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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2号)的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400348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由母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富立”)实施。经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2020年7月16日,东莞华富立、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经审议通过的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募集资金管理事项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并将所涉募集资金调入东莞华富立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开设的专户220010190010065305,以方便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0年12月,公司已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完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东莞华富立、国泰君安、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国泰君安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769903221710588
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39507010011918888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220010190010045301
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220010190010065305
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769903221710588
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39507010011918888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220010190010045301
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22001019001006530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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