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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

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80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292,403,775.21元。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光大证券601788不适用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光大证券6178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勤朱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话021-22169914021-22169914
电子信箱ebs@ebscn.comebs@ebsc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存量与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经济实现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初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长,居民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强劲,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空间较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行业监管以“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为主线,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加强发行上市全链条监管,评估完善相关机制安排。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优化完善分红、回购等制度机制,激发上市公司等经营主体内生稳市动力。进一步推进减费让利,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促进投融资动态平衡,提振市场信心。注:行业数据均为沪深交易所、Wind 资讯、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公开披露数据。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财富管理业务集群:向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代客户持有现金赚取利息收入,及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赚取利息收入。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为企业客户、政府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融资、新三板与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一站式直接融资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并从光大幸福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中赚取收入。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投资研究、主经纪商和托管、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一揽子解决方案、债券分销等综合化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多品种投资和交易,赚取投资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各类券商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费。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从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和另类投资业务获得收入。

2.3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在党委及董事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重大战略,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硬道理,聚焦主责主业,秉承均衡发展策略,加速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不断筑牢风控之基,业务结构逐步优化,经营业绩稳中有进。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1亿元、同比下降6.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1亿元、同比增长33.93%。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企业融资业务集群、机构客户业务集群、投资交易业务集群、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及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1、财富管理业务集群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主要包括零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及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2023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48亿元,占比48%。

(1)零售业务

2023年,公司零售业务围绕“客户-资产-收入”发展逻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立足居民财富“守护者”的发展定位,持续精进专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财富转型走深走实,业务成效稳中有进。进一步完善投顾服务体系,证券投顾、基金投顾业务规模均较上年大幅提升,公司金阳光投顾、金阳光管家两大投顾服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机构经纪服务日臻丰富,在交易服务方面聚焦算法交易取得一定突破。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排名提升2名。公司在第六届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评选中荣获多项大奖,连续五届荣获“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团队”,连续四届荣获“卓越组织奖”,并首次荣获“新财富投顾团队最佳风采奖”。公司荣获第二届新华财经“基金投顾新锐金谘奖”和“基金投顾传播金谘奖”两项奖项。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客户总数58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9%;客户总资产1.3万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2023年公司累计代销金融产品规模为333.85亿元,同比增长26%。持续打造买方投顾业务,实现良好的客户体验与服务价值。截至2023年末,证券投顾业务签约客户资产规模504亿元,较年初增长35%。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240亿元,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267亿元。

(2)融资融券业务

2023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拓建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持续优化风险管理机制,推动资产质量改善,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满足客户多层次、差异化的业务需求。截至2023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343.45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0.58%,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42.90%。

(3)股票质押业务

2023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稳健开展,持续加强业务准入和风险把控。截至2023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27.75亿元,其中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余额10.07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0.91

亿元。公司股票质押自有资金出资待履约项目的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62.99%。

(4)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2023年,光大期货搭建三类客户团队,建立业务协同机制,持续做强总部支撑平台,深耕乡村振兴与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推动改革发展。光大期货2023年日均保证金规模342.70亿元,交易额市场份额1.79%。光大期货在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广期所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12%、1.46%、2.49%、2.55%、0.99%和0.67%。全年在上交所股票期权累计成交量份额1.48%,在32家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期货公司中,2023年12月成交量排名第7位。光大期货助力乡村振兴,利用“保险+期货”项目保障农户

5.5万户,保障农产品货值23亿元。2023年,光大期货揽获各期货交易所和业内权威媒体颁发的“优秀会员金奖”“中国最佳期货公司”等奖项。

(5)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截至2023年12月末,香港子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总数14.1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543亿港元,财富管理产品数量突破3,200只。2023年,香港子公司荣获《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年度证券公司-卓越大奖”、《亚洲金融》“亚洲金融大奖2023-香港最佳券商”等殊荣。

2、企业融资业务集群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2023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1亿元,占比11%。

(1)股权融资业务

2023年,公司股权融资业务践行央企责任担当,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服务战略新兴行业,深耕重点区域,做深行业专精,积极拓展“专精特新”企业,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金融赋能,优化客户服务,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公司荣获证券时报“2023中国证券业IPO销售投行君鼎奖”。

2023年,公司累计完成股权承销业务规模54.11亿元(包含新三板定增),其中IPO融资规模43.63亿元。公司完成股权主承销家数10家,其中IPO项目家数6家,包括科创板IPO项目1家。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股权类项目在审家数9家,公司科创板项目储备家数5家。

(2)债务融资业务

2023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推动了一批以绿色债、乡村振兴债和科技创新债为代表的特色债承销发行,为服务实体融资进一步贡献了力量,体现了金融央企担当。公司完成发行市场单期发行规模最大绿色车贷ABS、全国首单地市级交通企业乡村振兴PPN、全国首单“地方增信产业债”、河北首批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常发行”人首次“常发行计划”、全国规模最大无增信PPP-ABS及西北首单PPP-ABS等。完成比亚迪23盛世融迪、西安幸福林带PPP、冀中能源科创票据等标杆项目,入选2023企业ESG杰出服务实体经济实践案例。同时,积极创新、深耕

