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报告期末总股本103,327,749股为基数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110,076股,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33,110,076元。《公司章程》对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305,77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110,076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305,77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110,07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