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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二零二三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二零二三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二零二三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报告全文。二零二三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除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侯启军先生、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二零二三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

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中存托股已于美国东部时间2022年9月8日从纽交所退市。

股票简称中国石油股份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857601857
股票上市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姓名王华梁刚魏方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
邮政编码100007100007
电话86(10)5998 262286(10)5998 2622(852)2899 2010
传真86(10)6209 955786(10)6209 9557(852)2899 2390
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ir@petrochina.com.cnhko@petrochina.com.hk

1.6 经统筹考虑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

(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20.95亿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

须经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 (追溯后)(a)2022年 (追溯前)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追溯后)(a)2021年 (追溯前)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011,0123,239,1673,239,167(7.0)2,614,3492,614,3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46148,743149,3808.392,07892,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596393,768393,76816.0341,469341,46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880.810.828.30.500.50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880.810.828.30.500.50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11.110.910.90.2个百分点7.37.3

项目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 (追溯后) (a)2022年末 (追溯前)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追溯后) (a)2021年末 (追溯前)

总资产

总资产2,752,4482,670,4002,673,4853.12,502,6512,502,2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46,1631,365,6171,369,3275.91,260,4881,263,561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 (追溯后) (a)2022年 (追溯前)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追溯后) (a)2021年 (追溯前)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011,0123,239,1673,239,167(7.0)2,614,3492,614,349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253,024242,564242,5644.3182,180182,1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44148,738149,3758.392,06992,1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130170,260170,8979.999,43999,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596393,768393,76816.0341,469341,4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11.311.30.1个百分点7.47.4

期末总股本(亿股)

期末总股本(亿股)1,830.211,830.211,830.21-1,830.211,830.2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880.810.828.30.500.5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880.810.828.30.500.50

项目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 (追溯后) (a)2022年末 (追溯前)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追溯后) (a)2021年末 (追溯前)

总资产

总资产2,752,7102,670,6662,673,7513.12,502,9222,502,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46,4101,365,8661,369,5765.91,260,7421,263,81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3年 第一季度2023年 第二季度2023年 第三季度2023年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32,471747,400802,264728,8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3041,64646,37529,4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12143,27247,16952,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38295,324119,294115,596

(a) 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解释16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修订,本集团及本公司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请见本业绩公告“5.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本公告下文中相关财务数据均为追溯后的数据。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479,245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473,714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5,531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023年末股东总数479,245名本公告披露前一个月末 (2024年2月29日)股东总数479,694名

2023年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023年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 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股)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集团国有法人82.46150,923,565,570(1)0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境外法人11.4220,907,565,976 (3)0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1,830,21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境外法人0.661,205,844,633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61,020,165,12800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1560,00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11201,695,0000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10190,822,79900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鑫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鑫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有法人0.09172,052,5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08150,323,30100

(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报

告期内,中国石油集团完成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摘牌,并办理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将18中油EB专户中全部剩余未交换股票划转至中国石油集团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及2023年3月3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3-003号、临2023-004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

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

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份。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说明: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情况;上述股东较2023年第三季度末未发生变化。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3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持股 性质股份数目持有身份占同一类别股份已发行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集团A股150,923,565,570(好仓)实益拥有人93.2182.46
H股291,518,000(好仓)(1)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1.380.16

BlackRock, Inc.

(2)

BlackRock, Inc. (2)H股1,472,617,558(好仓)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6.980.80

(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好仓)。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H股。

(2) 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权益,1,472,617,558股H股(好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包括其通过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12,690,000股相关股份的权益。

于2023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5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a) 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291,518,000股H股。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82.62%

(a)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 已发行未到期债券相关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 余额利率(%)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年期)12中油03122211.SH2012-11-222012-11-222027-11-22205.04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16中油02136165.SH2016-01-182016-01-192026-01-19473.50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16中油04136254.SH2016-03-012016-03-032026-03-03233.70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10年期)16中油06136319.SH2016-03-222016-03-242026-03-24203.60
2019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19中油股MTN005101900586.IB2019-04-222019-04-232024-04-231003.96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2中油股GN001132280041.IB2022-04-272022-04-282025-04-2852.26
2022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22中油股GN002132280055.IB2022-06-152022-06-162025-06-16202.19

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13中油02、20中油股MTN001、20中油股MTN002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兑付;12中油03、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19中油股MTN005、22中油股GN001、22中油股GN002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自报告期初至本业绩公告披露日,19中油股MTN001、19中油股MTN002、19中油股MTN003、19中油股MTN004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兑付。跟踪评级情况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无调整。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主要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40.7642.55

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

EBITDA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比1.671.3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5.8638.25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董事会报告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世界经济缓慢复苏,不同经济体发展速度分化;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国际原油市场供需总体宽松,国际原油价格保持中高位震荡,全年平均油价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恢复性增长,天然气市场消费量较快增长。

