内 | 21.04 | 2,229,357.90 |
单位二 | 股权转让款 | 67,261,756.12 | 6个月—1年 | 7.55 | 4,560,347.06 |
单位三 | 往来款 | 60,960,492.86 | 6个月—1年、5年以上 | 6.85 | 20,678,840.67 |
单位四 | 股权转让款 | 40,749,329.85 | 1—2年 | 4.58 | 5,871,978.43 |
单位五 | 往来款 | 33,728,000.00 | 6个月以内 | 3.79 | 182,131.20 |
合计 | / | 390,040,578.83 | / | 43.81 | 33,522,655.2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87,550,255.63 | 6,963,982.53 | 2,680,586,273.10 | 1,950,103,724.65 | 6,963,982.53 | 1,943,139,742.12 |
在产品 | 681,269,787.39 | 4,376,266.25 | 676,893,521.14 | 1,017,710,801.62 | 19,079,678.04 | 998,631,123.58 |
库存商品 | 3,489,853,234.56 | 27,798,094.36 | 3,462,055,140.20 | 3,032,604,937.28 | 48,760,975.31 | 2,983,843,961.97 |
周转材料 | 50,219,344.00 | - | 50,219,344.00 | 13,622,193.51 | - | 13,622,193.5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65,115,123.46 | - | 65,115,123.46 | 47,240,193.52 | - | 47,240,193.52 |
发出商品 | 3,475,876,314.12 | 6,563,852.17 | 3,469,312,461.95 | 1,707,019,688.42 | 48,572,043.66 | 1,658,447,644.76 |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 | 1,791,978,863.59 | - | 1,791,978,863.59 | 379,152,264.07 | - | 379,152,264.07 |
合计 | 12,241,862,922.75 | 45,702,195.31 | 12,196,160,727.44 | 8,147,453,803.07 | 123,376,679.54 | 8,024,077,123.5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963,982.53 | - | - | - | - | 6,963,982.53 |
在产品 | 19,079,678.04 | - | - | 14,703,411.79 | - | 4,376,266.25 |
库存商品 | 48,760,975.31 | - | - | 20,962,880.95 | - | 27,798,094.36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48,572,043.66 | - | 42,008,191.49 | - | 6,563,852.17 | |
合计 | 123,376,679.54 | - | - | 77,674,484.23 | - | 45,702,195.3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496,269,140.92 | 1,819,562.24 | 494,449,578.68 | 655,774,383.82 | 3,129,850.44 | 652,644,533.38 |
合计 | 496,269,140.92 | 1,819,562.24 | 494,449,578.68 | 655,774,383.82 | 3,129,850.44 | 652,644,533.3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资产减值 | 1,310,288.20 | |||
合计 | 1,310,288.2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类 别 | 2023.6.30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6,269,140.92 | 100 | 1,819,562.24 | 0.37 | 494,449,578.68 | 655,774,383.82 | 100 | 3,129,850.44 | 0.48 | 652,644,533.38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320,098,487.07 | 64.5 | 640,196.97 | 0.2 | 339,778,743.12 | 340,459,662.44 | 51.92 | 680,919.32 | 0.2 | 339,778,743.12 |
工程建设业务 | 176,170,653.85 | 35.5 | 1,179,365.27 | 0.67 | 312,865,790.26 | 315,314,721.38 | 48.08 | 2,448,931.12 | 0.78 | 312,865,790.26 |
合 计 | 496,269,140.92 | -- | 1,819,562.24 | -- | 494,449,578.68 | 655,774,383.82 | -- | 3,129,850.44 | -- | 652,644,533.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46,570,938.89 | 630,240,740.00 |
合计 | 1,346,570,938.89 | 630,240,74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633,898,576.92 | 1,106,459,891.58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商业承兑汇票 | 55,785,078.90 | 55,785,078.9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9,952,566.89 | 19,632,455.75 |
预缴所得税 | 338,018.29 | 4,470,681.28 |
预缴其他税费 | 16,010.28 | 16,197.78 |
预缴增值税 | - | 133,419.00 |
一般借款 | 82,426,579.31 | 36,262,176.38 |
合计 | 1,802,416,830.59 | 1,222,759,900.6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W Wind Power OO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阳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16,144,523.06 | - | - | 7,816,431.37 | - | - | - | - | - | 423,960,954.43 | -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166,676.17 | - | - | 882,097.96 | - | - | - | - | - | 35,048,774.13 | -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2,586,656.42 | - | - | 3,907,192.56 | - | - | - | - | - | 26,493,848.98 | -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05,386.31 | - | - | 3,137.83 | - | - | - | - | - | 3,608,524.14 | -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55,816.24 | - | - | - | - | - | - | - | - | 2,255,816.24 | -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61,625.14 | - | - | -275.83 | - | - | - | - | - | 61,349.31 | -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8,993,719.41 | - | - | -1,194,773.63 | - | - | - | - | - | 7,798,945.78 | - |
小计 | 487,814,402.75 | - | - | 11,413,810.26 | - | - | - | - | - | 499,228,213.01 | - |
合计 | 487,814,402.75 | - | - | 11,413,810.26 | - | - | - | - | - | 499,228,213.01 | 6,000,000.00 |
其他说明
(1)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设立于2012年9月18日,系由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国际”)及Grission Management投资设立,其中明阳国际出资金额为680.00欧元,持股比例66.67%。因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MW Wind Power OOD资不抵债,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进行权益法核算确认相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2)MW Wind Power OOD设立于2011年6月17日,由W.Power Group EOOD投资设立,明阳国际于2011年7月19日以660.00保加利亚列弗收购MW Wind Power OOD的66%股权。
(3)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绵阳帅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帅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北京洁源持有的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绵阳帅成,转让对价202万,上期末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截止2023年06月30日,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本公司将其重新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4)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装备制造(漳州)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以上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2月,本公司出资360.00万,占比18.00%,并派驻董事一名,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5)2021年9月,本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购建新能源产业集群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建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核心区。2022年3月,本公司出资100.00万设立内蒙古明阳北京智慧能源研究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所议事项需由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表决权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成员共3名,本公司派驻1名,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6)2022年12月,本公司与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永才正宇动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以上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本公司出资900万,占比45.00%,并派驻一名董事,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7)长期股权投资抵押质押情况详见附注七、81。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一 | 94,104,012.15 | 89,112,204.02 |
单位二 | 10,586,707.18 | 9,632,836.20 |
单位三 | 9,000,000.00 | 9,000,000.00 |
单位四 | 5,433,873.59 | 5,428,328.77 |
单位五 | 2,573,142.06 | 2,227,351.89 |
合计 | 121,697,734.98 | 115,400,720.8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6,170,402.88 | 623,620,627.97 |
合计 | 546,170,402.88 | 623,620,627.97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072,023,356.54 | 10,713,556,802.86 |
固定资产清理 | 2,710,698.47 | 1,735,219.72 |
合计 | 11,074,734,055.01 | 10,715,292,022.5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工装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83,448,595.76 | 9,093,591,394.98 | 207,186,804.25 | 108,461,727.75 | 284,634,898.47 | 127,151,841.64 | 13,404,475,262.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7,689,228.33 | 930,947,946.07 | 35,959,291.22 | 10,498,161.29 | 16,293,914.12 | 8,545,156.95 | 1,899,933,697.98 |
(1)购置 | 44,983,875.82 | 297,696,292.93 | 23,478,863.37 | 7,104,072.79 | 16,293,914.12 | 8,545,156.95 | 398,102,175.98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2,705,352.51 | 633,251,653.14 | 12,480,427.85 | 3,394,088.50 | - | - | 1,501,831,522.0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012,119.64 | 935,197,983.69 | 3,951,423.83 | 4,508,896.71 | 5,644,362.91 | 14,875,915.81 | 1,248,190,702.59 |
(1)处置或报废 | 2,450,000.00 | 63,932,312.15 | 3,951,423.83 | 4,508,896.71 | 3,887,501.24 | 14,126,220.46 | 92,856,354.39 |
(2)本年处置子公司 | 281,562,119.64 | 871,265,671.54 | - | - | 1,756,861.67 | 749,695.35 | 1,155,334,348.20 |
4.期末余额 | 4,197,125,704.45 | 9,089,341,357.36 | 239,194,671.64 | 114,450,992.33 | 295,284,449.68 | 120,821,082.78 | 14,056,218,258.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23,198,927.09 | 1,616,378,405.46 | 122,583,388.63 | 72,724,543.13 | 86,854,462.46 | 88,170,851.07 | 2,609,910,577.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706,375.34 | 283,386,700.48 | 22,982,680.53 | 6,550,779.07 | 13,233,982.36 | 9,066,738.49 | 426,927,256.27 |
(1)计提 | 91,706,375.34 | 283,386,700.48 | 22,982,680.53 | 6,550,779.07 | 13,233,982.36 | 9,066,738.49 | 426,927,256.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446,280.49 | 89,786,270.40 | 2,322,696.92 | 3,314,688.98 | 2,109,954.76 | 4,922,418.24 | 118,902,309.79 |
(1)处置或报废 | 1,206,940.65 | 31,300,171.28 | 2,322,696.92 | 3,314,688.98 | 1,547,444.48 | 4,758,769.72 | 44,450,712.03 |
(2)本年处置子公司 | 15,239,339.84 | 58,486,099.12 | - | - | 562,510.28 | 163,648.52 | 74,451,597.76 |
4.期末余额 | 698,459,021.94 | 1,809,978,835.54 | 143,243,372.24 | 75,960,633.22 | 97,978,490.06 | 92,315,171.32 | 2,917,935,524.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80,098,590.77 | - | 297,664.34 | 28,078.47 | 583,548.57 | 81,007,882.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4,748,504.77 | - | - | - | - | 14,748,504.77 |
(1)处置或报废 | - | 14,748,504.77 | - | - | - | - | 14,748,504.77 |
4.期末余额 | - | 65,350,086.00 | - | 297,664.34 | 28,078.47 | 583,548.57 | 66,259,377.3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98,666,682.51 | 7,214,012,435.82 | 95,951,299.40 | 38,192,694.77 | 197,277,881.15 | 27,922,362.89 | 11,072,023,356.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60,249,668.67 | 7,397,114,398.75 | 84,603,415.62 | 35,439,520.28 | 197,752,357.54 | 38,397,442.00 | 10,713,556,802.8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4,406,433.35 | 3,838,410.47 | - | 568,022.88 | |
工装设备 | 842,764.42 | 800,626.18 | - | 42,138.24 | |
检测设备 | 8,669,526.09 | 4,708,627.18 | - | 3,960,898.91 | |
生产设备 | 161,965.81 | 153,867.52 | - | 8,098.29 | |
运输设备 | 1,244,562.82 | 1,178,301.30 | - | 66,261.52 | |
合 计 | 15,325,252.49 | 10,679,832.65 | - | 4,645,419.84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6,223,352.87 |
生产设备 | - |
合计 | 6,223,352.87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厂房 | 310,866,147.61 | 尚在办理中 |
洁源定边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64,026,730.51 | 尚在办理中 |
宏润黄骅综合楼、宿舍楼 | 4,946,219.97 | 尚在办理中 |
万邦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4,610,590.76 | 尚在办理中 |
拉萨瑞德兴阳宿舍楼、综合楼 | 39,486,852.97 | 尚在办理中 |
华冉升压站及综合楼 | 3,934,636.85 | 尚在办理中 |
北京中心办公及地上商业 | 25,373,899.31 | 尚在办理中 |
东方明阳整机厂房 | 52,363,545.49 | 尚在办理中 |
东方明阳叶片厂房 | 91,438,468.70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装设备清理 | 2,710,698.47 | 1,735,219.72 |
合计 | 2,710,698.47 | 1,735,219.72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101,069,053.29 | 5,600,589,255.64 |
工程物资 | 6,200,617.81 | |
合计 | 6,101,069,053.29 | 5,606,789,873.45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1,430,162,221.35 | - | 1,430,162,221.35 | 401,624,288.80 | - | 401,624,288.80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0MW风电项目 | 1,494,642,659.79 | - | 1,494,642,659.79 | 1,386,904,342.29 | - | 1,386,904,342.29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 | 1,012,574,505.01 | - | 1,012,574,505.01 | 882,916,578.35 | - | 882,916,578.35 |
大庆明阳基地厂房建设项目 | 221,804,172.94 | - | 221,804,172.94 | 131,897,493.35 | - | 131,897,493.35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南区企业总部项目 | 198,089,793.20 | - | 198,089,793.20 | 85,808,275.89 | - | 85,808,275.89 |
明阳韶关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164,694,699.38 | - | 164,694,699.38 | 105,514,526.91 | - | 105,514,526.91 |
瑞能电气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 164,196,515.56 | - | 164,196,515.56 | 159,778,611.72 | - | 159,778,611.72 |
东方明阳整机及叶片厂房项目 | 132,229,375.78 | - | 132,229,375.78 | 106,156,350.06 | - | 106,156,350.06 |
明阳中宁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 124,271,268.96 | - | 124,271,268.96 | 54,961,256.17 | - | 54,961,256.17 |
张家口明阳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101,513,000.31 | - | 101,513,000.31 | 221,166,815.86 | - | 221,166,815.86 |
乳山明阳高端海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95,930,060.93 | - | 95,930,060.93 | - | - | - |
海南临高县金牌港40MW样机测试基地(一期)项目 | 83,167,403.88 | - | 83,167,403.88 | - | - | - |
祥符区黄河滩区3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64,057,605.91 | - | 64,057,605.91 | - | - | - |
长岭基地项目 | 63,826,017.03 | - | 63,826,017.03 | 53,687,653.04 | - | 53,687,653.04 |
福建漳州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 62,720,292.12 | - | 62,720,292.12 | 56,583,286.70 | - | 56,583,286.70 |
内蒙古5-10MW新能源超大型陆上风机整机及关键核心部件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 52,163,138.70 | - | 52,163,138.70 | 137,605,853.48 | - | 137,605,853.48 |
万邦达坂城49.5MW风电项目 | 43,279,046.03 | - | 43,279,046.03 | 43,264,206.03 | - | 43,264,206.03 |
明阳防城港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 | 36,633,980.61 | - | 36,633,980.61 | - | - | - |
甘肃明智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 30,788,525.91 | - | 30,788,525.91 | 31,353,164.83 | - | 31,353,164.83 |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50MW风电场工程 | 29,849,660.80 | - | 29,849,660.80 | - | - | - |
盐城电池光伏厂房项目 | 29,650,973.52 | - | 29,650,973.52 | 483,114,124.25 | - | 483,114,124.25 |
南阳卧龙36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24,963,001.97 | - | 24,963,001.97 | - | - | - |
丘北县明阳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项目(主机厂项目)施工总承包 | 22,694,113.89 | - | 22,694,113.89 | - | - | - |
明阳智能能源宾州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22,277,105.29 | - | 22,277,105.29 | - | - | -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20,541,621.11 | - | 20,541,621.11 | 45,454,985.74 | - | 45,454,985.74 |
汕尾明阳漂浮式风机基础项目 | 10,807,294.16 | - | 10,807,294.16 | 10,671,230.84 | - | 10,671,230.84 |
其他项目 | 404,115,595.29 | 40,574,596.14 | 363,540,999.15 | 1,242,685,874.45 | 40,559,663.12 | 1,202,126,211.33 |
合计 | 6,141,643,649.43 | 40,574,596.14 | 6,101,069,053.29 | 5,641,148,918.76 | 40,559,663.12 | 5,600,589,255.6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8,700,000,000.00 | 401,624,288.80 | 1,028,537,932.55 | - | - | 1,430,162,221.35 | 18.43 | 18.43 | 18,929,584.33 | 10,099,245.95 | 2.91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0MW风电项目 | 4,054,647,000.00 | 1,386,904,342.29 | 107,738,317.50 | - | - | 1,494,642,659.79 | 80.02 | 100.00 | 10,547,611.71 | 358,378.37 | 3.15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 | 1,963,990,600.00 | 882,916,578.35 | 129,657,926.66 | - | - | 1,012,574,505.01 | 61.92 | 61.92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大庆明阳基地厂房建设项目 | 564,320,400.00 | 131,897,493.35 | 89,906,679.59 | - | - | 221,804,172.94 | 39.30 | 8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南区企业总部项目 | 1,518,300,400.00 | 85,808,275.89 | 121,789,695.98 | - | 9,508,178.67 | 198,089,793.20 | 13.05 | 32.4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明阳韶关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200,000,000.00 | 105,514,526.91 | 59,180,172.47 | - | - | 164,694,699.38 | 82.34 | 10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瑞能电气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 176,510,879.00 | 159,778,611.72 | 4,417,903.84 | - | - | 164,196,515.56 | 93.02 | 100.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东方明阳整机及叶片厂房项目 | 250,000,000.00 | 106,156,350.06 | 29,045,521.29 | - | 2,972,495.57 | 132,229,375.78 | 76.15 | 77.00 | 22,459.80 | 22,459.80 | 3.10 | 企业自筹 |
明阳中宁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 422,837,200.00 | 54,961,256.17 | 69,310,012.79 | - | - | 124,271,268.96 | 29.39 | 9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张家口明阳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601,047,700.00 | 221,166,815.86 | 101,317,351.18 | 220,971,166.73 | - | 101,513,000.31 | 70.35 | 100.00 | 982,257.37 | 982,257.37 | 2.60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乳山明阳高端海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87,330,279.00 | - | 95,930,060.93 | - | - | 95,930,060.93 | 109.85 | 98.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海南临高县金牌港40MW样机测试基地(一期)项目 | 184,431,767.50 | - | 83,167,403.88 | - | - | 83,167,403.88 | 45.09 | 10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祥符区黄河滩区3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245,453,800.00 | - | 64,057,605.91 | - | - | 64,057,605.91 | 26.10 | 4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长岭基地项目 | 101,020,000.00 | 53,687,653.04 | 10,138,363.99 | - | - | 63,826,017.03 | 63.18 | 9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福建漳州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 615,686,000.00 | 56,583,286.70 | 6,137,005.42 | - | - | 62,720,292.12 | 10.19 | 16.00 | - | - | - | 企业自筹 |
内蒙古5-10MW新能源超大型陆上风机整机及关键核心部件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 637,476,800.00 | 137,605,853.48 | 122,232,790.46 | 207,675,505.24 | - | 52,163,138.70 | 40.76 | 6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万邦达坂城49.5MW风电项目 | 320,000,000.00 | 43,264,206.03 | 14,840.00 | - | - | 43,279,046.03 | 13.52 | 13.52 | - | - | - | 企业自筹 |
