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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华培动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董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川先生: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1995年至1996年,任宝隆洋行财务经理;1997年至2009年,任德尔福汽车系统公司商务运营与财务总监;2010年至今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与行政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向阳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2007年10月-2015年6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教授。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波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1996年至2009年,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至2015年,任深圳市架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的股票,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杨川88001
徐向阳88001
徐波88001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4、利润分配

2020年4月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我们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在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6月,公司实施完毕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作。公司实施以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52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3,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9,200,000 股。

5、续聘会计师

2020年4月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我们了解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本次我们在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6、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资格的审查,认为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调整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9、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

10、其他工作:

(1)、2020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0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0年度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战略管理能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杨川、徐向阳、徐波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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