本集团抓住国内经济恢复发展、油气市场需求恢复增长的有利时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加强油气勘探开发,持续推动增储上产,夯实公司发展基础;深入推进炼化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高效产品比例;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努力推动量效双增;稳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发展明显提速;持续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提质增效活动,不断提升公司发展的质量效益。2023年,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76.6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92.12美元/桶下降16.8%;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110.1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2,391.67亿元下降7.0%,降幅小于油价降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11.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87.43亿元增长8.3%,创历史新高;实现自由现金流人民币1,761.2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504.19亿元增长17.1%,也创历史新高;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持续稳健。

3.1.1 市场回顾

(1)原油市场

2023年,世界石油需求渐进复苏,市场供需总体宽松,地缘政治影响逐渐减弱,国际油价同比下降。全年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82.64美元/桶,同比下降

18.4%;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7.67美元/桶,同比下降17.8%。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3年国内原油产量20,902.6万吨,同比增长2.1%。

(2)成品油市场

2023年,受益于中国经济稳步回升,国内成品油市场明显恢复,供需总体呈现宽松格局,行业监管持续发力,成品油市场竞争秩序不断规范。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3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加工量73,478万吨,

同比增长9.3%。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国家22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柴油标准品价格均累计下调人民币50元/吨。

(3)化工市场

2023年,化工产品市场需求恢复缓慢,供应侧保持高速增长,化工行业仍处于景气周期低谷,国内化工市场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下跌,大多数化工产品生产利润依然位于历史低位。

(4)天然气市场

2023年,全球天然气市场缓慢复苏,供需基本面趋于宽松,主要市场气价大幅回落,但受到地缘政治和供应链风险扰动,气价宽幅高频波动。受益于中国经济稳步回升等因素,全国天然气消费恢复向好。

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显示,2023年国内天然气产量2,324.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天然气进口量11,997万吨,同比增长9.9%;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94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

3.1.2 业务回顾

(1)油气和新能源业务

国内油气业务

2023年,本集团国内油气业务推进高效勘探,努力提升经济可采储量,在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取得一批重大突破和重要发现,顺利实施深地塔科1井、川科1井两口万米科探井;强化老油气田稳产和新区效益建产,原油产量保持稳中有增,天然气产量继续较快增长,天然气产量占油气当量的比例持续提升。2023年,国内油气业务实现原油产量773.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767.4百万桶增长0.8%;可销售天然气产量4,739.0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4,471.3十亿立方英尺增长6.0%;油气当量产量1,563.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512.6百万桶增长3.4%。

海外油气业务

2023年,本集团海外油气业务加强集中勘探,在乍得多赛欧坳陷、滨里海东缘获得新发现;突出生产组织优化,推进油气高效开发;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完成卡塔尔北方气田扩容项目、伊拉克西古尔纳1项目作业权移交协议签约,

海外油气业务结构、资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持续优化。2023年,海外油气业务实现原油产量163.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38.8百万桶增长17.7%;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193.4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203.7十亿立方英尺下降5.1%;油气当量产量

195.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72.8百万桶增长13.2%,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1.1%。

2023年,本集团原油产量937.1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906.2百万桶增长3.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4,932.4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4,675.0十亿立方英尺增长

5.5%,油气当量产量1,759.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685.4百万桶增长4.4%。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235.5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192.6百万英亩,采矿权面积42.9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278口。报告期内完成的多层完井数为4,870口。

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实现规模化跨越式发展,积极推动新疆、青海、吉林、黑龙江等地区新能源项目落地,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量22亿千瓦时,新增风光发电装机规模370万千瓦;累计地热供暖面积超3,500万平方米,新签地热供暖合同面积超4,000万平方米;高纯氢总产能达到6,600吨/年。塔里木油田建成110万千瓦光伏电站,华北油田建成北京首个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玉门油田建成电解水制氢项目。新能源开发利用能力达到1,150万吨标煤/年;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注入二氧化碳159.2万吨。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原油产量(a)百万桶937.1906.23.4
其中:国内百万桶773.7767.40.8
海外百万桶163.4138.817.7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a)十亿立方英尺4,932.44,675.05.5
其中:国内十亿立方英尺4,739.04,471.36.0
海外十亿立方英尺193.4203.7(5.1)
油气当量产量百万桶1,759.21,685.44.4
其中:国内百万桶1,563.51,512.63.4
海外百万桶195.7172.813.2
原油证实储量百万桶6,2196,418(3.1)
天然气证实储量十亿立方英尺72,79473,453(0.9)
证实已开发原油储量百万桶5,2405,574(6.0)
证实已开发天然气储量十亿立方英尺41,38141,508(0.3)

(a) 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

2023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抢抓市场恢复有利时机,全力提升加工负荷,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炼油特色产品和高端化工产品比例,石油焦、润滑油基础油、化工新材料产量大幅增长,乙烯、对二甲苯(PX)产品产量持续提升;坚持“基础+高端”发展思路,优化运营机制和营销模式,充分发挥“中油e化”平台作用,加大化工产品营销力度;深入推进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次投产成功并投入商业运营,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2023年,本集团加工原油1,398.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212.7百万桶增长15.3%,其中加工本集团油气业务生产的原油697.7百万桶,占比49.9%,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生产成品油12,273.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0,535.4万吨增长16.5%;化工产品商品量3,430.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8.7%,乙烯、合成树脂产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8%、8.3%,化工新材料产量137.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60.0%。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原油加工量