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荣获Wind“最佳企业ABS承销商”,以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第九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杰出机构嘉勉”等多项大奖。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1,439单,同比上升9.68%。债券承销金额4,407.77亿元,市场份额3.30%,行业排名第7位。其中,银行间产品承销金额881.98亿元,行业排名第4位;资产证券化承销金额426.78亿元,排名第9位。

表1:公司各类主要债券种类的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及排名表

债券种类承销金额(亿元)发行项目数量(个)行业排名
银行间产品(中票、短融、定向工具)881.982344
公司债422.0314325
资产证券化426.782449
非政策性金融债668.036612
地方债1993.797477
其他14.05536

(3)海外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2023年,香港子公司完成股权类项目18个,债权类项目7个。其中包括14个境内企业海外融资项目,IPO承销项目数排名全市场第13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共完成9个项目,涉及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新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4)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幸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3年,光大幸福租赁实现融资租赁业务投放4.6亿元。

3、机构客户业务集群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主要包括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投资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及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2023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4亿元,占比14%。

(1)机构交易业务

2023年,公司持续深耕以投研为主,交易、募资及其他衍生服务为辅的机构综合业务。研究业务方面,通过优化客户分级,传统与定制化服务结合,线上线下服务互补,合理投入资源,促进稳固公募基金、保险资管核心客户合作,扩大银行理财、私募等客户合作覆盖,努力打造光大服务品牌。交易服务方面,持续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增值服务。销售募资及其他衍生业务方面,深化内部协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拓宽收入来源,加强客户粘性。2023年,保险投研佣金同比增长9%,新增合作机构客户106家。

(2)主经纪商业务

2023年,面向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私募、信托等金融机构,公司提供以交易系统、投研、资金募集、资本中介、FOF/MOM投资为基础,其他服务为延展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打造主经纪商服务品牌。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引入PB产品6,483只,较2022年末增长27.57%。存续PB产品4,020只,较2022年末增长43.67%。

(3)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

2023年,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紧跟监管动态,合规创新发展,不断发挥协同优势和机构业务引流作用,扩大客群覆盖,拓展服务边际,进一步提升业务风险控制、安全保障、运营能力和专业水平。截至2023年末,公募及私募基金托管规模671亿元,较年初增长10.57%,私募产品外包规模1,289亿元,较年初增长25.92%。

(4)投资研究业务

2023年,公司投资研究业务聚焦经济形势与市场热点进行政策分析和经济研判,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稳健前行高频次传递光大声音。加快专业研究队伍建设,通过有特色、有深度的研究,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市场。举办大型投资者策略会2次,电话会议851场,发布研究报告5,790篇,开展路演、反路演26,905次,调研934场。截至2023年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789家,海外上市公司174家,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投研业务荣获2023年第十一届Wind“金牌分析师”评选“最受关注机构”、“最佳ESG研究机构”等11个奖项,荣获新财富最佳海外研究市场机构第四名和新浪财经金麒麟最佳分析师第五名。

(5)金融创新业务

2023年,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标的多元化,积极探索各种场外衍生品的对冲工具,不断开发DMA衍生投资能力,搭建FOF投资体系,加强结构化产品的品牌建设,在业务开拓、渠道建设、客户规模和创新业务方面均取得进展。DMA市场份额稳中有升,收益互换存续规模同比增加,场外期权业务实现全年正收益。充分发挥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协同效应,较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场内衍生品做市业务新增沪深交易所易方达科创50ETF期权主做市商及华夏科创50ETF期权主做市商等业务资格,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22年度股指期权优秀做市商银奖,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度股票期权主做市商年度综合A评价,完成了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义务,基金流动性服务商业务持续新增服务品种,扩大业务规模,做市业务有序开展。

(6)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机构交易业务。2023年,海外机构交易业务不断加强推广和协同,为环球客户提供全球性交易执行服务及专业的投资建议,并与财富管理业务相互赋能形成协同效应,建立业务生态圈。

4、投资交易业务集群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包括权益自营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3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7亿元,占比7%。

(1)权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3年,公司权益自营投资业务立足绝对收益目标导向,不断打磨投资方法论,推动业务模式、投资策略和资产结构优化。得益于多资产、多策略布局,在复杂困难的市场环境下,整体资产组合实现正收益,全年业绩表现好于上年。

(2)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3年以来,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进一步夯实投研基础,完善投资框架,丰富投资策略,稳步增配优质债券,规模持续增加。积极参与ESG主题投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2023年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绩同比明显改善。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化组合结构,持仓以高等级优质信用债为主,择机增持利率债品种,并根据市场变化适度调整持仓结构,平衡好收益和风险。

