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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A股股票代码:

601628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 : 86-10-63633333公司网址 : 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 : ir@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2003年12月在境外上市,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上市。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约3.26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董事长白涛先生,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胡锦女士,临时总精算师侯晋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进行普通股利润分配。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宏观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及ESG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展望”部分。其他风险事项分析敬请查阅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本报告期内,上述其他风险事项未发生重要变化。

前导信息 2

经营亮点指标 2财务摘要 3

董事长致辞 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2023年上半年业务概要 9业务分析 12专项分析 19科技能力、运营服务、 24 风险管控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5未来展望 26

内含价值 27重要事项 33

美国存托股份退市相关情况 3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3重大关联交易 33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37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7H股股票增值权 38承诺事项 38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8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 38 整改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38 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38

其他信息 44公司基本信息 44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46释义 48备查文件目录 48

财务报告 49

公司治理 39

公司治理情况 39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40 执行情况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董事、监事及 42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分支机构及员工情况 43

目录

长险有效保单数量

3.26

亿份新单保费

171,213

百万元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04.23%

投资资产5,421,819

百万元

保费收入

470,115

百万元

总资产

5,643,860

百万元

综合投资收益率

4.23%

内含价值1,311,669

百万元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30,864

百万元

经营亮点指标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前导信息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计5,643,8605,251,9847.5% 其中:投资资产

5,421,8195,064,980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49,362436,169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15.9015.433.0%资产负债比率

(%)91.8791.52增加0.35个百分点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553,595528,302528,2984.8% 其中:已赚保费448,915419,636419,6367.0%营业利润11,32325,06725,127-54.8%利润总额11,15224,93124,991-5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25,35625,416-3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225,38725,447-36.0%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

(元/股)0.570.900.90-3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570.900.90-3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95.195.20下降1.60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15.195.21下降1.58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07242,714242,6846.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9.148.598.596.4%

注:

1. 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2. 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

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 因2022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2022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重述。详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注4。

财务摘要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前导信息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7对外捐赠(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0)所得税影响数26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10)

合计(86)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情况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1-6月及2022年同期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25,356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9,815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6,57318,606 递延所得税影响(6,393)(4,657)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5139,30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49,362436,169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177,538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40,431)(93,967) 递延所得税影响(8,534)23,819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77,935366,021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前导信息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51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199.95亿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779.35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

285.73亿元。

合并财务报表中重要科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定期存款435,764485,567-10.3%定期存款到期持有至到期投资1,672,3591,574,2046.2%政府债券配置规模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954,0281,738,1081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配置规

模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41,391223,7827.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债权类资产

配置规模增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54038,53341.5%流动性管理的需要货币资金195,496128,95351.6%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保险合同准备金4,215,8683,880,1608.7%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

责任的累积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50,386374,74220.2%万能险账户规模增长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7,944148,954-14.1%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7143,344100.8%第三方享有的纳入合并范围的结

构化主体权益增加长期借款

12,90912,7741.1%–递延所得税负债1,289272373.9%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49,362436,1693.0%本报告期内综合收益总额及利润

分配的综合影响

注: 公司长期借款包括:三年期银行借款3.3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五年期银行借款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以上均为固定利率银行借

款。五年期银行借款9.7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7日;十八个月期银行借款1.0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银行借款。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前导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利润表主要科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已赚保费448,915419,6367.0%– 寿险业务387,850355,8989.0%寿险业务增长 健康险业务53,63456,145-4.5%– 意外险业务7,4317,593-2.1%–投资收益97,173107,675-9.8%权益市场低位震荡,权益类资产

投资收益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00(3,511)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值波动汇兑损益(372)219不适用外币资产和负债计价货币汇率

波动其他业务收入4,5404,11410.4%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增加退保金27,48119,11543.8%部分产品退保增加赔付支出101,70172,81439.7%寿险业务年金给付增加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18,318327,003-2.7%–保单红利支出6,06211,837-48.8%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2,47235,30520.3%新单期交业务增长业务及管理费20,15919,5253.2%–其他业务成本16,01315,1535.7%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增加资产减值损失12,8355,678126.0%符合减值条件的投资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5,729)(1,183)384.3%利润总额和非应税收入变动的共

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25,356-36.3%权益市场持续震荡,投资收益同

比下降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前导信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人寿股改上市二十周年。回顾上半年,国家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国内需求逐步恢复,保险行业增速明显回升。中国人寿围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强党建、惠民生、促发展、推改革、防风险,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发展呈现稳中有进态势,市场领先地位稳固,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建设世界一流寿险公司征程上取得新成效。践行为民初心,服务大局效能持续提升。我们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发挥民生保障“安全网”、经济运行“减震器”和社会发展“稳定器”作用,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保险为民”实践。聚焦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康中国建设”等重大部署,持续增强保险的普惠性和可得性,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规模居行业前列,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超3,300万人,助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广

度和深度持续拓展。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不动摇,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持力度,投资实体经济存量规模突破3.8万亿元,绿色投资规模超4,400亿元。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奋力开创服务乡村振兴新局面。注重价值引领,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我们始终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价值引领,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发展步伐,保险业务呈现强劲增长态势,经营效益整体稳健,高质量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2023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创历史同期新高,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增幅达19.9%,保费收入、新业务价值、内含价值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保险业务在保持量的强劲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加强大类资产配置研究,把握资本市场阶段性机遇,强化信用风险管控,多措并举稳定投资收益,努力穿越宏观经济周期。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为保险和投资业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保障。

董事长致辞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长致辞

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改革力度持续加大。我们顺应时代之变、客群之变、需求之变,持续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着力汇聚发展新动能、培育竞争新优势。“八大工程”落地提速,营销体系改革、生态链建设、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改革蹄疾步稳。营销体系改革致力于升级寿险发展模式,以提升销售队伍专业能力和探索新型营销模式为重点改革方向,以“产品+服务”模式升级和科技精准赋能为保障支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扬帆起航。健康养老服务生态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以“城心”机构养老为主、“城郊”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辅,大养老业务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数字技术与保险业务深度融合,围绕生态、触点、客户,将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持续向寿险经营管理价值链两端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效应持续释放。人才建设、综合营销、客户经营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不断加快。强化底线思维,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我们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健审慎经营,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强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风险防控信息化、智能化融合深化,系统前端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源头化智能风控变革迈出坚实步伐。在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中,公司连续20个季度保持A类评级,在偿二代二期首次SARMRA评估中得分稳居人身险公司前列,风险防控护航高质量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恢复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人身险业恢复基础尚不稳固。从长期看,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极大动力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带来的外在推力为行业长期向好提供了广阔空间,人身险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保险业以新需求牵引的新供给改革等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正潜移默化塑造着行业未来的发展格局,人身险业已进入新格局孕育期,行业积极布局新赛道、开辟发展新领域。奋楫扬帆风正劲,勇立潮头逐浪高。保险是最能体现爱与分担的伟大行业,作为行业“头雁”,中国人寿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动商业模式向生态链经营、综合金融协同拓展升级,加快推进营销体系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以客户为中心,牢固树立最大诚信理念,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让保险成为老百姓的知心人、好伙伴。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2023年8月23日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长致辞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业务概要2023年上半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但外部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带动人身险业呈现恢复发展态势,行业监管围绕促进保险业规范发展、服务民生及实体经济等社会关注、影响深远的领域持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体系,强化合规经营,坚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本公司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经营策略,坚守保险本源,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抢抓行业复苏发展机遇,攻坚突破、开拓创新,整体经营

稳中有进,市场领先地位持续稳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5.64万亿元,投资资产达5.42万亿元,内含价值达13,116.69亿元,均稳居行业首位;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4.23%、140.43%,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6亿份。本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资产负债联动,坚定执行中长期战略资产配置规划,多措并举稳定投资收益。2023年上半年,公司总投资收益为876.01亿元;受权益市场持续震荡,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56亿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从左至右:

赵国栋先生、阮琦先生、利明光先生、刘晖女士、杨红女士、白凯先生

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保费收入470,115439,969新单保费171,213139,358 其中:首年期交保费97,41879,838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38,95730,226续期保费298,902300,611总投资收益87,60198,5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25,356上半年新业务价值30,86425,745 其中:个险板块27,40424,185保单持续率(14个月)

(%)89.2085.10保单持续率(26个月)

(%)79.3076.50退保率

(%)0.650.51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内含价值1,311,6691,230,519长险有效保单数量(亿份)3.263.25

注:

1. 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

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2.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费收入结构 (百万元)

53,99097,418298,902

續期保費

首年期交保費短期險保費

19,805

躉交保費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百万元)

30,864

25,745

52,867

300,611

79,838

6,653躉交保費續期保費

首年期交保費短期險保費

2022年

1-6月

内含价值 (百万元)

1,311,669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6.6%

1,230,519

19.9%

2023年

1-6月

公司全力推进“八大工程”建设,改革创新培育新动能。2023年上半年,聚焦党建引领、机制优化、营销改革、资源整合、管理创新、生态驱动,开展多项战略性举措与变革实践,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个险营销体系改革,明确了“现有队伍专业化升级”“新型营销模式探索”两大重点改革方向和“建设‘产品+服务’生态”“科技精准赋能”两大保障策略,加快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升级;现有队伍升级项目已全面启动。加快布局健康养老生态建设,打造以“城心”机构养老为主,“城郊”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辅的发展模式。推进养老项目布局,已在多家重点城市开展养老项目,加快形成公司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全面推进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建设,以新技术应用为突破,积极推进公司网络5G升级,以云原生理念贯穿科技建设全过程,将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应用于公司核心价值链各环节,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支撑和赋能作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价值引领,在保险业务强劲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更加优化。保费收入

达4,701.15亿元,同比上升6.9%,创历史同期新高,保费规模稳居行业首位。主要业务指标均实现快速增长,新单保费为1,712.13亿元,同比上升22.9%;首年期交保费为974.18亿元,同比上升22.0%,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389.57亿元,同比上升28.9%,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2.13个百分点,业务结构优化明显。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继续引领行业,达

308.64亿元,同比上升19.9%。

保费收入与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分析保险业务收入数据

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

寿险业务388,558356,5289.0%

首年业务115,35983,51938.1%首年期交95,56176,87424.3%趸交19,7986,645197.9%续期业务273,199273,0090.1%

健康险业务73,05875,284-3.0%

首年业务47,59347,954-0.8%

首年期交1,8572,961-37.3%趸交45,73644,9931.7%续期业务25,46527,330-6.8%

意外险业务8,4998,1574.2%

首年业务8,2617,8854.8%

首年期交–3-100.0%趸交8,2617,8824.8%续期业务238272-12.5%

合计470,115439,9696.9%

注: 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3,885.58亿元,同比上升9.0%;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730.58亿元,同比下降3.0%;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84.99亿元,同比上升4.2%。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个险板块

362,101352,487长险首年业务80,20869,042

首年期交80,10968,957趸交9985续期业务272,499274,016短期险业务9,3949,429

银保渠道62,06642,609

长险首年业务36,21716,709

首年期交17,29410,864趸交18,9235,845续期业务25,64125,707短期险业务208193

团险渠道15,92316,759

长险首年业务772732

首年期交916趸交763716续期业务761862短期险业务14,39015,165

其他渠道

30,02528,114

长险首年业务268首年期交61趸交207续期业务126短期险业务29,99828,080

合计470,115439,969

注:

1. 个险板块保费收入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入和收展队伍保费收入。

2. 其他渠道保费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收入、网销业务保费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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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分析2023年上半年,行业呈现恢复性发展态势,公司抓住行业复苏重要机遇,聚焦价值提升,持续深化转型,业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凸显。保费收入创半年历史新高,业务结构显著优化,新业务价值快速增长。销售队伍规模逐步企稳,截至本报告期末,总销售人力为72.1万人,个险、银保、团险各渠道人均产能同比大幅提升。个险板块个险板块坚持稳中求进,渠道转型不断深入,各项新业务指标实现高速增长,业务结构明显优化。本报告期内,个险板块总保费为3,621.01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续期保费为2,724.99亿元。首年期交保费为801.09亿元,同比增长

16.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389.50亿元,同比增

长28.9%,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48.62%,同比提升4.81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个险板块新业务价值为274.04亿元,同比上升13.3%。2023年上半年,个险板块始终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战略,聚焦“销售渠道强体工程”,围绕“现有队伍专业化升级”“新型营销模式探索”两大重点改革方向,深入推进个险营销体系改革,加快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转型升级。“个险队伍建设常态运作4.0体系”稳步推进,强化队伍建设技术支撑,

提升队伍整体展业能力。“众鑫计划”聚焦优增优育,不断优化增员入口。队伍规模筑底企稳,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6.1万人,与2022年底基本持平,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42.4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3.7万人;队伍质态持续改善,绩优人群数量和占比实现双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大幅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38.1%。多元板块多元板块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专业经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2023年上半年,持续优化创新多元渠道经营模式,以渠道管理精细化、渠道贡献价值化、运作机制市场化等方面的突破,推动多元板块新发展。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把握市场趋势,深化拓宽银行合作,实现保费规模快速提升。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达

620.66亿元,同比增长45.7%。坚持深化结构转型,提升中

长期产品配置,业务结构优化明显。首年期交保费达172.94亿元,同比增长59.2%。5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75.27亿元,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为43.52%,同比提升11.20个百分点。续期保费达256.41亿元,同比下降0.3%,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41.31%。银保渠道持续加强客户经理队伍专业化、科技化能力建设,队伍质态稳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达2.3万人,季均实动人力同比提升

