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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2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日出东方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3.诚信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 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0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遥,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签字注册会计师陆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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