明阳防城港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 | 479,050,000.00 | - | 36,633,980.61 | - | - | 36,633,980.61 | 7.65 | 7.65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甘肃明智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 87,770,700.00 | 31,353,164.83 | 68,976,662.06 | 69,541,300.98 | - | 30,788,525.91 | 96.00 | 99.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50MW风电场工程 | 325,780,000.00 | - | 29,849,660.80 | - | - | 29,849,660.80 | 9.16 | 9.16 | - | - | - | 企业自筹 |
盐城电池光伏厂房项目 | 778,802,797.60 | 483,114,124.25 | 114,633,126.47 | 568,096,277.20 | - | 29,650,973.52 | 60.11 | 98.00 | - | - | - | 企业自筹 |
南阳卧龙36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257,389,400.00 | - | 24,963,001.97 | - | - | 24,963,001.97 | 9.70 | 4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丘北县明阳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项目(主机厂项目)施工总承包 | 27,000,000.00 | - | 22,694,113.89 | - | - | 22,694,113.89 | 84.05 | 9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明阳智能能源宾州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25,800,000.00 | - | 22,277,105.29 | - | - | 22,277,105.29 | 86.35 | 90.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106,610,000.00 | 45,454,985.74 | 11,062,278.10 | - | 35,975,642.73 | 20,541,621.11 | 19.27 | 45.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汕尾明阳漂浮式风机基础项目 | 403,850,000.00 | 10,671,230.84 | 136,063.32 | - | - | 10,807,294.16 | 2.68 | 3.00 | - | - | - | 企业自筹、募集资金 |
合计 | 23,135,105,723.10 | 4,398,463,044.31 | 2,453,805,576.95 | 1,066,284,250.15 | 48,456,316.97 | 5,737,528,054.14 | / | / | 30,481,913.21 | 11,462,341.4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风电场工程项目 | 36,072,569.78 | 无法取得预期收益 |
其他项目 | 4,502,026.36 | 无法取得预期收益 |
合计 | 40,574,596.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835,131.07 | 835,131.07 | ||||
专用设备 | 5,365,486.74 | 5,365,486.74 |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 - | ||||
合计 | 6,200,617.81 | 6,200,617.8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4,299,139.37 | - | - | 12,352,323.71 | 199,633.81 | 206,851,096.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19,754.99 | - | - | - | - | 6,819,754.99 |
(1)租入 | 6,819,754.99 | - | - | - | - | 6,819,754.99 |
(2)租赁负债调整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81,837.39 | - | - | - | - | 29,081,837.39 |
(1)转租赁为融资租赁 | - | - | - | - | - | - |
(2)转让或持有待售 | - | - | - | - | - | - |
(3)租赁合同到期 | 29,081,837.39 | - | - | - | - | 29,081,837.39 |
4.期末余额 | 172,037,056.97 | - | - | 12,352,323.71 | 199,633.81 | 184,589,014.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5,529,850.42 | - | - | 9,847,806.14 | 85,557.34 | 55,463,213.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46,605.35 | - | - | 2,095,625.21 | 21,389.34 | 16,563,619.90 |
(1)计提 | 14,446,605.35 | - | - | 2,095,625.21 | 21,389.34 | 16,563,619.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59,659.61 | - | - | - | - | 11,159,659.61 |
(1)处置 | ||||||
(2)转租赁为融资租赁 | - | - | - | - | - | - |
(3)转让或持有待售 | 11,159,659.61 | - | - | - | - | 11,159,659.61 |
(4)其他减少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8,816,796.16 | - | - | 11,943,431.35 | 106,946.68 | 60,867,174.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3,220,260.81 | - | - | 408,892.36 | 92,687.13 | 123,721,840.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8,769,288.95 | - | - | 2,504,517.57 | 114,076.47 | 151,387,882.9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风电项目许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6,746,347.00 | 153,352,224.08 | 84,302,235.40 | 902,846,818.29 | 44,934,200.00 | 2,402,181,824.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275,678.06 | - | 336,661.39 | 19,520,251.70 | - | 50,132,591.15 |
(1)购置 | 30,275,678.06 | - | 336,661.39 | - | - | 30,612,339.45 |
(2)内部研发 | - | - | - | 19,520,251.70 | - | 19,520,251.7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517,296.17 | - | - | - | - | 14,517,296.17 |
(1)处置 | 14,517,296.17 | - | - | - | - | 14,517,296.17 |
4.期末余额 | 1,232,504,728.89 | 153,352,224.08 | 84,638,896.79 | 922,367,069.99 | 44,934,200.00 | 2,437,797,119.7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0,731,752.33 | 65,597,196.26 | 45,084,835.81 | 436,012,484.75 | 7,292,446.21 | 664,718,715.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78,573.87 | 5,636,797.09 | 3,743,686.01 | 25,912,412.27 | 1,067,187.25 | 55,338,656.49 |
(1)计提 | 18,978,573.87 | 5,636,797.09 | 3,743,686.01 | 25,912,412.27 | 1,067,187.25 | 55,338,656.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0,355.13 | - | - | - | - | 630,355.13 |
(1)处置 | 630,355.13 | - | - | - | - | 630,355.13 |
4.期末余额 | 129,079,971.07 | 71,233,993.35 | 48,828,521.82 | 461,924,897.02 | 8,359,633.46 | 719,427,016.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152,416,070.10 | - | 152,416,070.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 - | - | 152,416,070.10 | - | 152,416,070.1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03,424,757.82 | 82,118,230.73 | 35,810,374.97 | 308,026,102.87 | 36,574,566.54 | 1,565,954,032.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6,014,594.67 | 87,755,027.82 | 39,217,399.59 | 314,418,263.44 | 37,641,753.79 | 1,585,047,039.3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1.71%本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详见附注七、8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8,297,831.98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净值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8-10MW海上风机研发及改进 | 99,492,871.14 | 87,630,624.40 | 21,089,591.48 | 166,033,904.06 | 166,033,904.06 | |||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 | 38,952,314.07 | 60,209,755.97 | 9,069,528.24 | 90,092,541.80 | 90,092,541.80 | |||
14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31,676,550.37 | 34,190,677.29 | 65,867,227.66 | 65,867,227.66 | ||||
9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9,635,744.94 | 50,828,974.95 | 23,013,613.72 | 37,451,106.17 | 37,451,106.17 |
电源系统产品研发 | 23,367,655.09 | 2,216,489.09 | 25,584,144.18 | 25,584,144.18 | ||||
5-7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9,556,394.78 | 54,137,854.97 | 17,578,504.13 | 20,769,385.22 | 25,346,360.40 | 25,346,360.40 | ||
4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20,429,029.42 | 550,937.16 | 2,019,466.61 | 2,993,147.44 | 15,967,352.53 | 15,967,352.53 | ||
3.0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2,026,776.86 | 2,026,776.86 | ||||||
风机监控预警和远程智能诊断平台 | 12,812,288.16 | 12,812,288.16 | ||||||
光伏产品研发及改进 | 28,651,868.51 | 28,651,868.51 | ||||||
1.5/2.0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197,389.39 | 197,389.39 | ||||||
储能系统项目 | 8,020,597.33 | 8,020,597.33 | ||||||
智能微网研发项目 | 8,298,867.26 | 8,298,867.26 | 8,298,867.26 | |||||
其他费用化研发项目 | 321,085,959.96 | - | 321,085,959.96 | - | ||||
其他资本化研发项目 | 31,902,880.03 | 13,233,032.74 | 1,941,747.57 | - | 43,194,165.20 | 6,152,533.70 | 37,041,631.50 | |
合计 | 273,312,307.09 | 675,793,226.78 | 21,539,718.31 | 449,730,146.31 | 477,835,669.25 | 14,451,400.96 | 463,384,268.29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345,809.62 | - | - | 37,345,809.62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 | - | 27,500,000.00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 | - | 14,608,995.57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361,632.30 | - | - | 3,361,632.30 |
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699,786.77 | - | - | 699,786.77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1,933.99 | - | - | 361,933.99 |
北京中恒广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30,000.00 | - | 30,000.00 |
合计 | 83,878,158.25 | 30,000.00 | - | 83,908,158.25 |
2023年5月16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明阳智慧”)与旭晟建业(保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得了北京中恒广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恒”)100%股权,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成本30,000.00元,2023年6月15日,北京明阳智慧取得北京中恒相关资产控制权并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14,608,995.57 | ||
合计 | 14,608,995.57 | 14,608,995.5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上期: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02%(上期:8.63%-9.42%),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减值情况如上表所述(上期期末:
14,608,995.57元)。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支出改良及装修 | 22,934,829.31 | 364,740.42 | 5,649,087.45 | - | 17,650,482.28 |
厂房更新改造 | 4,583,921.42 | - | 216,483.55 | - | 4,367,437.87 |
土地使用费 | 18,938,119.33 | - | 244,635.21 | - | 18,693,484.12 |
升压站共用支出 | 97,239,196.10 | - | 2,664,061.49 | - | 94,575,134.61 |
其他 | 8,316,396.48 | 587,762.92 | 1,646,570.00 | - | 7,257,589.40 |
合计 | 152,012,462.64 | 952,503.34 | 10,420,837.70 | - | 142,544,128.2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3,691,546.26 | 16,473,481.52 | 137,939,697.58 | 21,306,052.7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98,970,820.17 | 179,845,623.03 | 835,691,709.73 | 125,353,756.46 |
可抵扣亏损 | 329,310,833.56 | 58,299,102.10 | 75,269,025.65 | 13,492,544.19 |
信用减值准备 | 953,578,445.95 | 150,083,122.48 | 721,404,693.39 | 114,181,991.08 |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 2,163,689,160.64 | 324,553,374.15 | 2,056,183,500.21 | 308,427,525.05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222,596,635.83 | 33,479,732.44 | 218,946,239.77 | 32,841,935.97 |
无形资产摊销差异 | 2,074,429.27 | 311,164.39 | 2,074,429.26 | 311,164.39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6,968,693.88 | 1,700,471.05 | 8,271,045.53 | 2,026,058.96 |
股权激励 | 26,030,085.81 | 5,311,873.18 | 9,830,206.99 | 2,540,670.6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73,599.19 | 492,568.08 | 2,319,389.34 | 579,847.34 |
租赁 | 52,698,860.48 | 9,709,658.88 | - | - |
合计 | 5,051,583,111.04 | 780,260,171.29 | 4,067,929,937.45 | 621,061,546.8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990,719.33 | 4,048,607.90 | 21,045,040.22 | 3,156,756.03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46,192,259.68 | 7,561,471.12 | 47,371,501.41 | 7,738,357.38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303,993,453.67 | 45,599,018.05 | 305,053,772.97 | 45,758,065.94 |
尚未产生纳税义务的质保金 | 6,020,895,139.60 | 903,134,270.94 | 5,475,765,247.82 | 821,364,787.1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0,131,787.96 | 7,519,768.19 | 85,561,135.33 | 12,834,170.30 |
租赁 | 95,769,797.09 | 17,711,962.60 | - | - |
合计 | 6,543,973,157.33 | 985,575,098.80 | 5,934,796,697.75 | 890,852,136.8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7,162,364,203.00 | 25,139,128.43 | 7,137,225,074.57 | 6,668,760,408.39 | 16,027,488.45 | 6,652,732,919.94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175,476,000.00 | - | 175,476,000.00 |
预付工程款 | 315,550,954.33 | - | 315,550,954.33 | 380,353,734.62 | - | 380,353,734.62 |
预付设备款 | 16,600,376.96 | - | 16,600,376.96 | 15,416,545.90 | - | 15,416,545.90 |
一般借款 | 10,323,333.35 | - | 10,323,333.35 | 10,021,666.67 | - | 10,021,666.67 |
大额存单 | 4,825,622,193.96 | - | 4,825,622,193.96 | 5,617,948,104.98 | - | 5,617,948,104.98 |
待认证进项税 | 128,832,905.88 | - | 128,832,905.88 | 237,671,819.99 | - | 237,671,819.99 |
合计 | 12,559,293,967.48 | 25,139,128.43 | 12,534,154,839.05 | 13,105,648,280.55 | 16,027,488.45 | 13,089,620,792.1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88,222,801.39 | 259,513,744.63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691,688,935.68 | - |
合计 | 1,379,911,737.07 | 259,513,744.6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期末公司用于质押的财产详见附注七、81。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71,519,027.93 | 11,401,794.66 |
银行承兑汇票 | 8,248,118,939.64 | 7,557,014,643.48 |
合计 | 8,519,637,967.57 | 7,568,416,438.1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0,426,557,508.99 | 9,660,320,401.29 |
合计 | 10,426,557,508.99 | 9,660,320,401.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66,144,602.32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二 | 43,022,722.92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三 | 39,431,044.26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四 | 37,537,281.89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五 | 36,490,877.7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22,626,529.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5,387,347,571.99 | 5,015,288,430.44 |
预收运维服务款 | 2,501,450,456.07 | 2,548,150,507.75 |
预收工程款 | 17,643,146.47 | 2,366,074.11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 | - |
合计 | 7,906,441,174.53 | 7,565,805,012.3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1,400,258.14 | 1,159,819,409.29 | 1,214,368,982.90 | 216,850,684.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73,774.72 | 77,418,699.62 | 77,423,552.28 | 868,922.06 |
三、辞退福利 | - | 5,297,562.52 | 3,409,212.52 | 1,888,35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2,274,032.86 | 1,242,535,671.43 | 1,295,201,747.70 | 219,607,956.5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0,101,859.96 | 1,024,212,022.64 | 1,080,608,978.17 | 193,704,904.43 |
二、职工福利费 | - | 51,282,045.51 | 51,282,045.5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31,467.43 | 36,384,711.48 | 36,519,777.42 | 396,401.4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4,087.59 | 29,452,015.72 | 29,584,695.55 | 381,407.76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 | 3,063,890.82 | 3,063,890.82 | - |
工伤保险费 | 15,105.30 | 3,199,308.69 | 3,199,420.26 | 14,993.73 |
生育保险费 | 2,274.54 | 669,496.25 | 671,770.79 | - |
四、住房公积金 | 439,362.81 | 32,013,817.70 | 32,158,818.33 | 294,362.1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327,567.94 | 10,261,483.94 | 8,134,035.45 | 22,455,016.4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 5,665,328.02 | 5,665,328.02 | - |
合计 | 271,400,258.14 | 1,159,819,409.29 | 1,214,368,982.90 | 216,850,684.5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47,097.28 | 74,999,195.39 | 75,005,675.02 | 840,617.65 |
2、失业保险费 | 26,677.44 | 2,419,504.23 | 2,417,877.26 | 28,304.4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873,774.72 | 77,418,699.62 | 77,423,552.28 | 868,922.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800,904.04 | 31,305,378.4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1,600,440.17 | 125,322,875.03 |
个人所得税 | 4,754,660.79 | 12,568,306.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81,056.69 | 15,566,153.28 |
教育费附加 | 5,918,030.80 | 11,936,674.78 |
印花税 | 7,701,803.55 | 11,329,361.57 |
土地使用税 | 2,382,978.15 | 866,884.65 |
房产税 | 6,245,570.59 | 654,636.04 |
其他税种 | 884,771.88 | 2,475,231.93 |
合计 | 190,270,216.65 | 212,025,502.2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371,175,175.08 | 1,529,327,730.36 |
合计 | 1,373,375,175.08 | 1,531,527,730.36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单位一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合计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股东名称 | 应付股利金额 | 未支付原因 |
单位一 | 2,200,000.00 | 对方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667,808,947.05 | 676,300,061.96 |
往来款 | 171,377,143.99 | 352,352,372.07 |
预提费用 | 236,620,574.18 | 178,648,984.1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0,314,713.49 | 90,591,355.99 |
保证金及押金 | 72,397,801.26 | 73,752,592.29 |
其他 | 132,655,995.11 | 157,682,363.95 |
合计 | 1,371,175,175.08 | 1,529,327,730.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10,495,800.00 | 未到期结算 |
合计 | 10,495,8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0,425,765.06 | 209,616,772.5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45,266.31 | 1,099,071.06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59,773,474.82 | 270,599,509.72 |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154,937,214.75 | 151,759,722.8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710,091.07 | 36,224,072.81 |
合计 | 788,891,812.01 | 669,299,149.0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705,407,117.47 | 617,889,896.94 |
合计 | 705,407,117.47 | 617,889,896.9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506,263,889.55 | 4,155,049,169.21 |
抵押借款 | 607,336,149.89 | - |
保证借款 | 168,808,333.33 | 493,916,749.92 |
信用借款 | 1,811,698,978.00 | 817,251,839.4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0,425,765.06 | -209,616,772.58 |
合计 | 7,853,681,585.71 | 5,256,600,986.0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公司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见附注七、81。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3.6.30利率区间 | 2022.12.31利率区间 |
质押借款 | 2.95-4.2 | 2.95-3.73 |
抵押借款 | 2.6-3.65 | - |
保证借款 | 1.2-3.00 | 3.00-3.65 |
信用借款 | 3.0-3.15 | 3.10-3.15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1,436,788,115.07 | 1,382,153,025.30 |
合计 | 1,436,788,115.07 | 1,382,153,025.3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汇率变动 | 期末 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6,367.50 | 2021/12/14 | 3年 | 1,273,500,000.00 | 1,383,252,096.36 | - | 11,057,862.11 | 2,699,296.70 | 11,561,280.00 | 52,385,406.21 | 1,437,833,381.38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99,071.06 | - | 11,057,862.11 | - | 11,561,280.00 | 449,613.14 | 1,045,266.31 | ||||
合计 | / | / | / | 1,273,500,000.00 | 1,382,153,025.30 | - | - | 2,699,296.70 | - | 51,935,793.07 | 1,436,788,115.07 |
