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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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通达电气”“公司”)会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反馈意见回复所用字体及其对应的内容如下:
内容 | 对应字体 |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黑体 |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楷体加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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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 ...... 3
问题2 ...... 14
问题3 ...... 16
问题4 ...... 20
问题5 ...... 27
问题6 ...... 39
问题7 ...... 77
问题8 ...... 107
问题9 ...... 147
问题10 ...... 172
问题11 ......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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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申请人作为担保方对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了对外担保。2016年5月14日,申请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邢映彪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上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申请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履行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对方是否提供反担保;(3)申请人是否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4)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2016年5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时,陈丽娜、陈永锋是否回避表决及其原因;(5)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是否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6)独立董事是否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7)担保对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该担保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且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对担保审批权限进行了规定。2019年11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担保方提供的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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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 | 截至2021.3.31担保余额 (万元) | 担保方式 | 债权人 | 担保期间 | 担保是否 已经履行完毕 |
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7.7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6.5.17-2031.3.16 | 否,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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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
上述对外担保系发行人与恒天鑫能的其他股东共同为天津恒天新能源提供的同比例担保(贷款人经纬纺机当时系恒天鑫能股东,故未提供担保),发行人亦与天津恒天新能源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映彪、陈丽娜就该担保事项出具承诺:“若通达电气因前述关联担保事项致使权益受损,本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确保通达电气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发行人采用同比例担保方式、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实际控制人承诺等措施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
综上,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二、前述担保事项对方已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方天津恒天新能源已为发行人提供反担保。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与天津恒天新能源签订《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TDHT-D-1810-01),约定天津恒天新能源为公司提供的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根据《反担保合同》,天津恒天新能源就上述担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他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根据大信审字[2019]第1-0242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恒天新能源净资产为14,932.43万元,净资产可以足额覆盖发行人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风险可控;从盈利能力方面来看,天津恒天新能源2017年、2018年净利润分别为3,409.97万元、1,160.87万元,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从流动资产方面来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恒天新能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21,428.25万元,具备一定可变现能力。天津恒天新能源净资产规模较大,且盈利能力较好,具备相应的反担保能力,天津恒天新能源的反担保可以足额覆盖发行人的担保金额。
综上,前述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已提供反担保且具有实际承担反担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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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已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2016年12月,发行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人在《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了上述担保事项的原因、背景、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内容,并将其作为重大事项提示投资者予以注意。2019年11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发行人在《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亦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原因、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根据《借款合同》,天津恒天新能源借款用途为项目资本金投入。该笔借款的背景为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恒天鑫能申报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基地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该项目以天津恒天新能源为实施主体,并由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以贷款的形式将项目基金7,000万元拨付给经纬纺机,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要求经纬纺机向天津恒天新能源转付该笔贷款,由天津恒天新能源使用并支付利息。恒天鑫能的其他股东(即北京恒沃鑫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金火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亚正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均为天津恒天新能源提供同比例担保,并以其持有恒天鑫能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天津恒天新能源提供质押担保。综上,发行人已在《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原因并在《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同时,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八)对外担保风险”处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八)对外担保风险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为天津恒天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天津恒天新能源系发行人参股公司恒天鑫能原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天津恒天新能源的借款余额为5,110.00万元,公司担保余额为357.70万元,占发行人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净资产的0.20%。天津恒天新能源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因前述关联担保事项致使权益受损,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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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丧失贷款偿付能力,可能造成被担保人因担保事项发生违约的风险。
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2016年5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时,陈丽娜、陈永锋未回避表决及其原因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分别在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16年5月1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中已根据公司当时有效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回避表决,《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认定的关联股东较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更严格,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6年)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关联关系 | 回避表决人员 |
董事会 | 第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 …… | 10.2.1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 | 被担保人天津恒天新能源当时为恒天鑫能全资子公司,邢映彪任恒天鑫能监事 | 邢映彪 |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邢映彪任恒天鑫能监事,陈丽娜、陈永锋为邢映彪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陈丽娜、陈永锋 | |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 (五)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 | 10.2.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 |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认定的关联股东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更严格。 被担保人天津恒天新能源当时为恒天鑫能全资子公司,邢映彪任恒天鑫能监事 | 邢映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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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6年)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关联关系 | 回避表决人员 |
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 | 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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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4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其他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占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的40.30%,占经审计总资产的21.74%。2017年发行人与经纬纺机签订《补充合同》,将担保范围调整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中不高于7%的部分,调整后担保金额占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的2.82%,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52%。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担保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全部担保,其实际担保余额为357.70万元,占发行人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净资产的比例为0.20%,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17%。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情形,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已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未聘请独立董事。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2020年4月24日及2021年4月8日,独立董事分别就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并根据决策当时执行的监管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担保行为合法有效,该项担保系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小,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情况,且已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综上,发行人在上交所上市后,独立董事已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七、担保对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3月31日,天津恒天新能源借款余额为5,110.00万元,公司担保余额为357.70万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净资产比例为0.20%,占比较低,上述担保事项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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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较小,且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天津恒天新能源已提供了反担保。
同时,针对上述担保事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集团”)已经对天津恒天新能源剩余未偿还本金提供资金担保。根据经纬纺机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经纬纺机对天津恒天新能源的借款,经纬纺机、中国恒天集团、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已签订《专项资金监管协议》,经纬纺机、中国恒天集团已签订《协议书》,恒天集团将自有资金5,110.00万元付款至双方开立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天津恒天新能源对经纬纺机借款余额5,110.00万元的还款保障。因此,上述担保债务不能及时履行的可能性较小,发行人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较小。综上,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该担保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发行人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证监发[2003]56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符合规定 根据120号文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中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发行人上述担保已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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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证监发[2003]56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 ||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符合规定 详见本问题回复“五、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未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
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符合规定 发行人上述担保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天职业字[2016]4803号《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津恒天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为0.67%,未超过70% |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 / | 符合规定 被担保人天津恒天新能源已提供反担保,且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
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 符合规定 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正处于新三板申请挂牌过程中,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该担保事项。公司于2019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该担保事项。根据公司确认并经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天健会计师,公司已按规定向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对天津恒天新能源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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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证监发[2003]56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事项 |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 / | 符合规定 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2020年4月24日、2021年4月8日,独立董事分别就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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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及确认文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履行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2、前述担保事项对方已提供反担保且具有实际承担反担保的能力。
3、发行人已在《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原因,在《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在《募集说明书》中提示风险。
4、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2016年5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时,陈丽娜、陈永锋未回避表决,主要因为公司严格按照《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制度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陈丽娜、陈永锋不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无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5、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未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尚未聘请独立董事。发行人在上交所上市后,独立董事已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均已及时公告披露。
7、担保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8、发行人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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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根据申报材料,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完全取得。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2)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3)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中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拟在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以下简称“民科园”)核心区取得土地并进行项目建设,该地块地处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柏塘片区。
2021年1月,通达电气与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达成协议。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募投项目用地位于龙归街民科园核心区,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将依据现行政策协助通达电气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落实项目的用地规划报建;协助通达电气申请相关惠企政策及配套支持。
根据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民科园管委会”)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项目用地意向选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广州民营科技园未来产业核心区),目前上述土地正处于政府收储阶段,未来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为:预计2021年11月前完成土地公开出让招拍挂程序,公开出让程序完成后预计2个月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二、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发行人募投项目拟建设用地地处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柏塘片区,同时属于民科园核心区范围内。该地块目前虽处于收储阶段,但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2020-2035年)》,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柏塘片区主导功能定位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主导改造模式为政府收储与自主改造相结合;同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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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龙归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龙归街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该地块为白云区龙归街“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根据民科园管委会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项目意向选址的用地未来规划类型为工业用地。通达电气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的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等建设内容符合该地块的用地规划。
综上,募投项目意向选址土地的未来规划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建设内容符合城市规划。
三、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一)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根据民科园管委会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民科园管委会将积极协调推进地块出让工作。如上述地块出让产生变化的,可协调在核心区另行选址用于通达电气上述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因此,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不存在重大障碍,但由于用地取得流程较长、招拍挂的进度和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存在募投项目用地无法按计划时间取得的风险,但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风险较小。
(二)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虽然发行人募投项目存在用地落实的风险,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地块无特殊要求,发行人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程。同时根据《龙归街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民科园核心区一期扩园地块和收储地块分别约为1,326亩、232亩,本次募投项目共需土地面积约50亩,募投项目拟定地块附近土地储备丰富,若目前拟定地块无法按计划取得,发行人仍有较大项目用地的选择空间。
综上,如未来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得拟定地块,发行人将积极与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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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商尽快选取民科园核心区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四、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
2、查阅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
3、查阅《广州市白云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2020-2035年)》《白云区龙归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4、查阅发行人与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办事处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5、获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及确认文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募投项目意向选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广州民营科技园未来产业核心区),上述土地正处于政府收储阶段,未来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为:预计2021年11月前完成土地公开出让招拍挂程序,公开出让程序完成后预计2个月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募投项目意向选址土地的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建设内容符合城市规划。