13.8%,人均期交产能同比大幅提升。

万人

66.1

个险板块保费 (百万元)

首年期交保费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362,101

352,487

80,109

68,957

银保渠道保费 (百万元)

银保渠道客户经理

万人

2.3

首年期交保费2022年1-6月

2023年1-6月

17,29462,066

10,86442,609

个险板块销售人力

45.7%59.2%

2.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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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统筹规模和效益,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达159.23亿元,同比下降

5.0%;其中,短期险保费为143.90亿元,同比下降5.1%。

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约为3.7万人,其中高绩效人力占比较2022年底提升4.6个百分点。

团险销售人员

万人

3.7

高绩效人力占比较2022年底提升

个百分点

4.6

团险渠道保费 (百万元)

短期险保费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15,923

16,759

14,390

15,165

个险板块销售人力45.7%59.2%2.7%16.2%

其他渠道 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00.25亿元,同比增长6.8%。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3.5亿人;承办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项目60余个,覆盖3,300多万人;累计落地110余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公司积极参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治理,持续承办390多个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和线上直销方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探索数字化经营、专属业务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数字化销售能力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监管口径下互联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

达536.80亿元,同比增长

38.1%。公司持续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

务经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触达快、覆盖广、效率高的优势,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不断提升互联网业务的核心经营能力和渠道价值。综合金融业务公司积极构建“寿险+”综合金融生态圈,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协同销售财产险公司业务实现保费

118.56亿元,通过财险产品销售丰富客户触点,有效助推公

司获客,促进销售队伍举绩、留存以及收入增长;公司协同销售养老保险子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新增首年到账规模及商业养老金业务规模为20.45亿元;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收入达16.12亿元,同比增长42.0%;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等持续深化合作,在投资项目推介、联合客户开拓等方面不断创新探索投资互动新模式。此外,公司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联合财产险公司、广发银行开展各类客户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方案。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公司全力推进“健康养老生态建设工程”,以保险业务为核心,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保险+康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康养产业布局。2023年上半年,在“保险+健康”方面,公司充分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不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打造优质高效、线上线下融通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大健康平台服务项目数量过百,覆盖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就医服务、康复护理等七大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累计注册用户量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10%,位居行业前列。在“保险+养老”方面,公司加快推进中国人寿康养产业布局,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构建以“城心”机构养老为主,“城郊”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辅的发展模式。公司通过出资设立的国寿大养老基金加速整合现有康养资源,上半年在6个重点城市新增养老产业布局,并在5个城市开展居家养老试点。下阶段,公司将继续围绕保险主业,全面提升公司大健康、大养老生态融合能力和平台影响力,打造“产品-服务-支付”的闭环,构建起公司“产品+服务”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由风险补偿向风险全链条管理转变,使公司成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力量。

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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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分析

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保险为民”的初心使命,结合产品研发的内外部环境,持续加强产品基础生态建设,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供给的敏锐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持续探索服务与产品融合标准和规则,提升“产品+服务”供给效率。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78款。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有序推进重大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产品研发,进一步满足客户多样的健康保障

需求,在“尊享福”“惠享福”系列基础上创新研发“相伴福”系列等产品,推出“乐学无忧”等学生儿童疾病产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专属保险产品基础上,持续扩展养老年金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配置,积极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落地,满足客户差异化养老保障需求。持续推出乡村振兴专属系列产品,为相关人群提供身故、医疗、意外等保险保障,探索面向特定区域的产品供给,推出海南自贸港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入研究职业运动员退役保障需求,推动体育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分公司

2023年1-6月保险业务收入

江苏51,946广东45,693浙江35,867山东35,061河北23,067中国境内其他分公司278,481

合计470,115

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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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资产类别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到期日金融资产3,924,28672.38%3,733,56373.71%定期存款435,7648.04%485,5679.59%债券2,692,51749.66%2,458,43748.54%债权型金融产品

472,6028.72%455,0268.98%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

323,4035.96%334,5336.60%权益类金融资产976,99118.02%890,92117.59%

股票435,8898.04%432,6978.54%基金

166,2173.07%145,3392.87%其他权益类投资

374,8856.91%312,8856.18%投资性房地产12,9730.24%13,1930.26%现金及其他

249,2454.60%166,1243.28%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258,3244.76%261,1795.16%

合计5,421,819100.00%5,064,980100.00%

注:

1. 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2.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3. 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26.4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37.39亿元。

4. 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5. 现金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54,218.19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7.0%。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48.54%提升至49.66%,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9.59%变化至8.04%,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8.98%变化至

8.72%,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11.34%变化至11.06%。

投资业务

2023年上半年,固收利率在年初短暂上行后向下调整,低利率环境没有显著改善,优质资产仍然稀缺;股票市场持续震荡,行业分化明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在战略资产配置引领

下,灵活进行战术资产配置管理,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固收资产坚持哑铃型配置策略,抢抓年初利率反弹短暂窗口加大长久期债券配置力度。权益资产仓位总体保持稳定,持续推进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另类资产积极拓展项目储备,创新投资模式,稳定配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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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总投资收益87,60198,542 净投资收益96,95897,009  固定到期类净投资收益77,18977,278  权益类净投资收益11,34813,028  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6256  现金及其他投资收益2,386890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9735,757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27710,72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00(3,511) -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12,8345,678净投资收益率

3.78%4.15%

总投资收益率

3.41%4.21%

注:

1. 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181×365

2. 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181×365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969.58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0.51亿元。受新增配置收益率及权益类品种分红下降影响,2023年上半年净投资收益率为3.78%,较2022年同期下降37个基点。主要受公开市场权益品种实现收益下降影响,2023年上半年实现总投资收益876.01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109.4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3.41%,较2022年同期下降80个基点。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

为4.23%,较2022年同期增长48个基点。

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

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产品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在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的市场环境下,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信用违约事件。重大投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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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分析利润总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11,15224,931-55.3%

寿险业务7,57515,717-51.8%健康险业务1,8965,808-67.4%意外险业务1661,726-90.4%其他业务1,5151,680-9.8%

本报告期内,因权益市场持续震荡,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1.8%;受保费收入下降及部分业务赔付支出增加的综合影响,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7.4%;因部分业务赔付支出增加,意外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0.4%;因部分子公司净利润下降,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8%。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0,49013,108132.6%未决赔款准备金26,81926,1532.5%寿险责任准备金3,906,6613,607,2368.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51,898233,6637.8%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4,215,8683,880,1608.7%

寿险3,905,0523,605,7698.3%健康险300,278265,36913.2%意外险10,5389,02216.8%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4,215,8683,880,1608.7%

 其中:剩余边际

842,361819,7062.8%

注: 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为42,158.68亿元,较2022年底的38,801.60亿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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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

退保金27,48119,11543.8%赔付支出101,70172,81439.7% 寿险业务68,85844,97253.1% 健康险业务29,47725,02017.8% 意外险业务3,3662,82219.3%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18,318327,003-2.7%保单红利支出6,06211,837-48.8%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退保金同比增长43.8%,主要原因是部分产品退保增加。受寿险业务年金给付增加影响,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9.7%,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53.1%,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7.8%,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9.3%。受年金给付增加影响,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下降2.7%。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使得保单红利支出同比下降

48.8%。

手续费及佣金、其他支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2,47235,30520.3%业务及管理费20,15919,5253.2%其他业务成本16,01315,1535.7%

本报告期内,由于新单期交业务增长,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20.3%;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长3.2%;其他业务成本主要因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增加而同比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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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分析

流动资金的来源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47.08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357.64亿元。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07242,7146.4%万能险账户规模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679)(136,714)28.5%投资管理的需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8)(72,529)-78.6%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114205-4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7,11433,67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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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

再保业务情况本公司目前采取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及巨灾超赔分保安排,风险保障体系更加全面。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目前溢额分保的自留额按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别确定。本公司分出业务的接受公司(包括合同和临分)主要是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各经营分部的再保情况载于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分部信息”部分。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核心资本709,523699,688实际资本1,031,8181,007,601最低资本505,233487,29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40.43%143.5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4.23%206.78%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4.2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0.43%,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受业务增长、投资资产规模增加、股利分配等因素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2年底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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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4,00060%20,51817,4681,491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3,400本公司持股

70.74%;

资产管理子公司持股

3.53%

10,1496,85750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7,80040%149,25035,0852,08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21,79043.686%3,464,263272,2719,920

注: 详情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本公司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部分。核心竞争力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科技能力、运营服务、风险管控科技能力2023年上半年,公司全面启动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建设,深化科技创新,夯实数字基座,以高质量科技能力供给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再获殊荣。基于全新自主掌控的分布式技术架构,建成支持PB级数据量的全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时数据服务平台,入选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案例。国寿分布式混合云荣获首都金融创新成果特等奖,寿险业反洗钱领域首个“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创新应用?反洗钱智能识别及查证系统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数据能力持续提升。聚焦数据实时性和一致性持续提升数据服务质效,以数据要素为驱动全面赋能销售、服务、运营、风控等各业务领域。依托万亿级数据处理能力,全流程自动化生成新保险合同准则报表,以更精确的算法、更精细的模型、更高效的流程构建新准则会计核算和精算计量体系,全面保障了新准则实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数字风控持续加强。基于大数据分析打造数字化风控体系,通过多维度建模分析和交叉比对,精准定位各类风险行为,实现风控关口前移、动态监测,快速识别和精准捕捉重点业务风险监控场景。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打造反洗钱监管科技应用实验室,探索运用科技手段赋能覆盖式、穿透式反洗钱监管。

运营服务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国家大局,将客户声音作为运营服务工作推动力,加速推进智能集约的一体化运营模式落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提升服务供给和送达能力,致力提供“简捷、品质、温暖”的高质量运营服务。模式深耕提升送达能力。智能集约带动效率再提升,核保智能审核率提升至94.9%。实现共享作业模式生产领域全覆盖,保全、新单核保审批时效分别提速27.6%、36.6%。多触点服务触达能力再强化,中国人寿寿险APP月活人数同比增长14.3%,空中客服服务量同比增长167.4%,销售人员线上代办服务超422万人次。

多样服务提升供给能力。康养服务取得突破,满足不同客群需求,整合资源,全新推出6个机构养老项目,试点推出居家养老服务,为特定客群提供国寿嘉园“短住体验”优惠服务。升级VIP客户服务方案,客群扩容,权益焕新,服务人次同比提升19.3%。加速柜面由保单服务中心向客户体验中心、销售支持中心、消保宣传教育基地转型,已有400多家完成形象焕颜升级。理赔服务彰显为民初心。“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深入人心,理赔平均时效0.39天,同比提速17%,赔付件数同比增长

21.5%,获赔率提升至99.7%。“理赔预付”超7,400万元,

有效缓解客户就医资金压力。推广医疗电子发票理赔报案通知提醒,赔付超27万人次。便民赔付覆盖面更广,“理赔直付”超341万人次,“重疾一日赔”赔付金额超54亿元,同比均提升50%。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各个环节,闭环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强化诚信合规的销售服务理念,完善客户投诉管理体系,广泛收集客户声音,发现和解决体验问题,深入挖掘服务契机,推送服务线索超340万次。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消保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客户好评度保持高位。风险管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公司构建了以风险偏好陈述书为载体、以风险容忍度和限额指标为抓手的风险偏好常态化管理体系,将风险偏好与经营管理各条线有机结合,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自2022年正式实施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后,公司对标新规积极落实,SARMRA评估得分稳居行业前列。截至2023年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已连续20个季度保持A类评级。本公司积极开展各类风险排查及风险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积极强化偿二代二期规则的细化实施,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投资风险管控体系,逐步构建全链条投资风险分析框架;强化销售风险管控体系,积极开展销售风险预警排查、销售人员诚信文化建设、销售人员信用评级等;全面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积极履行各项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能力迭代升级,公司洗钱风险管控有效性不断提升。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公司实施专项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高管审计,加强审计结果综合运用,发挥内部审计对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和任用的决策支持作用;持续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行审计督导整改与问题线索移交跟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闭环,提升审计效率效能。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法》,严格做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在2022年成功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最高等级认证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公司数据治理架构和数据管理制度,深化完善数据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数据安全管控,确保公司数据可管可控。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坚持“建设国际一流、负责任的寿险公司”社会责任战略目标,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各项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为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绿色发展贡献力量。坚守保险本源,助力民生保障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构建多元化普惠保险产品体系,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丰富普惠保险保障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承办大病保险项目共计200多个,覆盖近3.5亿人;承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60余个,覆盖3,300多万人;累计落地110余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公司致力于提升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新市民等特定风险群体的保障力度,截至本报告期末,承保的老年人保险业务覆盖约3,388万人次,提供超2万亿元保险保障;为727万人次特定女性群体提供约1.1万亿元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截至本报告期末,服务实体经济投资规模突破3.8万亿元,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投资规模超过2.5万亿元。

