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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正泰电器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5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开发”)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浠水县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浠水杭泰”)、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正泰”)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折合人民币367,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分别签署借款合同及授信业务协议,金额分别为7,800万美元、60,000万元人民币及110,000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开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借款合同及授信业务协议,金额分别为50,000万元人民币及1,400万美元;上述借款及授信业务总金额为折合人民币279,000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2家公司就上述借款及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折合人民币279,000万元。

(二)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浠水杭泰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盐城正泰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组成的银团共同签署借款协议,金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开发作为保证人为上述浠水杭泰的融资租赁业务及盐城正泰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8,000万元。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10、临2021-016、临2021-025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1: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936581787注册资本:348,355.6336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10月18日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936,823.30万元,总负债1,449,932.2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716,618.64万元,净利润-1,255.81万元。(未经审计)

担保对象 2: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4586113J注册资本:938,508.1053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6日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536,801.64万元,负债总额:

3,044,709.6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总额:1,026,254.54万元,净利润:72,963.8万元。(未经审计)担保对象3:浠水县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5MA487X6Y6B注册资本:4,09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6日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1,250.43万元;总负债11,352.4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315.25万元;净利润619.36万元。(未经审计)担保对象4: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21BPKH6L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年4月24日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17,197.86万元,总负债276,507.68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36,945.44万元,净利润-332.6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及新能源开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279,000万元

4、期限:公司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其他均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及授信业务协议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开发为浠水杭泰及盐城正泰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88,000万元

4、期限:新能源开发为浠水杭泰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新能源开发为盐城正泰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5、担保业务范围:新能源开发为浠水杭泰提供担保的业务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新能源开发为盐城正泰提供担保的业务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银团贷款本金、相应利息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

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93,47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9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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