3、发行人取得前述募投项目用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发行人募投项目对地块无特殊要求,如未来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得目标地块,发行人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协商尽快选取民科园核心区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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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投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中存在“专用车企业生产准入资质”审批手续尚未完成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相关审批的条件、程序、进展和预计审批通过时间;(2)是否存在障碍及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相关审批的条件、程序、进展和预计审批通过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涉及专用车生产,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国家对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的企业及其生产的在境内使用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实行分类准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发行人上述募投项目需要申请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批条件如下:(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三)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人员等;
(四)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申请的程序主要有:申请、受理、技术审查、公示、作出决定。各阶段具体规定及预计所需时间如下:
序号 | 程序 | 具体规定 | 所需时间 |
1 | 申请 | 申请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www.miit.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在线申报,提交材料 | / |
2 | 受理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收到企业准入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需要约一周时间受理 |
3 | 技术审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 | 受理后安排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 |
1-1-18
序号 | 程序 | 具体规定 | 所需时间 |
不确定 | |||
4 | 公示 |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5 | 作出决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准入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入或者不予准入的决定。决定准入的,应当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决定不予准入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预计一个月 |
序号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 公司具备条件 |
1 | 具有法人资格 | 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 符合条件 |
2 | 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 |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 通达电气已按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并建设完成 |
3 | 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人员等 | 场所要求:具有必要的生产厂房、存储场地及适宜的生产环境,并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生产组织布局合理,物流通畅,区域标识明显。具有与产品类别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所有权。 企业应建立和落实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能力评价、岗位培训、考核制度和聘用机制,并应保持适当的记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专业技能及知识,应能够按照程序文件、过程操作文件、检验指导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 | 通达电气的场地、资金、人员情况均符合与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
1-1-19
序号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 公司具备条件 |
4 | 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 | 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产品设计开发机构,统一负责产品设计和制造开发全过程的工作,配备与设计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包括产品策划、专用车整车系统匹配设计、专用装置总成及部件设计、部件配套开发、专用车整车试制和试装、试验验证、标准法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人员。 企业应编制《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并执行,建立产品质量跟踪抽查机制,保证产品满足一致性要求。应按年度对照《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逐项总结生产一致性管理所开展的工作,以及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方面的主要改进提高和产品质量跟踪抽查的结果等,形成《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 | 通达电气已建立专门的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均符合条件 |
5 |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1-1-20
企业准入审查要求》,核查发行人申请条件;
3、查阅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2021]2864号《<公告>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
4、获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及确认文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已受理发行人的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申请,预计发行人2021年12月前可取得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
2、通达电气能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条件,取得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4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46%、51.74%及45.94%,客户集中度较高。请申请人补充披露:
(1)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2)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一)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1-1-21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产品 | 销售额 (万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1-3月 | 1 | 金龙汽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1,647.08 | 17.61% |
2 | 宇通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1,350.12 | 14.44% | |
3 |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沃汽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1,078.67 | 11.53% | |
4 | 比亚迪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662.90 | 7.09% | |
5 |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新能源”)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643.24 | 6.88% | |
合计 | 5,382.02 | 57.55% | |||
2020年度 | 1 | 宇通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9,676.70 | 14.80% |
2 | 金龙汽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7,382.62 | 11.29% | |
3 |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交集团”)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5,040.45 | 7.71% | |
4 | 安凯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4,699.99 | 7.19% | |
5 | 比亚迪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3,239.37 | 4.95% | |
合计 | 30,039.13 | 45.94% | |||
2019年度 | 1 | 宇通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13,691.46 | 17.45% |
2 | 金龙汽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8,223.09 | 10.48% | |
3 | 思创科技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7,014.15 | 8.94% | |
4 | 比亚迪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6,514.48 | 8.31% | |
5 | 安凯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载照明等 | 5,142.06 | 6.56% |
1-1-22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产品 | 销售额 (万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合计 | 40,585.23 | 51.74% | |||
2018年度 | 1 | 比亚迪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车载照明等 | 25,436.49 | 26.71% |
2 | 宇通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车载照明等 | 15,053.41 | 15.80% | |
3 | 思创科技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车载照明等 | 12,069.84 | 12.67% | |
4 | 金龙汽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车载照明等 | 5,852.68 | 6.14% | |
5 | 安凯客车 | 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灯箱铝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公交收银系统、车载照明等 | 4,889.51 | 5.13% | |
合计 | 63,301.92 | 66.46% |
排名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
1 | 宇通客车 | 25.12% | 宇通客车 | 29.24% | 宇通客车 | 30.74% | 宇通客车 | 29.30% |
2 | 福田欧辉 | 23.51% | 福田欧辉 | 12.08% | 比亚迪 | 7.53% | 福田欧辉 | 9.91% |
3 | 东风襄旅 | 8.45% | 开沃汽车 | 7.16% | 中车电动 | 7.16% | 中通客车 | 6.50% |
4 | 中通客车 | 6.04% | 中车电动 | 6.75% | 福田欧辉 | 7.07% | 比亚迪 | 6.12% |
5 | 金龙客车 | 5.26% | 海格客车 | 5.33% | 中通客车 | 6.13% | 海格客车 | 5.64% |
6 | 海格客车 | 5.17% | 中通客车 | 5.00% | 开沃汽车 | 5.56% | 厦门金龙 | 4.87% |
7 | 金旅客车 | 3.64% | 厦门金旅 | 4.65% | 厦门金旅 | 5.47% | 厦门金旅 | 4.84% |
8 | 中车电动 | 3.10% | 安凯客车 | 4.45% | 海格客车 | 5.15% | 银隆新能源 | 3.54% |
1-1-23
排名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客车厂商 | 市场占有率 | |
9 | 开沃汽车 | 3.07% | 比亚迪 | 4.42% | 申龙客车 | 4.65% | 安凯客车 | 3.54% |
10 | 比亚迪 | 2.89% | 金龙客车 | 4.02% | 银隆新能源 | 4.18% | 南京金龙 | 3.36% |
合计 | 86.25% | 合计 | 83.10% | 合计 | 83.64% | 合计 | 77.64% |
可比公司 | 主营业务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天迈科技 | 天迈科技一直专注于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 8,432.70 | 28,392.51 | 19,860.77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04% | 60.56% | 54.36% |
威帝股份
威帝股份是国内汽车电子控制产品供应商,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 5,776.63 | 9,492.99 | 12,516.74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68.33% | 68.74% | 61.96% | ||
蓝斯股份 | 蓝斯股份主营业务是为公众出行、交通运输企业(公交、客运、出租、校车、物流、公务/行政执法、两客一危等)和交通运管部门,提供全系列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优质的系统运营与服务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 2,450.17 | 4,064.92 | 3,661.71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24% | 34.74% | 35.88% |
加权平均值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 5,553.17 | 13,983.47 | 12,013.07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52% | 57.95% | 53.84% | |
通达电气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 30,039.13 | 40,585.23 | 63,301.92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94% | 51.74% | 66.46% |
1-1-24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
(三)发行人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为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通过多年的良好合作,对发行人产品质量、发货速度、售后服务等方面都高度认可,与发行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多年来,发行人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已得到客车生产厂商及终端客户的认可,产品终端客户一般为各地公交公司,基于各终端用户需求的差异性,产品普遍存在非标、个性化、定制化的特点。客车生产厂商出于对产品性能实现、用户习惯延续以及售后服务的考虑,对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的选择有延续性需求,对发行人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粘性,且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因此,客车生产厂商在采购时,会优先选配发行人的产品。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二、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一)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具体情况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与发行人合作起始时间 | 开发方式 | 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 | 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是否持续交易 | 发行人是否为其 标准配套供应商 |
1 | 厦门金龙 | 1997年 | 商业洽谈 | 否,每年签署年度合同 | 否 | 是 | 是 |
2 | 广州公交集团 | 1997年 | 商业洽谈 | 否 | 否 | 是 | 非客车厂,不作标配供应商统计 |
3 | 宇通客车 | 2003年 | 商业洽谈 | 是 | 否 | 是 | 是 |
4 | 安凯客车 | 2004年 | 商业洽谈 | 否,每年签署年度合同 | 否 | 是 | 是 |
5 | 银隆新能源 | 2005年 | 商业洽谈 | 否,2021年开始签署年度合同 | 否 | 是 | 是 |
6 | 思创科技 | 2005年 | 商业洽谈投资参股 | 否,每年签署年度合同 | 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联营企业 | 是 | 非客车厂,不作标配供应商统计 |
1-1-25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与发行人合作起始时间 | 开发方式 | 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 | 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是否持续交易 | 发行人是否为其 标准配套供应商 |
7 | 开沃汽车 | 2005年 | 商业洽谈 | 否,每年签署年度合同 | 否 | 是 | 是 |
8 | 比亚迪 | 2010年 | 商业洽谈 | 是 | 否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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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关系的培养,其难以在短期内进入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发行人作为宇通客车、比亚迪、厦门金龙等国内龙头客车厂商的标配供应商,获取订单能力持续稳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成为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多元化但又关系密切,集成式系统化供应已成为发行人立足市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通过依靠丰富的产品线,有效降低销售、售后服务成本,逐步形成产品规模优势。同时也为客户减少了分散采购导致的采购成本、维护成本、技术对接成本等。
发行人终端用户公交公司的粘性较强。智能公交产品基本为个性化定制产品,大部分订单的技术需求由终端用户公交运营企业提出,发行人产品覆盖全国主要一二线城市,对产品需求较为了解,且拥有快速实现客户提出的个性化二次开发的技术能力,产品符合各地终端用户公交公司的不同产品性能,用户习惯和售后服务延续性等要求,在行业拥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客户忠诚度。
3、发行人通过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发行人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对技术资源进行整合、规划、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实现了技术研发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产品研发为核心,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系。发行人针对客户提出的功能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同时配合客车生产厂商新车型同步开发配套产品。发行人的研发优势为发行人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为发行人未来业务进一步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
发行人在生产管理中,坚持贯彻ISO9001、IATF 16949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开发、生产产品,为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质量产品。发行人发布的《质量管理手册》,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和总体要求,规定了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确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和过程质检的顺序、相互关系,明确了文件化要求,是企业实现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目前整个体系运行良好,保证了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此外,发行人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主要客户所
1-1-27
在地派驻售后服务人员,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随时被取代的风险较低。
三、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获取前五大客户公司主营业务、注册地等基本信息,核查发行人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获取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业务合作情况;
3、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了解与发行人的合作情况;
4、向发行人主要客户询证,并取得询证函回函文件;
5、访谈发行人业务人员及负责人,了解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情况;分析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以及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6、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分析行业客户集中度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2、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发行人与宇通客车和比亚迪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协议;除思创科技为发行人联营企业外,其余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发行人已与其前五大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随时被取代的风险较小。
问题5
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201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0年12
1-1-28
月回购股份,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规模为279,4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扣除增值税)1,700.11万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2)是否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3)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4)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5)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序号 | 要求 | 相关说明 |
1 | 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 符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占比为22.09%(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具体分析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6”,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包括偿还债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中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
2 |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 不适用,发行人本次再融资项目为公开发行可转债,不适用本条规定 |
3 |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 不适用,发行人本次再融资项目为公开发行可转债,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
4 |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 | 符合,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 |
1-1-29
序号 | 要求 | 相关说明 |
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11” |
1-1-30
尽管目前公司在智能公交细分领域仍保持一定竞争优势,但是行业政策的变化短期内会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性。为拓宽公司盈利渠道,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基于现有业务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此背景下,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实施此次再融资。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5,606.60万元(含),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34,960.93 | 34,960.93 |
2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4,776.49 | 14,776.49 |
3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0,869.18 | 10,869.1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65,606.60 | 65,606.6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投资目的 |
1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科研产业化 产品线延伸项目 | 凭借在车载电气领域的技术储备和成熟的塞拉门技术工艺,投资本项目可以满足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需求,实现商用车塞拉门的规模化生产 |
2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科研产业化 产品线延伸项目 | 基于公司已有技术积累和产业合作,投资本项目有助于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为公司未来拓展车载电气业务垂直领域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
3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科研产业化 产品线延伸项目 | 借助公司车载智能系列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外延应用技术,切入智能驾驶培训场景,投资本项目可促进公司车载智能终端进入更多应用场景、提升公司整体产业规模 |
1-1-31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投资目的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结构 |
1-1-32
(1)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国家对医疗卫生系统的投入增加,基层医疗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设施配备逐步完善,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可及性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相较于大、中城市的三甲医院和高、精、尖的医疗设备资源,偏远的农村地区以及中小城市的医疗服务水平仍然差距明显。基于移动医疗车的主动性、灵活性和流动性等优势,加之与当前5G通信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打破空间障碍,快速实现偏远农村地区及中小城市医疗现代化,对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康中国”建设和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对提高公司综合实力起到促进作用。
(2)延伸车载业务产业链,开拓新盈利增长点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是围绕自主研发的智能公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研发形成车载智能系统系列、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车载部件系列、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的四大系列产品。5G移动医疗车是以车辆为载体集通信、传感、多媒体、远程控制等技术实现异地诊病、治疗、健康护理、远程教学与指导多种医学活动的医疗模式。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发挥现有业务优势,将业务延伸至新的市场当中,为公司带来持续性强的盈利增长点。
(3)推进医疗模式多样化发展,助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传统医疗模式是以医院为中心,以医生临床诊断为依据,实现诊、断、治、疗的系统模式。随着人们对服务质量及医疗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且我国边远山区和中小城市医疗资源欠缺的问题依然存在,传统医疗模式的缺陷更加突出,其改革势在必行。随着5G通信技术正式商用以及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充分整合和运用,远程医疗已成为发展趋势,“互联网+医疗”将成为未来新的医疗模式。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快“互联网+医疗”概念的落地,加速推进医疗模式多样化发展,改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3、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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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应驾培行业升级转型,赋能公司可持续发展
