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金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可转债的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13号文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紫金转债”,债券代码“113041”。
“紫金转债”于2021年5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至2025年11月2日。“紫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01元/股。因公司实施A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了部分授予股票过户,“紫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2月3日起从7.01元/股调整为7.00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0元/股的130%,即9.10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9.10元/股,将触发“紫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紫金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紫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2933650、0592-2933058
咨询邮箱:chen_weiwei@zijinmining.com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