说明:2021年10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办外资备[2021]87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境外绿色债券注册,注册金额2亿美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票据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为2亿美元,票据期限3年,票面利率1.6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71,593,571.68 | 94,920,415.96 |
运输设备 | 299,407.79 | 2,524,861.24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86,273.82 | 36,717.8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710,091.07 | -36,224,072.81 |
合计 | 39,269,162.22 | 61,257,922.2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应付融资款 | 984,397,051.23 | 1,044,916,295.3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7,746,154.75 | -174,661,474.34 |
应付质保金 | 2,122,642,711.83 | 1,792,869,480.32 |
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359,773,474.82 | -270,599,509.72 |
合计 | 2,589,520,133.49 | 2,392,524,791.65 |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7,949,593.01 | 22,155,434.28 | |
产品质量保证 | 1,886,115,796.80 | 1,990,607,281.16 | [注1]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13,065,168.27 | 10,531,224.29 | |
应付退货款 |
其他 | |||
合计 | 1,907,130,558.08 | 2,023,293,939.7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本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理、更换等质量赔偿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根据历年经验数据及产品特性,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287,897,064.45 | - | 6,590,058.42 | 281,307,006.03 | 详见说明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39,396,254.17 | 3,531,800.00 | 116,172.38 | 42,811,881.79 | 详见说明 |
合计 | 327,293,318.62 | 3,531,800.00 | 6,706,230.80 | 324,118,887.8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七、81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272,085,706.00 | - | - | - | -102,000.00 | -102,000.00 | 2,271,983,706.00 |
其他说明:
202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885,860,859.05 | - | 9,867,828.77 | 16,875,993,030.28 |
其他资本公积 | 81,100,886.61 | 15,891,544.24 | - | 96,992,430.85 |
合计 | 16,966,961,745.66 | 15,891,544.24 | 9,867,828.77 | 16,972,985,461.1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27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和伦敦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核准,本公司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13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GDR,产生GDR承销费用6,542,423.16元,引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6,542,423.16元。
(2)2023年本公司与原持有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刘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10%的股权,引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2,826,739.61元。
(3)202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引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498,666.00元。
(4)本期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引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5,891,544.24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0,875,421.69 | 5,142,000.00 | 600,666.00 | 95,416,755.69 |
合计 | 90,875,421.69 | 5,142,000.00 | 600,666.00 | 95,416,755.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31元/股,最低价格为17.00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5,142,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库存股减少600,666.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494,364.41 | 6,256,679.45 | 938,796.49 | 5,291,948.70 | 25,934.26 | 21,786,313.1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991,268.83 | -2,850,675.45 | -2,749,326.59 | -101,348.86 | 23,241,942.2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2,485,633.24 | 3,406,004.00 | 938,796.49 | 2,542,622.11 | -75,414.60 | 45,028,255.3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467,207.5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542,622.11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75,414.60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3,532,432.80 | 24,458,397.51 | 4,030,766.04 | 43,960,064.27 |
合计 | 23,532,432.80 | 24,458,397.51 | 4,030,766.04 | 43,960,064.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40,435,107.35 | - | - | 740,435,107.35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40,435,107.35 | - | - | 740,435,107.3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59,084,997.22 | 5,432,218,004.0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299,886.71 | -10,707,411.5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152,785,110.51 | 5,421,510,592.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4,121,337.60 | 3,454,607,512.8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51,781,077.3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90,910,245.00 | 465,252,030.7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15,996,203.11 | 8,159,084,997.22 |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 | - | 45,033,648.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299,886.71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说明: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参见附注五、44。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394,820,170.64 | 8,506,400,231.47 | 14,130,583,259.02 | 10,501,461,549.00 |
其他业务 | 164,385,364.57 | 114,637,136.26 | 107,374,465.29 | 84,574,373.45 |
合计 | 10,559,205,535.21 | 8,621,037,367.73 | 14,237,957,724.31 | 10,586,035,922.45 |
说明:本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行业及地区分析的信息,详见附注十六、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产品销售收入 | 发电及售电收入 | 风场建造收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9,448,949,538.33 | 833,398,989.53 | 164,385,364.57 | 10,446,733,892.43 | |
提供劳务 | 112,471,642.78 | 112,471,642.7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9,354,242,508.67 | 833,398,989.53 | 112,471,642.78 | 164,385,364.57 | 10,464,498,505.55 |
国外 | 94,707,029.66 | 94,707,029.6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9,448,949,538.33 | 833,398,989.53 | - | - | 10,282,348,527.86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 - | 112,471,642.78 | - | 112,471,642.78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 164,385,364.57 | 164,385,364.57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9,448,949,538.33 | 833,398,989.53 | 112,471,642.78 | 164,385,364.57 | 10,559,205,535.2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该项履约义务在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完成。
②运营维护服务:该项履约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在期限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
③电力销售:该项义务通常在电力传输时确认,根据传输的风电量和适用的固定资费率进行衡量。
④售电:该项义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时确认。
⑤建造收入:该项义务通常为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内根据完工进度确认。
⑥电站产品销售收入:该项义务通常在电站产品交付且控制权转移时完成。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221,723,207.48元,其中:
5,459,080,576.68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459,453.71 | 20,578,666.17 |
教育费附加 | 7,359,201.79 | 15,154,005.2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0,451,138.96 | 7,032,944.28 |
土地使用税 | 5,226,816.95 | 3,028,403.12 |
车船使用税 | 99,996.08 | 99,930.26 |
印花税 | 11,659,495.24 | 10,902,216.77 |
其他 | 33,984.93 | 326,778.71 |
合计 | 44,290,087.66 | 57,122,944.52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费 | 240,413,841.75 | 354,928,783.27 |
职工薪酬 | 94,256,378.07 | 63,812,892.19 |
投标服务费 | 47,757,746.91 | 21,168,282.69 |
业务招待费 | 34,405,057.56 | 40,277,274.04 |
差旅交通费 | 33,142,924.67 | 30,326,761.06 |
租赁费 | 16,025,769.49 | 8,146,656.34 |
折旧及摊销 | 14,652,645.20 | 14,463,734.30 |
劳务费 | 7,192,987.11 | 12,432,302.15 |
物料消耗 | 4,815,920.24 | 24,286,585.62 |
办公费 | 2,656,276.87 | 3,230,394.96 |
股权激励 | 1,747,249.30 | 3,401,584.88 |
其他 | 12,849,301.10 | 8,897,219.18 |
合计 | 509,916,098.27 | 585,372,470.6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2,278,174.06 | 181,429,205.31 |
折旧及摊销 | 46,775,964.01 | 49,371,330.71 |
差旅交通费 | 20,829,581.59 | 10,367,924.62 |
办公费及会议费 | 18,108,216.22 | 15,427,219.81 |
业务招待费 | 17,998,833.17 | 17,053,504.58 |
中介机构费 | 12,023,947.65 | 27,980,468.82 |
股权激励 | 11,410,902.08 | 21,039,139.90 |
租赁费 | 5,887,466.94 | 6,597,548.58 |
广告宣传费 | 4,281,202.61 | 1,989,236.30 |
维修费 | 3,005,926.98 | 3,748,433.84 |
其他 | 29,445,973.58 | 12,550,763.33 |
合计 | 392,046,188.88 | 347,554,775.8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222,978,850.46 | 210,810,608.26 |
职工薪酬 | 127,567,411.21 | 152,575,832.93 |
折旧及摊销 | 64,772,548.86 | 53,136,789.48 |
设计检测认证等专业费 | 11,276,867.97 | 15,573,775.24 |
差旅费 | 6,417,686.69 | 13,020,012.54 |
租赁费 | 3,793,056.72 | 5,369,003.71 |
股权激励 | 2,733,392.81 | 5,622,743.11 |
中介机构费 | 171,760.00 | 227,946.34 |
维修费 | 86,532.82 | 307,627.71 |
海上机型研发安装费 | - | 77,052,093.39 |
其他 | 9,932,038.77 | 7,662,041.03 |
合计 | 449,730,146.31 | 541,358,473.7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0,248,951.91 | 87,165,871.38 |
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回 | 52,276,140.32 | 76,809,102.77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转回 | 45,791.50 | |
减:利息资本化 | 31,122,861.08 | 4,023,025.15 |
利息收入 | 114,724,946.89 | 77,716,573.27 |
承兑汇票贴息 | 3,204,064.08 | |
汇兑损益 | -103,616,982.20 | -24,572,442.63 |
手续费及其他 | 35,537,559.29 | 32,420,955.91 |
合计 | -11,402,138.65 | 93,242,161.5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814,049.47 | 10,338,919.69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9,895,888.42 | 194,715,057.7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24,222.77 | 298,106.91 |
合计 | 99,134,160.66 | 205,352,084.34 |
其他说明:
(1)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84、政府补助。
(2)作为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附注十八、1。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413,810.26 | 20,960,285.7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4,733,625.45 | -179,318.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5,866,059.84 |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514,108,939.87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882,214.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1,802.75 | - |
银行理财产品 | 94,484,173.64 | 105,611,652.08 |
合计 | 288,429,566.26 | 640,501,559.1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429,347.37 | 4,765,892.93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429,347.37 | 4,765,892.93 |
合计 | -35,429,347.37 | 4,765,892.9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772.50 | 307,551.5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1,638,538.75 | -112,651,248.0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408,092.37 | -19,568,146.8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01,245,218.88 | -131,911,843.4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851.66 | -2,352,465.5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4,933.02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39,131.64 | 529,730.64 |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8,740,483.42 | |
十五、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 -379,944.12 | |
合计 | -8,213,080.58 | -1,822,734.9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126,372.09 | -35,949.07 |
合计 | 1,126,372.09 | -35,949.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6,621.35 | 157,759.03 | 6,621.35 |
赔偿款 | 31,760,948.41 | 6,489,977.77 | 31,760,948.41 |
其他 | 3,832,820.08 | 1,812,406.54 | 3,832,820.08 |
合计 | 35,600,389.84 | 8,460,143.34 | 35,600,389.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7,240,866.00 | 9,675,000.00 | 27,240,866.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414,971.78 | 729,920.90 | 5,414,971.78 |
违约金及赔偿支出 | 11,718,553.16 | 2,998,381.80 | 11,718,553.16 |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45,681,475.79 | 1,577,435.15 | -45,681,475.79 |
其他 | 76,796.00 | 363,765.90 | 76,796.00 |
合计 | -1,230,288.85 | 15,344,503.75 | -1,230,288.8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因2010年3-6月(当时尚未被收购为子公司)未按规定品名进口报关,于2020年11月23日收到天津滨海机场海关行政处罚通知书(津机场关稽查字【2020】1001号),对其罚款4,699.20万元。该子公司时任负责人已承诺对此负主要责任,本期收到赔偿款45,783,248.60元。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0,737,335.93 | 120,836,297.7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4,475,662.49 | 173,681,540.16 |
合计 | 76,261,673.44 | 294,517,837.9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 | 52,159,716.44 |
赔偿款 | 49,333,667.90 | -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662,710.00 | 14,350,000.00 |
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6,115,878.76 | 57,009,553.02 |
押金、投标保证金 | 396,269,039.29 | 252,258,906.73 |
利息收入 | 120,081,162.38 | 81,780,341.75 |
合计 | 585,462,458.33 | 457,558,517.9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 | 175,204,663.79 |
捐赠款 | 26,916,658.56 | - |
付现费用 | 470,444,322.71 | 488,389,990.48 |
押金、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 262,940,984.64 | 224,625,350.01 |
合计 | 760,301,965.91 | 888,220,004.2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 | 4,159,518,311.05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 | 4,391.57 |
合计 | - | 4,159,522,702.6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 | 2,116,780.67 |
票据贴现及应收保理款 | 688,222,801.39 | - |
合计 | 688,222,801.39 | 2,116,780.6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3,065,000.00 | 839,230.52 |
租赁款 | 61,788,787.34 | 826,375,757.87 |
减资款 | 276,642.50 | -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32,372,541.91 | - |
股份回购款 | 6,000,000.00 | - |
往来款 | - | 4,210,417.60 |
合计 | 103,502,971.75 | 831,425,405.9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57,959,242.44 | 2,442,717,786.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13,080.58 | 1,822,734.95 |
信用减值损失 | 201,245,218.88 | 131,911,843.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26,927,256.27 | 504,047,858.0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563,619.90 | 21,481,824.98 |
无形资产摊销 | 55,338,656.49 | 46,029,566.3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20,837.70 | 6,980,487.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26,372.09 | 35,949.0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08,350.43 | 572,161.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429,347.37 | -4,765,892.9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9,294,567.84 | -69,868,059.9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8,429,566.26 | -640,501,559.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198,624.47 | 4,913,933.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722,961.98 | 168,767,607.0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94,409,119.68 | 317,606,118.5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02,426,288.55 | -2,476,370,142.4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94,198,852.76 | -2,870,272,246.31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8,457,114.09 | -2,414,890,030.3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6,819,754.99 | 189,217,056.5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918,179,632.29 | 9,755,424,430.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530,081,360.65 | 13,105,847,068.6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1,901,728.36 | -3,350,422,637.70 |
说明: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368,693,427.40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97,588,000.00 |
其中: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750,000.00 |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450,000.00 |
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75,888,000.00 |
海西佳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5,873,490.85 |
其中: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33,987.30 |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947,218.62 |
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52,077.20 |
海西佳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207.73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12,693,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84,407,509.15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918,179,632.29 | 10,530,081,360.65 |
其中:库存现金 | 362,559.85 | 162,285.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917,817,072.44 | 10,529,919,075.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18,179,632.29 | 10,530,081,360.6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18,162,474.13 | 注1、注2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114,270,160.17 | 注4 |
无形资产 | 153,189,661.32 | 注4 |
应收账款 | 1,432,095,059.23 | 注3 |
长期股权投资 | 1,182,600,000.00 | 注5 |
在建工程 | 143,802,014.19 | 注6 |
合计 | 4,544,119,369.04 | /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借款、土地复垦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258,557,410.86元使用受到限制;因存放在第三方证券机构共计139,014,937.16元受到限制;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103,575,978.23元使用受到限制;因项目交易收购少数股权交割成立共管账户,导致银行存款17,014,147.88元使用受到限制;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432,095,059.23元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账面价值为0元的应收款项融资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注4: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1,114,270,160.17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3,189,661.32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注5: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1,182,600,000.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注6: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143,802,014.19元的在建工程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95,188,679.55 | 7.2258 | 2,132,974,360.69 |