伴随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民众学驾需求日益增长,驾培行业迎来快速发展。而随着驾驶培训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传统驾培模式下的运营成本高、培训质量下滑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驾驶过程中的人身、车辆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快速发展,逐步应用到驾培领域中,以机器教学替代人工教学,以机器纠错替代人工纠错,以AI算法替代经验判断已经成为驾校减少人工成本、提高教学效率、改进教学服务体验的重要方式,驾驶培训服务将逐步实现智能化。
为了顺应驾培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公司着眼于驾培领域智能化发展的发展契机,基于智能辅助驾驶和5G精准定位等先进信息技术,自主研发智能驾驶培训系统,致力于解决当前驾培领域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可以有效提高驾驶培训的安全性,提升驾驶培训教学质量和效率,有效降低驾培机构的经营成本,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驾培行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通过较早地布局智能驾驶培训领域,不断积累成熟经验和优化改进产品性能,为公司抢占智能驾驶培训市场赢得先机,从而为未来进一步拓展智能驾驶培训系统业务规模奠定坚实基础,满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2)探索辅助驾驶应用落地,为进入更多自动驾驶场景奠定基础
作为汽车技术未来发展的风口,自动驾驶已成为当前行业重点关注的领域。为抢占新一轮技术变革的先机,行业内各企业均积极参与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与创新。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培训系统包含自动刹车功能,已成功应用于驾驶培训行业中。本项目实施后,基于辅助驾驶技术、5G精准定位等技术的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将实现规模化应用,可为公司带来大量车辆行驶状态信息、驾驶员驾驶行为、自动刹车使用情况及效果数据,帮助公司不断优化和改进产品功能和性能,实现在驾培领域的经验和技术积累,为后续低速场景下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进行技术和客户储备,为逐步由驾培领域延伸至更多应用场景奠定坚实基础。
(3)优化业务布局,满足未来发展战略需求
智能驾驶培训属于智能化车载系统产品,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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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前沿技术在车载电气领域加快应用,公司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从车载部件系列、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等传统车载产品逐步向智能化车载系统拓展。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不断延伸产业链深度,有效优化现有产品和业务布局,借助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各类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未来发展战略的需求。
4、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公司抓住智能公交行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完善业务布局,经营规模迅速扩张。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7,300.40万元、20,783.25万元、62,684.75万元和32,797.01万元。2019年公司成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货币资金有所增加,但由于公司增加对土地房屋建筑物、生产研发设备等长期资产的投入,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小幅下降。此外,公司在研发、制造环节投入较大,销售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同时行业特点导致单项订单金额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季度收入、净利润情况出现波动,公司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以适应公司业务规模发展,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四)发行人进行股份回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2021年1月7日,发行人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主要系发行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与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
综上,公司开展本次再融资系在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战略及现状、市场及行业需求的基础上的决策,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
三、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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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产品、实施地点和建设目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具体产品 | 实施地点 | 建设目的 | |
前次募投 |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车载智能终端、新能源车载远程监控终端、乘客信息管理系统(LED点阵显示屏、中央控制器、线路管理及播报器、LCD信息显示屏)、漏气报警器、监控录像系统、电子信息公交站台等 | 通达电气车联网产业园(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太路与草塘路交界处西北方向) | 通过新建自有生产场地,合理构建空间布局,扩大生产场地。项目实施完成后实现全部产品核心零部件和主要产品的自主性生产,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供货能力,从而增强客户的满意度 |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多媒体风道、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液晶信息系统屏等 | |||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车载照明产品、普通风道、车内外装饰件和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 |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与新产品投放后公司盈利水平的整体提升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结构 | |
本次募投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商用车塞拉门 | 通达电气移动医疗及智慧交通产业园(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拟) | 凭借在车载电气领域的技术储备和成熟的塞拉门技术工艺,投资本项目可以满足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需求,实现商用车塞拉门的规模化生产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移动CT检查车、DR设备车、眼科巡疗车、多功能移动检查车 | 基于公司已有技术积累和产业合作,投资本项目有助于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为公司未来拓展车载电气业务垂直领域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 | 借助公司车载智能系列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外延应用技术,切入智能驾驶培训场景,投资本项目可促进公司车载智能终端进入更多应用场景、提升公司整体产业规模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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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为前置条件。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商用车塞拉门、5G移动医疗车、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均为发行人结合自身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现有技术储备、客户储备、市场情况等基础上进行的战略决策。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市场空间情况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6”之“三、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和现有产品的联系和区别,是否涉及新产品、新领域,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产销及在建项目预计达产情况分析说明本次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消化风险”。
(二)积极维护现有客户,主动识别客户需求,与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客户以客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公司为主,如宇通客车、比亚迪、厦门金龙、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国内前十名商用车生产厂商。通过多年的良好合作,公司客户对公司产品技术、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都高度认可,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车生产厂商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研发产品能够与时俱进,为公司持续稳定盈利、巩固市场份额、推广创新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在与上述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积极针对客户提出的功能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同时配合客车生产厂商新车型同步开发配套产品,在新产品开发、原有产品改进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服务,具备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增强客户粘性。这些客户不仅是公司现有产品的客户,也是公司本次募投产品的目标客户。
公司计划未来积极维护现有客户,通过敏锐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产品需求,与客户共同成长,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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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加大新客户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募投产品的产能消化
公司将加大产品售前、售后专业技术服务力度,通过网络、电话交流以及定期拜访等多种途径,更加深入地了解客户需求,加深对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了解。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力量,提高专业销售人员的素质与数量,巩固并扩大国内各细分市场。此外,公司将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主要客户所在地派驻售后服务人员,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针对商用车塞拉门产品,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公交车等客车市场,发行人可充分利用现有客户群体进行市场开拓;针对5G移动车载医疗产品,发行人目前已在搭建销售团队,并已经聘请医疗器械行业的销售人才,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计划,逐步打造自身在医疗器械及专用车领域的品牌形象;针对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公司目前的终端客户中约50家公交运营公司旗下拥有驾驶培训业务,同样具备一定的客户储备,公司将以广州为中心设立模范试点样板以便向各大驾校展示智能驾培系统的效果,面向全国市场辐射。
公司将继续深化大客户销售策略,优化客户结构,分类制定市场开发和销售的策略、目标和措施,确保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力度,提升其专业能力,培育和打造专业化营销团队,提升客户信息反馈处理能力,拓展更多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
(四)充分利用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研发能力,提高募投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注重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的竞争优势,持续的研发投入为研制新产品提供保障,新产品推出为公司的收入提供了持续增长的保障。
公司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对技术资源进行整合、规划、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实现了技术研发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产品研发为核心,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系。公司的研发优势为公司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业务进一步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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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质量控制,提升产品品质
公司发布的《质量管理手册》,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和总体要求,规定了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确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和过程质检的顺序、相互关系,明确了文件化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高标准与稳定性。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产品质量为核心,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体系,以提供高技术含量、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全方位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吸引潜在客户,开拓新的商机。综上所述,公司计划通过积极维护现有客户、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增强技术储备以及提升产品品质等方式,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五、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确认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要求;
2、查阅了发行人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行人会计师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向发行人经营管理层了解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定位情况;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研究资料等;
5、实地查看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6、访谈发行人经营管理层,了解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具体产能消化措施。
(二)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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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
2、本次发行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
3、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
4、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5、发行人已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该消化措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问题6
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65,606.60万元,用于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补流还贷比例是否符合规定;(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和现有产品的联系和区别,是否涉及新产品、新领域,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产销及在建项目预计达产情况分析说明本次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消化风险;(4)效益测算依据、过程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补流还贷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一)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06.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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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34,960.93 | 34,960.93 |
2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4,776.49 | 14,776.49 |
3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0,869.18 | 10,869.1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65,606.60 | 65,606.60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29,733.46 | 85.05 |
1 | 建筑工程费 | 16,367.76 | 46.82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6,803.08 | 19.46 |
3 | 设备购置费 | 6,562.62 | 18.77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5,227.47 | 14.95 |
三 | 项目总投资 | 34,960.93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建筑面积(㎡)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生产车间A | 34,680.00 | 10,057.20 |
2 | 生产车间B | 17,340.00 | 5,028.60 |
3 | 研发车间 | 2,700.00 | 945.00 |
4 | 宿舍楼 | 936.00 | 336.96 |
合计 | 55,656.00 | 16,36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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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的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金额为6,803.08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土地出让金 | 6,344.78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63.68 |
3 | 勘查、设计费 | 130.94 |
4 | 监理费 | 81.84 |
5 | 招标代理费 | 49.10 |
6 | 其他费用 | 32.74 |
合计 | 6,803.08 |
序号 | 设备 | 投资金额(万元) |
一 | 生产设备 | |
1 | 全自动表面处理生产线 | 730.00 |
2 | 全自动高速贴片机 | 540.00 |
3 | 激光雕刻机 | 360.00 |
4 | 数控加工中心 | 300.00 |
5 | 冲床 | 250.00 |
6 | 慢走丝线切割机床 | 240.00 |
7 | 全自动插件机 | 200.00 |
8 | 自动焊接机械手 | 200.00 |
9 | 自动打磨机械手 | 200.00 |
10 | 塞拉门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 180.00 |
11 | 数控折弯机 | 165.00 |
12 | 激光雕管机 | 160.00 |
13 | 拉伸机 | 160.00 |
14 | 中走丝线切割机床 | 150.00 |
15 | 电子负载(大功率)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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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 投资金额(万元) |
16 | 行车 | 125.00 |
17 | 数控冲床 | 120.00 |
18 | 铝材加工中心 | 120.00 |
19 | 线切割机 | 100.00 |
20 | 空压机 | 100.00 |
21 | 其他设备 | 1,665.36 |
小计 | 6,209.36 | |
二 | 配套设施设备 | 124.00 |
三 | 软件工具 | 229.26 |
合计 | 6,562.62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12,283.88 | 83.13 |
1 | 建筑工程费 | 6,952.74 | 47.05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971.72 | 20.11 |
3 | 设备购置费 | 2,359.42 | 15.97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2,492.61 | 16.87 |
三 | 项目总投资 | 14,776.49 | 100.00 |
1-1-43
(1)建筑工程费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的建筑工程费金额为6,952.74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建筑面积(㎡)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生产车间C | 22,542.00 | 6,311.76 |
2 | 研发车间 | 1,350.00 | 472.50 |
3 | 宿舍楼 | 468.00 | 168.48 |
合计 | 24,360.00 | 6,952.74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土地出让金 | 2,777.04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69.53 |
3 | 勘查、设计费 | 55.62 |
4 | 监理费 | 34.76 |
5 | 招标代理费 | 20.86 |
6 | 其他费用 | 13.91 |
合计 | 2,971.72 |
序号 | 设备 | 投资金额(万元) |
一 | 生产设备 |
1 | 车辆自动化装配生产线 | 780.00 |
2 | 激光雕刻机 | 240.00 |
3 | 数控冲床 | 240.00 |
4 | 封闭式喷涂设备 | 140.00 |
1-1-44
序号 | 设备 | 投资金额(万元) |
5 | 自动焊接机械手 | 120.00 |
6 | 自动打磨机械手 | 120.00 |
7 | 数控折弯机 | 110.00 |
8 | 行车 | 100.00 |
9 | 其他设备 | 358.64 |
小计 | 2,208.64 | |
二 | 软件工具 | 150.78 |
合计 | 2,359.42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9,096.62 | 83.69 |
1 | 建筑工程费 | 4,412.43 | 40.60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813.37 | 16.68 |
3 | 设备购置费 | 2,870.82 | 26.41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772.56 | 16.31 |
三 | 项目总投资 | 10,869.18 | 100.00 |
1-1-45
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建筑面积(㎡)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生产车间D | 13,005.00 | 3,771.45 |
2 | 研发车间 | 1,350.00 | 472.50 |
3 | 宿舍楼 | 468.00 | 168.48 |
合计 | 14,823.00 | 4,412.43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土地出让金 | 1,689.82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44.12 |
3 | 勘查、设计费 | 35.30 |
4 | 监理费 | 22.06 |
5 | 招标代理费 | 13.24 |
6 | 其他费用 | 8.82 |
合计 | 1,813.37 |
序号 | 设备 | 投资金额(万元) |
一 | 生产设备 | |
1 | 全自动高速贴片机 | 540.00 |
2 | 全自动插件机 | 300.00 |
3 | 数控加工中心 | 200.00 |
4 | 电子负载(大功率) | 198.00 |
5 | 全自动锡膏印刷机 | 195.00 |
6 | 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 150.00 |
7 | 测试台架及设备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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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 投资金额(万元) |
8 | 可编程电源 | 128.00 |
9 | 样车 | 110.00 |
10 | 激光打标机 | 100.00 |
11 | 其他设备 | 574.02 |
小计 | 2,635.02 | |
二 | 软件工具 | 235.80 |
合计 | 2,8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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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安信证券-宇通客车(600066.SH):增长迎来新机遇,客车龙头再出发》,作为“公共事业”的公交市场供给具备一定的刚性,“公交都市”的推进、城市外延的扩张和居民对公交日益增长的快捷舒适等需求,或将保障公交市场长期稳健。随着新能源补贴的退坡和退出,公交市场有望逐渐回归理性。受2020年疫情影响的延后需求,叠加新能源公交的替换需求,预计2021年公交销量有望增长约20%。综合上述考虑,公司结合公交客车更新换代以及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选取近六年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作为预期未来营业收入变动的测算依据。2015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965.36万元、57,761.22万元、78,307.62万元、95,247.10万元、78,439.89万元和65,386.77万元。2015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算数平均增长率为13.49%,复合平均增长率为10.35%。假设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00%,且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假设未来三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不变,2021年至2023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各项目占营收比 | 2021年E | 2022年E | 2023年E | |
营业收入 | 65,386.77 | 100.00% | 71,925.44 | 79,117.99 | 87,029.79 | |
经营性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62,684.75 | 95.87% | 68,953.22 | 75,848.54 | 83,433.40 |
应收账款 | 41,794.31 | 63.92% | 45,973.75 | 50,571.12 | 55,628.23 | |
应收票据 | 5,868.95 | 8.98% | 6,455.85 | 7,101.43 | 7,811.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9,264.13 | 14.17% | 10,190.54 | 11,209.59 | 12,330.55 | |
预付款项 | 806.08 | 1.23% | 886.69 | 975.35 | 1,072.89 | |
合同资产 | 822.39 | 1.26% | 904.63 | 995.09 | 1,094.60 | |
存货 | 16,391.07 | 25.07% | 18,030.18 | 19,833.20 | 21,816.51 | |
合计 | 137,631.68 | 210.49% | 151,394.84 | 166,534.33 | 183,187.76 |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应付账款 | 19,001.52 | 29.06% | 20,901.68 | 22,991.84 | 25,291.03 |
应付票据 | 5,591.08 | 8.55% | 6,150.19 | 6,765.21 | 7,441.73 | |
预收款项 | - | - | - | - | - | |
合同负债 | 100.18 | 0.15% | 110.20 | 121.22 | 133.34 | |
合计 | 24,692.79 | 37.76% | 27,162.07 | 29,878.28 | 32,866.11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112,938.88 | 172.72% | 124,232.77 | 136,656.05 | 150,321.65 |