(a)

原油加工量(a)百万桶1,398.81,212.715.3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千吨122,736105,35416.5

其中:汽油

其中:汽油千吨49,77643,51414.4

煤油(b)

煤油(b)千吨14,5618,19277.7

柴油

柴油千吨58,39953,6488.9

原油加工负荷率

原油加工负荷率%85.680.94.7个百分点

轻油收率

轻油收率%76.176.5(0.4)个百分点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93.493.9(0.5)个百分点

乙烯

乙烯千吨8,0017,4197.8

合成树脂

合成树脂千吨12,57911,6208.3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千吨1,0981,099(0.1)

合成橡胶

合成橡胶千吨9661,044(7.5)

尿素

尿素千吨2,3002,549(9.8)

(a) 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b) 煤油产量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2023年随着航空出行市场恢复,航空煤油需求大幅增加。

(3)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2023年,本集团国内销售业务强化产销协同,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了原油产业链顺畅运行;创新批发与零售一体化运作方式,努力提升成品油销量和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营销创效能力。稳步推进终端销售业务绿色低碳转型,成功收购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加氢站、充换电站、光伏站等建设布局。大力发展非油业务,非油业务毛利继续大幅增长。

国际贸易业务2023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持续完善业务布局和网络建设,优化成品油和化工产品出口,努力推进产业链价值最大化。

2023年,本集团共销售汽油、煤油、柴油16,579.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5,064.9万吨增长10.1%,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12,338.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0,516.4万吨增长17.3%。销售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汽油、煤油、柴油销量

汽油、煤油、柴油销量千吨165,798150,64910.1

其中:汽油

其中:汽油千吨67,13658,20915.3

煤油(a)

煤油(a)千吨18,96213,67838.6

柴油

柴油千吨79,70078,7621.2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量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量千吨123,386105,16417.3

其中:汽油

其中:汽油千吨51,54144,28416.4

煤油

(a)

煤油(a)千吨9,9555,46782.1

柴油

柴油千吨61,89055,41311.7

零售市场份额

零售市场份额%36.634.42.2个百分点

单站加油量

单站加油量吨/日9.577.7922.8

(a) 煤油销量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2023年随着航空出行市场恢复,航空煤油需求大幅增加。

单位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加油站数量22,75522,5860.7
其中:自营加油站20,36720,564(1.0)
便利店数量19,58320,600(4.9)

(4)天然气销售业务

2023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业务持续优化进口气资源池,合理安排天然气进

口节奏,有效控制进口气成本;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高端高效市场和终端市场开发力度;采取积极市场营销策略,努力提升营销质量和效益。2023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2,735.48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2,602.84亿立方米增长5.1%,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2,197.5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2,070.96亿立方米增长6.1%。

3.1.3 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集团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经营业绩

2023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110.1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2,391.67亿元下降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11.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87.43亿元增长8.3%;实现每股基本收益人民币0.88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0.81元增加人民币0.07元。

营业收入2023年本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110.1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2,391.67亿元下降7.0%,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价格下降、销售数量增加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23年及2022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2023年2022年变化率(%)2023年2022年变化率(%)

原油(a)

原油(a)149,936125,62519.44,0304,645(13.2)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b)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b)2,735.482,602.845.12,0762,684(22.7)

汽油

汽油67,13658,20915.38,2058,686(5.5)

柴油

柴油79,69978,7621.27,0647,861(10.1)

煤油

煤油18,96213,67838.65,9826,771(11.7)

聚乙烯

聚乙烯6,0016,455(7.0)7,3987,807(5.2)

聚丙烯

聚丙烯3,7004,007(7.7)6,8387,488(8.7)

润滑油

润滑油1,6591,13246.68,8539,149(3.2)

(a) 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b) 天然气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下降主要由于海外转口贸易价格降幅较大。

经营支出 2023年本集团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7,755.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0,225.07亿元下降8.2%。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23年本集团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9,729.4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2,130.80亿元下降10.9%,主要由于油气产品采购支出及贸易支出减少。

员工费用 2023年本集团员工费用(包括员工以及各类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1,727.4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30.73亿元增长5.9%,主要由于本集团员工薪酬随效益联动变化。勘探费用 2023年本集团勘探费用为人民币207.6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0.74亿元减少人民币63.10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坚持效益勘探,持续优化油气勘探工作部署。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3年本集团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2,474.5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80.36亿元增长4.0%,主要由于油气产量增加以及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同比增加。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3年本集团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640.7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95.29亿元增长7.6%,主要由于计提标准提高导致安全生产费用增加,以及研发费用增加。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3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2,962.2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80.55亿元增长6.5%,其中:按照中国有关部门规定,本年新增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人民币236.85亿元;受成品油产销量增加影响,消费税为人民币1,833.6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591.32亿元增长15.2%;受原油价格下降影响,资源税为人民币296.7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29.91亿元下降10.1%,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171.0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7.68亿元下降60.9%。

其他费用净值 2023年本集团其他费用净值为人民币13.4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6.60亿元减少人民币423.15亿元,主要由于资产处置损失减少及衍生金融工具处置损益变动影响。

