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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按照《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前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1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46,1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18年激励计划》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进

行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21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346,183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本公司后续将就上述解除限售事项相关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由于董事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之一,董事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按照《2018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前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9,0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18年激励计划》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进行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99,087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在截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等待期(以下简称“本次等待期”)届满之日未发生不予行权情形的前提下,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同意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按照《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6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390,426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在截至本次等待期届满之日未发生不予行权情形的前提下,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19年激励计划》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7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2,390,426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同意注销本次等待期届满前已离职的23名激励对象合计296,394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本次等待期届满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涉及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注销23名激励对象的296,394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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