1-1-48
项目 | 2020年 | 各项目占营收比 | 2021年E | 2022年E | 2023年E |
累计流动资金缺口 | 37,382.77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金额的比例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29,733.46 | 是 | 29,733.46 | 100.00 |
1 | 建筑工程费 | 16,367.76 | 是 | 16,367.76 | 100.00 |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6,803.08 | 是 | 6,803.08 | 100.00 | |
3 | 设备购置费 | 6,562.62 | 是 | 6,562.62 | 100.00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5,227.47 | 否 | 5,227.47 | 100.00 | |
项目投资 | 34,960.93 | - | 34,960.93 | 100.00 |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12,283.88 | 是 | 12,283.88 | 100.00 |
1 | 建筑工程费 | 6,952.74 | 是 | 6,952.74 | 100.00 |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971.72 | 是 | 2,971.72 | 100.00 | |
3 | 设备购置费 | 2,359.42 | 是 | 2,359.42 | 100.00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2,492.61 | 否 | 2,492.61 | 100.00 | |
项目投资 | 14,776.49 | - | 14,776.49 | 100.00 | ||
智能驾驶培 | 一 | 建设投资 | 9,096.62 | 是 | 9,096.6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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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金额的比例 |
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 | 建筑工程费 | 4,412.43 | 是 | 4,412.43 | 100.00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813.37 | 是 | 1,813.37 | 100.00 | |
3 | 设备购置费 | 2,870.82 | 是 | 2,870.82 | 100.00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772.56 | 否 | 1,772.56 | 100.00 | |
项目投资 | 10,869.18 | - | 10,869.18 |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项目投资 | 5,000.00 | 否 | 5,000.00 | 100.00 |
分析 | 资本性支出 | 51,113.96 | 是 | 51,113.96 | 100.00 | |
非资本性支出 | 14,492.64 | 否 | 14,492.64 | 100.00 | ||
合计 | 65,606.60 | 65,606.60 | 1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资本性支出金额 | 补流或视同补流金额 | 合计 | |||
1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34,960.93 | 29,733.46 | 5,227.47 | 34,96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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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资本性支出金额 | 补流或视同补流金额 | 合计 | |||
2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4,776.49 | 12,283.88 | 2,492.61 | 14,776.49 |
3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10,869.18 | 9,096.62 | 1,772.56 | 10,869.1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65,606.60 | 51,113.96 | 14,492.64 | 65,606.60 |
序号 | 项目 | 建设期 | |||||||
T+1 | T+2 |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
1 | 场地建设与装修 | ||||||||
2 | 设备采购与安装 | ||||||||
3 |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 ||||||||
4 | 试运行 | ||||||||
5 | 鉴定与验收 |
项目 | 序号 | 类别 | T+1 | T+2 | T+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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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类别 | T+1 | T+2 | T+3 | 合计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21,370.03 | 8,363.43 | 29,733.46 | |
1 | 建筑工程费 | 14,616.00 | 1,751.76 | 16,367.76 |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6,754.03 | 49.05 | 6,803.08 | ||
3 | 设备购置费 | 6,562.62 | 6,562.62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5,227.47 | 5,227.47 | |||
小计 | 21,370.03 | 8,363.43 | 5,227.47 | 34,960.93 |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9,131.01 | 3,152.87 | 12,283.88 | |
1 | 建筑工程费 | 6,180.90 | 771.84 | 6,952.74 |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950.11 | 21.61 | 2,971.72 | ||
3 | 设备购置费 | 2,359.42 | 2,359.42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2,492.61 | 2,492.61 | |||
小计 | 9,131.01 | 3,152.87 | 2,492.61 | 14,776.49 |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5,726.47 | 3,370.15 | 9,096.62 | |
1 | 建筑工程费 | 3,926.70 | 485.73 | 4,412.43 |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799.77 | 13.60 | 1,813.37 | ||
3 | 设备购置费 | 2,870.82 | 2,870.82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772.56 | 1,772.56 | |||
小计 | 5,726.47 | 3,370.15 | 1,772.56 | 10,869.18 | ||
合计 | 36,227.51 | 14,886.46 | 9,492.64 | 60,60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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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领域
公司自2019年上市至今共实施了一次资金募集,即2019年首发上市。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分为车载智能系统、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车载部件、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四大系列。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系列 | 现有主要产品 | 前次募投 | 本次募投 |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 | 车载智能终端、新能源车载远程监控终端、乘客信息管理系统(LED点阵显示屏、中央控制器、线路管理及播报器、LCD信息显示屏)、漏气报警器、监控录像系统、电子信息公交站台等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 | |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 | 多媒体风道、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液晶信息系统屏等 | 不涉及 | |
车载部件系列 | 车载照明产品、普通风道、车内外装饰件和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 商用车塞拉门 | |
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发动机热管理系统、新能源电机热管理系统、直流无刷磁力泵等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其他 | 不涉及 | 5G移动医疗车(即移动CT检查车、DR设备车、眼科巡疗车、多功能移动检查车) |
1-1-53
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及时满足潜在客户的增量需求。
2、本次募投项目产品5G移动医疗车(即移动CT检查车、DR设备车、眼科巡疗车、多功能移动检查车)属于专用车,是公司结合应急医疗设备难以快速转场、不同地区医疗设备资源分布不均、医疗设备使用场地受限等行业痛点及其引致的市场需求,在商业车领域从客车向专用车拓展转型的方向之一,公司现有车载终端模块、水泵、总线仪表系统等产品均能够直接应用于专用车。项目实施后公司可基于现有车载电子设备数据采集、传输、整车综合减震等技术优势,搭载5G车载终端,精准高效传输诊断信息,与医疗机构联动,实现患者异地诊病、治疗,同时将业务延伸至新的、需求旺盛的市场可以为公司带来持续性强的盈利增长点。
3、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属于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是公司从传统车载产品进一步向智能化车载系统转型升级以及拓展智能车载产品应用领域的战略布局。项目实施后公司可基于自主研发并已成功应用于公交市场的多模数据融合、驾驶员行为分析等技术积累,逐步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在驾培领域的产业化落地。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车载电气产品多年的技术储备,结合市场前景需求,对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主要产品均聚焦于智能交通行业。商用车塞拉门产品已进行少量试生产并交付予客户,募投项目的开展可实现规模化生产;5G移动医疗车是公司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拓展专用车应用领域市场,对现有产品种类进行的业务扩展与延伸;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是公司基于驾培仿真系统等技术在公交领域的成功应用,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在驾培领域的产业化落地。
(二)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产销及在建项目预计达产情况分析说明本次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消化风险
1、公司现有产能利用、产销情况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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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套
时间 | 产品 | 产能 | 产量 | 销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2020年度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 | 5,000 | 3,942 | 3,875 | 78.84% | 98.30%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25,000 | 21,239 | 21,651 | 84.96% | 101.94% | |
多媒体风道 | 8,200 | 6,509 | 6,692 | 79.38% | 102.81% |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25,000 | 18,794 | 22,720 | 75.18% | 1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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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门作为乘客上下车辆的必经通道,是城市客车的重要组成系统,城市客车车门的质量和功能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整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作为各大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现有城市客车车辆内、外摆门已无法满足人们对安全性、舒适性和运营可靠性的要求,相比之下,塞拉门具有密闭性优良、隔音隔热性能好、车辆噪音低、安全性好等优点,正逐步从轨道交通领域向公交、大巴等大中型车辆、无人驾驶车市场渗透,塞拉门已成为交通运输装备持续升级发展的趋势之一。
商用车塞拉门可应用于多个商用车细分类别,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客车、校车、BRT(城市快速交通)、无人驾驶作业车等,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国城市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为70.44万辆,较2019年末增长
1.60%。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的影响,2020年全国城市客运量相对2019年下降31.80%,在此背景下公共汽电车的数量仍有所增加,公共汽电车领域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同时,随着人们对车辆安全性及舒适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基于安全、绿色、智能理念,对现有客运客车、校车等进行改造升级成为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各地偶发大型客车事故,其中因车门无法打开造成二次伤亡占有相当大比例,塞拉门的使用可降低同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此外,对中高档客运客车而言,塞拉门可以增加车辆美观度,增强车内防噪音能力,维持车内温度稳定,提升乘客乘坐体验。
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商用车塞拉门带来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国内塞拉门生产发展时间较短,除上市公司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塞拉门在轨道交通中的广泛应用外,商用车领域塞拉门市场尚无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上市企业。
公司深耕车载电气领域多年,专注于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的研发。商用车塞拉门属于车载部件系列产品,在商用车塞拉门领域,公司快速适应行业需求,自2017年起持续投入商用车塞拉门的研发活动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已自主研发“气缸装配结构及气缸”“双开塞拉门系统”“塞拉门稳定装置、塞拉门系统以及机动车”“减速装置及气缸系统”“防夹塞拉门及客车”等多项技术,并取得相关专利证书。公司于2018年研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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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商用车塞拉门样品,经过不断的测试和工艺调整,产品性能与质量逐步提升。2020年公司商用车塞拉门产品开始进入试生产阶段,至今已实现小批量出货,部分客户已将产品投入使用。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获取安凯客车、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等客户合计232台商用车塞拉门订单,并取得三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等客户合计330台商用车塞拉门意向订单。连续稳定的订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未来新增产能能够得到有效消化。
商用车塞拉门产品与公司现有车载电气产品具备相同的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目标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如宇通客车、比亚迪、厦门金龙、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与公司现有客户基本重合。通过多年的良好合作,客户对公司产品技术、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都高度认可,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厂商的良好关系不仅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快速挖掘客户需求,配合厂商同步研发商用车配套潜在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同时也为产品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在维系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意向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沟通、洽谈潜在目标市场。随着乘用车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推广力度的加大和生产制造技术的日益成熟,越来越多客户开始关注商用车塞拉门产品,产品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受限于生产场地、先进生产设备等因素,公司尚不具备规模化生产商用车塞拉门的能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可进一步提升商用车塞拉门产品产能,并基于与宇通客车、比亚迪、金龙汽车、安凯客车等国内知名客车厂商长期稳固的良好合作关系,抢占市场空白点,实现公交客车领域塞拉门生产产业化,助推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提高市场占有率。
截至2020年末,全国城市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为70.44万辆。根据商用车塞拉门募投项目建设规划,预计2025年项目投产,结合2016年至2020年公共汽电车3.72%的增长率,可估算投产当年公共汽电车数量预计为84.56万辆。考虑到公共汽电车通常6-8年的使用年限,每年报废车辆数为当年存量的12.5%-
16.67%,可估算投产后每年生产公共汽电车新车约10.57-14.09万辆。考虑到商用车塞拉门通常安装于双门式公共汽电车后门以及多门式公共汽电车除前门外的其他门部位,按照一辆新公共汽电车平均装置1.5台塞拉门,即使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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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客车、校车、BRT、无人驾驶作业车等应用领域,每年商用车塞拉门需求预计有15.86-21.14万台。
商用车塞拉门属于公司车载部件系列产品,与公司现有车载电气产品具备相同的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公司审慎确认了此次新增商用车塞拉门产能规模为完全达产后年产2.50万台。
(2)新增5G移动医疗车产能的合理性
传统医疗是以医院为中心,以医生临床诊断为依据,实现诊、断、治、疗的系统模式。相较于大、中城市三甲医院拥有的高、精、尖医疗设备资源,小城市及偏远农村地区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仍然差距明显。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5G通信技术正式商用,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充分整合和运用,远程医疗已成为发展趋势,“互联网+医疗健康”将成为未来新的医疗模式。
近年来国家为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水平,积极为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政策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国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延伸;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实施区域中心医院医疗检测设备配置保障工程,提高基层装备保障能力;对偏远地区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在远程影像诊断、患者异地诊病、分级诊疗等场景得以实现的背后,是移动医疗系统、通讯技术的支持。精准医疗,设备先行。随着医疗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移动医疗惠及民众的不断壮大,移动医疗装备正处于市场风口,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人们预防传染疾病的意识越来越强,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尤其是医院等类似场所。移动医疗车能够为人们提供上门检测、诊疗等服务,引导患者分时段诊断,避免在医院长时间排队挂号可能引发的交叉感染,对老年病人等部分人群也更加人性化,越来越多的人正在接受互联网医疗和移动医疗带来的便捷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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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专用车已广泛应用于公安、市政、医疗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在汽车工业和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医用车、警用车等公共事业服务领域专用车,其资金来源依赖于国家对相关领域的财政投入。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有利于推动和刺激专用车市场容量的迅速扩大。我国专用车产量由2009年的84.50万辆增长至2019年的162.60万辆,年均复合增速为6.76%。专用车行业目前仍处于扩张阶段,行业内企业总体呈数量多、规模小、多品种的经营业态。在应用领域日趋多元化的大背景下,与新能源、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深度融合,生产工艺更趋智能化,是专用车未来发展的大趋势。面对需求旺盛的移动医疗装备和专用车市场,公司依托现有车载电子设备数据采集、传输、整车综合减震、电池多级监测及保护等技术优势,以及成功应用于车载公交领域的智能公交云平台、智能公交管理系统等软件研发基础,逐步向移动医疗领域拓展、转型,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最近几年,公司积极布局移动医疗领域业务。2020年4月,广州互云医学影像中心与发行人联合研制的5G远程诊疗功能移动DR设备通过国家甲级资质放射卫生服务机构的检验评估,并成功获批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放射诊疗行政许可申请。该设备具有现场核酸检测取样和胸部DR检测功能,并通过公司健康管理系统直接将影像等检测数据上传至云平台,经后台医生专家诊断后,实时反馈检测结果,快速形成检测对象健康报告。2020年以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成功推出车辆安全防疫智能管控系统,通过智能测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负压消毒系统、智能空气净化系统等软硬件结合,打造公交全方位防疫防护网络。2020年11月,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承担展会接驳服务的公交车均加装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人脸识别测温终端、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助力防疫工作。智能人脸识别测温终端产品能够秒级识别乘客并播放其体温情况,并对没有佩戴口罩的乘客设置自动报警提醒,以机器代替人工,避免交叉感染。紫外线消毒灯可以在车辆运营结束后,自动启动30秒延时后杀毒工作,30分钟内完成车内座椅、拉扶手、空调通风面板等部位的深度彻底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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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移动医疗车是以车辆为载体,集通信、传感、多媒体、远程控制等技术实现异地诊病、治疗等多种医学活动的医疗模式。基于移动车载医疗主动性、灵活性和流动性等优势,加之与当前5G通信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打破空间障碍,精准高效传输诊断信息,与医疗机构联动,实现患者异地诊病、治疗,提高诊治效率。由于移动医疗车涉及专用车生产,受限于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要求,公司暂时无法自行生产,目前尚无在手订单。公司已于2021年3月提交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申请,预计2021年12月前可以取得。针对5G移动医疗车,公司聘请了医疗器械行业的销售人才,已在组建销售团队,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计划,逐步打造自身在医疗器械及专用车领域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已与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进行了前期沟通,持续跟踪目标客户需求。同时,待投产后公司计划通过参展、客户拜访等形式,与潜在客户进行接洽、商谈,大力推广5G移动医疗车产品。
日前,公司所在地广州已成为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海外变异病株的一线阵地,为助力抗疫工作,公司免费向广州黄村街道办事处提供自主设计研发、车厂代为改装的新型车载防疫装备——核酸采样车,以保障天河区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核酸采样车可快速到达采样地区,迅速完成采样环境的布置,有效隔离受检人员及外界环境,保障采样过程的安全;同时解决医院检测场地不足、行动不便人群外出难等问题,减少人员流动,提高采样效率。
在医用车领域,除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改装”)在救护车市场中连续多年国内领先外,移动医疗车市场尚无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上市企业。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医用车销量较2012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72%。其中,移动医疗车占比由2012年的6.10%增长至2019年的8.40%,移动医疗车呈现增长态势。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紧抓行业痛点及发展趋势,从客车向专用车拓展转型的方向之一,公司现有车载终端模块、水泵等产品均能够直接应用于专用车。公司将业务延伸至新的、需求旺盛的市场当中,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性强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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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移动CT检查车
CT检查是根据人体不同组织对X线的吸收与透过率的不同,应用精密仪器摄下人体被检查部位的断面或立体的图像,发现体内任何部位的细小病变。CT检查普遍应用于神经系统、心血管、胸部、腹部、盆腔、肝脏、骨与关节等疾病诊断中,且分辨率高、定位准确。根据《中国CT设备市场研究与未来预测报告(2021版)》统计,2019年全球CT设备市场规模达到58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CT设备市场发展已进入成熟期。随着技术进步,全球CT设备预期在心脏扫描、肺部筛查和儿科疾病检查等功能方面实现突破,预计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71亿美元。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装备协会统计,2015年至2019年全国CT设备保有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16.10%,2019年末CT设备保有量超过25,000台;2015年至2019年CT设备销量年复合增长率为7.00%,2019年CT设备销量为3,287台;2015年至2019年全国CT检查行业市场规模已由20.60亿元增长至24.70亿元,年均市场规模增加一亿元以上,至2024年CT检查行业市场规模预计上升至33.40亿元。国内CT设备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CT设备销量及CT检查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移动CT检查车改变了传统医院CT设备的工作模式,将全身CT设备应用到车载领域,基于智能云数据系统,可以快速有效的对患者进行胸部CT筛查和专业诊断,同时通过网络将数据回传至医疗机构进行远程影像辅助诊断和分析研判。相较于传统CT设备安装于固定场所的限制,移动CT更加灵活,可以直接达到现场,实现在不移动手术患者的情况下进行术中扫描,增加患者就诊的便利性。通过移动CT检查车,可有效缓解急诊、为三甲医院患者分流等问题,也可以深入边远村落、社区、养老院等,实现优质体检资源下沉,还可以提供团体上门服务应对常规CT检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肺部CT检查在筛查、诊断以及疗效评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CT检查室多位于普通诊疗区域,人流量大且人员复杂,搭载车载CT的检查车可以减少交叉感染,充分发挥灵活性特征,及时快速到达疫情现场。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新型冠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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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平安健康(检测)中心派遣5G移动CT影像车驰援武汉,累计筛查超1.30万人次,缓解了当地CT设备短缺的问题。据央视消息报道,2021年1月10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向河北派出整体车载移动方舱CT驰援河北,该车日检查能力达到300人次,灵活、有效和机动的优势十分明显。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单点或多点暴发的风险,各省市卫健委要求落实常态化防控中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在全国选取100家大型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建设公共检测实验室。每个公共检测实验室要配备移动方舱实验室(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及相关辅助移动设施,全国形成100万份/天的机动检测储备能力。同时建立片区机动支援制度,将全国划分为8个片区,每个片区形成50万—70万份/天的机动核酸检测能力。
