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洋先生,独立董事易兰女士、高振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本年度折旧费用减少人民币172.72
万元,净利润增加139.12万元。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