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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7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2024年度监事的报酬为不超过50万元。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已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修订后的风险处置预案可以进一步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能够有效保护资金安全,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

置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我们认为修订后的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业务,明确了财务公司业务开展标准,扩大了财务公司配合风险管控的义务,保障了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确保上市公司权益不受损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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