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着力提升金融保险服务“三农”质效。派驻950名驻村帮扶干部,全力承接1,171个帮扶点工作,投入帮扶资金1,124万元,助力农民增产增收。针对农村人口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业务,为1.9亿农村人口提供风险保障18万亿元,向208万人次赔付82亿元,织密织牢多层次保险保障网,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发展公司积极构建中国人寿特色绿色金融体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全力推进绿色保险业务,为绿色产业客户打造一揽子保险产品服务方案,提升绿色保险服务供给能力,本报告期内,绿色保险保额达3,838.06亿元。持续强化责任投资管理体系,将ESG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流程,促进投资业务绿色转型,截至本报告期末,绿色投资存量规模超过4,400亿元。深入开展绿色运营,最大限度践行节能减排,个人业务基本全面实现无纸化投保,保全、理赔线上化服务率保持在90%以上高位。支持公益事业,共创社会价值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社会责任理念,主动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努力回馈社会。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捐赠2,040万元,用于计生特殊家庭、困境“两癌”患病妇女帮扶项目,助力和谐社会发展。公司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拥有7,000余名注册青年志愿者,鼓励员工参与公益实践;深耕教育公益事业,持续开展“百校体育帮扶计划”,向学校捐赠体育运动器材、选派体育高校志愿者支教、组织开展篮球集训和联赛,实现青少年体育帮扶;持续举办“艺术回山”公益活动,推动美育实践,为乡村孩子提供优质美育资源和美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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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展望

行业格局和趋势

长期来看,我国人身险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首要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擘画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国人均GDP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中等收入群体将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的健康、医疗、养老、财富管理的需求将会加速迸发,为人身险行业提供巨大市场空间。随着市场主体加速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加快专业化、数字化、综合化、生态化等方面的探索,行业正处于传统动能转型升级、新动能蓄势待发的重要攻坚期。行业监管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康中国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支持政策,将引导行业进一步回归保险本源,提升风险保障能力。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2023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经营策略,保持战略定力,聚焦稳健发展、资负统筹管理、重点改革和风险防控,强化客户经营和产品多元化策略,努力实现全年总保费稳中有进、新业务价值较快增长,销售队伍稳量提质,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可能面对的风险

从负债端看,受我国经济持续复苏基础仍不稳固,需求仍然不足,长期利率维持低位等因素影响,行业全面复苏基础尚不牢固,健康、养老、财富管理等领域的有效供给仍需提升,服务、科技等新动能尚待培育。公司将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营销体系改革步伐,做好康养生态的赋能与落地,全力提升客户经营服务能力,全面增强数字化迭代支撑能力,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从资产端看,固收利率将持续低位运行,优质固收类资产供给不足的现状仍将延续,权益市场短期内可能仍以震荡和结构性行情为主。公司面临息类品种收益率持续下行和投资组合总体收益波动加大的双重压力。公司将继续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平衡短期收益稳定与长期价值提升。预期2023年下半年,本公司资金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求。同时,如未来有发展战略实施计划,本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融资安排。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背景本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为公众投资者编制了财务报表。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上半年新业务价值代表了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在评估日前半年里售出的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本公司相信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的有效业务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股东利益总额的贴现价值。第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提供了基于所采用假设,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有关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任何会计准则所编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定。

特别要指出的是,计算内含价值的精算标准仍在演变中,迄今并没有全球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对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估算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建议读者在理解内含价值的结果时应该特别小心谨慎。在下面显示的价值没有考虑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国寿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财产险公司等之间的交易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响。

内含价值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

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考虑了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

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在这里是定义为分别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和截至评估日前半年的新业务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股东利益贴现的计算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确定性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来对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成本、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信用风险、运营经验波动的风险和资本的经济成本作隐含的反映。编制和审阅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由本公司编制,编制依据了2016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的相关内容。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假设

2023年中期内含价值评估的假设与2022年末评估使用的假设保持一致。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结果总结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应结果:

内含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23年

6月30日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

A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733,478682,694B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有效业务价值656,806620,053C 要求资本成本(78,614)(72,227)D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B + C)578,192547,825

E 内含价值 (A + D)1,311,6691,230,519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与上年同期的对应结果: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截至2022年

6月30日

A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39,73030,440B 要求资本成本(8,866)(4,695)C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A + B)30,86425,745

 其中:个险板块上半年新业务价值27,40424,185

下表展示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个险板块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个险板块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截至2023年

6月30日

截至2022年

6月30日

按首年保费27.0%28.5%按首年年化保费30.2%30.4%

注: 首年保费是指用于计算新业务价值口径的规模保费,首年年化保费为期交首年保费100%及趸交保费10%之和。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变动分析下面的分析列示了内含价值从报告期开始日到结束日的变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内含价值变动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A 期初内含价值1,230,519B 内含价值的预期回报45,726C 本期内的新业务价值30,864D 运营经验的差异1,687E 投资回报的差异(14,942)F 评估方法和模型的变化(374)G 市场价值和其他调整29,484H 汇率变动332I 股东红利分配及资本变动(13,850)J 其他2,223

K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A到J的总和)1,311,669

注: 对B – J项的解释:

B 反映了适用业务在2023年上半年的预期回报,以及净资产的预期投资回报之和。C 2023年上半年新业务价值。D 2023年上半年实际运营经验(如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对应假设的差异。E 2023年上半年实际投资回报与投资假设的差异。F 反映了评估方法和模型的变化。G 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从期初到期末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及其他调整。H 汇率变动。I 2023年上半年派发的股东现金红利。J 其他因素。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敏感性结果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这些敏感性测试的结果总结如下:

敏感性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基础情形578,19230,8641. 风险贴现率提高50个基点552,28929,1172. 风险贴现率降低50个基点605,94032,7523. 投资回报率提高50个基点697,72239,4594. 投资回报率降低50个基点459,18122,3075. 费用率提高10%571,58028,4356. 费用率降低10%584,80333,2927.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574,16230,3308.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582,18331,4029. 退保率提高10%577,91730,25110. 退保率降低10%578,52531,52611. 发病率提高10%569,61729,80912. 发病率降低10%586,91931,91913. 考虑分散效应的有效业务价值626,671–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评估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假设在本报告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中国人寿委托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这项工作由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精算和保险服务团队(下称“德勤管理咨询”或“我们”)承担。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 按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审阅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所

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运营的精算假设;? 审阅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包括内含价值、上

半年新业务价值、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

内含价值变动分析以及不同情景下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

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测试结果。

意见的基础、依赖和限制

我们依据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开展有关审阅工作。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中国人寿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内含价值的计算是基于一系列对于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业绩的假设和预测,未来的实际经验会受到很多内部的和外部的因素影响,其中很多并不是完全可以受中国人寿控制,因此,未来的实际经验可能会存在偏差。这份报告仅为中国人寿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中国人寿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审阅意见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我们认为:

?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中国人寿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当前中国的人身险公司评估内含价值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中国人寿的投资策略;?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对未来的展望;? 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各项结果,与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一致,并且总体上是合理的。

代表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卢展航   蒋煜2023年8月23日

美国存托股份退市相关情况本公司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的退市已于2022年9月2日生效,存托股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终止。存托股持有人有权在2023年5月11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根据本公司、存托行和存托股持有人签订的存托协议的约定以及存托股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存托股交还给存托行以撤销该等存托股并换取本公司H股,存托股持有人交还的每1股存托股可换取5股本公司H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2022年9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存托股项目终止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2022-2024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服务提供商,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业务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集团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每年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均为491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服务费共计

231.60百万元。

重要事项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自主方式对集团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和指示。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代价,集团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均为500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收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共计65.98百万元。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2022-2024年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根据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本公司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委托业务包括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和委托运营。就委托投资管理而言,委托范围包括存量已委托国寿投资公司投资管理的股权/不动产直接投资、股权/不动产基金、非标金融产品及类证券化金融产品,以及新增委托投资的非标金融产品及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等。国寿投资公司将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就委托运营而言,国寿投资公司将就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的、该协议约定范围内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

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2023-2025年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以修订在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下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类型,并设定各类型产品的定价原则。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生效后即被终止并被其所替代。根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下的委托投资品种包括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产品、股权/不动产基金及公募REITs产品(主要以策略型基金方式开展,仅限于参与战略配售)。此外,国寿投资公司亦将继续就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并委托其运营管理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的新增签约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2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14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15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及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1,8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2,2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签约金额及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及委托运营费的年度上限,自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生效后整体修订为该协议下的相关年度上限。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共计367.10百万元,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签约金额为35,914.00百万元。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及与第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年度上限均为5,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的年度上限均为500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金额为4,00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为70.99百万元。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框架协议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据此,本公司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投资需求向远洋集团认购由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美元债、点心债、高级永续债、次级永续债、可转债、结构化融资产品等;境内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含可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结构化产品(包括ABS、ABN、CMBS、CMBN、类REITs等资产支持证券);境内外发行的信托产品;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每年认购的金融产品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信用类、无抵押产品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各类永续贷款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认购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的金额为0百万元。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3,500百万元、3,830百万元和4,240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共计

780.29百万元。

与国寿安保基金框架协议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9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将认(申)购或赎回国寿安保基金所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支付相关费用。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未发生相关交易。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以及私募资产管理。各类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均为20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11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80.0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为0百万元。

与万达信息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内,双方将开展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保业务领域类、客户资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年度,各类交易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类型

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最高限额最高限额最高限额

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50100150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100150200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150200300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100100100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6001,0001,000

合计1,0001,5501,750

2023年上半年,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15百万元,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17百万元,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0百万元,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百万元,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百万元。与广发银行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7月15日分别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有效期三年。根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与保险业务及日常经营性活动收支相关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活期存款关联交易。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且任意年度上述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上限为人民币

1亿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有效期两年。根据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为提高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资金收益,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任意一天日终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90亿元,且任意年度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上限为人民币0.10亿元。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投资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拟以3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于2023年4月27日与国寿投资公司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项目。国寿投资公司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江西交投金石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交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2年11月24日就成立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投资吉仓(天津)物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以

9.99亿元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于2023

年5月8日与国寿投资公司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吉仓(天津)物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直接或通过一层或多层投资载体对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关联方当前持有或未来收购之位于中国的物流不动产的若干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该等物流不动产应是位于长三角重要物流节点城市中供需关系较健康区域的已建成且运营成熟的高标准现代化仓储项目。国寿投资公司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杭州游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3年2月23日就成立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投资北京京港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及财产险公司分别以50亿元及1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本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与国寿投资公司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京港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投资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股权,并最终投资于该公司目前和未来建设、运营的各地铁项

目。国寿投资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首创创信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就成立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等事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事项。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继续发生的委托他人进行理财情况:投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公司投资资产管理主要采用委托投资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以中国人寿系统内管理人为主、外部管理人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格局。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系统外投资管理人包括境内管理人和境外管理人,含多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根据不同品种的配置目的、风险特征和各管理人专长来选择不同的投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投资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或资产管理合同,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绩效考核等措施监督管理人日常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H股股票增值权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有关事宜。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认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任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未经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已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未经审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监管规定和上市规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和流程,提升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议事规则运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上述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和公司网站。

本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等8项议案,听取、审阅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及《关于公司2022年

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

公司治理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28日

www.sse.com.cn

2023年6月29日www.hkexnews.hkwww.e-chinalife.com

本公司已应用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除了守则条文第F.2.2段外,本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内遵守了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本公司董事长白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按照守则条文第F.2.2段的要求出席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举时任执行董事赵鹏先生主持会议,并与股东进行了有效沟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进行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9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38.50亿元(含税)。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宣布上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宣布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股东情况

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A股股东:93,626户

H股股东:24,668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有法人68.37%19,323,530,000–––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25.92%7,325,995,473+302,082––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1%708,240,24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41%117,165,58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17%48,613,462+6,953,44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5%14,542,812-6,323,717––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5%14,358,003+497,300––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其他0.05%12,979,176+12,979,176––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国有法人0.04%10,000,000–––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其他0.03%8,000,003+8,000,003––

注: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

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董事执行董事白 涛(董事长)利明光

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卓美娟(于2023年6月21日起任)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 洁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曹伟清(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牛凯龙职工代表监事来 军叶映兰(于2023年6月21日起任)

高级管理人员临时负责人利明光(于2023年8月4日起任)副总裁刘 晖(于2023年7月27日起任)阮 琦(首席风险官)杨 红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国栋(于2023年8月4日起任副总

裁,于2023年2月24日起任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白 凯(于2023年8月4日起任)

合规负责人许崇苗

财务负责人胡 锦(于2023年2月24日起任)临时审计责任人胡志军(于2023年8月4日起任)

临时总精算师侯 晋(于2023年8月4日起任)

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和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卓美娟女士自2023年6月21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8月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名刘晖女士、阮琦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提名李冰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该等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刘晖女士、阮琦先生、李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

经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选举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叶映兰女士自2023年6月21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8月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委任利明光先生为公司总裁,其任职资格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核准通过前,董事会指定利明光先生为本公司临时负责人。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晖女士自2023年7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赵国栋先生、白凯先生自2023年8月4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赵国栋先生自2023年2月24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胡锦女士自2023年2月24日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聘任胡志军女士为公司审计责任人,其任职资格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核准通过前,董事会指定胡志军女士为公司临时审计责任人。2023年8月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聘任侯晋女士担任公司总精算师,其任职资格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核准通过前,董事会指定侯晋女士为公司临时总精算师。因工作变动,赵鹏先生于2023年8月4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执行董事、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因工作调动,王晓青女士于2023年6月2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因工作调整,胡志军女士于2023年6月29日起不再担任本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因工作调整,利明光先生于2023年2月24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23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并于2023年8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因工作调动,刘凤基先生于2023年8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因个人原因,詹忠先生于2023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因工作调动,张涤女生于2023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首席投资官。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核;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提出异议。分支机构及员工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分支机构

约1.8万个。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100,790人。员工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较本公司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信息无重大变化。