经营利润 2023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2,354.6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

民币2,166.60亿元增长8.7%。外汇净损失 2023年本集团外汇净损失为人民币7.4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8.18亿元减少人民币10.74亿元,主要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

利息净支出 2023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157.9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8.16亿元下降6.1%,主要由于本集团降低有息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税前利润 2023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2,374.6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32.77亿元增长11.3%。

所得税费用 2023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71.6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99.29亿元增长14.5%,主要由于税前利润增加。净利润 2023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1,802.9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33.48亿元增长10.4%。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3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4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6.05亿元增长31.1%,主要由于本集团附属公司利润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11.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87.43亿元增长8.3%。

(2)分部业绩

油气和新能源

营业收入 2023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923.3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292.79亿元下降4.0%,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销售数量增加、价格下降综合影响。

2023年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为76.6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92.12美元/桶下降16.8%。经营支出 2023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7,436.4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635.31亿元下降2.6%,主要由于采购支出及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2023年本集团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11.95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2.42美元/桶下降3.8%。

经营利润 2023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以提高效率效益为导向,坚持高效勘

探、效益开发,大力控制投资和成本费用,持续加强油气发现成本和生产成本管控,努力推动增产增效。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486.9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57.48亿元下降10.3%,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产品价格下降。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营业收入 2023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211.6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645.96亿元增长4.9%,主要由于炼化产品销售数量增加、价格下降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23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1,842.2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240.26亿元增长5.4%,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支出增加以及消费税增加。

2023年本集团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230.74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5.37元/吨增长7.1%,主要由于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初期消耗高影响以及燃料、动力价格上涨。

经营利润 2023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瞄准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增产高端特色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加大化工新材料研发力度,推动化工新材料产销量持续大幅增长;加强成本费用对标分析,提升生产过程精益化管理水平,努力控制加工成本。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69.3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05.70亿元下降9.0%。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62.5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11.68亿元下降11.9%,主要由于炼油业务毛利空间收窄和产量增加综合影响;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6.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亏损人民币5.98亿元扭亏增利人民币12.82亿元,主要由于化工产品销量增加以及随着原油价格下降,化工业务原材料成本下降。

销售

营业收入 2023年,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270.5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718.94亿元下降8.8%,主要由于成品油价格下降及国际贸易收入减少。

经营支出 2023年,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5,030.9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575.20亿元下降9.2%,主要由于外购成品油及贸易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23年,销售分部抓住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恢复的有利时机,大力加

强市场营销,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统筹优化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39.6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3.74亿元增长66.7%。

天然气销售

营业收入 2023年,天然气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11.9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192.11亿元增长8.1%,主要由于国内天然气销售量价齐增。

经营支出 2023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181.4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062.54亿元增长2.3%,主要由于天然气采购支出增加。经营利润 2023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统筹各类天然气资源采购,优化进口气资源池结构,努力控制采购成本;持续推进低成本发展,落实全员降本增效理念,通过优化资源一体化统筹调运,努力控制营销成本;在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营销,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充分发挥线上交易价值发现作用,努力增销增效;持续做优做强天然气终端销售业务,完善终端营销网络,提升终端业务创效能力。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430.4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9.57亿元增加人民币300.87亿元。

2023年本集团海外业务

(a)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05.07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33.6%;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417.26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17.6%。本集团海外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持续提升。(a) 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

据中。

(3)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总资产

总资产2,752,4482,670,4003.1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658,520613,8677.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2,093,9282,056,5331.8

总负债

总负债1,122,0751,136,234(1.2)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689,007624,26310.4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433,068511,971(15.4)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1,446,1631,365,6175.9

股本

股本183,021183,021-

储备

储备343,738332,3273.4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919,404850,2698.1

权益总额

权益总额1,630,3731,534,1666.3

总资产人民币27,524.4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26,704.00亿元增长3.1%。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6,585.2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6,138.67亿元增长7.3%,主要由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货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20,939.2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20,565.33亿元增长

1.8%,主要由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增加。

总负债人民币11,220.75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11,362.34亿元下降1.2%。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6,890.07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6,242.63亿元增长10.4%,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其他税款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4,330.6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5,119.71亿元下降15.4%,主要由于本集团优化债务结构,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人民币14,461.63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13,656.17亿元增长5.9%,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4)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股东分配股利。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23年和2022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3年2022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596393,76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55,789)(232,971)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46,572)(113,713)

外币折算差额

外币折算差额3,5767,3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249,001191,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565.9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937.68亿元增长16.0%,主要由于报告期利润增加以及营运资金变动等综合影响。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490.01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主要是人民币和美元(美元约占

52.4%,人民币约占44.5%,港币约占2.6%,其他约占0.5%)。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57.8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29.71亿元增长9.8%,主要是由于付现资本性支出增加。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465.7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37.13亿元增长28.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新增长短期借款减少。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148,780100,639

长期债务

长期债务143,198222,478

债务总额

债务总额291,978323,117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9,001191,190

债务净额

债务净额42,977131,927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列示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须于一年内偿还

