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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董事会负责的精神,各位委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非独立董事王伟先生和独立董事高立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息女士担任。

2023年10月王伟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王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增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江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故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由于王伟先生的辞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由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非独立董事江俊杰先生和独立董事高立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息女士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公司治理等方面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文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内部及外部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2023年 第一次会议2023年 4月24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3年 第二次会议2023年 8月24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 第三次会议2023年 10月26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2023年 第四次会议2023年 12月11日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初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预审现场工作汇报,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工作进展和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等相关内容,并建议信永中和应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等事项进行了问询及核查。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就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督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主营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风险均得到

了有效的控制,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确保审计工作能够按时、按计划推进并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内控控制情况,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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