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债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完成13亿美元的固定利率美元债券的发行,其中三年期品种8亿美元,五年期品种5亿美元,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年4月20日,本公司在上述三年期品种的基础上完成1亿美元的固定利率美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增发,除发行金额外,本次债券的其余条款不变。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次债券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本次债券的上市及买卖批准于2021年4月21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