须于一年内偿还160,305107,461

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

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93,927129,885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36,931102,490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22,96116,500
314,124356,336

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中,固定利率贷款人民币138,029百万元,占47.3%,浮动利率贷款人民币153,949百万元,占52.7%。2023年12月31日的债务中,人民币债务约占65.4%,美元债务约占32.0%,其他币种债务约占2.6%。

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有息债务包括各种长短期债务)为15.2%(2022年12月31日:

17.4%)。

(5)资本性支出

2023年,本集团继续坚持严谨投资、精准投资、效益投资理念,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油气勘探开发、炼化转型升级、新能源新材料业务投资力度,推动核心业务稳健发展。全年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753.3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43.07亿元增长0.4%。下表列出了2023年和2022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24年各业务分部的资本性支出预测值。

2023年2022年2024年 预测值
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

油气和新能源

油气和新能源248,37890.21221,59280.78213,00082.56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16,3835.9541,77115.2329,00011.24

销售

销售4,6731.705,0691.857,0002.71

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4,0501.474,9361.806,0002.33

总部及其他

总部及其他1,8540.679390.343,0001.16

合计

合计275,338100.00274,307100.00258,000100.00

油气和新能源

2023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483.78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加大风光等清洁电力、CCUS、氢能示范等新能源工程;海外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加强重点项目产能建设,持续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项目经营。

预计2024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130.00亿元,主要是继续聚焦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储气能力建设,推进清洁电力、地热余热利用、CCUS及氢能示范等新能源工程;海外提高业务发展集中度,推动高效发展,在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经营的同时,推进自主勘探项目,加大优质项目获取力度,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2023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63.83亿元,主要用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等大型项目,以及减油增化和新材料新技术等转型升级项目。

预计2024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90.00亿元,主要用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等大型项目,开工新建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有序推进兰州石化公司等转型升级项目。

销售

2023年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6.73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优化终端网络布局,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

预计2024年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70.00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充换电站建设,优化终端网络布局,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

天然气销售

2023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0.50亿元,主要用于天然气支线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项目等。

预计2024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60.00亿元,主要用于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天然气支线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项目等。

总部及其他

2023年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8.54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

预计2024年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0.0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

3.1.4 未来展望

2024年,预计世界经济将保持缓慢复苏态势,呈现一定的韧性;国际油气市场供需边际宽松,国际原油平均价格将小幅下降。中国经济将保持长期向好的态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国内成品油市场将呈现供需双增局面,竞争依然激烈;天然气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势头。面对机遇和挑战,本集团将坚持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发展战略,持续优化生产经营,深入推进提质增效,保持油气两大产业链安全、平稳、高效运行,不断夯实公司发展根基;积极把握能源转型和市场机遇,稳妥推进战略转型,优化调整业务布局,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增强公司长远发展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在油气和新能源业务方面,本集团国内油气业务将坚持高效勘探、效益开发,突出七大盆地,不断发现评价优选潜在目标,持续加强风险勘探;抓好深地塔科1井、川科1井钻探实施;围绕海相碳酸盐岩、碎屑岩岩性地层、前陆冲断带、非常规油气、火山岩、战略新区等六大领域,强化地质综合评价和目标论证,努力寻找战略性发现和突破;抓好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准噶尔等规模增储领域集中勘探,提高勘探效率效益;突出抓好老油气田稳产和新区效益建产,努力实现增储上产。国际油气业务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加大优质新项目开发力度,加快低效资产处置;抓好乍得和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项目集中勘探,努力实现规模效益增储。新能源业务将加快推动青海、新疆、内蒙古、松辽新能源大基地建设,抓好风光发电、气电、地热、氢能、CCUS等项目布局落地,提高清洁电力指标转化率和并网率。2024年,本集团计划原油产量为909.2百万桶,可销售天然气产量为5,142.6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当量合计为1,766.3百万桶。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动态优化加工路线和产品方案,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增产高效炼油产品;优化提升乙烯线、芳烃线加工负荷,强化新产品开发;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业务,不断提高化工新材料产量;加大化工产品营销力度,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做好新增产能市场布局,大力开拓高端市场,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深入推进炼油化工业务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等重点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智能工厂和绿色企业建设,积极推动炼化业务迈向产业链中高端。2024年,本集团计划原油加工量为1,403.9百万桶。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强化市场分析预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批发零售一体化营销,进一步提升成品油销售量特别是纯枪销售量,努力增强成品油销售创效能力;持续完善加油加气站、充换电站、加氢站、光伏站等终端网络建设,深入打造“人·车·生活”生态圈。深化油卡非气电一体化发展,推进业务协同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提升非油业务创效水平。优化国际贸易体系和服务网络,积极开拓成品油出口市场,推动产业链价值最大化。

在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突出市场化营销,深化精益管理,统筹资源筹措和需求对接,持续优化销售机制,逐步构建多品种合同模式。发挥批发零售协同优势,强化高端高效项目开发,努力提高终端销售量。加大线上交易和顺价销售力度,不断提升销售效益。有序推进福建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工程、江苏LNG储罐扩建及支线管道建设。

3.2 其他财务信息

(1)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总资产

总资产2,752,7102,670,6663.1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658,520613,8677.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2,094,1902,056,7991.8