含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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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简称“China Life”)法定代表人白涛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邮政编码100033联系电话86-10-63633333投资者关系专线86-10-63631241客户服务专线95519传真86-10-66575722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香港办事处联系地址香港九龙红磡红鸾道18号One Harbour Gate中国人寿中心A座16楼联系电话852-29192628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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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赵国栋李英慧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86-10-6363124186-10-63631191传真86-10-6657511286-10-66575112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liyh@e-chinalife.com

* 证券事务代表李英慧女士亦为与公司外聘公司

秘书之主要联络人

信息披露及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证券时报》 www.stcn.com《证券日报》 www.zqrb.cn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H股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本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12层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人寿601628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人寿2628

其他相关资料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境外法律顾问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

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签字会计师姓名:周星、黄晨执业会计师姓名:叶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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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1保费收入公告2023/1/14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93H股公告2023/2/24保费收入公告2023/2/14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286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3/3/47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及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2023/3/48保费收入公告2023/3/149关于保费收入公告的更正公告2023/3/1410H股公告2023/3/1511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3/211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3/30132022年年度报告2023/3/3014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3/301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3/3016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3/3017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3/3018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3/3019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3/30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2023/3/30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3/3022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23/3/3023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2023/3/302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302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3/3/3026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2年第四季度)2023/3/302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3028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3/3029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3/3030关联交易公告2023/3/303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2023/3/3032保费收入公告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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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33H股公告2023/4/183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4/2035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4/2836董事会关于2023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4/2837监事会关于2023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4/283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4/283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2023/4/284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3/4/2841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2023/4/284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4/2843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4/284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4/2845续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4/2846关联交易公告2023/4/2847关联交易公告2023/4/2848关于披露新保险合同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专项说明会报告的公告2023/5/949新保险合同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专项说明会报告2023/5/950保费收入公告2023/5/115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5/135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5/245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5/245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5/2655保费收入公告2023/6/1056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2023/6/2257关于董事及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2023/6/295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6/295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6/296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6/2961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6/29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2023/6/296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3/6/2964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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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人寿、公司、本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发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财产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身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偿二代二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

SARMRA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中国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ESG环境、社会及管治元人民币元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临时总精算师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三、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董事长:

白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3日

财务报告中所述的“本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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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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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3)第0046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周 星

注册会计师黄 晨中国?上海市2023年8月23日

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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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十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资产(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1195,496128,9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41,391223,78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4,54038,533应收利息451,71052,309应收保费552,71519,697应收分保账款61,1241,433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8497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6367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3860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4014,294其他应收款713,18013,409贷款8591,402596,490定期存款9435,764485,56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1,954,0281,738,108持有至到期投资111,672,3591,574,204长期股权投资12258,324261,179存出资本保证金136,3336,333投资性房地产1412,97313,193在建工程155,2925,025固定资产1648,06649,052使用权资产171,5711,810无形资产188,3748,532递延所得税资产1926,27622,307其他资产205,7855,654独立账户资产545337

资产总计5,643,8605,251,9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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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附注十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负债及股东权益(未经审计)(经审计)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7143,34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127,944148,954预收保费4,72050,830应付手续费及佣金8,1194,664应付分保账款61,553998应付职工薪酬2210,15012,075应交税费231,155942应付股利13,950–应付赔付款2467,48660,819应付保单红利25101,86596,682其他应付款2613,94018,97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27450,386374,74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830,490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826,819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283,906,6613,607,23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8251,898233,663长期借款2912,90912,774应付债券3034,99834,997租赁负债1,3891,569递延所得税负债191,289272其他负债31109,913104,060独立账户负债545337

负债合计5,184,8814,806,863

股东权益:

股本3328,26528,265资本公积3453,95353,554其他综合收益535,561(4,927)盈余公积35109,092105,160一般风险准备3552,47652,429未分配利润36200,015201,6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449,362436,169

少数股东权益379,6178,952

股东权益合计458,979445,12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643,8605,251,9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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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十一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1181,957119,03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04,36693,64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0,05935,816应收利息448,10549,833应收保费52,71519,697应收分保账款1,1241,433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8497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6367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3860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4014,294其他应收款516,88616,964贷款6572,970578,963定期存款7373,395442,69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1,848,0941,644,704持有至到期投资91,670,0331,571,892长期股权投资10487,050466,875存出资本保证金5,6535,653投资性房地产6,1646,266在建工程4,4284,293固定资产44,08645,088使用权资产1,3751,595无形资产7,2827,406递延所得税资产26,10822,120其他资产5,2025,410独立账户资产77

资产总计5,513,6835,145,7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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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附注十一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负债及股东权益(未经审计)(经审计)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1,177140,587预收保费4,72050,830应付手续费及佣金8,1154,660应付分保账款1,553998应付职工薪酬9,00210,758应交税费782509应付股利13,850–应付赔付款67,48660,819应付保单红利101,86596,682其他应付款11,84916,96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50,386374,74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0,490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6,819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3,906,6613,607,23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51,898233,663应付债券34,99834,997租赁负债1,1851,342其他负债30,49829,921独立账户负债77

负债合计5,063,3414,703,976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资本公积52,49552,410其他综合收益131,890(6,103)盈余公积109,044105,112一般风险准备51,34151,341未分配利润207,307210,793

股东权益合计450,342441,81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513,6835,145,7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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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十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已重述,

附注九、1

注4

一、营业收入553,595528,302

已赚保费448,915419,636 保险业务收入470,115439,969  其中:分保费收入––减:分出保费(3,893)(4,4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7,307)(15,875)投资收益3897,173107,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9735,757

其他收益11613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93,200(3,511)汇兑损益(372)219其他业务收入404,5404,114资产处置损益2337

二、营业支出(542,272)(503,235)

退保金41(27,481)(19,115)赔付支出42(101,701)(72,814)减:摊回赔付支出2,9722,984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3(318,318)(327,003)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44142250保单红利支出(6,062)(11,837)税金及附加45(626)(61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2,472)(35,305)业务及管理费46(20,159)(19,525)减:摊回分保费用281572其他业务成本47(16,013)(15,153)资产减值损失48(12,835)(5,678)

三、营业利润11,32325,067

加:营业外收入492426减:营业外支出50(195)(162)

四、利润总额11,15224,931

减:所得税费用515,7291,183

五、净利润16,88126,114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6,88126,114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25,356少数股东损益72575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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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续)

附注十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已重述,

附注九、1

注4)

六、每股收益52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57元人民币0.90元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0.57元人民币0.90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525(5,5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310,488(5,478)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562(5,3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356(2,962)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9,431(5,0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6,127)2,84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4(14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2)(14)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26(165)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26(16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7(70)

八、综合收益总额27,40620,5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6,64419,87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6268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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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十一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547,553527,162

已赚保费448,915419,636 保险业务收入470,115439,969  其中:分保费收入–– 减:分出保费(3,893)(4,4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7,307)(15,875)投资收益1294,063107,8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6136,835其他收益737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88(2,758)汇兑损益443473其他业务收入2,3491,896资产处置损益2237

二、营业支出(539,459)(501,065)

退保金(27,481)(19,115)赔付支出(101,701)(72,814)减:摊回赔付支出2,9722,984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18,318)(327,003)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142250保单红利支出(6,062)(11,837)税金及附加(514)(50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2,455)(35,304)业务及管理费(18,699)(18,113)减:摊回分保费用281572其他业务成本(14,543)(14,234)资产减值损失(13,081)(5,949)

三、营业利润8,09426,097

加:营业外收入2223减:营业外支出(195)(162)

四、利润总额7,92125,958

减:所得税费用6,3751,864

五、净利润14,29627,822

持续经营净利润14,29627,82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续)

附注十一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7,993(5,955)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075(5,7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26(3,440)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9,434(4,8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6,127)2,84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6)(23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8(42)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18(194)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18(194)

七、综合收益总额22,28921,8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附注十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已重述,

附注九、1

注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388,548365,178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22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66,53527,420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1,93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1)8,47411,3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3,781405,893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122,500)(88,368)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519)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8,979)(34,988)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7,958)(11,67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06)(13,875)支付的各项税费(2,931)(3,681)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6,284)(13)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96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2)(12,953)(10,0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574)(163,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258,207242,7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90,717556,57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0,47987,95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7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1,263644,625

投资支付的现金(923,594)(727,221)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8,783)(9,25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760)(11,53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61)(1,357)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15,624)(31,97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6,942)(781,3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679)(136,71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附注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已重述,

附注九、1

注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84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84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3)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38)(7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25)(5,260)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21,188)(64,18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4)(486)(3,0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137)(72,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8)(72,5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1142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2)67,11433,6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2)127,59460,4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2)194,70894,13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附注十一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项目(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388,548365,178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22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66,53527,420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18,01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385,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9,445416,126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122,500)(88,368)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519)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8,962)(34,986)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7,958)(11,67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862)(12,546)支付的各项税费(1,669)(2,721)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7,960)–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615)(9,5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526)(160,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256,919255,7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68,800547,96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9,63087,94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5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8,491635,964

投资支付的现金(886,369)(752,371)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8,783)(9,25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910)(12,41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6)(989)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14,243)(15,2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0,141)(790,2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650)(154,31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附注十一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37)(3,088)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29,410)(66,74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2)(4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439)(70,3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39)(70,3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941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2)62,92431,1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119,03653,5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181,96084,7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项目(未经审计)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022年1月1日 (已重述,附注九、1

注4

)28,26555,00450,29996,13248,320201,0418,073487,134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5,478)––25,35668820,566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67)––67–– 其他–(301)–––––(301) 利润分配–––5,09641(23,509)(454)(18,826)  提取盈余公积–––5,096–(5,096)––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41)––  对股东的分配–––––(18,372)(454)(18,826)

2022年6月30日 (已重述,附注九、1

注4

)28,26554,70344,754101,22848,361202,9558,307488,573

2023年1月1日28,26553,554(4,927)105,16052,429201,6888,952445,121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10,488––16,15676227,406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其他–399–––––399 利润分配–––3,93247(17,829)(97)(13,947)  提取盈余公积–––3,932–(3,93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7(47)––  对股东的分配–––––(13,850)(97)(13,947)

2023年6月30日28,26553,9535,561109,09252,476200,0159,617458,97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项目(未经审计)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22年1月1日28,26553,05649,48996,08447,409202,754477,057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5,955)––27,82221,867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0)––50– 其他–(225)––––(225) 利润分配–––5,096–(23,468)(18,372)  提取盈余公积–––5,096–(5,096)–  对股东的分配–––––(18,372)(18,372)

2022年6月30日28,26552,83143,484101,18047,409207,158480,327

2023年1月1日28,26552,410(6,103)105,11251,341210,793441,81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7,993––14,29622,289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其他–85––––85 利润分配–––3,932–(17,782)(13,850)  提取盈余公积–––3,932–(3,932)–  对股东的分配–––––(13,850)(13,850)

2023年6月30日28,26552,4951,890109,04451,341207,307450,34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锦      临时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交易,股本增至人民币267.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72.2%。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000,000股,股本增至人民币282.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68.37%,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于2007年1月9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于2022年8月,本公司自愿将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本公司存托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最后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存托股的退市已于2022年9月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3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的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并得到同意,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

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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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折算

(1)

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

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a) 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1)

金融资产(续)(a)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b) 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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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1)

金融资产(续)

(c) 金融资产减值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i)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d)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i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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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2)

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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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0.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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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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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四、18。12.

存出资本保证金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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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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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办公及通讯设备3至11年3%8.82%-32.33%运输工具4至8年3%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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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20至70年。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6.

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8.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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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险合同

(1)

保险合同的定义本集团对承保的合同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金额。合同的签发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a) 保险合同收入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金,计入当期损益。(b) 保险合同成本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单红利支出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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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险合同(续)(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c) 保险合同准备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尚未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本集团使用考虑了折现率的现金流方法评估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它们分别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本集团将主要险种中具有相同性别、缴费期间及频率、保险期间等情况的所有保单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保险合同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其中保单维持费用考虑了未来的行政费用,在本集团经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费用管理的影响。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益。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摊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采用不同载体进行摊销,对于分红险以未来预期保单持有人红利为基础进行摊销,而对于传统险以有效保险金额为基础进行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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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c)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a)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b)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集团费用管理的影响。c)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集团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损法、案均赔款法、链梯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本集团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估计未来现金流为基础确定充足性,如果评估显示根据预估的未来现金流,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价值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任何变化将计入当期损益。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管理这些非保险合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集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外,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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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当内嵌衍生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应与主体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净利润确认。

21.

保险保障基金本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年第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1)

基准费率

?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其中,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2)

风险差别费率风险差别费率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A(含AAA、AA、A)、B(含BBB、BB、B)、C、D时,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当人身险保险保障基金达到行业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行业总资产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数据为准。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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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23.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

保费收入保费收入的确认方法请参见附注四、19。

(2)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金融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因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所享有或分担的当期净损益等。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4)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24.

租赁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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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租赁(续)

(1)

作为承租人(a) 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b) 后续计量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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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26.

或有事项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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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职工薪酬(续)

(1)

职工社会保障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2)

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8.

一般风险准备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9.

股利分配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30.

