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圣龙股份:国信证券关于圣龙股份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圣龙股份2023年度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相关关联交易概述

(一) 2022年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鄞州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100.94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9,333.69万元。2022年公司取得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3.0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25.91万元。

(二) 2023年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23年度预计金额
鄞州银行存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
贷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

公司预计2023年与鄞州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亿元,不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80%。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力成对该议案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陶胜文先生和万伟军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为, 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17235R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注册地址(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注册资本:220,641.48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罗力成先生于2021年8月起兼任鄞州银行董事,鄞州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鄞州银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批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市场定价的原则。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骏 罗傅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