5、资产管理业务集群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2023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3亿元,占比13%。

(1)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23年,光证资管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事项,并有序推进各项公募化转型准备工作。

光证资管聚焦资产管理本源,立足客户理财需求,积极开展多元化产品布局,同时专注提升自身投研能力,不断完善投资方法论,致力于提高客户的获得感。2023年光证资管继续保持“固收+”领域产品优势,荣获2023年度证券行业金鼎奖最佳固收资管团队。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2023年“证券业金牛奖”评选活动中,光证资管旗下产品荣获5座金牛奖杯,涵盖了固收类、权益类和FOF类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3,002.91亿元,较年初减少17.82%。按产品类型划分,集合理财规模1,877.96亿元,单一理财规模1,020.26亿元,专项理财规模

104.69亿元。2023年,光证资管实现资管业务净收入6.31亿元。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光证资管2023年四季度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2,678.22亿元,行业排名第5位。

(2)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23年,光大保德信不断加强与代销渠道合作,发行成立了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睿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只新产品。光大保德信持续推进投研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研究对投资支持的广度和深度,打造绩优产品。截至2023年末,光大保德信管理公募基金71只、专户产品26只,旗下资管子公司产品26只,资产管理总规模999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812亿元,公募剔除货币理财规模638亿元。

(3)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3年,香港子公司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投资业绩优于市场同期指数,管理规模约13.36亿港元。在管理的各类产品中,“光大焦点收益基金”业绩大幅优于市场同期指数,继续荣获权威基金评级机构晨星五年期五星评级(最高评级)。

6、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包括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2023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亿元。

(1)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及光大发展开展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2023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持续进行整改规范,加强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化解。光大发展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存量产品平稳运行,持续探索新能源基金业务模式和Pre-REITs业务模式。

(2)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光大富尊积极跟踪市场形势,有序推进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股权直投等业务,实现业务稳健发展。加强专业化投后管理团队的建设,做好现有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积极参与公司科创板战略配售,截至2023年末,完成科创板跟投企业11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259,604,027,406.28258,354,482,199.150.48239,107,601,37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088,608,369.8664,004,833,437.134.8257,865,594,572.19
营业收入10,031,455,479.2210,779,684,708.58-6.9416,706,575,06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1,152,276.463,189,072,446.3733.933,484,331,81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2,298,711.312,913,587,248.25-35.744,026,919,41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81,285,507.6718,329,499,831.51-14.99-4,832,339,323.11
加权平均净6.915.27增加1.64个6.43
资产收益率(%)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40.6137.70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40.6137.700.72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750,179,404.483,429,234,595.981,575,674,576.942,276,366,90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777,036.471,434,175,395.251,965,921,607.19-86,721,76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3,496,067.611,483,304,721.68-407,927,376.31-56,574,701.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1,779,682.98-3,571,198,549.70-1,252,053,108.1618,092,757,482.5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2,1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3,45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01,159,456,18325.15--国有法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0956,017,00020.73--境外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490703,690,99015.26-未知-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130,090,3722.82--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210,14855,270,3981.20--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120,55342,106,1830.91--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71,52228,113,0600.61--其他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4,431,9770.53--其他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3,174,5860.50--其他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022,716,5000.49--其他
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2,716,5000.49--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2,143户,其中,A股股东181,983户,H股登记股东160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183,454户,其中,A股股东183,295户,H股登记股东159户。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注4: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等八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并列第十。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三家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合计99.99%,系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所致尾差。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三家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合计99.99%,系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所致尾差。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23光证S22401012024-04-17302.5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23光证S32402202024-05-08302.6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23光证S11154732024-06-07152.4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1光证G21881952024-06-07203.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1光证G41883822024-07-16133.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1光证G61885582024-08-11303.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21光证G81887622024-09-16303.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21光证101888842024-12-23203.0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22光证G11858212025-06-14252.90
一期)(品种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光证Y11750002025-08-17204.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2光证G31376932025-08-22202.5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1光证Y11881042026-05-13304.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1光证G31881962026-06-07103.6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1光证G51883832026-07-16173.4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3光证G31157742026-08-10302.7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3光证G41159762026-09-14282.9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21光证G91887632026-09-16103.5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23光证G52400172026-09-21182.9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21光证111888862026-12-23103.3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2光证Y11854072027-02-21203.7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22光证Y21854452027-03-14104.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22光证Y31856002027-03-24154.0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22光证G21858882027-06-1453.25
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4光证G12406702026-03-07152.42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3年5月16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已于2023年6月22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已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已于2023年8月28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已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1月14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66.7365.80增加0.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7,229.87291,358.72-35.74
EBITDA全部债务比0.040.07-42.86
利息保障倍数2.913.46-15.9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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