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
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保理”、“公司”)拟对永辉超市及其下属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
一、 交易概述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总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项目总注册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发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方案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注册发行;
2.发行期限: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3.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增信措施:(1)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共同债务人出具《付款确认书》并以担任共同债务人出具董事会决议。具体事宜以出具的《付款确认书》和以共同债务人出具董事会决议为准;(2)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流动性支持方,为每一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到期应偿付的本金和利息提供流动性现金支持。
三、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进行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注册发行;
2.发行期限: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3.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增信措施: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共同债务人出具《付款确认书》并以担任共同债务人出具董事会决议。具体事宜以出具的《付款确认书》和以共同债务人出具董事会决议为准。
四、授权事项
提请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两个应收账款资产融资项目方案和增信方案;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上述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
3、选聘上述项目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
4、办理与上述项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专项计划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利用保理应收款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结构,一定程度提升了公司的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
六、风险提示
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和发行规模等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专项计划存在利率波动的风险;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无异议函,其设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