由于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医疗保障压力巨大,当前核酸检测能力尚不足以在短时间内应对大规模人群检测需求,移动CT检查车、核酸采样车等医疗检测设备尚有巨大缺口。随着国内CT设备市场及CT检查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CT代替传统CT的加快普及,移动CT检查车市场前景广阔。
②DR设备车
X射线检测技术可分为CR和DR技术,DR是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是在计算机控制下直接读取感应介质记录的X射线图像信息,并以数字图像模式复制或记录图像的技术方法。相较于CR,DR具有操作更简便、曝光时间更短、空间分辨率和对比度更好的优势,可以形成图像边缘更清晰锐利的高质量胶片。DR作为目前主流X光拍片的发展趋势,已经成为医院放射科必备的“武器”之一。
根据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数据统计,中国DR设备市场保有量从2013年的14,700台增加至2017年的44,200台,年复核增长率达到31.68%。据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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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DR设备销量从2012年的7,000台增加至2018年的17,000台,年复合增长率为15.94%。国内DR设备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较于传统DR设备,移动DR具有便携性、可移动性、操作灵活、摆位方便、占地面积小等优势,被誉为“车轮上的放射科”。DR设备车将移动DR设备与厢式轻卡车的高机动性优势相结合,搭载5G车载终端,为社区、医院、学校等提供DR检测移动平台,极速将检测结果发送至医疗机构,精准高效地出具诊断报告,满足头部、四肢、胸腔、脊柱、腰椎、腹部等全身各部位的数字化摄影工作需求。通过DR设备车,可实现院外急救摄片、基层移动检查等作用,合理分配医疗资源。随着国内DR设备市场快速发展,以及移动DR代替传统DR的加快普及,DR设备车市场前景广阔。
③眼科巡疗车
目前我国眼科疾病问题较为严重,眼部疾病患病人数较多。一方面,青少年的眼健康状况日趋严峻,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达53.60%,2020年我国近视患者总人数预计达到7亿。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年龄相关性眼病患者不断增加。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比达18.70%,较2010年末上升5.44%。此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网上上课、网上办公、网上娱乐、网上社交的趋势化加剧了用眼强度。教育部的调研结果显示,与2019年底相比,2020年上半年学生近视率增加了11.70%。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眼部保护、眼病诊疗等需求不断增加,眼科诊疗市场容量不断扩大。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眼科门急诊患者数量2019年已达11,860万人次,眼科市场规模达到1,037亿元,行业保持高景气度发展。
眼科巡疗车将眼科诊疗设备置于灵活移动的机动车上,借助移动车载设备进行眼压测量、眼底照相、OCTA等眼科相关检查,车内搭载5G车载终端,可极速将检测结果发送至医疗机构,协助出具精准高效的诊断报告。眼科巡疗车能够助推眼科诊疗服务下沉,并且有助于降低眼科医疗机构服务成本。截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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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国共有2,844个县级区划,按照每个县级规划共享一个移动眼科巡疗车,预计需要2,800多台眼科巡疗车。随着国内眼科诊疗市场需求持续上升,眼科巡疗车市场前景广阔。
④多功能移动检查车
随着社会对传染病的事前预防、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日趋重视,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医疗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对更高质量健康服务需求体现为从过去“以治疗为主”逐渐转化为未来“以预防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健康检查人数为44,353万人次,较2010年的28,705.21万人次增加了15,647.79万人次,年复合增长率为4.95%。与此同时,我国体检渗透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健康意识的增强为健康体检市场发展打开了巨大发展空间。
近年来,数字医疗概念逐步渗入到健康领域,传统体检机构存在着体检场所固定、体检额外成本较高等弊端。移动体检作为体检行业布局健康市场的重要环节,更好的契合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中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要求,是基层医疗资源以及公共医疗资源的重要补充。多功能移动检查车配有DR、心电、B超、妇科、血液分析、生化检查、听力检查等功能,可实现体检结果数据自动汇总,并通过车内搭载5G车载终端,将检测结果急速发送至医疗机构,出具精准高效的体检报告。相较于传统体检场所,移动检查车有着方便、快捷的诸多优点,通过上门服务,移动检查车很好地避免了体检人员前往医院或体检中心时易发生的交叉感染现象,同时也规避了因为体检影响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问题。另一方面,依托于移动体检,按需上门,移动检查车也能够进一步扩大体检客流量,扩大医疗机构服务范围。
根据《健康管理蓝皮书:中国健康管理与健康产业发展报告No.2(2019)》,通过调研全国31个省份共7,570家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在全国分布极为不均衡,城市和乡镇的差异化明显。多功能移动检查车可以灵活使用于社区、农村、养老院等场所进行体检活动,为农村及边缘地区居民医疗保健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让人们享受了高科技下与大中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水平,同时提高体检设备利用率,节省医疗设备开支。按我国现有4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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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乡镇行政单位,每个乡镇配置1台多功能移动检查车,按照现有约40%体检渗透率,预计需要17,000多辆多功能移动检查车。随着人们对疾病预防的意识逐渐增强,以及移动检查代替传统医疗机构体检的加快普及,多功能移动检查车市场前景广阔。综上所述,我国CT检查、DR检查、眼科检查、体检行业均保持持续增长的势态。随着医疗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移动医疗惠及民众的不断壮大,移动医疗装备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同时,伴随着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和中国制造产业不断发展,必然会对移动医疗车行业的技术创新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医用车销量最多的地区为广东省,市场份额达到7.30%。作为扎根汽车领域多年的广东本土企业,公司结合医疗行业发展现状及移动医疗设备的巨大市场潜力,积极布局移动医疗领域业务,在设计、研发、生产5G远程诊疗功能移动DR设备、智能测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负压消毒系统、核酸检测车等基础上,进一步向医用车领域拓展,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现达产后年产5G移动医疗车200辆,即移动CT检查车10辆、DR设备车100辆、眼科巡疗车40辆和多功能移动检查车50辆。
(3)新增智能驾驶培训系统产能的合理性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交通运输系统不断完善,学车已经由传统的生活技能转变为基本生活技能。据公安部统计,2020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为4.56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18亿人;2020年全国新领证驾驶人数量为2,231万人,最近五年平均新领证驾驶人超过2,800万人。社会民众学驾需求持续增加,驾驶培训机构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交通运输部历年发布的《中国道路运输发展报告》,2019年驾驶培训机构数量已达1.97万家,较2015年增长30.67%;2019年驾培机构教学车辆达到79.75万辆,较2015年增长17.34%。在传统驾培模式下,驾校人工成本不断提升、教练资源不足、培训效率较低、教练教学态度恶劣、教学标准化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驾驶过程中的人身、车辆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人工智能、5G等技术逐步应用到驾驶培训领域中,以机器教学替代人工教学、以机器纠错替代人工纠错、以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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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经验判断已经成为驾校提高教学效率、改进教学服务体验的重要方式。基于辅助驾驶技术、5G精准定位等技术的智能驾驶培训系统,能够减少学员对教练的依赖,提高训练效率,延长有效培训时间,提升教学效果标准化、培训场景多元化。
同时,智能驾驶培训系统能够促进驾校等培训机构降本增效。传统驾校培训最大的经营成本来自于教练工资,以上市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为例,其传统培训教练需求为“两车三人”,即一台教练车需要配置1.5名教练。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可以实现1名教练同时控制多台教练车控制器,教练需求大幅减少,节省人工成本。同时,可以延长驾校训练时间,可以实现“24小时”全天候培训,节省训练场地,提升运营效率。
近年来,各级交通管理部分和公安交管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重视和监管不断强化,伴随着一系列政策的颁布实施,我国驾驶人培训与考试逐步走向智能化。交通部门从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入手,通过改革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能等措施,修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着力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操作技能。智能驾驶培训系统能够实现传统驾培不能实现的模拟险情、事故应对等训练场景,提高学员处理险情、防范交通事故的应对水平。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属于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是公司从传统车载产品进一步向智能化车载系统转型升级,以及拓展智能车载产品应用领域的方向之一。公司深耕车载电气领域多年,与众多车企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市场认可度高,项目实施是公司逐步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在驾培领域的产业化落地。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应用的关键技术均为公司现有智能车载系统产品核心技术如多模数据融合技术、驾驶员行为分析等的拓展运用和深入挖掘,具有较强的共性特征。多模数据融合技术是公司基于北斗数据、惯导系统数据融合分析的研究和积累,自主研发的融合定位系统,在空旷环境下该系统可实现亚米级定位,已经广泛应用于报站系统、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和远程终端模块等车载智能产品中。智能驾驶培训系统采用的高精度定位技术,是在上述技术基础上增加地基增强差分数据,通过在教练场部署地基增强系统,结合原有的定位和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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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数据,通过数据融合可以在地基增强系统覆盖范围内实现厘米级定位。司机驾驶行为分析技术是指根据车辆CAN总线数据,结合最新AI技术,通过对司机面部关键点检测,实现对司机是否分神、疲劳、打电话等违规行为进行判断。同时,通过前置双目摄像头,可以实时分析车辆前向道路,能够实现车道偏离预警、车距过近预警、行人碰撞预警等功能。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技术积累,公司相继研发生产出远程终端模块、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司机行为识别系统。远程终端模块通过与整车控制器配合,已经实现车辆启停、自动升窗、开关车门等车控功能。此外,公司在系统管控平台开发和大数据分析方面也有相应的研究和积累。公司新能源远程监控平台可以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智能驾驶培训系统在此基础上打通了车辆运行数据、司机驾驶行为数据等不同维度的异构数据,通过对多源异构数据建模,结合驾考规则,能够对不同的学员给予相应的驾驶行为统计分析和练习建议。基于现有技术积累,公司结合驾校特殊的业务场景,进行了相关算法的改进和优化。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模数据融合技术、驾驶员行为分析等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公交场景中,技术较为成熟,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在驾培领域,除东方时尚在传统驾培市场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外,智能驾培系统市场尚无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上市企业。随着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赋能驾培行业,使其逐步向智能化和互联化方向发展,智能驾驶培训系统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多年来针对高精度定位、驾驶行为分析、辅助驾驶和平台监控等技术的深入研究,以及长期服务于公交车市场积累的定制化服务经验,有助于公司在智能驾驶培训系统的开发和落地时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和优质的服务。公司结合驾培行业发展现状及智能驾驶系统的巨大市场潜力,综合目前财务状况、技术储备、人员储备等因素,审慎确认了此次新增产能为达产后年产智能驾驶培训系统3,500台。
4、本次新增产能是否存在消化风险
考虑到未来市场开拓或产品需求如果不达预期,新增产能可能存在一定的消化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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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六)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商用车塞拉门2.50万台、5G移动医疗车200辆、智能驾驶培训系统3,500台。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产品结构更加丰富,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助推公司业绩快速成长。但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产能消化与市场供求、行业竞争、市场拓展、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储备等情况密切相关,若未来出现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等不利因素,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未来将通过提升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发掘维护客户需求、拓展销售渠道、完善产业布局等具体措施,以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提高项目效益。具体可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5”之“四、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四、效益测算依据、过程是否谨慎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涉及效益测算,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效益测算。
(一)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第3年实现完全达产。经测算,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32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17%,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销售收入测算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收入为拟生产商用车塞拉门的销售收入,售价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原则,根据原材料成本、人工工资、制造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确定产品的报价,项目预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台、万元
项目 | 类别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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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商用车塞拉门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单价 | 1.52 | 1.52 | 1.52 | 1.52 | 1.52 |
产量 | 12,500.00 | 20,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
销售收入 | 19,000.00 | 30,400.00 | 38,000.00 | 38,000.00 | 38,000.00 |
序号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1 | 生产成本 | 11,779.65 | 18,797.72 | 23,157.69 | 23,390.58 | 23,635.11 |
1.1 | 直接材料 | 6,500.00 | 10,400.00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1.2 | 直接工资 | 2,529.65 | 3,997.72 | 4,657.69 | 4,890.58 | 5,135.11 |
1.3 | 制造费用 | 2,750.00 | 4,400.00 | 5,500.00 | 5,500.00 | 5,500.00 |
2 | 管理费用 | 665.00 | 1,064.00 | 1,330.00 | 1,330.00 | 1,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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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2.1 | 土地使用权摊销 | 126.90 | 126.90 | 126.90 | 126.90 | 126.90 |
2.2 | 宿舍楼折旧 | 15.59 | 15.59 | 15.59 | 15.59 | 15.59 |
2.3 | 其他管理费 | 522.52 | 921.52 | 1,187.52 | 1,187.52 | 1,187.52 |
3 | 销售费用 | 798.00 | 1,276.80 | 1,596.00 | 1,596.00 | 1,596.00 |
4 | 研发费用 | 1,330.00 | 2,128.00 | 2,660.00 | 2,660.00 | 2,660.00 |
4.1 | 研发车间折旧 | 43.72 | 43.72 | 43.72 | 43.72 | 43.72 |
4.2 | 其他研发费用 | 1,286.28 | 2,084.28 | 2,616.28 | 2,616.28 | 2,616.28 |
5 | 总成本费用 | 14,572.65 | 23,266.52 | 28,743.69 | 28,976.58 | 29,221.11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运营期平均 | |
销售收入 | 19,000.00 | 30,400.00 | 38,000.00 | 38,000.00 | 38,000.00 | 32,680.00 |
税金及附加 | 96.20 | 312.00 | 390.00 | 390.00 | 390.00 | 315.64 |
总成本费用 | 14,572.65 | 23,266.52 | 28,743.69 | 28,976.58 | 29,221.11 | 24,956.11 |
利润总额 | 4,331.15 | 6,821.48 | 8,866.31 | 8,633.42 | 8,388.89 | 7,408.25 |
所得税费用 | 649.67 | 1,023.22 | 1,329.95 | 1,295.01 | 1,258.33 | 1,111.24 |
净利润 | 3,681.48 | 5,798.26 | 7,536.36 | 7,338.41 | 7,130.56 | 6,2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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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通达电气主营业务 | 发行人募投项目(商用车塞拉门)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T+3 | T+4 | T+5 | T+6 | T+7 | |
毛利率 | 30.42 | 36.49 | 37.05 | 38.00 | 38.17 | 39.06 | 38.45 | 37.80 |
项目 | 康尼机电门系统业务 | 发行人募投项目(商用车塞拉门)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T+3 | T+4 | T+5 | T+6 | T+7 | |
毛利率 | 39.60 | 39.13 | 35.97 | 38.00 | 38.17 | 39.06 | 38.45 | 37.80 |
项目 | 产品 | 类别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5G移动车载医疗新建生产车间项目 | 移动CT检查车 | 单价 | 853.00 | 853.00 | 853.00 | 853.00 | 853.00 |
产量 | 4.00 | 7.00 | 9.00 | 10.00 | 10.00 | ||
销售收入 | 3,412.00 | 5,971.00 | 7,677.00 | 8,530.00 | 8,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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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产品 | 类别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DR设备车 | 单价 | 64.00 | 64.00 | 64.00 | 64.00 | 64.00 | |
产量 | 40.00 | 70.00 | 90.00 | 100.00 | 100.00 | ||
销售收入 | 2,560.00 | 4,480.00 | 5,760.00 | 6,400.00 | 6,400.00 | ||
眼科巡疗车 | 单价 | 209.00 | 209.00 | 209.00 | 209.00 | 209.00 | |
产量 | 16.00 | 28.00 | 36.00 | 40.00 | 40.00 | ||
销售收入 | 3,344.00 | 5,852.00 | 7,524.00 | 8,360.00 | 8,360.00 | ||
多功能移动检查车 | 单价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产量 | 20.00 | 35.00 | 45.00 | 50.00 | 50.00 | ||
销售收入 | 6,000.00 | 10,500.00 | 13,5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销售收入合计 | 15,316.00 | 26,803.00 | 34,461.00 | 38,290.00 | 38,290.00 |
1-1-72
序号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1 | 生产成本 | 11,865.68 | 20,173.13 | 25,745.60 | 28,469.70 | 28,517.05 |
1.1 | 直接材料 | 10,594.32 | 18,540.06 | 23,837.22 | 26,485.80 | 26,485.80 |
1.2 | 直接工资 | 408.99 | 684.71 | 901.81 | 946.90 | 994.25 |
1.3 | 制造费用 | 862.38 | 948.36 | 1,006.56 | 1,037.00 | 1,037.00 |
2 | 管理费用 | 536.06 | 938.11 | 1,206.14 | 1,340.15 | 1,340.15 |
2.1 | 土地使用权摊销 | 55.54 | 55.54 | 55.54 | 55.54 | 55.54 |
2.2 | 宿舍楼折旧 | 7.79 | 7.79 | 7.79 | 7.79 | 7.79 |
2.3 | 其他管理费 | 472.73 | 874.77 | 1,142.80 | 1,276.82 | 1,276.82 |
3 | 销售费用 | 643.27 | 1,125.73 | 1,447.36 | 1,608.18 | 1,608.18 |
4 | 研发费用 | 1,072.12 | 1,876.21 | 2,412.27 | 2,680.30 | 2,680.30 |
4.1 | 研发车间折旧 | 21.86 | 21.86 | 21.86 | 21.86 | 21.86 |
4.2 | 其他研发费用 | 1,050.26 | 1,854.35 | 2,390.41 | 2,658.44 | 2,658.44 |
5 | 总成本费用 | 14,117.13 | 24,113.17 | 30,811.36 | 34,098.33 | 34,145.68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运营期平均 | |
销售收入 | 15,316.00 | 26,803.00 | 34,461.00 | 38,290.00 | 38,290.00 | 30,632.00 |
税金及附加 | 39.20 | 128.90 | 165.73 | 184.15 | 184.15 | 140.43 |
总成本费用 | 14,117.13 | 24,113.17 | 30,811.36 | 34,098.33 | 34,145.68 | 27,457.13 |
利润总额 | 1,159.66 | 2,560.93 | 3,483.91 | 4,007.52 | 3,960.18 | 3,034.44 |
所得税费用 | 173.95 | 384.14 | 522.59 | 601.13 | 594.03 | 455.17 |
净利润 | 985.71 | 2,176.79 | 2,961.32 | 3,406.39 | 3,366.15 | 2,57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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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检查车、DR设备车、眼科巡疗车、多功能移动检查车。可比公司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田股份”)主营业务为专用汽车改装业务,主要业务是围绕国内主流重型主机厂的底盘特色,根据终端客户承载需求进行自主设计、研发,提供重型专用汽车改装整体解决方案。上述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与募投项目可比公司驰田股份专用汽车改装业务的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
项目 | 驰田股份专用汽车改装业务 | 发行人募投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项目) |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T+3 | T+4 | T+5 | T+6 | T+7 | |
毛利率 | 25.95 | 24.99 | 25.94 | 22.53 | 24.74 | 25.29 | 25.65 | 25.52 |
项目 | 江铃改装改装车业务 | 发行人募投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项目) |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T+3 | T+4 | T+5 | T+6 | T+7 | |
毛利率 | 24.10 | 25.70 | 28.04 | 22.53 | 24.74 | 25.29 | 25.65 | 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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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培训系统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收入为拟生产智能驾驶培训系统的销售收入,售价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原则,根据原材料成本、人工工资、制造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确定产品的报价,项目预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台、万元
项目 | 类别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智能驾驶培训系统 | 单价 | 4.13 | 4.13 | 4.13 | 4.13 | 4.13 |
产量 | 1,750.00 | 2,8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
销售收入 | 7,227.50 | 11,564.00 | 14,455.00 | 14,455.00 | 14,455.00 |
序号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1 | 生产成本 | 4,869.19 | 7,370.79 | 8,999.83 | 9,019.62 | 9,040.40 |
1-1-75
序号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
1.1 | 直接材料 | 3,955.00 | 6,328.00 | 7,910.00 | 7,910.00 | 7,910.00 |
1.2 | 直接工资 | 184.80 | 304.58 | 344.86 | 362.10 | 380.21 |
1.3 | 制造费用 | 729.39 | 738.21 | 744.97 | 747.52 | 750.19 |
2 | 管理费用 | 252.96 | 404.74 | 505.93 | 505.93 | 505.93 |
2.1 | 土地使用权摊销 | 33.80 | 33.80 | 33.80 | 33.80 | 33.80 |
2.2 | 宿舍楼折旧 | 7.79 | 7.79 | 7.79 | 7.79 | 7.79 |
2.3 | 其他管理费 | 211.37 | 363.15 | 464.33 | 464.33 | 464.33 |
3 | 销售费用 | 303.56 | 485.69 | 607.11 | 607.11 | 607.11 |
4 | 研发费用 | 505.93 | 809.48 | 1,011.85 | 1,011.85 | 1,011.85 |
4.1 | 研发车间折旧 | 21.86 | 21.86 | 21.86 | 21.86 | 21.86 |
4.2 | 其他研发费用 | 484.07 | 787.62 | 989.99 | 989.99 | 989.99 |
5 | 总成本费用 | 5,931.64 | 9,070.70 | 11,124.71 | 11,144.50 | 11,165.28 |
项目 | 运营期 | |||||
