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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机电:苏亚金诚关于康尼机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亚审内〔2024〕12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亚审内〔2024〕12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南京市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邮 编:210019传 真:025-83235046电 话:025-83235002网 址:www.syjc.com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

苏 亚 审 内〔2024〕12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康尼机电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3111 公司简称:康尼机电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信息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1%1%>错报≥0.5%错报<0.5%
营业收入错报≥1%1%>错报≥0.5%错报<0.5%
利润总额错报≥10%10%>错报≥5%错报<5%

说明:

上述三个指标中取最低值。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外部审计发现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4%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4%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或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重大损失;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重大损失;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媒体负面报道频现。
重要缺陷重要业务控制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因管理失误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或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视;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两种情况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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