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杨锡刚、刘灵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本所内部分工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锡刚不再担任发行人2020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本所指派注册会计师张敬鸿、刘灵通负责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并相应安排由张敬鸿、刘灵通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本所对杨锡刚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杨锡刚已履行相关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杨锡刚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所对张敬鸿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张敬鸿已履行相关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杨锡刚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杨锡刚、张敬鸿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祝 卫 |
6-2
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变更经办会计师声明与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福达合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本人及刘灵通。由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分工调整,本人不再担任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新增张敬鸿作为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2021年4月2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变更为张敬鸿、刘灵通。
对于上述情况,本人特做如下声明与承诺:
1、由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分工调整,本人不再担任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其他未说明原因。
2、本人承诺出具上述审计文件时已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承诺对此前出具的上述审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杨锡刚:
年月日
6-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接任会计师的个人声明与承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福达合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杨锡刚、刘灵通。
由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分工调整,杨锡刚不再担任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经办会计师。2021年4月2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本人及刘灵通。
对于上述情况,本人特做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已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复核了此前出具的上述审计文件及其工作底稿和公司财务资料,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人同意接任并继续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相关审计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张敬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