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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莱克电气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

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51元/股,于2020年9月18日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2021年7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41,073.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146.50万元,转增16,429.30万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7,502.55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

218.05万股。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对《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75万股调整为218.05万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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