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过全面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过审查,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郭风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许达全先生、吴旭春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颜区涛先生、何婧女士、朱彤先生、袁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朱彤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何婧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过全面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亚玲: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