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杨广洪、吴国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广洪、吴国宇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7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前述两位原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的100%),回购价格为7.30元/股。(2)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权益的20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3,158,400股限制性股票(占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30%)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
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3,334,8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9,584.88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9,251.4080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39,584.8880万股变更为人民币139,251.4080万股。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项目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9,584.8880万元 | 人民币139,251.4080万元 |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