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州酒家:广州酒家: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4元每股转增股份0.4股?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6/12021/6/22021/6/32021/6/2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6/12021/6/22021/6/32021/6/2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元人民币。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元人民币。

(4)对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不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4元人民币。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403,996,184161,598,474565,594,658
1、 A股403,996,184161,598,474565,594,658
三、股份总数403,996,184161,598,474565,594,658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1380909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