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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亚普股份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亚普股份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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