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3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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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实际结果可能会因采取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必要的复核。本集团对原保险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分和非保险部分。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本集团基于有效保单的分布状况对每一险种进行测试,如果准备金占比一半以上保单通过测试,则该险种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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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2)

重大精算假设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对于由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进行反映。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生效年度的假设确定,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集团投资策略的预期,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3年6月30日4.85%2022年12月31日4.85%2022年6月30日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确定折现率假设。包含风险边际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3年6月30日2.73%~4.80%2022年12月31日2.68%~4.80%2022年6月30日2.79%~4.80%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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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2)

重大精算假设(续)? 死亡率和发病率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使寿命延长,给本集团带来长寿风险。本集团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的保单单位成本,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费用假设以每份保单单位成本及其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的形式表示。

个人寿险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元/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

2023年6月30日45.000.85%~0.90%25.000.90%2022年12月31日45.000.85%~0.90%25.000.90%2022年6月30日45.000.85%~0.90%25.000.90%

?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本集团风险边际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本集团对每个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以及费用假设等考虑风险边际以应对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风险边际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本集团自主决定风险边际的水平,监管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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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和贷款。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股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其他贷款: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值假设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本集团定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4)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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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5)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6)

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本集团按照下列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基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种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子公司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寿财富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九、2。

五、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本报告期,精算假设变更合计增加2023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8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740百万元。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5,958百万元。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以符合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情况。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期内变更该减值标准。变更前的减值标准为: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或持续6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变更后的减值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本报告期,该会计估计变更增加税前利润人民币5,053百万元。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23年8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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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制、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承受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就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非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实际发生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另外,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通过两类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同,这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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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分别。寿险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产品名称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38,5719.27%––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2>8,3572.01%8,4912.19%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3>6,5721.58%6,6881.73%康宁终身保险<4>5,8151.40%6,7721.75%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5>160.00%7,3001.89%其他356,79485.74%357,85192.44%

合计416,125100.00%387,102100.00%

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120.02%––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2>3,0264.09%3,0156.08%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3>2,8553.86%2,8225.69%康宁终身保险<4>3,4564.67%2,7205.49%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5>6,8609.27%290.06%其他57,77978.09%40,97982.68%

合计73,988100.00%49,565100.00%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产品名称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29,3280.71%––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2>122,5082.95%115,6143.01%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3>125,1003.01%119,6553.12%康宁终身保险<4>394,3969.48%386,21810.06%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5>47,8561.15%54,5281.42%其他3,439,37182.70%3,164,88482.39%

合计4,158,559100.00%3,840,89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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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1>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和十年两种。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二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2>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是年金型保险合同,与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组合销售,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止。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首次给付的年金按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及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2%给付,以后每年给付的年金按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满期保险金按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3>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0%给付;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首次给付的年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10%给付;以后每次给付的年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满期保险金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和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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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4> 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5> 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分别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三年的,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48%和12%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五年的,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60%和40%给付特别生存金。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之和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3)

敏感性分析

(a)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43,643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5,50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42,364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4,114百万元)。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722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72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1,88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948百万元)。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5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60,624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81,95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147,88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67,30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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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敏感性分析(续)(b)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35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25百万元)。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2019202020212022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计

当期末49,72752,58956,93854,49727,8551年后51,05152,05756,50255,4262年后50,97251,59756,3063年后51,00951,4254年后50,972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50,97251,42556,30655,42627,855241,984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50,530)(50,570)(54,555)(48,153)(11,357)(215,165)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4428551,7517,27316,49826,819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2019202020212022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计

当期末49,17551,99455,86252,65727,1281年后50,41451,26054,98553,5692年后50,31550,76654,7993年后50,34050,6024年后50,307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50,30750,60254,79953,56927,128236,405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49,875)(49,767)(53,090)(46,469)(11,021)(210,222)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4328351,7097,10016,1072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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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投资连结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设立独立投资账户单独核算(请参见附注

十、54)。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投资账户投资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归

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也应全部由投保人承担。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为人民币53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百万元),因而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收取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除特别说明外,在以下的各类金融风险分析中均不考虑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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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

市场风险(a)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证收益,而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于2023年6月30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期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0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517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人民币27,480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6,9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29,948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3,795百万元)。(b) 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主要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于2023年6月30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本集团本期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3,72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增加或减少人民币3,214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人民币74,72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85,82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67,43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84,153百万元)。如果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而影响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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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c)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及借款。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6月30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19,25245,5735021,4741,02767,828债权型投资9,107–171249,140定期存款2,727––––2,72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07118107422,511

合计33,39345,6915291,5601,03382,206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7,009–2,5133,387–12,909

合计7,009–2,5133,387–12,909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14,82159,0273941,21287476,328债权型投资8,472–8738,490定期存款2,176––––2,17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496220813673,262

合计28,31859,0896101,35588490,256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6,756–2,3073,192–12,255

合计6,756–2,3073,192–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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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于2023年6月30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10%,本集团本期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01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927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外币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或增加人民币5,91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当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820百万元)。本集团本期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372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实际汇兑收益为人民币219百万元)。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和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要求交易对手提供各种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a) 信用风险敞口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b)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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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c) 信用质量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99.9%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2022年12月31日:99.9%)。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2年12月31日: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96.6%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31日:95.6%)。主要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大多由第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再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拥有足额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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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3)

流动性风险(续)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2023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未标明到期日/即期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2,890,787–286,846497,414423,5373,719,804股权型投资976,991976,99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540–54,554–––定期存款435,764–206,062127,565111,92819,257存出资本保证金6,333–4,3975461,718–贷款591,402–320,063122,86690,677120,096应收利息51,710–51,380330––应收保费52,715–52,715–––应收分保账款1,124–1,12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94,705–194,705–––

应付分保账款1,553–(1,55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0,490–(24,011)–––未决赔款准备金26,819–(26,819)–––寿险责任准备金3,906,661–51,957(106,189)(465,125)(5,524,745)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51,898–19,33750,04939,773(938,586)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50,386–(30,989)52,774120,048(1,417,367)应付债券34,998–(36,085)–––租赁负债1,389–(896)(698)(79)(13)长期借款12,909–(3,889)(9,913)––应付赔付款67,486–(67,48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7,944–(127,9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714(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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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3)

流动性风险(续)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未标明到期日/即期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2,645,173–264,687467,372422,0883,306,607股权型投资890,921890,92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8,533–38,548–––定期存款485,567–195,048226,337100,235–存出资本保证金6,333–4,0639881,718–贷款596,490–333,258137,92678,902118,063应收利息52,309–52,019290––应收保费19,697–19,697–––应收分保账款1,433–1,4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7,591–127,591–––

应付分保账款998–(99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3,108–(8,908)–––未决赔款准备金26,153–(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3,607,236–65,542(39,244)(388,864)(5,237,915)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0,74352,30442,682(926,853)保户储金及投资款374,742–(32,433)48,029117,116(1,207,889)应付债券34,997–(328)(36,498)––租赁负债1,569–(919)(790)(98)(20)长期借款12,774–(3,675)(9,426)(97)(317)应付赔付款60,819–(60,8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8,954–(149,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344(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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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赔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上述流动性风险分析中未包含应付保单红利,其于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01,86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6,682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除已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外,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于2023年6月30日,应付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90,504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69百万元)。

3.

资本管理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以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保险保障基金等。请分别参见附注十、13,附注十、35和附注十、46。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底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本公司已按照本要求计算2023年6月30日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核心资本709,523699,688实际资本1,031,8181,007,601最低资本505,233487,29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40%14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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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3.

资本管理(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1) 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 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 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

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 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

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及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四、32(6)。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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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1)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2023年6月30日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68,3677,2907,290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51,885151,885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2,0911,2951,295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50,27150,271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51,57524,43124,431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7,92447,924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39,0048,2888,288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95,00595,005投资收益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2022年12月31日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85,89410,09610,09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26,573126,573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1,9921,2951,295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47,67447,674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60,85022,78122,781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6,45846,458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87,95913,06713,06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0,892100,892投资收益

注1: 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注2: 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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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2)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729,52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08,027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740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911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5.

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括可从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于2023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40.84%。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集团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于2023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38.49%。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于2023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20.67%。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型投资及非上市债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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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51,519––151,519   股票398,06517,507–415,572   优先股––51,24251,242   其他86,33121,003213,922321,256 -债权型投资   国债23,33718,442–41,779   政府机构债券111,902237,028–348,930   企业债券3,998227,377–231,375   次级债券76,015129,673–205,688   其他–266186,401186,66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4,567131–14,698   股票20,159158–20,317   其他4531,934–2,387 -债权型投资   国债2951,472–1,767   政府机构债券8757,309–8,184   企业债券7,672155,16045162,877   其他1,11427,6742,37331,161独立账户资产533––533

合计896,835845,134453,9832,195,95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714)––(6,714)独立账户负债(533)––(533)

合计(7,247)––(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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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资产合计

期初余额173,302220,7012,150396,153购买11,45821,99418033,632转入至第三层级–17,134–17,134转出第三层级––––计入损益的影响––8888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3,5096,097–9,606出售或行权–(762)–(762)到期(1,868)––(1,868)

期末余额186,401265,1642,41845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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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31,897––131,897   股票396,16317,985–414,148   优先股––50,52250,522   其他45,52529,260170,179244,964 -债权型投资   国债36,94510,243–47,188   政府机构债券77,982235,288–313,270   企业债券3,678184,885–188,563   次级债券53,194102,830–156,024   其他–1,096173,302174,39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3,084358–13,442   股票17,2771,272–18,549   其他92173–265 -债权型投资   国债6611,144–1,805   政府机构债券2,3877,235–9,622   企业债券3,018149,28145152,344   其他12925,5212,10527,755独立账户资产7––7

合计782,039766,571396,1531,944,76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344)––(3,344)独立账户负债(7)––(7)

合计(3,35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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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

期初余额160,499188,58345349,127购买12,20316,0752,67030,948转入至第三层级––––转出第三层级(10)––(10)计入损益的影响––8181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332)(49)–(381)出售或行权–(4,273)–(4,273)到期(11,507)––(11,507)

期末余额160,853200,3362,796363,985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4,284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5,181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3,164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7,990百万元),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668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725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8,850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31,483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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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值对这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公允价值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参数范围公允价值与不可观察参数的关系

股权型投资2023年6月30日:

29,3252022年12月31日:

29,597

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2023年6月30日:

8%-30%2022年12月31日:

12%-30%

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2023年6月30日:

43,1342022年12月31日:

41,904

净资产法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3年6月30日:

190,9412022年12月31日:

133,864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3年6月30日:

2.35%-17.30%

2022年12月31日:

2.61%-10.02%

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债权型投资2023年6月30日:

188,7742022年12月31日:

158,507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3年6月30日:

2.25%-10.25%

2022年12月31日:

2.41%-10.55%

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

七、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办法。

2.

增值税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司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免征增值税。此外,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入(一年期以下)、贷款业务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等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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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

1.

经营分部(1)

寿险业务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

健康险业务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3)

意外险业务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二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和成本以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益等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除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独立账户资产、应付赔付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及独立账户负债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外,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4. 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超过99%来自于中国

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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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项目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482,66160,1237,6524,841(1,682)553,595已赚保费387,85053,6347,431––448,915 保险业务收入388,55873,0588,499––470,115 减:分出保费(708)(3,149)(36)––(3,89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6,275)(1,032)––(17,307)投资收益90,2556,188213517–97,173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5,45037313137–5,973其他收益685–43–11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979204710–3,200汇兑损益414281(815)–(372)其他业务收入1,07363–5,086(1,682)4,540 其中:分部间交易–––1,682(1,682)–资产处置损益221–––23

二、营业支出(474,925)(58,216)(7,486)(3,327)1,682(542,272)

退保金(26,276)(1,194)(11)––(27,481)赔付支出(68,858)(29,477)(3,366)––(101,701)减:摊回赔付支出2502,69131––2,972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299,275)(18,677)(366)––(318,318)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135–7––142保单红利支出(5,943)(119)–––(6,062)税金及附加(459)(89)(9)(69)–(62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4,995)(4,561)(2,134)(782)–(42,472)业务及管理费(12,227)(4,859)(1,319)(1,754)–(20,159)减:摊回分保费用1611164––281其他业务成本(15,450)(1,228)(295)(722)1,682(16,013) 其中:分部间交易(1,571)(107)(4)–1,682–资产减值损失(11,988)(819)(28)––(12,835)

三、营业利润7,7361,9071661,514–11,323

加:营业外收入211–2–24减:营业外支出(182)(12)–(1)–(195)

四、利润总额7,5751,8961661,515–11,152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1,414525152418–2,509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续)

2023年6月30日项目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75,64812,0054147,429–195,49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3,25615,2605262,349–241,39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0,9383,482120––54,540应收利息47,9233,275113399–51,710应收保费24,03928,173503––52,715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683166––849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334302––6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38––––738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401–––4,401贷款559,68929,2337191,761–591,402定期存款400,89427,4019456,524–435,76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09,094123,6514,26317,020–1,954,028持有至到期投资1,559,749106,6083,6762,326–1,672,359长期股权投资214,52014,66250628,636–258,324存出资本保证金5,28036112680–6,333独立账户资产7––526–533

可分配资产合计5,071,775369,52912,26567,650–5,521,219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122,641

合计5,643,860

二、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27042915––6,71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7,9278,0602781,679–127,944应付赔付款61,4085,766312––67,486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30,77719,609–––450,386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5,7064,784––30,490未决赔款准备金–22,6744,145––26,819寿险责任准备金3,905,052–1,609––3,906,661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51,898–––251,898长期借款–––12,909–12,909独立账户负债7––526–533其他可分配负债35,3782,28077––37,735

可分配负债合计4,556,819336,42211,22015,114–4,919,57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65,306

合计5,184,881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453,95262,8297,8605,232(1,571)528,302