T+3 | T+4 | T+5 | T+6 | T+7 | 运营期平均 | |
销售收入 | 7,227.50 | 11,564.00 | 14,455.00 | 14,455.00 | 14,455.00 | 12,431.30 |
税金及附加 | 9.94 | 81.68 | 102.10 | 102.10 | 102.10 | 79.59 |
总成本费用 | 5,931.64 | 9,070.70 | 11,124.71 | 11,144.50 | 11,165.28 | 9,687.37 |
利润总额 | 1,285.92 | 2,411.62 | 3,228.18 | 3,208.39 | 3,187.61 | 2,664.35 |
所得税费用 | 192.89 | 361.74 | 484.23 | 481.26 | 478.14 | 399.65 |
净利润 | 1,093.03 | 2,049.88 | 2,743.96 | 2,727.13 | 2,709.47 | 2,264.69 |
1-1-76
车驾驶人智能培训和考试系统、机动车检测系统、智能交通类产品,上市公司东方时尚主营业务为驾驶培训、驾驶陪练、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理、汽车销售等相关产业。
上述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与募投项目可比上市公司多伦科技、东方时尚相关业务的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
项目 | 多伦科技智能驾培系统服务 | 东方时尚驾驶培训业务 | 发行人募投项目(智能驾驶培训系统项目) | ||||
T+3 | T+4 | T+5 | T+6 | T+7 | |||
毛利率 | 42.86 | 46.44 | 32.63 | 36.26 | 37.74 | 37.60 | 37.46 |
1-1-77
新产品、新领域,了解发行人本次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效益测算表、行业研究资料、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及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分析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能够合理区分并单独核算,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测算具有合理性,募投项目均通过募集资金投入,除铺底流动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外,各项投资均为资本性支出,补流还贷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尚未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备合理性,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是发行人对现有主营业务和产品的延伸和丰富,不属于前次募投及发行人现有产能的扩充,本次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已制定了合理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并补充披露产能消化风险;
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相关测算具有合理性,对比发行人现有相关产品及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问题7
申请人上市后营业收入逐期下降,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3亿元,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转负。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持续下降。请申请人:(1)定性并定量分析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即逐期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营业收入变化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2)说明主要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报告期内各期主要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销售模式、获客渠道、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是否存在新
1-1-78
销售即无法收回账款的情形;(3)说明申请人前期对外销售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期后退回,如有,请列示退回情况、说明退回原因和相应会计处理;(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申请人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定性并定量分析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即逐期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营业收入变化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于2019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前后营业收入及其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同比增减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9,351.56 | 24.21 | 65,386.77 | -16.64 | 78,439.89 | -17.65 | 95,247.10 |
1-1-79
189,630辆,同比下降6.72%。此外,地方政府大力推动公交电动化进程,短期集中采购后相关市场需求下降。2017年10月,广州市政府研究通过《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上述方案提出,广州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20万辆左右。在广州公交车市场全面电动化的趋势下,2018年度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交公司采购公交车数量为6,903辆,2018年采购量较2017年增加4.72倍。受2018年采购量大幅增加的影响,2019年广州公交集团采购需求相对下降,2019年公司营收规模相对下降。
2、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并叠加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
2020年初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公共交通受到严重影响。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中心城市客运总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3.70%,其中,公共汽电车客运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8.70%。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客运需求量大幅下滑,大部分公交公司推迟购车计划,叠加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下降。根据中国客车信息网,2020年全年,客车行业销售5米以上客车为150,637辆,同比下降20.75%。
3、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下游客户营收出现下滑,公司收入变动与主要客户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宇通客车、厦门金龙、安凯客车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备注 | ||
金额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同比增减 | 金额 | ||
宇通客车 | 1,994,982.52 | -28.53 | 2,791,354.66 | -5.09 | 2,940,907.92 | 客车销售收入 |
厦门金龙 | 1,291,519.83 | -24.51 | 1,710,808.51 | -1.72 | 1,740,695.61 | 客车产品销售收入 |
安凯客车 | 325,990.55 | -3.44 | 337,587.04 | 7.28 | 314,679.92 | 客车制造业收入 |
1-1-80
车、汽车相关模具及零部件、汽车租赁和汽车售后服务、轨道交通收入等,不具备可比性,故未披露2019及2020年宇通客车、厦门金龙的客车销售收入逐年下滑,2020年安凯客车的客车制造业收入也出现一定程度下滑。2019年安凯客车的客车制造业收入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2019年销售车辆平均单价上升较多,2019年安凯客车的传统车售价同比增加3万元/台,新能源车售价同比增加29万元/台,同时销售数量同比下降22.42%。综上,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下降,公司下游主要客户营收下滑,公司收入变动趋势与主要客户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4、客户针对产品配置及性能的需求存在差异,销售收入受产品数量和产品配置的共同影响发行人产品种类及产品型号繁多,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产品所需原材料及制造工艺存在差异,产品单价随之波动。发行人根据客户具体需求,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收入受到产品数量和具体产品配置的共同影响。例如针对乘客信息显示屏产品,2018年广州市场采购大量的高端LCD信息显示屏产品,2019年客户更多采购普通传统LED点阵显示屏产品,产品需求变动引发单价下降,对收入总额产生一定影响。
(二)定量分析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即逐期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乘客信息管理系统、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多媒体风道、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由于发行人各产品型号及规格不一,细分产品众多,因此挑选主要产品中最具代表性的细分产品乘客信息管理系统-乘客信息显示屏、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多媒体风道-灯箱铝风道、多媒体风道-液晶信息系统屏、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分析。所选细分产品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前五大细分产品,收入合计占各期收入规模均超过50%,其他单个产品收入占比较小,对收入变动影响不明显,各细分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系列 | 主要产品 | 具体产品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车载智能系统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乘客信息显示屏 | 2,298.68 | 24.58 | 13,513.72 | 20.67 | 20,970.18 | 26.73 | 25,569.95 | 26.85 |
1-1-81
系列 | 主要产品 | 具体产品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系列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 | 463.98 | 4.96 | 3,693.70 | 5.65 | 4,376.91 | 5.58 | 4,173.15 | 4.38 |
其他 | 总线仪表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车载智能烟雾报警系统、 新能源车载远程监控终端等 | 1,259.31 | 13.47 | 11,130.87 | 17.02 | 10,500.93 | 13.39 | 11,421.71 | 11.99 | |
小计 | 4,021.97 | 43.01 | 28,338.29 | 43.34 | 35,848.02 | 45.70 | 41,164.81 | 43.22 | ||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 | 多媒体风道 | 灯箱铝风道 | 1,125.13 | 12.03 | 6,493.98 | 9.93 | 9,721.23 | 12.39 | 15,891.37 | 16.68 |
液晶信息系统屏 | 749.81 | 8.02 | 6,098.35 | 9.33 | 6,541.16 | 8.34 | 16,437.86 | 17.26 | ||
其他 | 路由器、信息传媒服务等 | 172.41 | 1.84 | 297.50 | 0.45 | 924.05 | 1.18 | 1,391.80 | 1.46 | |
小计 | 2,047.35 | 21.89 | 12,889.83 | 19.71 | 17,186.44 | 21.91 | 33,721.03 | 35.40 | ||
车载部件系列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413.02 | 4.42 | 5,912.02 | 9.04 | 6,261.49 | 7.98 | 363.26 | 0.38 |
其他 | 车厢灯、工具箱、踏步灯、通道灯、装饰件、后视镜、普通铝风道、投币机、消毒灯、指示灯、座椅滑轨、五金类等 | 2,501.96 | 26.75 | 15,604.12 | 23.87 | 16,551.56 | 21.10 | 17,206.68 | 18.07 | |
小计 | 2,914.98 | 31.17 | 21,516.14 | 32.91 | 22,813.05 | 29.08 | 17,569.94 | 18.45 | ||
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 | 新能源电机热管理系统 | 纯电动热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显示模块、无刷电子风扇、直流无刷磁力泵、非纯电动热管理系统等 | 367.25 | 3.93 | 2,642.51 | 4.04 | 2,592.38 | 3.30 | 2,791.32 | 2.93 |
小计 | 367.25 | 3.93 | 2,642.51 | 4.04 | 2,592.38 | 3.30 | 2,791.32 | 2.93 | ||
合计 | 9,351.56 | 100.00 | 65,386.77 | 100.00 | 78,439.89 | 100.00 | 95,247.10 | 100.00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单价(万元/套) | 0.67 | 0.62 | 0.65 | 0.77 |
销售数量(套) | 3,422.00 | 21,651.00 | 32,473.00 | 33,334.00 |
销售收入(万元) | 2,298.68 | 13,513.72 | 20,970.18 | 25,569.95 |
单价及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 ||||
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332.81 | -701.78 | -4,043.76 | |
数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329.82 | -6,754.68 | -556.01 |
1-1-82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对收入的合计影响(万元) | 662.63 | -7,456.46 | -4,599.77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单价(万元/套) | 0.90 | 0.95 | 0.84 | 0.72 |
销售数量(套) | 516 | 3,875 | 5,227 | 5,816 |
销售收入(万元) | 463.98 | 3,693.70 | 4,376.91 | 4,173.15 |
单价及数量的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 ||||
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95.08 | 605.53 | 696.96 | |
数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150.16 | -1,288.74 | -493.21 | |
对收入的合计影响(万元) | 245.24 | -683.21 | 203.76 |
1-1-83
中销售数量对收入的影响为-1,288.74万元,主要系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和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叠加影响,客户采购量下降所致。
3、灯箱铝风道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单价(万元/套) | 1.09 | 0.97 | 1.09 | 0.96 |
销售数量(套) | 1,033 | 6,692 | 8,959 | 16,612 |
销售收入(万元) | 1,125.13 | 6,493.98 | 9,721.23 | 15,891.37 |
单价及数量的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 ||||
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179.58 | -1,027.33 | 2,133.98 | |
数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320.22 | -2,199.92 | -8,304.12 | |
对收入的合计影响(万元) | 499.80 | -3,227.25 | -6,170.14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单价(万元/套) | 0.37 | 0.38 | 0.40 | 0.39 |
销售数量(套) | 2,002 | 16,216 | 16,458 | 41,926 |
销售收入(万元) | 749.81 | 6,098.35 | 6,541.16 | 16,437.86 |
单价及数量的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 ||||
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233.84 | -351.80 | 225.46 | |
数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411.98 | -91.01 | -10,122.15 | |
对收入的合计影响(万元) | -178.15 | -442.81 | -9,896.68 |
1-1-84
注:收入变动影响采用因素分析法,即产品当年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当年该产品销售单价-上年同期该产品销售单价)*上年同期该产品销售数量,产品当年数量变动对收入影响=(当年该产品销售数量-上年同期该产品销售数量)*当年该产品销售单价
2019年度,液晶信息系统屏销售收入较2018年下降9,896.68万元,其中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为-10,122.15万元,为主要影响因素。2019年液晶信息系统屏销售数量较2018年下滑60.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广州公交市场集中采购液晶信息系统屏,较2017年新增近31,000件,而2019年市场恢复正常采购水平,因此,2019年液晶信息系统屏销售数量相对下降。
2020年度,液晶信息系统屏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下降442.81万元,其中单价下降对收入的影响金额为-35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产品市场竞争加强,发行人根据市场行情需要在2019年度的价格基础上对主要客户有一定的降价优惠;另一方面,2020年客户更多采购屏幕尺寸相对较低的液晶信息系统屏,液晶信息系统屏屏幕尺寸越小,销售单价越低。报告期内客户采购不同尺寸液晶信息系统屏分布情况如下:
尺寸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9寸以下 | 0.00% | 8.20% | 4.75% | 0.33% |
19寸~28.6寸 | 30.08% | 11.11% | 6.92% | 3.32% |
28.6寸以上 | 69.92% | 80.68% | 88.33% | 96.35%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单价(万元/套) | 0.25 | 0.26 | 0.23 | 0.21 |
销售数量(套) | 1,652 | 22,720 | 27,420 | 1,717 |
销售收入(万元) | 413.02 | 5,912.02 | 6,261.49 | 363.26 |
单价及数量的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 ||||
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93.28 | 873.54 | 28.83 |
1-1-85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数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 -487.78 | -1,223.00 | 5,869.40 | |
对收入的合计影响(万元) | -581.05 | -349.46 | 5,898.23 |
1-1-86
列、车载部件系列、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和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四大系列,2020年度各系列占总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43.34%、
32.91%、19.71%、4.04%。
由此,结合主营业务的相似与可比性、财务数据的披露与可得性、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相似性,选取可比公司为客车行业同发行人具有类似产品的企业,且可比公司需已在资本市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可查阅其公开数据。综合考虑上述标准,选取了三家智能公交领域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威帝股份 | 603023.SH | 国内汽车电子控制产品供应商,致力于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CAN总线控制系统、总线控制单元、控制器(ECU控制单元)、云总线车联网系统、传感器等 |
天迈科技 | 300807.SZ | 专注于智能公共交通领域,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公交调度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公交收银系统、充电运营管理系统等 |
蓝斯股份 | 430491.NQ | 以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MaaS应用开发与服务为核心,致力于成为一站式全场景的智慧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产品、无线数传产品、软件产品、技术等 |
公司名称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同比 增减 | 金额 | 同比 增减 | 金额 | 同比 增减 | 金额 | |
威帝股份 | 1,155.58 | -22.36 | 8,454.24 | -38.78 | 13,810.01 | -31.63 | 20,199.80 |
天迈科技 | 2,214.97 | 31.03 | 21,600.25 | -53.93 | 46,884.72 | 28.33 | 36,534.36 |
蓝斯股份 | - | - | 7,369.65 | -37.00 | 11,698.68 | 14.59 | 10,208.78 |
通达电气 | 9,351.56 | 24.21 | 65,386.77 | -16.64 | 78,439.89 | -17.65 | 95,247.10 |
1-1-87
1、2019年度,可比公司天迈科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33%。与发行人以标配模式为主要销售模式不同,天迈科技销售模式以终端销售为主,直接面对公交公司,特定区域市场与其业绩关联度较大。根据天迈科技2019年发布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标“郑州市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工程”项目一标段,投标报价为5,825.40万元。根据天迈科技招股说明书,2019年1-6月其直接和间接向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销售金额为10,235.2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高达58.75%。受郑州地区公交公司集中采购的影响,2019年度天迈科技营业收入有所上升。
2、2019年度,可比公司蓝斯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59%。蓝斯股份业务结构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除智能车载产品外,蓝斯股份还提供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其前五大客户中存在非客车类企业。根据蓝斯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针对智能车载产品,蓝斯股份2018年销售收入较2017年同比增长
34.34%,而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同比仅增长3.45%,蓝斯股份智能车载产品业绩增长呈现下滑趋势。
3、2019年度,客车行业整体销量下滑,发行人营收变化与客车市场整体需求一致。根据中国客车信息网,2019年全年客车行业销售5米以上客车为189,630辆,同比下降6.72%。2019年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客车销量均有所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客车销量(辆) | 同比增减(%) | 客车销量(辆) | |
宇通客车 | 58,688 | -3.58 | 60,868 |
厦门金龙 | 57,254 | -7.55 | 61,927 |
安凯客车 | 5,692 | -22.42 | 7,337 |
1-1-88
款及回款情况等,是否存在新销售即无法收回账款的情形
(一)主要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即前五大客户,下同)的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1-3月 | 1 | 金龙汽车 | 1,647.08 | 17.61% |
2 | 宇通客车 | 1,350.12 | 14.44% | |
3 | 开沃汽车 | 1,078.67 | 11.53% | |
4 | 比亚迪 | 662.90 | 7.09% | |
5 | 银隆新能源 | 643.24 | 6.88% | |
合计 | 5,382.02 | 57.55% | ||
2020年度 | 1 | 宇通客车 | 9,676.70 | 14.80% |
2 | 金龙汽车 | 7,382.62 | 11.29% | |
3 | 广州公交集团 | 5,040.45 | 7.71% | |
4 | 安凯客车 | 4,699.99 | 7.19% | |
5 | 比亚迪 | 3,239.37 | 4.95% | |
合计 | 30,039.13 | 45.94% | ||
2019年度 | 1 | 宇通客车 | 13,691.46 | 17.45% |
2 | 金龙汽车 | 8,223.09 | 10.48% | |
3 | 思创科技 | 7,014.15 | 8.94% | |
4 | 比亚迪 | 6,514.48 | 8.31% | |
5 | 安凯客车 | 5,142.06 | 6.56% | |
合计 | 40,585.23 | 51.74% | ||
2018年度 | 1 | 比亚迪 | 25,436.49 | 26.71% |
2 | 宇通客车 | 15,053.41 | 15.80% | |
3 | 思创科技 | 12,069.84 | 12.67% | |
4 | 金龙汽车 | 5,852.68 | 6.14% | |
5 | 安凯客车 | 4,889.51 | 5.13% | |
合计 | 63,301.92 | 66.46% |
1-1-89
2018至2020年,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对比亚迪的销售额减少所致。根据比亚迪2018年的公告显示,比亚迪获得了广州市场近5,000台公交车的订单,因此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相关订单已于2019年结算完毕,因此自2019年开始,公司对比亚迪的销售规模及销售占比持续下降。剔除比亚迪的影响,2018年至2020年前五大客户中其余四家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39.74%、43.43%及40.99%,主要客户集中度较为稳定。
2021年1-3月,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季节性影响。下半年为公司销售旺季,中小型客户一般会在下半年进行采购,因此,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客户集中度有所增加。
(二)报告期内各期主要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销售模式、获客渠道、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
报告期内各期主要新增客户(即新增前五大客户,下同)及其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2021年1-3月 | 1 | 赣州泓旭科技有限公司 | 99.06 |
2 | 汕头市钧天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 62.44 | |
3 |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 12.27 | |
4 | 深圳市创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03 | |
5 | 传蔚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 10.05 | |
合计 | 195.84 | ||
2020年度 | 1 | 新凯航(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702.26 |
2 | LG CNS COLOMBIA SAS | 650.25 | |
3 | 时代新源(北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70.03 | |
4 |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258.69 | |
5 | 北京市平谷区交通局 | 167.79 | |
合计 | 2,049.02 | ||
2019年度 | 1 | 陕西天维中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68.63 |
2 | 新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346.10 | |
3 | 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38.98 | |
4 | 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206.29 |
1-1-90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5 | 新宝亚洲电脑服务有限公司 | 189.93 | |
合计 | 1,349.93 | ||
2018年度 | 1 | 郑州鑫达汽创科技有限公司 | 505.94 |
2 | 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 | 233.37 | |
3 | 汕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 | 99.62 | |
4 | 深圳市同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79 | |
5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3.04 | |
合计 | 1,013.76 |
成立时间 | 2020年1月6日 |
