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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坐标:新坐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报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坐标”)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在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后与其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56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其他收费项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完成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机构能力评价

1、专业能力评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相关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2、独立性和诚信评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项目合伙人翟晓宁、拟签字会计师伍思泷 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亦飞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本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

2、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监盘、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对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综上所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过去几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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