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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编制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

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营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2023年度公司监事共计领取薪酬(除年度固定薪酬,再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个人绩效给予适当业绩奖励)83.54万元(税前)。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要求相抵触,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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