已赚保费355,89856,1457,593––419,636 保险业务收入356,52875,2848,157––439,969 减:分出保费(630)(3,739)(89)––(4,4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5,400)(475)––(15,875)投资收益100,0526,823275525–107,675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5,42136515(44)–5,757其他收益725–55–13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68)(220)(9)(14)–(3,511)汇兑损益442301(254)–219其他业务收入72144–4,920(1,571)4,114 其中:分部间交易–––1,571(1,571)–资产处置损益352–––37

二、营业支出(438,105)(57,012)(6,134)(3,555)1,571(503,235)

退保金(18,213)(892)(10)––(19,115)赔付支出(44,972)(25,020)(2,822)––(72,814)减:摊回赔付支出1882,77026––2,984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06,234)(21,356)587––(327,003)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641806––250保单红利支出(11,772)(65)–––(11,837)税金及附加(437)(97)(9)(68)–(61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6,605)(5,812)(2,195)(693)–(35,305)业务及管理费(10,764)(5,336)(1,358)(2,067)–(19,525)减:摊回分保费用3452315––572其他业务成本(14,088)(1,549)(360)(727)1,571(15,153) 其中:分部间交易(1,468)(99)(4)–1,571–资产减值损失(5,306)(358)(14)––(5,678)

三、营业利润15,8475,8171,7261,677–25,067

加:营业外收入221–3–26减:营业外支出(152)(10)–––(162)

四、利润总额15,7175,8081,7261,680–24,931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1,415658178452–2,703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续)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14,1117,7662936,783–128,9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8,10314,162534983–223,78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9562,4479238–38,533应收利息48,6063,308125270–52,309应收保费8,26810,966463––19,697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2648––7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441295––7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603––––60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294–––4,294贷款563,97729,7278151,971–596,490定期存款447,25030,4381,1476,732–485,56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08,279109,4514,12616,252–1,738,108持有至到期投资1,468,20799,9193,7662,312–1,574,204长期股权投资218,64914,88056127,089–261,179存出资本保证金5,28035914680–6,333独立账户资产7––––7

可分配资产合计4,727,296328,88412,27963,110–5,131,569

不可分配资产其他资产120,415

合计5,251,984

二、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112212812–3,34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7,7619,3753531,465–148,954应付赔付款57,1783,327314––60,819保户储金及投资款355,74318,999–––374,74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9,4743,634––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2,2323,921––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3,605,769–1,467––3,607,23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33,663长期借款–––12,774–12,774独立账户负债7––––7其他可分配负债34,5042,28784––36,875

可分配负债合计4,194,074299,5699,78114,251–4,517,67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89,188

合计4,806,863

注: 2023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业务经营管理情况,重新梳理各业务分部项目的列示,以提供更清晰的信息,?较期数据相应重新列示。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

4,000百万元

直接持股60%60.00%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

3,400百万元

直接持股

70.74%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3.53%

74.27%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中国香港金融不适用

注1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50%50.00%

注3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

中国江苏投资咨询人民币

3,236百万元

直接持股

67.38%

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32.62%

100.00%

国寿基金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

1,288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85.03%85.03%

金梧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英属泽西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国寿财富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

200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48%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52%

100.00%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人民币

6,100百万元

直接持股100%100.00%新华奥有限公司(New Aldgate Limited,

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恒悦富有限公司(Glorious FortuneForever 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富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CL Hotel Investor, L.P.美国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Golden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Sunny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Fortune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通过Golden Bamboo Limited、Sunny Bamboo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100%

100.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

中国北京健康管理人民币

1,530百万元

直接持股100%100.00%国寿富兰克林(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投资人民币

100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

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89.997%89.997%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Wisdom Forever Limited Partnership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通过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间接持股100%

1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

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品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远墅圆玖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希望大厦子公司”)

中国辽宁投资人民币

484百万元

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远墅圆玖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

100.00%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复子公司”)

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益子公司”)

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颐京胜子公司”)

中国陕西投资人民币

831百万元

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远翔天益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CBRE Global Investors U.S.Investments I, LLC(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

美国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99.99%99.99%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5%99.95%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0%99.90%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9%99.99%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99.98%99.98%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年丰保险代理公司”)

中国北京保险代理人民币

544百万元

直接持股

90.81%90.81%

国寿(杭州)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中国浙江酒店管理人民币

65百万元

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9%99.99%

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嘉园子公司”)

中国福建健康咨询服

人民币1,500百万元

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9%99.99%

国寿(天津)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养生子公司”)

注4

中国天津投资管理人民币

700百万元

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9%99.99%

国寿(青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青岛子公司”)

注5

中国山东健康管理人民币

211百万元

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99.50%99.50%

国寿秦皇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秦皇岛子公司”)

注5中国河北养老服务人民币

33百万元

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注1: 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注2: 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注3: 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注4: 2022年12月8日,本集团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出资728百万元,取得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养生子公司99.99%的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集

团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根据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财务报表,对本集团所涉比较期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重述。注5: 于2023年度,国寿青岛子公司、国寿秦皇岛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135,042百万元直接持有67.90%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1,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目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百瑞恒益8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国新)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8.70%;通过养老

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1.30%光大?惠盈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9.00%重庆信托?国融四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993百万元直接持有85.00%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973百万元直接持有91.97%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计划

(首期)

投资管理人民币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中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益工具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中航信托?天启21A155号永续债权益工具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38%昆仑信托–中国中冶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6.25%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4.00%

3.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港币=0.9220人民币1港币=0.8933人民币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存款150,00685,645结算备付金45,49043,308

合计195,496128,953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营业保证金共计人民币79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2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2,1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2,675百万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1,7671,805 政府机构债券8,1849,622 企业债券162,877152,344 其他

31,16127,755

小计203,989191,526

股权型投资 基金14,69813,442 股票20,31718,549 其他2,387265

小计37,40232,256

合计241,391223,782

注: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同业存单等。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54,34038,21530天以上200318

合计54,54038,533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利息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10,98213,238应收国债利息3,9714,078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4,83416,313应收企业债券利息11,2498,999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5413,030其他6,1336,651

合计51,71052,309

5.

应收保费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寿险24,0048,227短期险25,4018,274一年期以上健康险3,2943,185一年期以上意外险2620

合计52,72519,706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10)(9)

净值52,71519,697

账龄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44,84317,3613个月至1年(含1年)5,7441,7181年以上2,138627

合计52,72519,706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10)(9)

净值52,71519,697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保费,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6.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1,12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33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43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82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1,55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98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73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6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其他应收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暂借及垫付款5,0476,255应收股利及分红款(b)1,445142应收及预付投资款1,3531,029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十二、5(2))680963押金及保证金642686预付工程款6377预缴税款6171其他4,5814,725

合计13,81714,048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637)(639)

净值13,18013,409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1,49111,0891年至2年(含2年)6471,0232年至3年(含3年)2275103年以上1,4521,426

合计13,81714,048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637)(639)

净值13,18013,409

(b)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及分红款14213,289(11,986)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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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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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贷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a)263,190254,407其他贷款(b)330,002344,426

合计593,192598,833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1,790)(2,343)

净值591,402596,490

公允价值603,850605,692

(a)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2022年12月31日:同),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b)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214,328233,6755年至10年(含10年)103,46497,08110年以上12,21013,670

合计330,002344,426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1,790)(2,343)

净值328,212342,083

其他贷款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贷款的公允价值主要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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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31,68229,7403个月至1年(含1年)166,482154,0921年至2年(含2年)73,459161,3252年至3年(含3年)39,54146,6703年至4年(含4年)70,10013,1004年至5年(含5年)35,35080,6405年以上19,150–

合计435,764485,567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合计人民币1,46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以及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合计人民币2,175百万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41,77947,188 政府机构债券348,930313,270 企业债券231,375188,563 次级债券205,688156,024 其他

186,667174,398

小计1,014,439879,443

股权型投资 基金151,519131,897 股票415,572414,148 优先股51,24250,522 其他

321,256244,964

小计939,589841,531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注

–17,134

合计1,954,0281,738,108

注: 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型基金、信托计划及永续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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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23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978,130977,623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6,954(19,591)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645)(18,443)

公允价值1,014,439939,589

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856,067886,90117,134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3,818(27,224)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442)(18,146)–

公允价值879,443841,531不适用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6月30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87,193440,002 政府机构债券1,105,2791,212,682 企业债券166,155177,507 次级债券13,73216,247

合计1,672,3591,846,438

2022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78,105417,814 政府机构债券1,004,1621,080,854 企业债券178,203186,145 次级债券13,73415,993

合计1,574,2041,7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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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持有至到期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层级。

2023年6月30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334,017105,985440,002 政府机构债券114,0541,098,6281,212,682 企业债务11,651165,856177,507 次级债券–16,24716,247

合计459,7221,386,7161,846,438

202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240,597177,217417,814 政府机构债券104,751976,1031,080,854 企业债务719185,426186,145 次级债券–15,99315,993

合计346,0671,354,7391,700,806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四、32(3)。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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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Joy City”)5,2885,283 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以下简称“MCL”)3,4013,553 其他

注1

46,84345,492

小计55,53254,328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102,61498,085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2,19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14,03313,501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1,7941,737 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12,25921,56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3,18822,602 其他

注1

48,90447,163

小计202,792206,851

合计258,324261,179

注1: 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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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期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2022年12月31日

新增或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

调整的净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其他权益变动

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6月30日

持股比例

期末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Joy City权益法6,2815,283–55(50)––5,28866.67%– MCL权益法7,6563,553–(265)–113–3,40175.00%– 其他权益法50,37445,4921,280863(847)55–46,843–

 小计64,31154,3281,280653(897)168–55,532–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注2

权益法53,20198,085–4,309(742)962–102,61443.686%– 远洋集团

注3

权益法11,2452,194–(2,194)––––29.59%(5,862) 财产险公司权益法9,60013,501–816(80)(204)–14,03340.00%– 中粮期货权益法1,3391,737–55–2–1,79435.00%–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权益法10,00021,569(10,000)683–7–12,25943.86%– 中国联通

注4

权益法21,80122,602–492–94–23,18810.03%– 其他权益法49,33547,1636001,159(221)203–48,904(505)

小计156,521206,851(9,400)5,320(1,043)1,064–202,792(6,367)

合计220,832261,179(8,120)5,973(1,940)1,232–258,324(6,367)

注2: 于2023年6月20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78元。本公司应收总计人民币742百万元的

现金股利。注3: 本集团在远洋集团提供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基础上进行权益法调整,2023年1-6月权益法调整金额为-2,194百

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持有的远洋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注4: 中国联通于2023年6月30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4.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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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根据《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及财政部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部分联营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 Joy City合伙企业英属开曼群岛物业投资 MCL有限责任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物业投资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广州银行 远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北京房地产 财产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保险 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武汉管道运输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电信

下表列示了于2023年6月30日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远洋集团

财产险

公司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85725,4003,464,263216,143149,25031,42322,284660,290负债合计2613,5543,191,992190,285114,16527,8427,553302,801权益合计9,83111,846272,27125,85835,0853,58114,731357,489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83111,846227,28112,74135,0853,57014,731158,867调整合计

注5

(1,899)(7,311)3143,802––37315,802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7,9324,535227,59516,54335,0853,57015,104174,669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9%40.00%35.00%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2883,401102,6145,86214,0331,79412,25923,188减值准备–––(5,86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2883,401102,614–14,0331,79412,25923,188

收入合计11124037,42217,57945,4131,9232,808195,838净利润107(30)9,920(18,309)2,0891571,56912,456其他综合收益–2642,216(309)(512)7–503综合收益合计10723412,136(18,618)1,5771641,569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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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2年12月31日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远洋集团

财产险

公司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71023,9573,417,906246,072135,69029,30637,315644,687负债合计2212,7733,156,057198,186101,93325,8891,369297,413权益合计9,68811,184261,84947,88633,7573,41735,946347,274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68811,184216,85831,74733,7573,40735,946154,370调整合计

注5

(1,764)(6,447)369(7,790)––38416,038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7,9244,737217,22723,95733,7573,40736,330170,408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9%40.00%35.00%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2833,55398,0858,05613,5011,73721,56922,602减值准备–––(5,86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2833,55398,0852,19413,5011,73721,56922,602

收入合计9923337,66523,42942,6941,6682,646178,636净利润95309,3161081,1771571,49510,906其他综合收益10(2)(449)(988)(216)4–599综合收益合计105288,867(880)9611611,49511,505

注5: 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14,71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231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四、1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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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放形式存期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3,2533,253宁波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6001,600浙商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500500中信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00300

小计5,653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280380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8018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20120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00–

小计680680

合计6,333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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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15,226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

2023年6月30日15,224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2,033)本期计提(218)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2,251)

净额2023年6月30日12,973

2022年12月31日13,193

公允价值

2023年6月30日16,811

2022年12月31日16,854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2022年12月31日:无)。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加权平均的估值方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收益法是通过预测投资性房地产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根据以上两种估价方法的计算结果,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上述评估方法下,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下降)。15.