欧元 | 2,807,575.08 | 7.8771 | 22,115,549.66 |
港币 | 6,896,809.92 | 0.9220 | 6,358,858.75 |
丹麦克朗 | 14,536.88 | 1.0581 | 15,381.47 |
韩元 | 239,105,002.00 | 0.0055 | 1,313,881.99 |
日元 | 7,123,175.00 | 0.0501 | 356,828.33 |
越南盾 | 309,864,288.00 | 0.0003 | 94,989.21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96,600,648.49 | 7.2258 | 698,016,965.86 |
欧元 | 582,145.66 | 7.8771 | 4,585,619.58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14,930,000.00 | 7.8771 | 103,289,199.00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其中:美元 | 2,319,233.19 | 7.2258 | 16,758,315.18 |
欧元 | 52,270.13 | 7.8771 | 411,737.04 |
丹麦克朗 | 10,167.00 | 1.0581 | 10,757.70 |
日元 | 968,000.00 | 0.0501 | 48,490.99 |
越南盾 | 6,850,000.00 | 0.0003 | 2,099.87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欧元 | 500,000.00 | 7.8771 | 3,938,550.00 |
丹麦克朗 | 45,934.50 | 1.0581 | 48,603.29 |
日元 | 33,000.00 | 0.0501 | 1,653.10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其中:美元 | 28,337.07 | 7.2258 | 204,758.00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美元 | 198,841,389.89 | 7.2258 | 1,436,788,115.0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主要经营地位于丹麦,记账本位币为丹麦克朗。
②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③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④Mingyang Holdings(Singapore)Pte.Ltd.,主要经营地位于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⑤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⑥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⑦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Ltd.,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⑧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塞浦路斯,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⑨瑞科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⑩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主要经营位于德国汉堡,记账本位币为欧元。?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英属维京群岛,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明阳智慧能源韩国有限会社,主要经营地位于韩国,记账本位币为韩元。?明阳智慧能源(巴西)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巴西,记账本位币为巴西雷亚尔。?明阳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日本, 记账本位币为日元。期末本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根据相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 79,430,647.45 | 其他收益 |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42,599,352.85 | 其他收益 | 3,308,277.62 |
软土地基补偿金和土地集约利用奖励金 | 37,695,561.22 | 其他收益 | |
高性能6.0MW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16,895,000.00 | 其他收益 | |
8-10MW海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运用 | 19,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MySE7.0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与应用补助款 | 18,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政府土地奖励基金 | 13,936,557.88 | 其他收益 | 188,016.90 |
海上风电创新科技团队专项经费 | 8,203,500.00 | 其他收益 | - |
兆瓦级风电机组电控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7,263,875.00 | 其他收益 | |
1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永磁发电机设计和制造 | 4,48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研发专题款 | 5,040,000.00 | 其他收益 | |
6.0MW大型风机设计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 | 4,125,000.00 | 其他收益 | |
2020年高原型叶片增压氧舱装置技术研发与应用 | - | 其他收益 | |
10MW及以上大型海上风机耦合载荷仿真技术及叶片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汕尾主导) | 4,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面积、高效碲化镉电池工艺与设备研发项目)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产业共建项目投资建厂奖励 | 3,465,041.75 | 其他收益 | |
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政府补助 | 4.89 | 其他收益 | |
SCD超紧凑混合驱动大功率中速永磁发电机及其先进控制系统开发项目专项资金 | 2,609,204.26 | 其他收益 | |
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法发展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创建引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600,000.00 | 其他收益 | |
10MW及以上大型海上风机耦合载荷仿真技术及叶片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MySE5.5-155三叶片半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606,920.00 | 其他收益 | |
风电技术研究院研发支出补助 | 1,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运营补助 | 1,200,000.00 | 其他收益 |
大功率风机长尺寸分段式叶片研发及应用补助 | 1,120,000.00 | 其他收益 | |
广东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示范补助 | 955,025.00 | 其他收益 | |
200兆瓦高倍聚光光伏太阳能项目专项资金 | 740,000.00 | 其他收益 | |
智慧风场运营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2,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包头石拐工业园区电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 | 其他收益 | |
10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主控装置研发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MY2.2-121大型超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及产业化资金 | 1,050,000.00 | 其他收益 | |
MySE5.5-155三叶片半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制与产业化配套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央大型研究院项目补贴 | 504,803.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专项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海上风电实验室项目合作经费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贴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省级产业基地补助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提高研发费用补助 | 139,073.90 | 其他收益 | |
土地款返还款 | 203,636.40 | 其他收益 | |
明阳龙源电力研发资金 | 19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市政府VOC设备环境保护专项政府补贴 | 13,500.00 | 其他收益 | |
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科研支撑项目专项资金 | - | 其他收益 | |
新建风电产业链生产项目专项资金 | 15,739.69 | 其他收益 | |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天津区政府VOC设备环境保护专项政府补贴 | 16,500.00 | 其他收益 | |
十三五重点专项“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测试技术研究及测试”专项资金 | 21,673.00 | 其他收益 | |
碲化镉薄膜电池组建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 | - | 其他收益 | |
中山自然资源局海洋经济专项资金-16MW级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研发 | 6,66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805部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典型地形和台风影响下CFD模式建模与算法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海矿科报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资金第二笔 | 9,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CZ163001中山科发2022-105号关于下达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 | 2,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资金安排 | 2,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收到阳江高新区财政局2021年省级小升规奖补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信阳高新财政中心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奖金(技改项目) | 1,458,333.29 | 其他收益 | |
收到政府奖励优秀企业车辆-领克02 | 127,804.24 | 其他收益 | |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项目 | 34,134.00 | 其他收益 | |
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科技重大资金项目 | 7,268,000.00 | 其他收益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其他收益 | 74,229,707.38 |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府质量奖一次性奖励资金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其他收益 | 1,266,671.83 | |
稳岗补贴 | 其他收益 | 976,918.27 | |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项目奖 | 其他收益 | 640,000.00 |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
研发项目补助款 | 其他收益 | 460,000.00 | |
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省级) | 其他收益 | 460,000.00 |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市资金)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
临海投资叶片项目土地优惠政策财政扶持资金收入 | 其他收益 | 294,252.12 | |
2022年技改项目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250,000.02 | |
2020年度高企配套奖励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
SCD超紧凑混合驱动大功率中速永磁发电机及其先进控制系统开发 | 其他收益 | 128,295.74 | |
高性能6.0MW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其他收益 | 115,000.00 | |
政府投资建厂奖励资金 | 其他收益 | 105,534.24 | |
广东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示范 | 其他收益 | 4,975.00 | |
其他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6,727,975.42 | |
其他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6,054,313.38 | |
合计 | 324,118,887.82 | 97,709,937.9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5月16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明阳智慧”)与旭晟建业(保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得了北京中恒广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恒”)100%股权,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成本30,000.00元,2023年6月15日,北京明阳智慧取得北京中恒相关资产控制权并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3.06.27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16,124,710.50 | - | - | - | - | - | - |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3.06.26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41,074,868.20 | - | - | - | - | - | - |
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8,8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3.06.26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80,778,422.43 | - | - | - | - | - | - |
海西佳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95.00 | 出售 | 2023.06.12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1,100,819.32 | 5 | 500,000.00 | 5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
名 称 | 2023.06.30净资产 | 2023年1-06月净利润 |
明阳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 | 410,316.81 | -93,507.02 |
汕尾明阳海洋装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辽宁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湛江明阳巴斯夫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 | -3,480,298.07 | -3,480,298.07 |
明阳新能源材料(大庆)有限公司 | -86,372.92 | -86,372.92 |
明阳新能源材料技术(信阳)有限公司 | -80.00 | -80.00 |
永善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黔东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怀安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友谊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张家口察北区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邯郸市蕴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千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50 | -59.50 |
海西德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海西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 - | - |
锡林郭勒盟明阳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内蒙古明阳达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莘县明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2.93 | -22.93 |
冠县明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 - |
明阳华南智慧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 1,167,513.73 | -1,431,666.27 |
乳源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0,943.40 | -56.60 |
明阳(唐山)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北京中恒广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汶上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天津市静海区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明阳三海(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枣庄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枣庄山亭区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枣庄峄城区新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深圳量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深圳量云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怀安县洁源智慧风电销售有限公司 | - | - |
(2)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①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已注销,自2023年3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依兰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③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勃利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④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恒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⑤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明智一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明信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⑦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明智二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⑧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明翼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⑨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明智三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⑩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明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市润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枣阳市润青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已注销,自2023年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制造 | 9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机叶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电设备租赁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MingYangWindPowerUSA,Inc | 美国 | 美国 | 风电技术研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MingYangWindPowerEuropeanR&DCenterAps | 丹麦 | 丹麦 | 风电技术研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企业投资咨询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机制造 | 99.50 | 0.50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设备制造 | 99.80 | 0.20 | 投资设立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风能开发建设 | 99.00 | 1.00 | 投资设立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风电项目投资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青海德令哈 | 风电设备制造 | 61.60 | - | 投资设立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新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吐鲁番 | 吐鲁番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新能源发电产品研发 | 93.32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风电项目投资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8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系统开发及投资 | 85.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灵川县瑞风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灵川 | 广西灵川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市明阳风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惠民县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海兴 | 河北海兴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滨州市沾化区明阳智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风电系统研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胶州市明阳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胶州 | 山东胶州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陆丰 | 广东陆丰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67.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荆门 | 湖北荆门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庄河明阳精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庄河 | 庄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德国汉堡 | 德国汉堡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乌鲁木齐明阳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漳州 | 福建漳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福建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漳州 | 福建漳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湛江明阳海上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量云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会社 | 韩国 | 韩国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瑞祥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乳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威海 | 山东威海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东方 | 海南东方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广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 | 广西南宁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防城港 | 广西防城港 | 风电设备制造 | 80.00 | - | 投资设立 |
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天水 | 甘肃天水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湖北明鄂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襄阳 | 湖北襄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智慧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嵊泗明阳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珠海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珠海 | 广东珠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瑞善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蕴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汕头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汕头 | 广东汕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销售平台公司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蕴能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海上漂浮式工程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新材料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宿州市焱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宿州 | 安徽宿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能(法库)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沈阳 | 辽宁沈阳 | 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临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海南临高 | 海南临高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国际贸易(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 | 销售平台公司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礼泉明阳智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咸阳 | 陕西咸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内蒙包头 | 内蒙包头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吉林睿阳诚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吉林白城 | 吉林白城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礼泉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咸阳 | 陕西咸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吉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松原 | 吉林松原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 | 日本 | 日本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汕尾明阳海洋装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及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辽宁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75.00 | - | 投资设立 |
