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金海高科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号”批复核准,金海高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 |
1 | 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 | 175,000,000.00 | 135,000,000.00 |
2 | 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 | 110,000,000.00 | 74,407,759.44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合计 | 323,000,000.00 | 247,407,759.4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1 | 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 | 2,856.10 |
2 | 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 | 1,813.47 |
3 | 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 | 5,000.00 |
4 | 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 | 5,000.00 |
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00.00 |
6 | 归还银行贷款 | 3,000.00 |
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271.21 |
合计 | 24,740.78 |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