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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867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李红等四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21,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承诺投入与累计投入差
LNG物流项目32,130.0024,589.857,150.2720,542.754,047.10
信息化升级项目5,516.005,253.44104.20270.374,983.07
补充流动资金8,246.568,246.568,246.56
合计45,892.5638,089.857,254.4729,059.689,030.17
项目金额
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2.31
置换以自有票据垫付项目资金①4,191.6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62.86
手续费支出0.2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
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16,200.00
利息收入1.52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20.12.31)49.16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18年3月于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开户单位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81601080801420059530.6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378040100100057519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370501666880000002707.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606021419200096968已注销
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500009232657340.96
合计49.16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

2016年6月,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规定了公司未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公司按资金审批流程审批付款,并建立票据台账,财务部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可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以银行承兑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4,191.6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000119 号),发表意见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通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总额38,089.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54.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059.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LNG物流项目24,589.8524,589.857,150.2720,542.7583.542021年12月2,569.79是①
信息化升级项目5,253.445,253.44104.20270.375.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②
补充流动资金8,246.568,246.56-8,246.56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后续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进行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436.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0年12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0 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年12月31日,9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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