总负债

总负债1,122,0891,136,250(1.2)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689,007624,26310.4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433,082511,987(1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46,4101,365,8665.9

权益合计

权益合计1,630,6211,534,4166.3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3.1.3中(3)部分内容。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2023年 主营业务收入2023年 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a)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 增减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百分点

油气和新能源

油气和新能源870,850556,33226.7(4.2)(4.1)0.3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1,213,919939,2705.94.84.8(1.2)

销售

销售2,492,3922,404,8173.4(9.1)(8.9)(0.3)

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554,593514,7597.18.03.04.5

总部及其他

(b)

总部及其他(b)1,258833133.420.2

分部间抵销数

分部间抵销数(2,194,874)(2,191,086)

合计

合计2,938,1382,224,92514.5(7.5)(9.4)0.3

(a)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b) 总部及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科研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3)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负债)总额净利润/ (亏损)
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47,500100.00386,563153,134233,4298,771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16,10050.00218,69730,210188,48716,253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港币75.92亿元100.00164,81756,475108,34210,019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31,314100.00104,797185,079(80,282)(8,030)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18,096100.00313,504206,041107,46314,003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090.0028,5743,97624,598218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9.90940,495355,627584,86834,054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39532.00528,105440,88787,2186,625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0049.0010,9223,4187,504459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1,00050.0012,2159,6852,530201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Mangistau Investment B.V.1.31亿美元50.0012,9413,4599,482816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5,00050.0052,8942,19650,6984,404

3.3 2023年度末期股息分配安排

经统筹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20.95亿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H股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24年6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

月25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12-1716号铺。截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A股及H股2023年度末期股息将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及2024年7月29日左右支付。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

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具体实际税负为:

股东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24年6月25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24年6月25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

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12-1716号铺。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24年6月25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2016年12月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 中国政府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2023年3月2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对石油、天然气等矿种,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向矿业权人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

4.2 中国政府进一步明确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

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3 中国政府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

2023年9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明确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5 财务报告

5.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6号中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于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存在的符合解释16号所述的单项交易,本集团及本公司进行追溯调整,202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除上述影响外,上述修订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及油气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而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及本公司相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月1日
本集团本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389-
递延所得税负债3,4423,083
未分配利润(2,764)(2,774)
盈余公积(309)(309)
少数股东权益20
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本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3,085)(3,543)
递延所得税负债602391
未分配利润(3,316)(3,540)
盈余公积(394)(394)
少数股东权益23
2022年度
本集团本公司
所得税费用(634)(851)

5.1.2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以下对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这些修订在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

?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的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关于

“会计估计定义”的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国际税收改革》关于《支柱二立法模板》的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关于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作出修订,要求公司对在初始确认时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特定交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此修订要求公司于所列示最早比较期间的期初就与下列项目相关的所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弃置/恢复环境及类似义务相关的负债,以及与之相对应确认为相关资产

成本一部分的资产金额。并于该日期将首次采用该等修订的累积影响确认为对留存收益(或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如适用)期初余额的调整。

此修订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89(3,085)
递延所得税负债3,442602
留存收益(2,764)(3,316)
储备(309)(394)
非控制性权益2023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
所得税费用(634)

除上述影响外,这些修订均未对本集团本期或前期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编制或列报中产生重大影响。

5.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披露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5.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1)合并综合收益表

附注2023年2022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i)3,011,0123,239,167
经营支出
采购、服务及其他(1,972,940)(2,213,080)
员工费用(172,745)(163,073)
勘探费用(包括干井费用)(20,764)(27,074)
折旧、折耗及摊销(247,452)(238,036)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64,074)(59,529)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296,226)(278,055)
其他费用净值(1,345)(43,660)
经营支出总额(2,775,546)(3,022,507)
经营利润235,466216,660
融资成本
汇兑收益20,16223,772
汇兑损失(20,906)(25,590)
利息收入8,2654,738
利息支出(24,063)(21,554)
融资成本净额(16,542)(18,634)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利润18,53815,251
税前利润(ii)237,462213,277
所得税费用(iii)(57,169)(49,929)
净利润180,293163,348
其他综合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4(11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5156,201
(二)可重分类至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1,893)11,273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7665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2523,758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01421,770
综合收益总额182,307185,118

净利润归属于:

净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161,146148,743
非控制性权益19,14714,605
180,293163,348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161,626164,413
非控制性权益20,68120,705
182,307185,1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iv)0.880.81

(2)合并财务状况表

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1,521,8671,492,513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280,870269,5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832943
使用权资产196,594203,065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71,70869,813
递延所得税资产18,12716,614
到期日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3,9304,016
非流动资产总额2,093,9282,056,533
流动资产
存货180,533167,751
应收账款(vi)68,76172,028
衍生金融资产16,93921,133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106,805119,6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0,6614,3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4043,876
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18,41633,8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9,001191,190
流动资产总额658,520613,86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vii)362,155372,369
合同负债83,92877,337
应付所得税款11,15216,471
应付其他税款62,76337,043
短期借款148,780100,639
衍生金融负债10,72911,146
租赁负债7,7737,5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7271,698
流动负债总额689,007624,263
流动负债净值(30,487)(10,39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063,4412,046,137
权益
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183,021183,021
留存收益919,404850,269
储备343,738332,327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1,446,1631,365,617
非控制性权益184,210168,549
权益总额1,630,3731,534,1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3,198222,478
资产弃置义务144,299142,081
租赁负债113,438118,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3,13021,618
其他长期负债9,0037,594
非流动负债总额433,068511,971
权益及非流动负债总额2,063,4412,046,137