湛江明阳巴斯夫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9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备注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66.67 | 根据被投资方公司章程的约定,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由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方为有效,本公司仅具有共同控制的权利。 |
MW Wind Power OOD | 66.00 |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①通过子公司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Mingya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投资管理 | - | 98.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Cayman Islands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文山明阳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 | 英属维京群岛 | 英属维京群岛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能源(巴西)有限公司 | 巴西 | 巴西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②通过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 内蒙包头 | 内蒙包头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材料(大庆)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材料技术(信阳)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③通过子公司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文山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曲靖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德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铜仁 | 贵州铜仁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云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石阡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铜仁 | 贵州铜仁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重庆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双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云南临沧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广西荔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西钦州 | 广西钦州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98.00 | 投资设立 |
灵山伯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西钦州 | 广西钦州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永善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昭通 | 云南昭通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黔东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凯里 | 贵州凯里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④通过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80.8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巍山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洁源能源有限公司 | 吐鲁番 | 吐鲁番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恭城 | 广西恭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白银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白银 | 甘肃白银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靖边洁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湖北十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双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永州 | 湖南永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郧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郧西 | 湖北郧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平乐 | 广西平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寿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潍坊 | 山东潍坊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9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西安 | 陕西西安 | 工程设计施工 | -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洁源(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 | 天津滨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阜新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阜新 | 辽宁阜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 | 天津滨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 | 黑龙江哈尔滨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封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依安 | 黑龙江依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商丘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商丘 | 河南商丘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周口沈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周口 | 河南周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辉县市明阳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新乡 | 河南新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曲阳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保定 | 河北保定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康保县巨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85.00 | 投资设立 |
兰州市洁源新能风电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兰州市洁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阳原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龙胜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桂林 | 广西桂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南阳杰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南阳 | 河南南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温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焦作 | 河南焦作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绥化市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绥化 | 黑龙江绥化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霍州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临汾 | 陕西临汾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温县洁源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焦作 | 河南焦作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鄄城县洁源锂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肇源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大同市新荣区明阳新能有限公司 | 山西大同新荣 | 山西大同新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绥化市龙建新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绥化 | 黑龙江绥化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0.00 | 投资设立 |
保定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保定 | 河北保定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51.00 | 投资设立 |
霍州市洁源储能有限公司 | 山西临汾 | 山西临汾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张家口垣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70.00 | 投资设立 |
怀安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友谊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双鸭山 | 黑龙江双鸭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张家口察北区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邯郸市蕴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邯郸 | 河北邯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千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宝鸡 | 陕西宝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⑤通过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西德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海西 | 青海海西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60.00 | 投资设立 |
海西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海西 | 青海海西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⑥通过子公司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锡林郭勒盟明阳风电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⑦通过子公司吐鲁番新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吐鲁番新阳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吐鲁番 | 吐鲁番 | 电力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木垒新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昌吉 | 昌吉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博州温泉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博州 | 博州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新能新能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哈密 | 哈密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星 | 新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成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星 | 新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星 | 新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天蕴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哈密 | 哈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哈密新能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哈密 | 哈密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巴州新能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巴音郭楞 | 巴音郭楞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明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吐鲁番 | 吐鲁番 | 能源项目开发 | - | 51.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新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吐鲁番 | 吐鲁番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屯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北屯 | 北屯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⑧通过子公司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西藏拉萨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 | - | 60.37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⑨通过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国蒙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达茂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海羊牧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畜牧养殖与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 | 内蒙古兴安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辽市智慧能源研究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克什克腾旗洁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尔沁右翼前旗浩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 | 内蒙古兴安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尔沁左翼中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扎鲁特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鲁县明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奈曼旗明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包头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多伦县超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多伦县浩瑞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多伦县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多伦县浩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多伦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多伦县洁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苏尼特左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苏尼特左旗靖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锡林郭勒盟明阳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内蒙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75.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达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6.00 | 投资设立 |
⑩通过子公司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明阳瑞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电力能源需求管理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包头石源博能售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售电服务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开封明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售电服务 | - | 86.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天津明智润阳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明投(河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濮阳 | 河南濮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电器设备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项目投资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方城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叶县 | 河南叶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方城独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洛阳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70.00 | 投资设立 |
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顶山明能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平顶山 | 河南平顶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郏县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郏县 | 河南郏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杞县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90.00 | 投资设立 |
杞县丰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封市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浚县明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鹤壁 | 河南鹤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卓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智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翼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智卓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智诚琪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漯河市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漯河 | 河南漯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漯河市阳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漯河 | 河南漯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广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市明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来明阳瑞成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潮州明阳智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潮州 | 广东潮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8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阳西县明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阳西 | 广东阳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衡山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衡山 | 湖南衡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云阳县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云阳 | 重庆云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丰顺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梅州 | 广东梅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湘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风机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凤凰县双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湘西 | 湖南湘西 | 风机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京明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风机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胡杨河新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胡杨河 | 胡杨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胡杨河新能天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胡杨河 | 胡杨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始兴明阳马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韶关始兴 | 韶关始兴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延安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延安 | 陕西延安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延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延安 | 陕西延安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乐昌添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乐昌市 | 广东乐昌市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始兴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仁化县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韶关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山 | 广东韶山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乳源瑶族自治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乐昌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仁化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始兴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始兴明阳内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翁源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韶关市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乐昌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韶关 | 广州韶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莘县明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聊城 | 山东聊城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冠县明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山东聊城 | 山东聊城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华南智慧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乳源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唐山)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河北唐山 | 河北唐山 | 风电设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京中恒广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昌平 | 北京昌平 | 工程设计施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汶上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济宁 | 山东济宁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市静海区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静海 | 天津静海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三海(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渝中 | 重庆渝中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揭阳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来明阳瑞天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广东量云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软件与技术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量云数字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软件与技术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景泰明阳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白银 | 甘肃白银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民勤县金聚汇智能电气装备有限公司 | 甘肃武威 | 甘肃武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酒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瑞源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瑞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明阳智慧(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云桦(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云桦(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云桦(中宁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宁 | 宁夏中宁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中卫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中卫沙坡头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中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吴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吴忠 | 宁夏吴忠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乳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东明阳鑫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山东济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5.00 | 投资设立 |