法定代表人 | 傅山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29MA393NCW8J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更新科技(全南)电子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1和202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电气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金属制品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销售;机器人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及制造;精密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智能机器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型设计服务;金属结构件设计服务;五金配件加工及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模具材料、模具的研发、生产;真空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及制造;3D打印设备的研发、生产及制造;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及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机器人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汽车租赁;汽车销售;电子出版物出版;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车载智能管理系统 |
收入金额(万元) | 99.06 |
1-1-91
应收账款(万元) | 105.00 |
回款情况(万元) | 0.00 |
成立时间 | 2016年5月30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15MA4UQ5QN0Y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玉亭路中段楼房八层左侧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机械设备租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电子站牌 |
收入金额(万元) | 62.44 |
应收账款(万元) | 35.28 |
回款情况(万元) | 0.00 |
成立时间 | 2002年1月16日 |
1-1-92
法定代表人 | 蔡闻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1735248808G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通宇路179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客运:出租车客运、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汽车租赁、广告发布、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收入金额(万元) | 12.27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8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 | 余伟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JG6F65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党群路4号一栋201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钣金机箱、机壳、五金制品、机柜设备、电子产品、显示系统产品、显示设备、数字标牌、商用液晶显示设备、温控设备、广告设备、安防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上门安装、上门维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交通设备,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和生产及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钣金机箱、机壳、五金制品、机柜设备、电子产品、显示系统产品、显示设备、数字标牌、商用液晶显示、温控设备、广告设备、安防设备的生产。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多媒体统一发布平台 |
1-1-93
收入金额(万元) | 12.03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5月7日 |
法定代表人 | 黄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30162313XF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钱桥路333号5幢1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电气成套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化设备、电器设备的制造、加工、安装、维修、批发、零售,仪器仪表(除计量器皿)、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的加工、批发、零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灯具、照明电器、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从事电气科技、智能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数据及视频接口服务 |
收入金额(万元) | 10.05 |
应收账款(万元) | 10.65 |
回款情况(万元) | 10.65 |
1-1-94
成立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尹俊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5WUPD30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11-5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技术咨询服务 |
收入金额(万元) | 702.26 |
应收账款(万元) | 278.40 |
回款情况(万元) | 24.00 |
公司简介 | 韩国LG集团子公司 |
企业类型 | 境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三基色LED显示屏、单基色LED显示屏 |
收入金额(万元) | 650.25 |
应收账款(万元) | 103.75 |
1-1-95
回款情况(万元) | 103.75 |
成立时间 | 2020年5月9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R6CQ0B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66号院1号楼10层1005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汽车装饰;供应链管理;销售汽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灯箱式铝风道 |
收入金额(万元) | 270.03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8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卫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10100MB1936097K |
注册资本 | 不适用 |
住所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
1-1-96
企业类型 | 非企业性单位 |
经营范围 | 不适用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收入金额(万元) | 258.69 |
应收账款(万元) | 14.62 |
回款情况(万元) | 0.00 |
成立时间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 | 牛福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6400983245X |
注册资本 | 不适用 |
住所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新平北路55号 |
企业类型 | 非企业性单位 |
经营范围 | 不适用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收入金额(万元) | 167.79 |
应收账款(万元) | 132.72 |
回款情况(万元) | 132.72 |
1-1-97
成立时间 | 2019年1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02MA6WE2CR6X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1号1幢11603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试验机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大数据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LCD信息显示屏、单基色LED显示屏 |
收入金额(万元) | 368.63 |
应收账款(万元) | 235.71 |
回款情况(万元) | 235.71 |
成立时间 | 2015年10月9日 |
法定代表人 | 傅林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0MA2XN0LH99 |
1-1-98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平在村龙工配件园4号路2号厂房(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D)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客车、载货汽车、自卸汽车、厢式运输车、农用运输车二类底盘,钢材的销售;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单基色LED显示屏、踏步灯 |
收入金额(万元) | 346.10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成立时间 | 1985年5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赵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138128760X |
注册资本 | 32,661.991537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玉山镇柏庐南路788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客车、货车)(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汽车租赁;客运代理;自有营业用房及柜台出租;设计、制作、发布国内车身广告、招牌、灯箱、广告路牌、霓虹灯广告,铜字、铜牌、横幅;停车场经营;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非专控通讯设备、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用品销售;汽车售后服务;汽车信息技术咨询;代驾服务;交通工具交换电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行政许可项目)。(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1-1-99
销售产品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收入金额(万元) | 238.98 |
应收账款(万元) | 104.22 |
回款情况(万元) | 104.22 |
成立时间 | 1989年12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赵道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19802332XB |
注册资本 | 9,433.7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东莞市莞城区向阳路11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利用自有公共汽车车身、候车亭设计、制作各类广告;GPS汽车定位系统销售、安装;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租赁;以下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维修救援、小型车辆维修),零售:柴油、汽油、润滑油、润滑脂。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软件平台、录像调度机 |
收入金额(万元) | 206.29 |
应收账款(万元) | 173.34 |
回款情况(万元) | 163.40 |
成立时间 | 2018年6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不适用 |
1-1-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
注册资本 | 不适用 |
住所 | 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世界中心9楼B座 |
企业类型 | 境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资讯科技顾问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硬件支援服务及系统升级工程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单基色LED显示屏、中控器 |
收入金额(万元) | 189.93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成立时间 | 2000年11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薛彦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24138582J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新郑市南温州城(观音寺镇开源大道中段东侧)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自产汽车座椅,汽车内饰件,汽车配件,PVC板及公交车报站屏和易燃挥发物检测告警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普通铝风道、灯箱式广告铝风道 |
收入金额(万元) | 505.94 |
应收账款(万元) | 98.17 |
回款情况(万元) | 98.17 |
1-1-101
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相关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
②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汪先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7MA1UTBT091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97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与销售;汽车及相关零部件售后及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设计、咨询、实验;厂房及设备租赁;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充电设备安装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普通铝风道、录像机 |
收入金额(万元) | 233.37 |
应收账款(万元) | 190.64 |
回款情况(万元) | 190.64 |
成立时间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 | 纪永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5007740465550 |
注册资本 | 不适用 |
住所 | 汕头市金园路17号三楼 |
企业类型 | 不适用 |
经营范围 | 负责对中心城区出租车、公共汽车、轮渡的日常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中 |
1-1-102
心城区出租车、公共汽车、轮渡营运证照申请报批事项的受理、初审、呈批和证照发放工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驾驶员(轮渡除外)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 |
销售模式 | 终端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LCD信息显示屏 |
收入金额(万元) | 99.62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6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戴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6X8H2C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玉田社区上步南路1001号、1005号锦峰大厦A座25B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广告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网络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会展会务服务;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广告服务 |
收入金额(万元) | 91.79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1-1-103
⑤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9年2月23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85103052E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3区3幢2层201、202房间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箱包、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首饰、花卉、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体育用品、建筑材料、医疗器械I类、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计算机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北京、上海);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上海);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北京、上海),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北京、上海);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上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7月31日);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销售模式 | 标配销售模式 |
获客渠道 | 商务洽谈 |
销售产品 | 轻铝风道、LCD信息显示屏 |
收入金额(万元) | 83.04 |
应收账款(万元) | 0.00 |
回款情况(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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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期后退回情况
报告期内期后退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期后退回金额(不含税) | - | 10.73 | 1.19 | 22.69 |
当期营业收入 | 9,351.56 | 65,386.77 | 78,439.89 | 95,247.10 |
占比(%) | 0.00 | 0.02 | 0.00 | 0.02 |
时间 | 客户 | 产品名称 | 退回金额 | 退回原因 |
2018年2月 | 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行车记录仪配件 | 0.04 | 客户采购多于实际需求故退回 |
2018年7月 | 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 | 车外扬声器 | 0.01 | 客户采购多于实际需求故退回 |
2018年8月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电子报站器总成 | 12.18 | 购买主体变更,故退此订单 |
2018年8月 | 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自动报站器 | 0.47 | 客户取消订单,原因为对方改用智能调度,不用自动报站器 |
2018年8月 | 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天线 | 0.53 | 客户取消订单,原因对方改用智能调度,不用自动报站器 |
2018年12月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应急工具箱 | 2.01 | 客户变更订单状态,故退此订单 |
2018年12月 | 榆中公共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投币机 | 7.45 | 客户取消订单,原因为客户被国企收购后,淘汰原需加装投币机的公交车,故退此订单 |
2018年小计 | 22.69 | |||
2019年5月 | 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 | 踏步灯、易燃挥发物探测显示器等 | 1.19 | 客户订单下重复 |
2019年小计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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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客户 | 产品名称 | 退回金额 | 退回原因 |
2020年8月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 标识 | 8.55 | 因需求变更,客户取消订单 |
2020年11月 | 乌鲁木齐海天华旭广告有限公司 | 的士屏模块 | 1.73 | 因需求变更,客户取消订单 |
2020年12月 | 广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LCD显示屏 | 0.36 | 客户取消订单,原因为终端客户取消订单 |
2020年12月 |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 自动报站器 | 0.09 | 因地域性问题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客户取消订单 |
2020年小计 | 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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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文件,了解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内容及其变动情况以及新能源政策变动对客车行业需求的整体影响,分析公司收入下降的原因;
2、查阅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了解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对公共交通出行以及对客车行业需求的影响,分析公司收入下降的原因;
3、公开查询公司主要客户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收入情况,对比分析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主要客户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4、获取并检查公司销售明细表,从公司主要产品层面定量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化情况及其变化原因;
5、检查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分析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的原因;
6、查询公司主要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检查销售及回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新销售即无法收回账款的情况;
7、检查公司报告期内期后退回的情况,了解期后退回的原因,核实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定性并定量分析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即逐期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具备合理性,2020年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化与客车行业整体趋势一致;
2、发行人已说明主要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主要受比亚迪的影响,剔除其影响后,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较为稳定;
3、发行人主要新增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新销售即无法收回账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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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前期对外销售在报告期内存在期后退回的情况,发行人已做相关说明,期后退回金额及占收入比例较小,相应会计处理正确;
5、发行人营业收入真实准确。
问题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是否放宽信用政策以减缓收入下降,应收账款周转回收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等说明坏账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相关坏账是否充分计提;(2)在“以产订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下申请人存货周转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滞销,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是否放宽信用政策以减缓收入下降,应收账款周转回收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等说明坏账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相关坏账是否充分计提
(一)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客户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 | 宇通客车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120天 | 货到票到120天 |
2 | 比亚迪 | 货到票到60天 | 货到票到60天 | 货到票到60天 | 货到票到60天 |
3 | 安凯客车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60天 | 货到票到60天 |
4 | 金龙汽车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5 | 开沃汽车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6 | 银隆新能源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7 | 广州公交集团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货到票到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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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策的情况。安凯客车由原本货到票到60天内付款调整为货到票到90天内付款,主要原因是受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安凯客车收到补贴的时间推后,客户基于平衡现金流的考虑,要求延长信用期至90天。发行人在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合作历史及客户行业地位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其延长信用期。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期基本为90天,符合行业惯例,该次调整并非放宽信用政策以减缓收入下降。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期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主要产品 | 信用期 |
天迈科技 | 智能公交调度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公交收银系统、充电运营管理系统 | 30天-120天 |
威帝股份 | CAN总线控制系统、总线控制单元、控制器(ECU控制单元)、云总线车联网系统、传感器等 | 60天-90天 |
蓝斯股份 | 智能公交产品、GPS监控产品和无线数据传输产品等 | 未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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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过程如下:
财务指标 | 2021年1-3月/2021.3.31 | 2020年度/2020.12.31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万元) | 48,586.35 | 51,603.49 | 46,434.93 | 58,411.75 |
合同资产期末(万元) | 1,087.13 | 959.04 | - |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平均余额(万元) | 51,118.01 | 49,498.73 | 52,423.34 | 49,838.19 |
营业收入(万元) | 9,351.56 | 65,386.77 | 78,439.89 | 95,247.10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0.18 | 1.32 | 1.50 | 1.91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 - | 272.73 | 240.00 | 188.48 |
财务指标 | 2021年1-3月/2021.3.31 | 2020年度/2020.12.31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48,586.35 | 51,603.49 | 46,434.93 | 58,411.75 |
合同资产(万元) | 1,087.13 | 959.04 | - |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变动幅度 | -5.50% | 13.20% | -20.50% | 41.55% |
营业收入(万元) | 9,351.56 | 65,386.77 | 78,439.89 | 95,247.1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24.21% | -16.64% | -17.65% | 21.63%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80.39% | 59.20% | 6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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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情况较好。
2、2020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下降,营业收入下降,但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发行人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较2019年大幅上升,导致其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升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9,351.56 | 7,528.67 | 11.51 | 21,788.16 | 27.78 | 15,732.04 | 16.52 |