(3)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部分财务报表附注

(i)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指销售原油、天然气、炼油及化工产品、非油产品等,以及输送原油和天然气所得的收入。合同收入主要于某一时点确认。(ii)税前利润

2023年2022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税前利润已计入及扣除下列各项:
计入:
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的股息收入1815
计减坏账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428160
计减存货跌价损失5942
处置附属公司收益/(损失)102(185)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a)1,2262,217
扣除: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摊销4,9205,574
折旧和减值损失: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227,490217,731
使用权资产15,04214,731
核数师酬金(b)4647
作为费用确认的存货成本2,279,6902,500,861
坏账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4731,784
处置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损失(a)11,59120,726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低价值和短期租赁付款额2,1402,083
研究与开发费用21,95720,016
存货跌价损失6,4708,609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a)11,01928,931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2594,653

(a) 其他费用净值主要为: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处置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损失,处

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政府补助,以及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b) 上述核数师酬金系由本公司支付的年度审计服务费,并不包括由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现任审

计师及其网络成员所的主要与审计、除审计外的其他鉴证服务、税务及其他服务相关的服务费,分别为

人民币31百万元、人民币2百万元、人民币1百万元及人民币1百万元(2022年:人民币35百万元、

人民币0百万元、人民币1百万元及人民币3百万元)。

(iii)所得税费用

2023年2022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当期所得税57,61363,328
递延所得税(444)(13,399)
57,16949,929

根据中国所得税法规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为25%。本集团在中国西部地区的经营符合某些税收优惠的条件,这些税收优惠包括至2030年所得税可适用15%的优惠税率。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适用于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所计算的税款并不相同,差额如下:

2023年2022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税前利润237,462213,277
按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9,36653,319
以前年度税收清算调整(238)(910)
海外业务税率不同于中国法定税率的税务影响4,5607,857
优惠税率影响(10,021)(14,197)
非应纳税收入的税务影响(8,501)(7,347)
不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税务影响8,7209,875
未确认递延税项的暂时性差异及损失的税务影响3,2831,332
所得税费用57,16949,929

(iv)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2023年度及2022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是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除以本年度已发行的股份数1,830.21亿股计算。

年内并无摊薄潜在普通股。

(v)股息

2023年2022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中期股息(a)38,434-
2023年建议的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末期股息(b)42,095-
2022年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中期股息(c)-37,076
2022年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末期股息(d)-40,265
80,52977,341

(a) 2023年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中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1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384.34亿元。本集团在财务状况表日之后对该等股利进行了分派。该等股利于2023年9月20日(A股)和2023年10月30日(H股)支付。(b) 在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20.95亿元。由于上述应付股息是在财务状况表日后建议派发,因此未反映在本合并财务报表内,当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该等股息将会计入2024年度股东权益并列作留存收益的分配。(c) 2022年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中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0258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370.76亿

元。本集团在财务状况表日之后对该等股利进行了分派。该等股利于2022年9月20日(A股)和2022年10月28日(H股)支付。(d) 2022年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2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02.65亿元。本集团在财务状况表日之后对该等股利进行了分派。该等股利于2023年6月8日经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23年6月28日(A股)和2023年7月28日(H股)支付。

(vi)应收账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账款71,44874,917
减:坏账准备(2,687)(2,889)
68,76172,028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扣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以收入确认日期为准,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一年以内67,08871,307
一年至两年1,491266
两年至三年148302
三年以上34153
68,76172,028

(vii)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应付贸易账款169,664172,546
薪金及福利应付款8,5229,385
应付股息470581
应付票据20,73115,630
应付建造费用及设备费用119,492116,571
其他(a)43,27657,656
362,155372,369

(a) 其他主要包括押金、定金、保证金、应付财产险等。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一年以内159,875162,431
一年至两年2,6442,682
两年至三年8421,072
三年以上6,3036,361
169,664172,546

(viii)分部信息本集团主要经营与石油相关的产品、服务与活动。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包括: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销售分部、天然气销售分部和总部及其他分部。2023年度及2022年度,经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2023年油气 和新能源炼油化工 和新材料销售天然气销售总部及 其他合计
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
营业收入892,3351,221,1612,527,059561,1917,0395,208,785
减:分部间销售(747,603)(884,978)(534,421)(27,249)(3,522)(2,197,773)
外部营业收入144,732336,1831,992,638533,9423,5173,011,012
折旧、折耗及摊销(194,072)(28,217)(17,926)(5,439)(1,798)(247,452)
包括: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减值损失(21,793)(32)(85)(368)-(22,278)
经营利润/(亏损)148,69536,93623,96243,044(17,171)235,466
2022年油气 和新能源炼油化工 和新材料销售天然气销售总部及 其他合计
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人民币 百万元
营业收入929,2791,164,5962,771,894519,2115,4735,390,453
减:分部间销售(777,846)(827,572)(520,502)(22,156)(3,210)(2,151,286)
外部营业收入151,433337,0242,251,392497,0552,2633,239,167
折旧、折耗及摊销(182,989)(27,265)(20,563)(5,329)(1,890)(238,036)
包括: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减值损失(17,090)(3,394)(1,231)(680)-(22,395)
经营利润/(亏损)165,74840,57014,37412,957(16,989)216,660