枣庄智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枣庄 | 山东枣庄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庄山亭区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枣庄 | 山东枣庄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枣庄峄城区新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枣庄 | 山东枣庄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灵宝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三门峡 | 河南三门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中山市明阳风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量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95.00 | 投资设立 |
深圳量云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95.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洪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智慧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天水 | 甘肃天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海南明阳智慧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明阳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明阳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东方 | 海南东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明阳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东方 | 海南东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瑞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明阳蕴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东方 | 海南东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中山明阳瑞善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中山明阳蕴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汕尾明阳蕴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韶关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组件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江苏瑞昇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韶关 | 河南韶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过子公司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包头市石拐区明阳智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包头 | 内蒙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过子公司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控制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怀安县洁源智慧风电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99,228,213.01 | 487,814,402.7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1,413,810.26 | 20,959,770.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413,810.26 | 20,959,770.73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委托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33.10%,(2022年:33.8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3.81%(2022年:44.0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3,796,722.47万元(2022年12月31日:2,687,022.22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3,634.21 | - | - | - | - | - | 943,634.21 |
应收票据 | 59.09 | - | - | - | - | - | 59.09 |
应收账款 | 1,271,097.40 | - | - | - | - | - | 1,271,097.40 |
应收款项融资 | 161,596.94 | - | - | - | - | - | 161,596.94 |
其他应收款 | 88,735.73 | - | - | - | - | - | 88,735.73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241.68 | - | - | - | - | - | 180,241.6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4,657.09 | - | - | - | - | - | 134,657.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857.10 | 264,844.31 | 159,450.46 | 338,190.78 | 146,089.09 | 308,503.94 | 1,255,929.40 |
金融资产合计 | 2,826,879.23 | 264,844.31 | 159,450.46 | 338,190.78 | 146,089.09 | 308,503.94 | 4,043,957.80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7,991.17 | - | - | - | - | - | 137,991.17 |
应付票据 | 851,963.80 | - | - | - | - | - | 851,963.80 |
应付账款 | 1,042,655.75 | - | - | - | - | - | 1,042,655.75 |
其他应付款 | 137,117.52 | - | - | - | - | - | 137,117.5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889.18 | - | - | - | - | - | 78,889.18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70,540.71 | - | - | - | - | - | 70,540.71 |
长期借款 | - | 32,906.35 | 47,711.25 | 36,012.44 | 86,478.82 | 582,259.29 | 785,368.16 |
应付债券 | - | - | 143,678.81 | - | - | - | 143,678.81 |
租赁负债 | - | 1,375.75 | 1,012.14 | 730.71 | 337.18 | 1,254.68 | 4,710.46 |
长期应付款 | - | 65,012.33 | 62,012.42 | 46,895.01 | 53,801.88 | 43,897.56 | 271,619.21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319,158.13 | 99,294.43 | 254,414.63 | 83,638.17 | 140,617.88 | 627,411.53 | 3,524,534.77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5,706.49 | - | - | - | - | - | 1,115,706.49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142,498.26 | - | - | - | - | - | 1,142,498.26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556.61 | - | - | - | - | - | 117,556.61 |
其他应收款 | 87,859.30 | - | - | - | - | - | 87,859.30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275.99 | - | - | - | - | - | 122,275.9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3,024.07 | - | - | - | - | - | 63,024.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8,770.03 | 132,793.64 | 203,692.81 | 100,800.59 | 124,507.76 | - | 1,310,564.83 |
金融资产合计 | 3,397,690.75 | 132,793.64 | 203,692.81 | 100,800.59 | 124,507.76 | - | 3,959,485.55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951.37 | - | - | - | - | - | 25,951.37 |
应付票据 | 756,841.64 | - | - | - | - | - | 756,841.64 |
应付账款 | 966,032.04 | - | - | - | - | - | 966,032.04 |
其他应付款 | 152,932.77 | - | - | - | - | - | 152,932.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929.91 | - | - | - | - | - | 66,929.91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61,788.99 | - | - | - | - | - | 61,788.99 |
长期借款 | - | 131,678.87 | 46,303.98 | 53,073.56 | 61,345.96 | 233,257.73 | 525,660.10 |
应付债券 | - | 138,215.30 | - | - | - | - | 138,215.30 |
租赁负债 | - | 1,962.79 | 1,340.43 | 1,100.46 | 460.89 | 1,261.22 | 6,125.79 |
长期应付款 | - | 29,683.17 | 53,348.69 | 66,770.18 | 61,435.00 | 42,014.80 | 253,251.84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030,476.72 | 301,540.13 | 100,993.10 | 120,944.20 | 123,241.85 | 276,533.75 | 2,953,729.75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于 2023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460.74万元(2022年12月31日:
1,001.35万元)。
于2023年6月30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非上市信托产品的浮动收益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会增加或减少约0万元(2022年12月31日:50.05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韩元、越南盾、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26%(2022年12月31日:58.86%)。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1,697,734.98 | 121,697,734.9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615,969,374.38 | 1,615,969,374.38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626,392.44 | 464,544,010.44 | 546,170,402.8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1,626,392.44 | - | 2,202,211,119.80 | 2,283,837,512.24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对外投资 | 9,280 | 8.81 | 25.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传卫、吴玲和张瑞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15日,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与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Tyson”)、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Keycorp Limited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Limited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803,587股、36,647,003股、157,062,475股、119,470,011股、157,062,475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有权行使本公司25.34%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Asiatech Holdings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First Windy Investment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Keycorp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King Venture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One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Three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Two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Sky Trillion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安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叁号(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海南瑞旭丰蓖麻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南华阳长青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南明智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嘉峪关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揭阳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风电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鹭晟(深圳)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能源投资(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明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吐鲁番华阳长青非金属废料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疆瑞祥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明理新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招明千帆(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招明同创(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郑州瑞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瑞进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广东立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浙江华蕴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
石河子市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浙江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委派代表 |
厦门市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委派代表 |
中山星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深圳昆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招商国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Lucky Prosperity Company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Nice June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Tech Sino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北京中科华强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广东明阳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广东蕴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云南明阳节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中山广瑞新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湖州市织里银湖粮油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兼任总经理 |
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 |
武汉空天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中山火炬开发区东炬五金厂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南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无锡易利电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广州众赢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控制 |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兴达副食店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控制 |
北京开物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国清洁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潮州市自若堂茶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彭泽县康康超市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武夷山市御茶芳邻茶舍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中山市草木神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中山市盛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资兴市小荣绿色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资兴市竹里居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海南玺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担任监事 |
民权润恒商贸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亲属控制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子公司 |
湛江睿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子公司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01,001,102.91 | 261,000,000.00 | 否 | 119,360,070.87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 240,655,099.81 | 920,000,000.00 | 否 | 251,694,978.59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8,849,138.15 | 130,000,000.00 | 否 | 9,823,109.02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98,443.19 | 不适用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28,004,059.55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267,826.92 | 274,576.35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102,435.47 | 104,787.75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1,457,411.50 |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1,457,411.50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1,457,411.50 |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1,457,411.50 |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服务费 | 190,568.50 |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2,943,958.96 |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服务费 | 1,969,026.5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关联采购定价参考同类产品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
2、 关联销售定价参考同类产品或劳务销售价格。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1,339,149.35 | 5,069,688.09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780,997.63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承租 |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应支付的租赁款项 | 上期应支付的租赁款项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1,500,000.00 | 2,700,000.00 |
说明:关联租赁价格参考同类设备或者相邻地点出租价格确定。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92.31 | 2022.6.10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6.10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857.14 | 2022.6.22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6.22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880.00 | 2016.1.29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11,880.00 | 2016.1.29 | 自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2016.1.29 | 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2016.1.29 | 自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100.00 | 2022.6.24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62,420.41 | 2018.12.19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每一单个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8.12.19 | 质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满足清偿后,质权才消灭 | 否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8.12.19 |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于合同文首载明的签署日期生效,至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220.00 | 2022.6.24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7,182.00 | 2022.12.29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750.00 | 2020.11.25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25 | 质押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25 | 股权质押期限2020年12月8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243,771.46 | 2020.4.4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4,000.00 | 2021.11.11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2021.11.11 | 质押期间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 否 | ||
2021.11.11 | 质押期间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 否 |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236.00 | 2022.6.10 |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2038年6月10日 | 否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20,042.48 | 2022.1.24 | 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2022.1.24 | 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已被全部清偿完毕 | 否 |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13.53 | 2023.5.10 | 2023.5.10-2028.5.9 | 否 |
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3,006.08 | 2023.4.11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23,006.08 | 2023.3.29 | 2023.3.30-2033.3.29 | 否 | |
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6.27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11,880.00 | 2016.1.29 | 自债权人代为履行主合同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无 | ||||
拆出 |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2/31 | 2024/12/31 | 借款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994,129.00 | 11,100,988.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1 Develoment EOOD | 收取借款利息 | 1,035,757.62 | 1,247,131.97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301,666.68 | -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96,192,258.99 | 10,535,967.72 | 101,126,142.30 | 11,157,040.00 |
应收账款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32,207,326.02 | 17,326,621.40 |
应收账款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225,000.00 | 16,901.66 | 255,973.46 | 1,945.40 |
应收账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131,666.68 | 1,198.17 | 104,304.53 | 949.17 |
应收账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72,316.60 | 658.08 | 50,221.36 | 457.01 |
应收账款 | A1 Development EOOD | 27,668,329.54 | 27,668,329.54 | 26,780,498.20 | 26,780,498.20 |
应收账款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2,200.00 | 19,855.34 | 572,200.00 | 19,855.34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234,647.90 | 14,692.31 | - | - |
其他应收款 | A1 Development EOOD | 16,785,631.07 | 16,785,631.07 | 17,542,572.56 | 17,542,572.56 |
预付款项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 | - | 1,883,695.54 | - |
预付款项 | 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963,136.36 | - | 2,965,578.8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323,333.35 | - | 10,021,666.67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款项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12,436,178.34 | 94,690,165.05 |
应付款项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66,302,717.65 | 57,869,386.40 |
应付款项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594,492.26 | 7,958,308.28 |
应付款项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200,272.79 | 50,000.12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725,997.89 | 48,609,126.34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5,132,288.63 | 2,420,803.08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407,679.62 | 407,679.62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785,636.20 | 258,300.00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241,302.84 | 142,859.65 |