在建工程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期未发生减值(2022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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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62,9548,8841,26873,106本期增加 本期购置102521155 在建工程转入363––363 其他增加3––3本期减少 转让和出售(6)–(3)(9) 清理报废(66)(87)(4)(157) 其他减少(2)––(2)

2023年6月30日63,3488,8491,26273,459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16,640)(6,319)(1,071)(24,030)本期增加(1,049)(404)(44)(1,497)本期减少67847158

2023年6月30日(17,622)(6,639)(1,108)(25,369)

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31日(24)––(24)

2023年6月30日(24)––(24)

净额

2023年6月30日45,7022,21015448,066

2022年12月31日46,2902,56519749,052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固定资产增加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1,497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498百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人民币363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584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97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459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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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原价2022年12月31日4,20134,204本期增加264–264本期减少(536)–(536)

2023年6月30日3,92933,932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2,392)(2)(2,394)本期计提(474)–(474)本期减少507–507

2023年6月30日(2,359)(2)(2,361)

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30日–––

净额2023年6月30日1,57011,571

2022年12月31日1,80911,81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无重大转租使用权资产产生的收益,无重大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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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无形资产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11,000–(8)10,992 其他1,39235–1,427

原价合计12,39235(8)12,419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2,908)(133)5(3,036) 其他(952)(57)–(1,009)

累计摊销合计(3,860)(190)5(4,045)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8,092(133)(3)7,956 其他440(22)–418

账面净值合计8,532(155)(3)8,374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减值准备合计––––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8,0927,956 其他440418

账面价值合计8,5328,37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90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80百万元)。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且无重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12月31日: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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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a)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1,73524,884递延所得税负债(6,748)(2,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26,27622,307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289)(272)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6,97927,9176,99327,971保险合同准备金及应付保单红利7,73430,9365,34721,387应付工资2,2438,9712,71410,855可抵扣亏损12,85151,4037,18528,7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4181,67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8523,406政府补助18711873内部交易抵销728727其他1,9037,6131,3505,401

合计31,735126,93924,88499,534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10,0288,930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21,707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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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c)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4461,784––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11216,447––保险合同准备金1,9667,8632,62110,483其他224896228912

合计6,74826,9902,84911,395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1,7561,453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4,9921,396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3,10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183百万元)。

20. 其他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垫缴保费3,8913,855长期待摊费用(a)439525其他1,4551,274

合计5,7855,654

(a)

长期待摊费用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摊销其他减少

2023年6月30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48237(122)(9)388其他4316(8)–51

合计52553(130)(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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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68,824101,641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59,12047,313

合计127,944148,954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7,94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8,954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68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104百万元)。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1,43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69,914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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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3227,622(9,431)8,513职工福利费25244(257)12股票增值权

34013–353社会保险费41622(610)53 其中:医疗保险费31594(583)42    工伤保险费616(16)6    生育保险费412(11)5住房公积金45752(742)5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3243(265)301设定提存计划9781,675(1,792)861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1311,022(1,012)141    失业保险费1737(37)17    企业年金缴费830616(743)703其他1133(132)2

合计12,07511,304(13,229)10,150

注: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

分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于2023年6月30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6月30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34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27百万元)。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51%至54%,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4.34%,无风险利率2.43%至4.4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13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53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340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327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22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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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应交税费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增值税438301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399176企业所得税151238其他167227

合计1,155942

24.

应付赔付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赔付支出63,40159,574应付退保金313356其他3,772889

合计67,48660,819

25.

应付保单红利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2022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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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其他应付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暂收客户款2,9396,037应付工程及设备款2,3552,606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2,0002,682风险准备金

1,6551,634代理人暂存款955758应付关联公司(附注十二、5(2))691737押金493464保险保障基金464353应付投资款9528其他2,2933,675

合计13,94018,974

于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3,35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3百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等款项。

注: 养老保险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2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到期期限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9,4597,5051年至3年(含3年)6,0784,1213年至5年(含5年)4,2403,1055年以上430,609360,011

合计450,386374,742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26,943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753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方法确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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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3年6月30日

赔付款项提前解除其他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3,10830,490––(13,108)30,490未决赔款准备金26,15326,819(26,153)––26,819寿险责任准备金3,607,236389,464(68,868)(26,287)5,1163,906,661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2,823(5,120)(1,194)1,726251,898

合计3,880,160469,596(100,141)(27,481)(6,266)4,215,868

注: 如附注五所述,其他中包括精算假设变更对准备金的影响人民币5,958百万元,其中增加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8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

民币1,740百万元。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预计合同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1年以下(含1年)1年以上1年以下(含1年)1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0,490–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6,819–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82,0743,824,58775,7303,531,50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9,271242,6278,672224,991

合计148,6544,067,214123,6633,756,497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5173,211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3,79922,451理赔费用准备金503491

合计26,8192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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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长期借款

到期日年利率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2023年9月8日在12个月内,EURIBOR上浮2.50%;

超过12个月,EURIBOR上浮2.70%

注1

788742

保证借款2023年9月8日3.10%2,5992,450信用借款2024年6月25日3.08%2,5132,307信用借款2024年9月27日USD LIBOR上浮1.00%

注2

7,0096,756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

注3

–436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上浮0.53%

注3

–51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上浮0.63%

注3

–32

合计12,90912,774

注1: 当EURIBOR为负数时,在12个月内利率为2.50%,超过12个月利率为2.70%。注2: 当USD LIBOR为负数时利率为1.00%。注3: 调整日为每年1月1日。

30.

应付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4,99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97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39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87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列示明细如下:

起息日到期日票面年利率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2019年3月22日2029年3月22日4.28%35,00035,000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28%。应付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请参见附注四、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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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其他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79,13773,845应付保户利息20,82019,959存入保证金1,1721,298应付债券利息4131,170递延收益(a)9092其他8,2817,696

合计109,913104,060

(a)

递延收益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

7173

其他1919

合计9092

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2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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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转回转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39––(2)637贷款减值准备2,34326(579)–1,79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a)18,58813,387–(12,887)19,088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2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367–––6,367应收保费减值准备91––10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

合计27,97113,414(579)(12,889)27,917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合计

2022年12月31日44218,146–18,588本期计提20313,184–13,387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20313,184–13,387本期减少–(12,887)–(12,887)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2023年6月30日64518,443–19,088

2021年12月31日58722,118–22,705本期计提–5,678–5,678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5,678–5,678本期减少–(9,927)–(9,927)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2022年6月30日58717,869–1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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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股本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4.

资本公积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其他(307)399–92

合计53,554399–53,953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2年6月30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其他1,143–(301)842

合计55,004–(301)5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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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2年12月31日本期提取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6)54,553––54,553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6)50,6073,932–54,539

小计105,1603,932–109,092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6)52,42947–52,476

合计157,5893,979–161,568

2021年12月31日本期提取本期减少

2022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6)50,621––50,621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6)45,5115,096–50,607

小计96,1325,096–101,228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6)48,32041–48,361

合计144,4525,137–14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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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未分配利润

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2022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01,041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56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7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096)10.00%

注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

注2

  派发普通股股利(18,372)36.05%

注1

2022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202,955

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01,688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932)10.00%

注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7)

注2  派发普通股股利(13,850)35.23%

注1

2023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200,015

注1: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

会批准,按2022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百万元(2022年度:按2021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5,096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0.49元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850百万元(2022年度:以每股人民币0.65元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8,372百万元)。注2: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47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41百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1,192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2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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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6,6866,082养老保险子公司1,8631,822国寿基金子公司404385国扬果晟子公司273294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344319其他4750

合计9,6178,952

本公司未承担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年度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金额。

38.

投资收益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2,9751,13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29,78440,490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31,63331,041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5,9735,757银行存款类利息11,95112,797贷款利息14,16316,10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694357

合计97,173107,675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76,44075,769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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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债权型投资1,97175股权型投资1,401(3,707)股票增值权(13)(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59)174

合计3,200(3,511)

40.

其他业务收入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年金管理服务费965917投资管理服务费888819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附注十二、5(1))780719租赁收入581544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340130保单代理费-集团公司(附注十二、5(1))232211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125361其他629413

合计4,5404,114

41.

退保金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寿险26,27618,213一年期以上健康险1,194892一年期以上意外险1110

合计27,481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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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赔付支出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赔款支出27,71323,249满期及年金给付59,90638,366死伤医疗给付14,08211,199

合计101,70172,814

4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本集团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未决赔款准备金6662,156寿险责任准备金299,417306,392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8,23518,455

合计318,318327,003

本集团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694)(909)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1,3483,050理赔费用准备金1215

合计66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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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100)118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13564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0768

合计142250

45.

税金及附加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173164教育费附加126119其他327328

合计6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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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

业务及管理费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职工薪酬11,29111,489 其中:工资及奖金7,6227,899    社保及其他福利3,6693,590物业及设备支出3,5703,755 其中:折旧及摊销2,2912,488    水电费180182    车船使用费173169    修理费8480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4,0453,008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1,645874    业务宣传费961756    广告费275306    业务拓展费210215行政办公支出536587 其中:公杂费254305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6298    招待费4744    差旅费4318    会议费2817租赁支出151147 其中:短期租赁费用152148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其他支出566539 其中:研究开发费4627    审计费3425

合计20,15919,525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包含与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代理集团保单业务成本人民币187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09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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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

其他业务成本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7,1346,631红利生息1,5051,64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1,1831,582债券利息支出743744租赁负债利息支出2940其他5,4194,510

合计16,01315,153

48.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3,3875,678贷款减值损失(转回)(553)–其他1–

合计12,8355,678

49.

营业外收入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计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51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31其他221822

合计2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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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营业外支出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计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2812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43对外捐赠1–1其他182154182

合计195162195

51.

所得税费用

(1)

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当期所得税590720递延所得税(6,319)(1,903)

合计(5,729)(1,183)

(2)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税前利润11,15224,931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2,7886,233以前期间企业所得税调整101(245)非应税收入(8,860)(7,370)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11512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1913其他10863

所得税费用(5,729)(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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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16,15625,356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8,26528,265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57元人民币0.90元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57元人民币0.90元

(2)

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同)。53.

其他综合收益(1)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023年1月1日(2,705)(4)(367)(275)(1,576)(4,927)本期变动15,787(6,127)34(132)92610,488

2023年6月30日13,082(6,131)(333)(407)(650)5,561

2022年1月1日68,515(19,597)2,635(1,377)12350,299本期变动(7,999)2,841(141)(14)(232)(5,545)

2022年6月30日60,516(16,756)2,494(1,391)(109)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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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166(1,810)6,356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12,576(3,145)9,4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8,169)2,042(6,12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4(10)3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2)–(132)

小计12,485(2,923)9,562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26–926

合计13,411(2,923)10,488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950)988(2,962)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6,715)1,678(5,0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3,787(946)2,84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1)30(14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4)–(14)

小计(7,063)1,750(5,313)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5)–(165)

合计(7,228)1,750(5,478)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商业养老金产品

526–投资连结产品(1)77

合计5337

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8号),养老保险子公司为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之一,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1)

投资连结产品(a)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原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的有关条款,并经向原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

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金(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本公司将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较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b) 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

设立时间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单位数单位净资产单位数单位净资产

百万人民币元百万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61.986661.9990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61.228761.2032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50.898550.8909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71.797471.7834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

(1)

投资连结产品(续)

(c)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33 股票1111 基金1010 债券1616

小计4040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44

净资产3636减:归属于本公司的启动资金(29)(29)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77

(d)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民币2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2万元)。(e)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列示。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独立账户负债中列示。归属于投保人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1)

投资连结产品(续)

(f)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估值原则请参见附注四、32(3)。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十二、5(1))1,012930投资管理服务费888819租赁收入581544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125361其他5,8688,703

合计8,47411,357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保险保障基金1,645874红利生息1,5051,646业务宣传费961756广告费275306公杂费254305业务拓展费210215水电费180182车船使用费173169租赁支出151147修理费8480办公通讯及邮寄费6298其他7,4535,278

合计12,95310,056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借款保证金750–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租赁486620其他–2,389

合计4863,009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6,88126,114加:资产减值损失12,8355,678  固定资产折旧1,4971,48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18215  使用权资产折旧474639  无形资产摊销19018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30184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7,30715,87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18,176326,7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12)(3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00)3,511  投资收益(94,198)(106,544)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4,1713,973  汇兑损益372(219)  递延所得税(6,319)(1,9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2,188)(3,8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增加/(减少)(963)1,938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28,189)(23,100)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31,025(8,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07242,714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149,21562,236结算备付金45,49031,895独立账户货币资金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194,70894,13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127,594)(60,4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7,11433,676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同)。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存款140,27477,269结算备付金41,68341,764

合计181,957119,033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1,5251,324政府机构债券3,4065,525企业债券68,75159,993其他

7,6197,666

小计81,30174,508

股权型投资

基金10,1859,258股票10,5129,618其他2,368265

小计23,06519,141

合计104,36693,649

注: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同业存单等。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到期(含30天)50,05935,816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应收利息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9,40212,115应收国债利息3,9654,074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4,74716,236应收企业债券利息9,6297,751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2762,909其他6,0866,748

合计48,10549,833

5.

