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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的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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