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将2020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包括2018年3月募集的人民币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2020年11月募集的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募集资金”)。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20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玲珑轮胎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00张,每张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9,6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80,4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9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74,711,891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88,817,009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04,963,391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1,796,090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合计人民币203,167,301元,其中205,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32,699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32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增资发行63,7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1,135,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8,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17,49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998,733,69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8,733,69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79,883,792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580,183,901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合计人民币399,699,891元,其中4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109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 8110601012700777532 | 活期 | 1,752,91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 37050166628000000584 | 活期 | 43,172 |
合计 | 1,796,090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624-034658-050 | 活期 | 580,171,16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 37050166628000001286 | 活期 | 12,733 |
合计 | 580,183,90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93,780,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4,711,8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88,817,0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 | 无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74,711,891 | 1,295,020,102 | (204,979,898) | 86% | 2019年 3月 | 108,300,791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500,000,000 | 493,780,400 | 493,780,400 | - | 493,796,907 | 16,507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2,000,000,000 | 1,993,780,400 | 1,993,780,400 | 274,711,891 | 1,788,817,009 | (204,963,39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年度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4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481,84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3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1228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19年3月11日前归还。2018年10月8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95,000,000元;2019年2月27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5,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85,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0年2月27日前归还。2019年12月31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元;2020年2月14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7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0年2月1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78,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1年2月16日前归还。2020年6月30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2020年10月14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进一步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0元;2021年1月18日,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 |
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5,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1年1月1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2年1月18日前归还。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
(二)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78,617,4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733,6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733,6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 | 无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420,116,208 | 420,116,208 | (979,883,792) | 30% | 2021年 5月 | 注6 | 注6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591,135,580 | 578,617,490 | 578,617,490 | 578,617,490 | 578,617,49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991,135,580 | 1,978,617,490 | 1,978,617,490 | 998,733,698 | 998,733,698 | (979,883,7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年度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801,9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01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需于2021年11月29日前归还。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1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需于2022年1月4日前归还。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900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玲珑轮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