其他应付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 | 85,000.00 |
合同负债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5,762,300.45 | 8,706,259.41 |
合同负债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84,955.75 | 884,955.75 |
合同负债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5,051.72 | 105,051.72 |
合同负债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347,966.56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40,380,515.93 | 29,748,152.0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17,684,961.49 | 19,123,158.0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312,808.72 | 2,047,137.6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 | 150,272.67 |
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22,519,820.01 | 25,525,682.94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3,504,843.23 | 9,627,392.29 |
长期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990,323.58 | 2,562,242.5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份支付对象 |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2,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日收盘价;12个月;24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202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1,573,638.5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392,878.24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本承诺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043,948,317.80 | 970,805,206.07 |
其他承诺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备注 |
本公司 | 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92,504,077.51元 | 审理中 | 说明1 |
本公司 | 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85,282,529.00元 | 审理中 | 说明2 |
本公司 |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9,652,00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3 |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 | 24,104,238.69元 | 审理中 | 说明4 |
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 | 21,004,169.64元 | 审理中 | 说明5 |
本公司 | 洛轴LYC轴承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4,192,027.73元 | 待鉴定 | 说明6 |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8,660,391.90元 | 审理中 | 说明7 |
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股份公司 |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4,143,907.27元 | 审理中 | 说明8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61,515,234.96元 | 审理中 | 说明9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39,170,623.20元 | 审理中 | 说明10 |
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32,981,298.66元 | 审理中 | 说明11 |
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 36,765,77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2 |
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 3,040,875.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3 |
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13,526,315.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4 |
厦门承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6,740,25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5 |
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合同纠纷 | 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 | 6,707,978.57元 | 审理中 | 说明16 |
李某某 | 本公司 | 股东资格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157,225.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7 |
说明1:2019年12月,本公司与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 《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 2019-2020年采购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向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不同型号的轴承产品。其中,本公司已采购型号为033.55.2423.03K的变桨轴承共计225件,并已安装使用于粤水电奇台北塔山一期项目、大唐广西宾阳马王项目等风电场的风力发电机组中。但自2022年6月以来,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轴承持续发生多起质量故障,已对本公司及终端客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截至目前,经本公司多次函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仍未能针对案涉变桨轴承质量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双方也未能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本公司合法利益,主动起诉。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案处于一审开庭阶段。
说明2:2015年4月,本公司中标成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丹青河(康保)风电项目风机主机设备采购供应商,2015年8月启迪公司安排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康保风电场项目风机主机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33套风电主机,总金额198,066,000元。合同签订后,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33台机组全部生产完毕,其中22套交付完毕,剩余11套由于合加公司现场管理原因迟迟未能接收。2016年5月30日双方签收完成最后一台设备,2019年10月31日双方签发预验收证书。合同约定设备最后一批到达现场之日起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12月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买方在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15日内支付预验收款,在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12个月内或最后一批货物到现场24个月内支付质保金,现经本公司多次催要,合加公司和启迪公司至今仍拖欠预验收款53,619,800.00元,质保金19,806,600.00元未支付,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作为原告已将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一审判决启迪环境,合加汽车支付71,426,400.00元及利息。随后启迪环境及合加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案处于一审发回重审阶段。
说明3:2013年3月,本公司与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3年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产品设计寿命期限至少为20年,如因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不能完全满足安全、可靠运行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时,南京汽轮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南京汽轮所提供的设备因存在设计缺陷等原因引发多起电机爆炸事故,对本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20年11月4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南京汽轮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00.00元并承担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第一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南京汽轮赔偿因发电机事故在内蒙珠日河项目、云南石蒲塘项目、河北黄骅项目中所产生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11,320,000.00元,请求判令南京汽轮承担所销设备技术改造费用人民币共计8,332,000.00元,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9,652,000.00元。2021年11月4日已与法院、鉴定机构、南汽轮召开质量鉴定协调会并提交鉴定质证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件处于鉴定程序阶段。
说明4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加工生产叶片,并由此产生加工费用。但本公司发现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叶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且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未能妥善解决,本公司以此为由暂停向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付款。2022年8月24日,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28,272,370.76元的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判本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加工费用22,138,333.30元;连带支付资金占压损失(计至付清之日);连带支付违约金50万元,本公司及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合计(暂时)24,104,238.6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二审开庭阶段。
说明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为明阳加工生产叶片,并由此产生加工费用。但本公司发现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叶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且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未能妥善解决,以此为由本公司暂停付款。2022年8月24日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21,004,000.00元的财产保全,,请求判决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连带支付加工费用19,192,333.33元;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连带支付资金占压损失(计至付清之日);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连带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二审开庭阶段。说明6:本公司与洛阳 LYC轴承有限公司于2016年期间签署《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6年采购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向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使用的轴承产品。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签署《4500021104号采购订货单》,约定由本公司向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采购2.0MW偏航轴承合计25件、变桨轴承合计75件,采购轴承拟用于殿堂风场项目的25台风机。2016年4月9日,双方签订《4500021107号采购订货单》,约定由本公司向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采购2.0MW偏航轴承合计25件、变桨轴承合计75件,采购轴承拟用于道坪风场项目的25台风机。随后双方实际履行了两份订单,本公司接收了两份订单采购的合计150件变桨轴承,并将案涉轴承用于殿堂、道坪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中。然而,2021年5月以来,殿堂、道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使用的变桨轴承接连发生多起质量故障,对本公司及终端客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应由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022年4月19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共计14,192,027.73元;并由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鉴定阶段。说明7:本公司与甘肃酒钢于2014年12月签订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甘肃酒钢认为,合同签订后甘肃酒钢按照本公司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机组部件的制作,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并依照本公司要求交付部分机组部件,但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告知剩余部件的发货时间及发货地点,导致甘肃酒钢场地被占用,对甘肃酒钢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外,仍欠甘肃酒钢货款4,593,880.00元,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2017年3月甘肃酒钢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甘肃酒钢支付货款4,786,000.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2,280,038.80元、资金占用利息1,594,351.90元,共计8,660,391.90元(起诉书中金额为7,111,142.09元,庭审中口头变更为8,660,391.90元)。同年本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反诉甘肃酒钢,请求法院判令其:①对2根1.5MW主轴和3根2.0MW主轴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②返还已收取的货款324,000.00元。2017年6月2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甘肃酒钢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本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017年7月,本公司及甘肃酒钢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判决、并发回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日重新立案后,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追加天津设备为第三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解除本公司与甘肃酒钢于2014年12月22日签订的《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G1502-0340),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甘肃酒钢支付加工款708,000.00元、并赔偿损失2,280,040.00元,驳回甘肃酒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本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61,262.00元由甘肃酒钢负担30,558.00元,本公司负担30,704.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080.00元由本公司负担。本公司及甘肃酒钢均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9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2327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2022年3月3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2020)粤2071民初29156号
判决,判决如下:(1)本公司于判决之日起七日内向甘肃酒钢支付定作款2,800,000.00元及逾期利息;(2)本公司于判决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受领甘肃酒钢已生产未交付的10支1.5MW风电主轴及2支2.0MW风电主轴(注:受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3)本公司与判决之日起七日内向甘肃酒钢支付上述第二项判项尚未受领的12支主轴的场地占用费(自2017年3月31日起计算至本公司实际受领上述主轴之日止,按792元/月计算);(4)驳回甘肃酒钢的其他本诉请求;(5)甘肃酒钢与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公司处自行取回已支付的MY034-201400-003(规格1.5MW)主轴并返还货款162,000.00元(退货产生相关费用由甘肃酒钢承担);(6)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请求。2022年5月13日,甘肃酒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判决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本公司向甘肃酒钢支付定作款4,786,000.00元并受领定作物;(2)请求改判赔偿损失1,251,84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二审判决阶段。
说明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加工生产叶片,并由此产生加工费用。但本公司发现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叶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且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妥善解决,本公司以此为由暂停向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付款。2022年8月24日,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24,143,907.27元的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判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加工费用22,011,000.00元;连带支付资金占压损失(计至付清之日);连带支付违约金500,000.00元,本公司及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合计(暂时)24,143,907.2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一审判决阶段。
说明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为明阳加工生产叶片。自2020年以来,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代工生产并向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风机叶片连续发生多起质量故障,对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及终端客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函告,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未能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双方也未能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2月8日,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赔偿损失61,515,234.96元及资金占用费(计至付清之日)、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一审判决阶段。
说明1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与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加工生产叶片。自2020年以来,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负责代工生产并向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风机叶片连续发生多起质量故障,对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及终端客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函告,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未能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双方也未能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2月8日,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9,170,623.20元及资金占用费(计至付清之日)、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一审判决阶段。
说明1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加工生产叶片,并由此产生加工费用。但本公司发现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叶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且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未能妥善解决,本公司以此为由暂停向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2023年3月10日,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
申请32,981,298.66元的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判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带支付加工费用29,884,166.50元;连带支付资金占压损失(计至付清之日);连带支付违约金500,000.00元,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及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合计(暂时)32,981,298.6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二审开庭阶段。
说明1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务36,765,770.00元,经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质押给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质押登记。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送《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2023年3月31日,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按指定账户支付相关款项为由,向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质押应付账款36,765,770.00元,与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律师费200,00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一审开庭阶段。说明1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德令哈德园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协议约定委托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指定有资质及履约能力的总承包方进行项目建设,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德令哈金光大道新能源示范观光项目光伏道路委托建设协议书》,约定委托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并垫付建设资金,协议总费用暂定450万元,以实际竣工结算为准。2023年5月24日,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支付协议全部款项为由,向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2,550,000.00元,支付利息490,875.00元(暂计)及案件诉讼费用。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待一审判决阶段。
说明1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对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务13,526,315.00元,经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质押给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质押登记。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发送《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2023年3月31日,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指定账户支付相关款项为由,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质押应付账款13,526,315.00元,与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律师费200,00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一审开庭阶段。
说明15:本公司与厦门承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厦门承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本公司对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意向投资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约定本公司应按其对海基公司进行增资或受让海基公司股权实际金额的3%向厦门承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支付时间为增资或受让股权协议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约定延期付款利息为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2023年3月2日,厦门承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未支付款项为由,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向厦门承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人民币570万元及延迟履行金(以570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2年3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3月2日)1040250元,合计674025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案处于一审开庭阶段。
说明16:2022年2月8日,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6,707,978.57元以及自2021年11月23日起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022年5月20日,本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3,493,766.96元以及自2021年10月22日起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022年10月19日,广州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本公司需向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3,301,489.13元及利息(自2021年11月23日起
算);2. 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本公司支付1,475,637.17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22日起算);3.驳回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本诉请求;4.驳回本公司其他反诉请求。2022年11月8日,本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关于“RAM COMMANDER”轮三航次的等泊、码头费 2,567,985.66 元、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90,000 元费用及相应利息支付,改判驳回德迅公司关于前述费用的诉讼请求;2.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31页最后两段超出本案一审反诉范围的论述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案尚未二审开庭。
