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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以上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监督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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