其他应收款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关联公司款7,1527,218暂借及垫付款5,0426,255应收股利及分红款1,739197应收及预付投资款955658押金及保证金627674预付工程款6077预缴税款6610其他1,6821,653

合计17,26317,342

减:坏账准备(377)(378)

净值16,88616,964

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5,44814,9651年至2年(含2年)6179622年至3年(含3年)2004073年以上9981,008

合计17,26317,342

减:坏账准备(377)(378)

净值16,88616,964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贷款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263,190254,407其他贷款(a)311,570326,899

合计574,760581,306

已计提减值金额(1,790)(2,343)

净值572,970578,963

(a)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202,262220,8825年至10年(含10年)96,19792,12610年以上13,11113,891

合计311,570326,899

已计提减值金额(1,790)(2,343)

净值309,780324,556

7.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20,33529,1303个月至1年(含1年)154,350135,2501年至2年(含2年)72,570149,8502年至3年(含3年)1,74034,8703年至4年(含4年)69,95013,0704年至5年(含5年)35,30080,5205年以上19,150–

合计373,395442,690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定期存款中不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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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41,66147,072政府机构债券347,132310,813企业债券229,599187,091次级债券205,526155,956其他176,867164,859

小计1,000,785865,791

股权型投资

基金148,209129,290股票415,306413,932优先股51,24250,522其他232,552168,035

小计847,309761,779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17,134

合计1,848,0941,644,704

2023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965,940889,669–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5,490(23,917)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645)(18,443)–

公允价值1,000,785847,309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843,212809,05217,134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3,021(29,128)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442)(18,145)–

公允价值865,791761,779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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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6月30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86,716439,511政府机构债券1,103,9681,211,228企业债券165,617176,933次级债券13,73216,247

合计1,670,0331,843,919

2022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77,637417,345政府机构债券1,002,8521,079,443企业债券177,669185,586次级债券13,73415,993

合计1,571,8921,698,367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为人民币459,086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5,875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1,384,833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52,492百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四、32(3)。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同)。

10.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子公司(a)50,45148,833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b)216,623220,760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19,976197,282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487,05046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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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

2023年1月1日

本期增减变动

2023年6月30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

本期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60.00%––养老保险子公司成本法2,6262,626–2,62670.74%–248苏州养生子公司成本法2,1812,181–2,181100.00%––金梧桐子公司成本法264–264264100.00%––瑞崇子公司成本法6,1006,100–6,100100.00%––New Aldgate Limited成本法1,1671,167–1,167100.00%––恒悦富子公司成本法––––100.00%––CL Hotel Investor, L.P.成本法285285–285100.00%––Golden Bamboo Limited成本法3,1013,101–3,101100.00%––Sunny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3592,359–2,359100.00%––Fortune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4352,435–2,435100.00%––国寿健康子公司成本法1,5301,530–1,530100.00%––国扬果晟子公司成本法2,8352,835–2,83589.997%––远墅圆玖子公司成本法521540(19)52199.98%––远墅圆品子公司成本法521540(19)52199.98%––上海丸晟子公司成本法4,0484,036124,04899.98%––宁波佰宁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99.98%––远翔天复子公司成本法502502–50299.98%––远翔天益子公司成本法502502–50299.98%––CG Investments成本法4,1114,111–4,11199.99%––国寿广德子公司成本法1,3161,316–1,31699.95%––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成本法3,7722,3921,3803,77299.90%––启航基金子公司成本法6,9156,915–6,91599.99%––年丰保险代理公司成本法––––90.81%––

合计50,45148,8331,61850,451–248

(b)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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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12.

投资收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1,261(9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28,36839,195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31,59031,000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5,6136,83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1)303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2,1172,911银行存款类利息10,94312,050贷款利息13,58515,47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627128

合计94,063107,801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74,22874,811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31–

13.

其他综合收益

(1)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023年1月1日(4,580)(4)68(182)(1,405)(6,103)本期变动13,260(6,127)(96)389187,993

2023年6月30日8,680(6,131)(28)(144)(487)1,890

2022年1月1日67,199(19,597)1,870(182)19949,489本期变动(8,329)2,841(231)(42)(244)(6,005)

2022年6月30日58,870(16,756)1,639(224)(45)43,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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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其他综合收益(续)(2)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101(1,275)3,826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12,579(3,145)9,4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8,169)2,042(6,12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7)(9)(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8–38

小计9,462(2,387)7,075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18–918

合计10,380(2,387)7,993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86)1,146(3,440)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6,517)1,628(4,8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3,787(946)2,84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61)30(23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2)–(42)

小计(7,619)1,858(5,76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4)–(194)

合计(7,813)1,85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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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4,29627,822加:资产减值损失13,0815,949  固定资产折旧1,3961,389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0298  使用权资产折旧430563  无形资产摊销13313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9172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7,30715,87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18,176326,7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11)(3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88)2,758  投资收益(92,802)(107,898)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1,8532,294  汇兑损益(443)(473)  递延所得税(6,375)(1,6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0,619)16,267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29,316)(25,394)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31,280(8,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919255,711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140,27454,620结算备付金41,68330,154独立账户货币资金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181,96084,77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119,036)(53,5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9243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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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国有中国北京白涛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

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3年6月30日

集团公司4,600––4,600

(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68.37%68.37%68.37%68.37%

2.

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九。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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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投资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同受集团公司控制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健投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1)

重大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集团公司

分配股利9,48412,941

收取保单代理费(i)232211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6670

财产险公司

收取保单销售代理费(iii)780719

收取股利(附注十、12)8075

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4646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2217

国寿投资公司

支付投资管理费(ii)275290

国寿健投公司

支付经营管理费(vi)3748中寿海外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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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1)

重大关联交易(续)

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广发银行

收取利息1,3131,415

应收股利(附注十、12)742774

支付保单代理手续费(iv)218150

收取房屋租赁费7888

远洋集团

收取企业债利息197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应收股利(附注十、12)1,1181,154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缴纳企业年金基金61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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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支付投资管理费(ii)资产管理子公司1,6031,426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710收取股利

养老保险子公司(附注十一、10)248241收取协同销售服务费(v)

养老保险子公司1120

收取租金

养老保险子公司3839对子公司增资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380–

金梧桐子公司264–

上海丸晟子公司1212

对子公司减资

远墅圆品子公司19–

远墅圆玖子公司19–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8,686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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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续签了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依照该协议履行保险业务代理职责,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收益、损失和风险。在每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该期间最后一日的有效保单件数乘以人民币14.0元;(2)该期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的2.5%。保险业务代理费收入已在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中列示。(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22年12月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各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债券、存款、股票、基金、公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金融产品、未上市股权、股权投资基金、衍生品、流动性管理以及境内证券出借业务)所适用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率介于0.02%到0.3%之间。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按季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账面余额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扣除购入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已在产品中收取管理费的产品账面余额)乘以费率,除以12个月。由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已在产品中收取管理费的资产按照金融产品法律文件约定费率执行,不另行支付管理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18年续签了一份《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寿海外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基准投资管理费和投资表现费。基准投资管理费按加权平均资金运用总额乘以基准费率提取,投资表现费根据实际年总回报率与预先设定的净实现收益率的差额计算。基准投资管理费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表现费在年底时根据全年的投资收益情况进行统一结算。到期后,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续签了该协议,新的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产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财产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该协议追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费,按年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乘以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的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12个月;浮动服务费按年支付,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浮动管理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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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该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于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之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该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在当年投资指引的规限下从事非标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的专业化投资、运作和管理业务。本公司依据协议规定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业绩奖励费。对于存量项目,投资管理服务费率根据存量项目发生时已经确定的费率标准支付;对于新增项目,产品管理费率由双方参考市场环境和管理方式后确定,最高不超过0.6%。在项目退出时本公司根据项目内部回报率支付业绩分成。此外,本公司根据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固定回报类项目和非固定回报类项目的投资管理费做出调整,该调整金额(即浮动管理费金额)区间为当期投资管理服务费的负2%至正2%。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和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当日净值乘以品种基础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360,按季支付;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的7.5%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算,按年支付。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资产管理费,投资管理费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方法确定,每年支付的投资管理费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iii)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了的《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价原则,确定业务管理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止。于2021年2月20日,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续签了该协议,新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本协议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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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2年12月31日续签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个人银行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1年12月27日续签了《代理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银行团体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该产品的退保保费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参考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延续次数不超过2次。2023年合作双方对该协议均无异议,该协议继续有效。(v) 企业年金基金等业务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续签了《寿代养老业务委托销售服务协议》。该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寿代养老业务系指本公司协同销售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企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业务、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根据该协议,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其受托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受托管理费的50%至70%收取;其账户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无论合同期限长短,仅在首个管理年度按照账户管理费的60%收取;投资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扣减投资风险准备金)的35%至60%收取;对于养老保障业务,团体养老保障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50%至3%,逐年递减收取;个人养老保障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所有管理年度根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费率的不同,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30%至50%收取;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的协同销售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公司收取养老保险子公司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vi) 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本公司与国寿健投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续签了《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协议双方同意在不违反上市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前提下自动续展本协议一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健投公司对存量养老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向国寿健投公司支付经营管理费。经营管理服务费按存量养老项目已投资总金额(按日加权平均投资金额计算)乘以2%的年费率提取,按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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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广发银行59,13857,904应收利息

广发银行1,236761远洋集团1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广发银行7,8368,027远洋集团210648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附注十、7)680963

集团公司300539财产险公司237293中寿海外132118国寿投资公司75电商公司44不动产投资公司–4

应付股利

集团公司(9,469)–

其他应付款(附注十、26)(691)(737)

国寿投资公司(482)(528)广发银行(97)(66)国寿健投公司(29)(61)财产险公司(66)(53)电商公司(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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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收CL Hotel Investors ,L.P.6,3676,137应收瑞崇子公司270274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3443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874)(782)应付养老保险子公司(56)(123)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5)(7)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上述款项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部分。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010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尚未确定,以上人员的薪酬为预发薪酬。

十三、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596531

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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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93,06991,727在建工程956942固定资产707466

合计94,73293,135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8278931年至2年(含2年)6226942年至3年(含3年)3443763年至4年(含4年)2462334年至5年(含5年)1431755年以上190160

合计2,37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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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3197.22582,3074096.96462,849港币1280.9220118690.893362英镑19.143210258.3941208欧元97.877174187.4229136其他27

小计2,5113,2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美元487.2258347426.9646296英镑29.14321718.39418欧元27.87711217.42297其他43

小计380314

应收利息

美元177.225812036.964621

小计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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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其他应收款

美元8827.22586,3748906.96466,196港币1890.92201751440.8933128欧元37.87712127.422917其他99

小计6,5796,350

贷款

美元1747.22581,2541836.96461,278

小计1,2541,278

定期存款

美元3777.22582,7273126.96462,176

小计2,7272,1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1,0107.22587,2969616.96466,692

小计7,2966,6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297.2258210306.9646206

小计210206

其他应付款美元(890)7.2258(6,431)(890)6.9646(6,198)港币(60)0.9220(56)(70)0.8933(62)其他(8)(9)

小计(6,495)(6,269)

长期借款

美元(970)7.2258(7,009)(970)6.9646(6,756)英镑(275)9.1432(2,513)(275)8.3941(2,307)欧元(430)7.8771(3,387)(430)7.4229(3,192)

小计(12,909)(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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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

以下补充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简称“新准则”)编制的相关财务信息。对于?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无需重述列报。

2023年6月30日新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96,023128,95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23,79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55138,533应收利息不适用49,438定期存款445,780485,567交易性金融资产1,516,000不适用债权投资208,914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2,560,172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7,059不适用贷款不适用342,08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1,738,108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574,204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57024,096长期股权投资259,443262,488存出资本保证金6,5436,333投资性房地产12,97313,193固定资产48,06649,052在建工程5,2925,025使用权资产1,5711,810无形资产8,3748,532递延所得税资产16,45046,126其他资产16,41212,734

资产总计5,507,1935,0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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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6月30日新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3,344交易性金融负债6,714不适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7,962148,958预收保费3,58249,654应付职工薪酬10,15012,075应交税费1,166942长期借款12,93712,774应付债券35,41134,997保险合同负债4,696,0864,266,947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45160租赁负债1,3891,569递延所得税负债–272其他负债124,087103,403

负债合计5,019,6294,635,095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资本公积53,95353,554其他综合收益(62,251)(112,110)盈余公积109,092105,160一般风险准备52,47652,429未分配利润296,400238,7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477,935366,021

少数股东权益9,6298,952

股东权益合计487,564374,97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507,1935,0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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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新准则合并利润表

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一、营业收入186,300194,396

保险服务收入91,94191,725利息收入61,246不适用投资收益16,789101,9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6645,737其他收益11613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481(3,511)汇兑损益(370)219其他业务收入4,0743,882资产处置损益2337

二、营业支出(148,591)(150,723)

保险服务费用(64,846)(63,234)分出保费的分摊(2,961)(2,477)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9132,865承保财务损益(73,793)(72,458)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312288利息支出(2,341)不适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88)(720)税金及附加(618)(597)业务及管理费(3,013)(2,916)信用减值损失797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678)其他业务成本(3,253)(5,796)

三、营业利润37,70943,673

加:营业外收入2426减:营业外支出(195)(162)

四、利润总额37,53843,537

减:所得税费用(664)(3,474)

五、净利润36,87440,063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36,87440,063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5139,305少数股东损益72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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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新准则合并利润表(续)

项目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28元人民币1.39元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1.28元人民币1.39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843)(6,9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888)(6,90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178)(6,73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8(14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9,856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482)不适用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3)(14)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52,899)1,341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32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适用(2,962)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不适用(5,037)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290(165)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36(1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40不适用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886)不适用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5(70)

八、综合收益总额26,03133,0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5,26332,40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6868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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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净利润16,88126,114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3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7)(81)-对外捐赠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60136-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95726,13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24225,3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15743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编制。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9%5.19%0.570.900.570.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1%5.19%0.570.900.570.90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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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补充资料(续)

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情况进行列示。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2022年同期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625,356

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9,815不适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6,57318,606递延所得税影响(6,393)(4,65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5139,305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49,362436,169

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177,538不适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40,431)(93,967)递延所得税影响(8,534)23,819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77,935366,021

A股股票代码:

601628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 : 86-10-63633333公司网址 : 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 : ir@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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