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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际华集团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均为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2,903,575.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21,938,256.27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31,748,882.12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7,285,798.25元。

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均为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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