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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川,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

1995年至1996年,任宝隆洋行财务经理;1997年至2009年,任德尔福汽车系统公司商务运营与财务总监;2010年至今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与行政副总裁;2022年1月至今,兼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的股票,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担任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本人没有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基于上述本人对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本人确认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全部出席。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结果等方面进行沟通,促进年报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

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和相关重要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决策和披露。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1)2023年度未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2023年度未涉及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3)2023年度未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2023年度未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战略管理能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川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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