说明17:2022年9月9日,自然人李某某(原告)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请求判决:1.确认原告享有本公司250万股股权,2.为原告办理变更股东等手续,3.支付原告股票分红925780元;2023年1月5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李某某当庭将股票分红请求金额变更为1,157,225元;2023年1月2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2023年2月17日,李某某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改判支持上述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案尚未二审开庭。说明18: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表所列示诉讼标的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案件外,仍有25宗未决诉讼,标的额共计31,069,856.83元。
(2)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本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具体说明详见附注七、50[注]。
(3)公司因借款、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等涉及的,本公司为自身设立的抵押、质押事项以及本公司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事项情况如下:
事 项 | 2023.06.30余额(万元) |
本公司为自身设立的抵押、质押事项 | 1,045,874.80 |
未履行完毕的不可撤销保函 | - |
人民币 | 885,260.68 |
美元 | 22,128.17 |
欧元 | 633.84 |
开具的未到期的信用证 | |
人民币 | 3,694.92 |
美元 | - |
欧元 | 423.08 |
(4)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期限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担保 | 2,000.0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5)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
(1)2023年6月30日后新增仲裁:本公司与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签订《中核汇能桂东牛郎山风电场48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16台,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5,696,000.00元。后由于国家税率调整,调整后合同含税价款为193,396,153.78元,本公司已经按照采购合同履行了合同风机的交付、安装、调试等义务,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签署了《预验收证书》,确认“采购合同项下共16台机组已经全部完成了240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满足采购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30%预验收款的支付条件,但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拒不支付,损害了本公司权益。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预验收款32,716,695.92元及自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为2,790,688.7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截止目前,该案处于待开庭阶段。
(2)2023年6月30日后新增诉讼:本公司与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模具物料采购合同》,约定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货物。2023年4月28日,本公司与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本公司以电汇方式向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返点后货款472,702.24元。后因本公司与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有货物质量问题未能解决暂停该笔货款支付,2023年6月27日,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72,702.24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目前,该案处于待一审开庭阶段。
(3)针对未决诉讼中说明13的最新进展:2023年7月11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青2802民初740号),判决:1、第三人德令哈德园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71,450.00元及利息8,919.00元。二、驳回原告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64.00元,由原告青海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891.00元,第三人德令哈德园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673.00元。截至目前,该案处于待一审判决生效阶段。
2、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7月31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6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17.00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105,989,3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8月29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高端能源设备制造板块,风机设备制造、销售、运营维护服务与光伏产品制造、销售;
(2)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能源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与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能源设备制造 板块 | 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2,331,597,521.16 | 1,556,185,959.90 | 3,328,577,945.85 | 10,559,205,535.2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9,003,019,575.31 | 1,556,185,959.90 | - | 10,559,205,535.21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328,577,945.85 | - | 3,328,577,945.85 |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1,548,977,456.88 | 1,551,769,537.60 | 2,705,926,823.84 | 10,394,820,170.64 |
营业成本 | 11,071,948,837.55 | 969,057,104.70 | 3,419,968,574.52 | 8,621,037,367.73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0,552,976,457.60 | 970,321,038.77 | 3,016,897,264.90 | 8,506,400,231.47 |
营业费用 | 1,122,397,350.80 | 134,235,568.76 | 15,854,989.28 | 1,240,777,930.29 |
营业利润/(亏损) | 137,251,332.81 | 452,893,286.44 | -107,245,617.94 | 697,390,237.19 |
资产总额 | 75,193,361,960.49 | 23,744,588,789.11 | 23,830,099,117.24 | 75,107,851,632.36 |
负债总额 | 47,980,556,958.18 | 15,313,019,393.04 | 16,531,228,762.42 | 46,762,347,588.80 |
补充信息: | ||||
1.资本性支出 | 1,569,998,971.73 | 4,252,186,265.17 | 2,025,756,135.90 | 3,796,429,101.00 |
2.折旧和摊销费用 | 233,937,085.95 | 294,011,287.45 | 18,698,003.04 | 509,250,370.36 |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 - | ||
4.资产减值损失 | -965,083.00 | -7,247,997.58 | - | -8,213,080.5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068,595,963.85 |
6个月至1年 | 3,302,520,981.46 |
1年以内小计 | 6,371,116,945.31 |
1至2年 | 4,206,187,282.67 |
2至3年 | 886,499,747.3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5,919,321.91 |
4至5年 | 54,520,908.67 |
5年以上 | 265,428,770.34 |
合计 | 11,989,672,976.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051,888.49 | 0.88 | 105,051,888.49 | 100.00 | - | 95,141,888.49 | 0.90 | 95,141,888.49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84,621,087.78 | 99.12 | 557,863,505.81 | 4.69 | 11,326,757,581.97 | 10,521,469,556.54 | 99.10 | 407,281,090.81 | 3.87 | 10,114,188,465.73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9,134,833,073.12 | 76.19 | 557,863,505.81 | 6.11 | 8,576,969,567.31 | 8,418,676,022.32 | 79.30 | 407,281,090.81 | 4.84 | 8,011,394,931.5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749,788,014.66 | 22.93 | - | - | 2,749,788,014.66 | 2,102,793,534.22 | 19.80 | - | - | 2,102,793,534.22 |
合计 | 11,989,672,976.27 | / | 662,915,394.30 | / | 11,326,757,581.97 | 10,616,611,445.03 | / | 502,422,979.30 | / | 10,114,188,465.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二 | 3,107,488.50 | 3,107,488.50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三 | 71,426,400.00 | 71,426,400.00 | 100.00 | 诉讼 |
单位四 | 9,910,000.00 | 9,910,000.00 | 100.00 | 诉讼 |
合计 | 105,051,888.49 | 105,051,888.4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562,684,774.02 | 11,617,616.91 | 0.74 |
6个月至1年 | 2,732,138,065.32 | 53,003,478.47 | 1.94 |
1至2年 | 3,597,841,382.43 | 228,103,143.65 | 6.34 |
2至3年 | 848,173,926.59 | 79,558,714.31 | 9.38 |
3至4年 | 196,830,580.04 | 35,665,701.10 | 18.12 |
4至5年 | 54,520,908.67 | 21,535,758.92 | 39.50 |
5年以上 | 142,643,436.05 | 128,379,092.45 | 90.00 |
合计 | 9,134,833,073.12 | 557,863,505.81 | 6.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02,422,979.30 | 161,175,089.46 | 682,674.46 | 662,915,394.30 | ||
合计 | 502,422,979.30 | 161,175,089.46 | 682,674.46 | 662,915,394.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481,107,358.3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3.4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9,737,168.98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5,122,926.63 | 25,122,926.63 |
其他应收款 | 2,987,323,769.50 | 4,536,426,088.06 |
合计 | 3,012,446,696.13 | 4,561,549,014.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一 | 25,122,926.63 | 25,122,926.63 |
合计 | 25,122,926.63 | 25,122,926.63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2,619,207,771.40 |
6个月至1年 | 376,184,804.31 |
1年以内小计 | 2,995,392,575.71 |
1至2年 | 19,937,788.92 |
2至3年 | 2,775,992.9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83,556.55 |
4至5年 | 2,475,818.30 |
5年以上 | 13,011,195.66 |
合计 | 3,038,076,928.0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573,751,292.50 | 4,134,679,094.42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185,081,643.56 | 143,707,942.60 |
股权转让款 | 259,346,418.41 | 259,346,418.41 |
其他 | 19,897,573.60 | 32,418,992.86 |
合计 | 3,038,076,928.07 | 4,570,152,448.29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634,387.04 | 3,283,063.42 | 25,808,909.77 | 33,726,360.2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683,016.66 | 378,640.00 | - | 17,061,656.66 |
本期转回 | - | - | 34,858.32 | 34,858.32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1,317,403.70 | 3,661,703.42 | 25,774,051.45 | 50,753,158.5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3,726,360.23 | 17,061,656.66 | 34,858.32 | - | 50,753,158.57 | |
合计 | 33,726,360.23 | 17,061,656.66 | 34,858.32 | - | 50,753,158.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998,447,887.42 | 6个月以内 | 32.86 | - |
单位二 | 往来款 | 376,800,000.00 | 6个月以内 | 12.40 | - |
单位三 | 往来款 | 330,842,540.01 | 6个月以内 | 10.89 | - |
单位四 | 往来款 | 197,596,680.07 | 6个月以内 | 6.50 | - |
单位五 | 股权转让款 | 175,741,500.00 | 6个月-1年 | 5.78 | 11,915,273.70 |
合计 | / | 2,079,428,607.50 | / | 68.45 | 11,915,273.7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412,460,061.80 | - | 10,412,460,061.80 | 9,733,207,649.40 | - | 9,733,207,649.4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59,352,226.11 | - | 459,352,226.11 | 451,845,608.41 | - | 451,845,608.41 |
合计 | 10,871,812,287.91 | - | 10,871,812,287.91 | 10,185,053,257.81 | - | 10,185,053,257.8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2,519,431,275.00 | 2,682,004.52 | - | 2,522,113,279.52 | - | -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750,806,000.00 | 54,000.00 | - | 1,750,860,000.00 | - | -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6,233,190.96 | 18,369.89 | - | 636,251,560.85 | - | -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54,565,956.80 | - | - | 554,565,956.80 | - |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38,478,656.90 | 205,192.26 | - | 538,683,849.16 | - | -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1,532,932.58 | 40,138.94 | - | 491,573,071.52 | - | -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466,000,000.00 | - | - | 466,000,000.00 | - | -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460,284,303.51 | 71,165.25 | - | 460,355,468.76 | - | -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327,632,860.36 | 36,739.78 | 84,000,000.00 | 243,669,600.14 | - |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3,700,000.00 | - | - | 193,700,000.00 | -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54,430,000.00 | 145,570,000.00 | - | 300,000,000.00 | - | -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4,423,919.97 | - | - | 124,423,919.97 | - |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8,637,311.00 | - | - | 108,637,311.00 | - | -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100,240.06 | 28,657.76 | - | 100,128,897.82 | - | -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99,500,000.00 | - | - | 99,500,000.00 | - | - |
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 96,783,841.62 | 3,216,158.38 | - | 100,000,000.00 | - | -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88,410,885.78 | 11,148,222.49 | - | 99,559,108.27 | - | -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72,181,449.00 | 27,554.84 | - | 72,209,003.84 | - | - |
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730,000.00 | - | - | 65,730,000.00 | - | - |
Ming Yang Wind Power USA Inc. | 64,756,728.58 | - | - | 64,756,728.58 | - | -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862,550.00 | - | - | 57,862,550.00 | - | - |
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3,120,939.26 | - | - | 53,120,939.26 | - | -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51,268,466.91 | - | - | 51,268,466.91 | - | -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307,356.40 | 20,060.44 | - | 50,327,416.84 | - | -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46,512,338.17 | 2,078,616.84 | - | 48,590,955.01 | - | -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44,267,378.56 | 55,732,621.44 | - | 100,000,000.00 | - | -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390,546.71 | - | - | 30,390,546.71 | - | - |
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7,168,761.05 | 965,000.00 | 28,133,761.05 | - | - | -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7,030,000.00 | - | - | 27,030,000.00 | - | -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6,237,011.32 | 8,381,232.07 | - | 34,618,243.39 | - | - |
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200,000.00 | - | - | 26,200,000.00 | - | -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 | - | 23,000,000.00 | - | - |
广东明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1,040,000.00 | - | 21,040,000.00 | - | - | -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 | - | 19,800,000.00 | -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161,212.92 | 35,822.20 | - | 17,197,035.12 | - | -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12,901,741.75 | - | - | 12,901,741.75 | - | - |
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Aps | 12,112,193.58 | 440,896.20 | - | 12,553,089.78 | - | -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60,354.30 | 5,341,320.24 | - | 13,501,674.54 | - | -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484,933.84 | 200,875.52 | 3,484,933.84 | 200,875.52 | - | - |
河南明阳新材料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533,742.88 | 7,587,406.70 | 121,149.58 | 10,000,000.00 | - | - |
广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96,011.18 | 344,714.33 | - | 2,440,725.51 | - | - |
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24,359.55 | - | - | 1,924,359.55 | - | -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会社 | 1,817,071.60 | 1,351,224.60 | - | 3,168,296.20 | - |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1,429,999.86 | 162,427.12 | - | 1,592,426.98 | - | -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60,127.44 | 108,198.85 | - | 968,326.29 | - | - |
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1,000.00 | - | - | 701,000.00 | - | -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200,000.00 | - | - |
明阳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 | - | 523,636.21 | - | 523,636.21 | - | - |
海南明阳智慧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 | 539,660,000.00 | - | 539,660,000.00 | - | - |
汕尾明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 |
合计 | 9,733,207,649.40 | 816,032,256.87 | 136,779,844.47 | 10,412,460,061.80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16,144,523.06 | - | - | 7,816,431.37 | - | - | - | - | - | 423,960,954.43 | -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040,354.49 | - | - | 882,097.96 | - | - | - | - | - | 23,922,452.45 | -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8,993,719.41 | - | - | -1,194,773.63 | - | - | - | - | - | 7,798,945.78 | -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05,386.31 | - | - | 3,137.83 | - | - | - | - | - | 3,608,524.14 | -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61,625.14 | - | - | -275.83 | - | - | - | - | - | 61,349.31 | - |
小计 | 451,845,608.41 | - | - | 7,506,617.70 | - | - | - | - | - | 459,352,226.11 | - |
合计 | 451,845,608.41 | - | - | 7,506,617.70 | - | - | - | - | - | 459,352,226.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699,599,606.35 | 7,932,331,530.15 | 13,673,286,723.99 | 11,003,315,822.98 |
其他业务 | 835,868,881.85 | 556,814,923.90 | 281,755,425.23 | 118,532,566.91 |
合计 | 9,535,468,488.20 | 8,489,146,454.05 | 13,955,042,149.22 | 11,121,848,389.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风机及相关配件收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产品销售收入 | 8,699,599,606.35 | 835,868,881.85 | 9,535,468,488.2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8,699,599,606.35 | 835,868,881.85 | 9,535,468,488.20 |
国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699,599,606.35 | 835,868,881.85 | 9,535,468,488.20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8,699,599,606.35 | 835,868,881.85 | 9,535,468,488.2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129,889,265.79元,其中:
5,376,010,346.77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506,617.70 | 15,963,330.6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4,034,100.1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5,866,059.84 |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882,214.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1,802.75 | |
银行理财产品 | 93,978,304.59 | 103,980,946.11 |
合计 | 183,316,979.30 | 119,944,276.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81,978.3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978,994.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4,666,465.31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429,347.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8,356,868.5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239,028.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5,195.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404,908.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7,400.62 | |
合计 | 116,917,328.4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0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9 | 0.24 | 0.2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传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