5.5.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1)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资 产合并合并公司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9,873225,04962,80772,308
交易性金融资产7,4043,876--
衍生金融资产16,93921,13333192
应收账款68,76172,0288,47417,969
应收款项融资10,6614,37610,0314,164
预付款项12,46113,9206,2669,365
其他应收款31,09045,84915,2359,410
存货180,533167,751110,386109,354
其他流动资产60,79859,88545,56545,204
流动资产合计658,520613,867258,797267,96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39950173333
长期股权投资280,972269,671510,328471,795
固定资产468,178463,027254,065307,660
油气资产856,256832,610652,256628,338
在建工程197,433196,876115,035123,486
使用权资产125,423132,73553,67558,000
无形资产92,74492,96066,76070,193
商誉7,4427,3177752
长期待摊费用14,08910,3888,5857,384
递延所得税资产18,12716,614--
其他非流动资产32,68733,65161,32311,701
非流动资产合计2,094,1902,056,7991,722,2771,678,942
资产总计2,752,7102,670,6661,981,0741,946,90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并合并公司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97938,37517,44517,255
交易性金融负债1,7271,698--
衍生金融负债10,72911,14633-
应付票据20,73115,63020,00615,213
应付账款289,156289,117101,615121,220
合同负债83,92877,33762,17855,861
应付职工薪酬8,5229,3856,1596,817
应交税费73,91553,51446,71734,512
其他应付款28,54741,542119,25899,3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7,81670,561111,67253,157
其他流动负债14,95715,9588,96210,572
流动负债合计689,007624,263494,045413,9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6,165169,63027,94790,743
应付债券17,03352,84813,50049,380
租赁负债113,438118,20041,79544,700
预计负债144,299142,081107,128104,553
递延所得税负债23,14421,634325391
其他非流动负债9,0037,5944,7264,302
非流动负债合计433,082511,987195,421294,069
负债合计1,122,0891,136,250689,466707,978
股东权益
股本183,021183,021183,021183,021
资本公积123,078123,612122,678123,486
专项储备6,8588,4903,9454,620
其他综合收益(18,724)(19,062)1,099720
盈余公积237,802224,563226,710213,471
未分配利润914,375845,242754,155713,6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46,4101,365,8661,291,6081,238,930
少数股东权益184,211168,550--
股东权益合计1,630,6211,534,4161,291,6081,238,93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2,752,7102,670,6661,981,0741,946,908

(2)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合并合并公司公司
营业收入3,011,0123,239,1671,851,4871,729,735
减:营业成本(2,302,385)(2,527,935)(1,379,524)(1,278,781)
税金及附加(295,015)(276,821)(224,754)(208,555)
销售费用(70,260)(68,352)(48,552)(47,670)
管理费用(55,023)(50,523)(32,879)(29,743)
研发费用(21,957)(20,016)(16,796)(15,217)
财务费用(18,110)(19,614)(13,582)(13,713)
其中:利息费用(24,063)(21,554)(14,912)(15,097)
利息收入8,2654,7381,9601,732
加:其他收益21,69718,17719,62116,732
投资收益9,554(11,140)33,38136,6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53815,25112,87711,2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08(2,464)(25)54
信用减值损失(37)(1,587)(346)(65)
资产减值损失(28,956)(37,233)(19,979)(23,330)
资产处置收益4969051,721591
营业利润253,024242,564169,773166,657
加:营业外收入3,1283,5152,0672,967
减:营业外支出(18,694)(32,807)(15,308)(23,539)
利润总额237,458213,272156,532146,085
减:所得税费用(57,167)(49,929)(24,138)(17,067)
净利润180,291163,343132,394129,018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80,291163,343132,394129,018
终止经营净利润----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44148,738132,394129,018
少数股东损益19,14714,605--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1421,7704884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015,67048847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5(15)8(28)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6654327395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1,893)11,27315310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2523,7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346,100--
综合收益总额182,305185,113132,882129,488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161,624164,408132,882129,488
少数股东20,68120,705--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880.810.720.7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880.810.720.70

6 购回、出售及赎回证券

除本业绩公告第“2.6已发行未到期债权相关情况”小节所述外,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内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集团任何上市证券。

7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标准守则》条文,经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确认已于报告期内遵守《标准守则》内载列的相关标准。8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9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熊璐珊女士、段良伟先生及蒋小明先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年度业绩。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所列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

承董事会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戴厚良董事长中国北京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蔡金勇先生、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及何敬麟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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