第二季度 | - | 19,107.02 | 29.22 | 15,543.90 | 19.82 | 23,066.19 | 24.22 |
第三季度 | - | 11,450.15 | 17.51 | 14,480.55 | 18.46 | 21,689.77 | 22.77 |
第四季度 | - | 27,300.92 | 41.75 | 26,627.29 | 33.95 | 34,759.09 | 36.49 |
合计 | 9,351.56 | 65,386.77 | 100.00 | 78,439.89 | 100.00 | 95,247.10 | 100.00 |
可比公司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天迈科技 | - | 0.80 | 1.98 | 1.92 |
威帝股份 | - | 1.40 | 1.71 | 1.82 |
蓝斯股份 | - | 1.45 | 2.01 | 1.80 |
平均值 | - | 1.22 | 1.90 | 1.85 |
通达电气 | 0.18 | 1.32 | 1.50 | 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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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账面余额,故无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
发行人2018年度和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与威帝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一致,2019年与天迈科技、蓝斯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销售模式和产品种类的不同引起的营业收入变动差异导致的。
2019年发行人与天迈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与发行人以标配模式为主要销售模式不同,天迈科技销售模式以终端销售为主,直接面对公交公司,特定区域市场与其业绩关联度较大。根据天迈科技2019年发布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标“郑州市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工程”项目一标段,投标报价为5,825.40万元。根据天迈科技招股说明书,2019年1-6月其直接和间接向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销售金额为10,235.2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高达58.75%。受郑州地区公交公司集中采购的影响,2019年度天迈科技营业收入有所上升。
2019年发行人与蓝斯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蓝斯股份业务结构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除智能车载产品外,蓝斯股份还提供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前五大客户中存在非客车类企业,其2019年收入中软件产品和技术收入的增长较多。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回收下降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公司坏账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相关坏账计提充分
1、公司报告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 |
余额 | 比例 | ||||
2021.03.31 | 49,673.48 | 15,531.58 | 37,172.92 | 74.83 | 32.65 |
2020.12.31 | 52,562.53 | 25,602.20 | 27,769.49 | 52.83 | 37.28 |
2019.12.31 | 46,434.93 | 35,369.41 | 22,186.22 | 47.78 | 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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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 |
余额 | 比例 | ||||
2018.12.31 | 58,411.75 | 53,474.22 | 25,220.46 | 43.18 | 82.70 |
1-1-113
2、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要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 应收账款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计提比例 | ||
余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2021.3.31/2021年1-3月 | ||||||||||
1 | 金龙汽车 | 2,250.86 | 1,683.66 | 567.20 | 25.20 | 567.20 | 100.00 | 1年以内 | 112.54 | 5.00 |
2 | 宇通客车 | 2,983.63 | 1,525.64 | 1,457.99 | 48.87 | 1,358.50 | 93.18 | 1年以内 | 148.32 | 5.00 |
3 | 开沃汽车 | 3,102.16 | 1,219.51 | 1,882.65 | 60.69 | 1,085.07 | 57.64 | 主要为1年以内 | 155.15 | 5.00 |
4 | 比亚迪 | 1,897.81 | 362.62 | 1,535.19 | 80.89 | 324.11 | 21.11 | 1年以内 | 94.89 | 5.00 |
5 | 银隆新能源 | 3,429.65 | 728.63 | 2,701.02 | 78.76 | 1,457.64 | 53.97 | 主要为1年以内、1-2年 | 296.20 | 8.64 |
合计 | 13,664.10 | 5,520.05 | 8,144.05 | 59.60 | 4,792.52 | 58.85 | - | 807.10 | 5.91 | |
2020.12.31/2020年度 | ||||||||||
1 | 宇通客车 | 1,472.11 | 1,459.72 | 12.39 | 0.84 | 12.31 | 99.35 | 1年以内 | 73.61 | 5.00 |
2 | 金龙汽车 | 1,777.81 | 1,635.93 | 141.88 | 7.98 | 141.88 | 100.00 | 1年以内 | 88.89 | 5.00 |
3 | 广州公交集团 | 2,502.27 | 2,463.79 | 38.48 | 1.54 | 18.45 | 47.94 | 1年以内、1-2年 | 127.57 | 5.10 |
4 | 安凯客车 | 5,537.85 | 3,616.37 | 1,921.49 | 34.70 | 1,921.49 | 100.00 | 1年以内、1-2年 | 375.42 | 6.78 |
5 | 比亚迪 | 2,104.11 | 1,148.70 | 955.41 | 45.41 | 955.41 | 100.00 | 1年以内 | 105.21 | 5.00 |
1-1-114
序号 | 主要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 应收账款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计提比例 | ||
余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合计 | 13,394.16 | 10,324.51 | 3,069.65 | 22.92 | 3,049.54 | 99.34 | - | 770.70 | 5.75 | |
2019.12.31/2019年度 | ||||||||||
1 | 宇通客车 | 1,965.58 | 1,964.73 | 0.85 | 0.04 | 0.85 | 100.00 | 1年以内 | 98.28 | 5.00 |
2 | 金龙汽车 | 1,937.53 | 1,681.68 | 255.86 | 13.21 | 255.86 | 100.00 | 主要为1年以内 | 98.48 | 5.08 |
3 | 思创科技 | 2,263.82 | 2,263.82 | - | - | - | - | 1年以内 | 113.19 | 5.00 |
4 | 比亚迪 | 942.61 | 163.49 | 779.12 | 82.66 | 779.12 | 100.00 | 1年以内 | 47.13 | 5.00 |
5 | 安凯客车 | 2,491.59 | 901.88 | 1,589.71 | 63.80 | 1,589.71 | 100.00 | 主要为1年以内 | 124.65 | 5.00 |
合计 | 9,601.12 | 6,975.59 | 2,625.54 | 27.35 | 2,625.54 | 100.00 | - | 481.73 | 5.02 | |
2018.12.31/2018年度 | ||||||||||
1 | 比亚迪 | 12,288.16 | 7,527.50 | 4,760.66 | 38.74 | 4,760.66 | 100.00 | 1年以内 | 614.41 | 5.00 |
2 | 宇通客车 | 10,481.57 | 6,855.56 | 3,626.01 | 34.59 | 3,626.01 | 100.00 | 1年以内 | 524.08 | 5.00 |
3 | 思创科技 | 3,064.96 | 3,064.96 | - | - | - | - | 1年以内 | 153.25 | 5.00 |
4 | 金龙汽车 | 2,056.08 | 1,160.57 | 895.50 | 43.55 | 895.50 | 100.00 | 1年以内、1-2年 | 102.94 | 5.01 |
5 | 安凯客车 | 2,947.89 | 2,039.80 | 908.09 | 30.80 | 908.09 | 100.00 | 1年以内 | 147.39 | 5.00 |
合计 | 30,838.65 | 20,648.39 | 10,190.26 | 33.04 | 10,190.26 | 100.00 | - | 1,542.07 | 5.00 |
1-1-115
截至2021年5月31日,发行人前五大客户2021年1-3月出现了一定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超信用期部分期后回款比例为58.85%,主要是客户短期内延期付款所致。2018年-2020年虽然因主要客户短期延期付款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但是截至2021年5月31日,除了广州公交集团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电车有限公司
20.04万元质保金和宇通客车子公司郑州宇通模具有限公司0.08万元的货款尚未收回外,其余主要客户的超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目前发行人正在落实催收以保证回款。
2021年3月末前五大客户超信用期应收账款占比为59.60%,较2020年末占比升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营业收入具有季节性,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个季度收入确认增加,导致期末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按发行人平均信用期90天计算,前述应收账款基本于2021年第一季度到期,但由于下游存在部分客户申请下半年付款的现象,造成一季度末超信用期比例较高。
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如下:
1)金龙汽车
金龙汽车(600686.SH)是目前全球领先的客车制造集团,年产大中型客车2万辆、轻型客车3万辆,产品涵盖大、中、轻型客车、自动驾驶客车和底盘、专用车、房车及各类泛出行产品。报告期内,金龙汽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268,934.36 | 1,395,787.39 | 1,789,059.10 | 1,829,051.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2.85 | 3,190.04 | 18,137.43 | 15,886.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0,143.88 | 510,852.60 | 443,431.16 | 378,47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10.25 | 17,045.34 | 155,781.60 | 30,285.92 |
1-1-116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和现场走访,未发现金龙汽车存在重大经营异常的情况;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宇通客车
宇通客车(600066.SH)是全球最大客车生产企业之一,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可满足5米至18米不同长度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宇通客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362,910.53 | 2,170,504.84 | 3,049,174.35 | 3,174,584.4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74.99 | 51,599.03 | 194,225.58 | 230,149.4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03,669.84 | 1,533,358.37 | 1,755,549.10 | 1,664,09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37.09 | 356,847.33 | 535,150.60 | 257,782.60 |
1-1-117
比亚迪(002594.SZ)成立于1995年2月,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在全球设立30多个工业园,实现全球六大洲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比亚迪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4,099,187.30 | 15,659,769.10 | 12,773,852.30 | 13,005,470.7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35.60 | 423,426.70 | 161,445.00 | 278,019.4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112,715.30 | 5,687,427.40 | 5,676,228.90 | 5,519,828.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85.60 | 4,539,266.80 | 1,474,100.70 | 1,252,290.90 |
1-1-118
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良好的政策导向、潜力巨大的市场空间,均有利于未来银隆新能源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根据格力电器(000651.SZ)公开披露的公告,银隆新能源2018年-2020年经营和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2019年/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营业收入 | 414,915 | 505,806 | 1,027,721 |
净利润 | -67,901 | 963 | 28,736 |
净资产 | 646,582 | 714,846 | 728,166 |
总负债 | 2,229,704 | 2,489,533 | 3,155,928 |
总资产 | 2,876,286 | 3,204,379 | 3,884,094 |
资产负债率 | 77.52% | 77.69% | 81.25% |
1-1-119
单位:万元
时间 | 2021年1-5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回款金额 | 2,978.86 | 2,747.76 | 2,668.70 | 4,301.64 |
项目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万元) | 账龄占比(%) | 坏账准备 (万元)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万元) |
2021.3.31 | 1年以内 | 2,601.18 | 75.84 | 130.06 | 2,471.12 |
1-2年 | 826.99 | 24.11 | 165.40 | 661.59 | |
2-3年 | 1.48 | 0.04 | 0.74 | 0.74 | |
合计 | 3,429.65 | 100.00 | 296.20 | 3,133.45 | |
2020.12.31 | 1年以内 | 1,973.28 | 46.72 | 98.66 | 1,874.61 |
1-2年 | 2,249.70 | 53.26 | 449.94 | 1,799.76 | |
2-3年 | 1.02 | 0.02 | 0.51 | 0.51 | |
合计 | 4,224.00 | 100.00 | 549.11 | 3,674.88 |
1-1-120
湖南等省市公交行业的终端客户,并与比亚迪、宇通客车、厦门金龙等国内客车生产厂商有密切合作。思创科技2019年6月成为广州公交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故发行人2020年将对思创科技的销售收入并入广州公交集团中合并计算。2018年-2020年思创科技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5,888.37 | 27,296.12 | 28,894.9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09.22 | 3,233.31 | 4,115.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474.24 | 8,465.02 | 5,104.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51 | 2,902.99 | 452.59 |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38,525.49 | 325,990.55 | 337,587.04 | 314,679.9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23.88 | 9,958.24 | 3,362.06 | -89,333.9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0,885.68 | 52,689.05 | 42,570.00 | 38,678.70 |
1-1-121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6.99 | 40,005.17 | 52,226.27 | -34,531.73 |
1-1-122
(2)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逾期应收账款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超信用期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57.75%、40.91%、47.32%和38.34%。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要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 应收账款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计提比例 | ||
余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2021.3.31/2021年1-3月 | ||||||||||
1 | 安凯客车 | 3,586.37 | 28.13 | 3,558.24 | 99.22 | 2,048.39 | 57.57 | 1年以内 | 179.32 | 5.00 |
2 | 百路佳客车 | 3,425.59 | 193.89 | 3,231.70 | 94.34 | 40.00 | 1.24 | 1年以内、1-2年 | 339.35 | 9.91 |
3 | 银隆新能源 | 3,429.65 | 728.63 | 2,701.02 | 78.76 | 1,457.64 | 53.97 | 1年以内、1-2年、2-3年 | 296.20 | 8.64 |
4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3,108.86 | 634.09 | 2,474.77 | 79.60 | 481.00 | 19.44 | 1年以内、单项计提 | 769.91 | 24.77 |
5 | 广州市珍宝白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集团”) | 3,152.05 | 904.38 | 2,247.68 | 71.31 | 2.32 | 0.1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588.13 | 18.66 |
合计 | 16,702.52 | 2,489.11 | 14,213.42 | 85.10 | 4,029.36 | 28.35 | - | 2,172.91 | 13.01 | |
2020.12.31/2020年度 | ||||||||||
1 | 银隆新能源 | 4,224.00 | 919.13 | 3,304.86 | 78.24 | 2,967.48 | 89.79 | 1年以内、1-2年、2-3年 | 549.11 | 13.00 |
2 | 百路佳客车 | 3,474.60 | 552.09 | 2,922.50 | 84.11 | 103.67 | 3.55 | 1年以内、1-2年 | 186.98 | 5.38 |
3 | 珍宝集团 | 3,539.17 | 764.08 | 2,775.09 | 78.41 | 609.44 | 21.96 | 1年以内、1-2年 | 592.40 | 16.74 |
4 | 扬子江 | 2,217.11 | - | 2,217.11 | 100.00 | - | - | 单项计提 | 2,217.11 | 100.00 |
1-1-123
序号 | 主要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 | 超信用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 应收账款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计提比例 | ||
余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5 | 安凯客车 | 5,537.85 | 3,616.37 | 1,921.49 | 34.70 | 1,921.49 | 100.00 | 1年以内、1-2年 | 375.42 | 6.78 |
合计 | 18,992.72 | 5,851.67 | 13,141.05 | 69.19 | 5,602.06 | 42.63 | - | 3,921.02 | 20.64 | |
2019.12.31/2019年度 | ||||||||||
1 | 珍宝集团 | 4,319.31 | 1,808.57 | 2,510.74 | 58.13 | 2,159.15 | 86.00 | 1年以内、1-2年 | 433.82 | 10.04 |
2 | 扬子江 | 2,217.11 | - | 2,217.11 | 100.00 | - | - | 单项计提 | 2,217.11 | 100.00 |
3 | 恒天汽车有限公司 | 1,839.21 | 46.69 | 1,792.52 | 97.46 | 457.68 | 25.53 | 1年以内、1-2年、2-3年 | 507.91 | 27.62 |
4 | 安凯客车 | 2,491.59 | 901.88 | 1,589.71 | 63.80 | 1,589.71 | 100.00 | 主要为1年以内 | 124.65 | 5.00 |
5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1,103.68 | 137.21 | 966.47 | 87.57 | 652.71 | 67.54 | 1年以内、1-2年 | 158.13 | 14.33 |
合计 | 11,970.90 | 2,894.35 | 9,076.55 | 75.82 | 4,859.25 | 53.54 | - | 3,441.62 | 28.75 | |
2018.12.31/2018年度 | ||||||||||
1 | 比亚迪 | 12,288.16 | 7,527.50 | 4,760.66 | 38.74 | 4,760.66 | 100.00 | 1年以内 | 614.41 | 5.00 |
2 | 宇通客车 | 10,481.57 | 6,855.56 | 3,626.01 | 34.59 | 3,626.01 | 100.00 | 1年以内 | 524.08 | 5.00 |
3 | 新楚风 | 2,985.88 | 278.00 | 2,707.88 | 90.69 | 1,896.60 | 70.04 | 1年以内、1-2年 | 458.84 | 15.37 |
4 | 扬子江 | 2,217.11 | - | 2,217.11 | 100.00 | - | - | 单项计提 | 2,217.11 | 100.00 |
5 | 银隆新能源 | 2,510.80 | 1,257.51 | 1,253.28 | 49.92 | 1,253.28 | 100.00 | 主要为1年以内 | 127.50 | 5.08 |
合计 | 30,483.52 | 15,918.58 | 14,564.94 | 47.78 | 11,536.55 | 79.21 | - | 3,941.94 | 12.93 |
1-1-124
主要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凯客车安凯客车的具体情况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三)/2/(1)/7)安凯客车”。2)百路佳客车根据百路佳客车官网显示,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出口海外高端市场的客车制造商。百路佳客车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目前已成为全国央企体系中唯一一家客车专业制造商,也是央企体系及江西省内唯一取得国家工信部新能源客车产品目录和生产资质的专业厂家。百路佳客车专注于海外高端市场,在洛杉矶、布里斯班、迪拜、港澳等地区成立了专属事业部,为当地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通过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技术引进,成功实施了进军海外的战略布局。百路佳客车拥有现代化的生产线和年产5,000辆客车的装配车间,正逐渐扩大成为年产10,000辆的生产制造企业。百路佳客车产品已成功通过澳大利亚ADR、美国DOT、欧盟ECE和海湾GCC认证,是中国首家向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大批量出口具有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的客车制造商。近年来,百路佳客车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逐步拓展中东、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市场。
百路佳客车应收账款回款较少的主要原因是百路佳客车该批客车销售至中东地区,其与客户约定的付款时间为30个月,自身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慢。
根据百路佳客车2020年财务报表显示,2019年到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经营活动现金流向好。2020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好,同时,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正常水平。
截至2021年5月31日,百路佳客车尚有3,385.59万元应收款项未收回,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3,191.70万元。报告期内,百路佳客车持续回款,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2021年1-5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1-125
时间 | 2021年1-5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回款金额 | 103.67 | 383.94 | 372.44 | 1,548.03 |
项 目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账龄占比(%) | 坏账准备 (万元)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万元) |
2021.3.31 | 1年以内 | 2,305.09 | 67.29 | 115.25 | 2,189.84 |
1-2年 | 1,120.50 | 32.71 | 224.10 | 896.40 | |
合计 | 3,425.59 | 100.00 | 339.35 | 3,086.23 | |
2020.12.31 | 1年以内 | 3,386.28 | 97.46 | 169.31 | 3,216.97 |
1-2年 | 88.32 | 2.54 | 17.66 | 70.65 | |
合计 | 3,474.60 | 100.00 | 186.98 | 3,287.62 |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4,155,393.50 | 22,765,604.10 | 22,901,083.30 | 21,908,264.1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102.30 | 1,133,105.30 | 1,179,492.90 | 1,130,504.40 |
1-1-126
年度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453,346.70 | 14,302,134.70 | 13,589,363.10 | 12,845,769.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2,707.20 | -203,239.30 | 2,253,053.60 | 1,886,934.40 |
1-1-127
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受政府公交运营补贴发放的影响,公交运营补贴到位较慢,2020年叠加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的影响,发行人对珍宝集团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根据澳天汽配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0年,澳天汽配经营活动现金流向好,净利润持续为正。2020年末,澳天汽配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2021年5月31日,发行人对珍宝集团尚有3,149.73万元应收款项未收回,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2,245.35万元。报告期内,珍宝集团持续回款,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2021年1-5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回款金额 | 609.44 | 1,639.72 | 2,462.32 | 1,374.28 |
项 目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账龄占比(%) | 坏账准备(万元)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万元) |
2021.3.31 | 1年以内 | 987.62 | 31.33 | 49.38 | 938.23 |
1-2年 | 1,811.56 | 57.47 | 362.31 | 1,449.25 | |
2-3年 | 352.88 | 11.20 | 176.44 | 176.44 | |
合计 | 3,152.05 | 100.00 | 588.13 | 2,563.92 | |
2020.12.31 | 1年以内 | 769.57 | 21.74 | 38.48 | 731.09 |
1-2年 | 2,769.60 | 78.26 | 553.92 | 2,215.68 | |
合计 | 3,539.17 | 100.00 | 592.40 | 2,946.77 |
1-1-128
2018年扬子江控股股东与经营团队发生分歧,经营状况出现恶化;2018年11月重组失败;扬子江于2018年12月已进入停工状态;2018年出现严重亏损;2018年末扬子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还款能力下降,应收扬子江款项的可收回性降低,故2018年末开始发行人对扬子江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7)恒天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8月,发行人与恒天汽车有限公司、新楚风签署《三方债务转移协议》,将新楚风对发行人应付款项的付款义务转移给恒天汽车有限公司。恒天汽车有限公司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之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照账龄组合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及现场走访,未发现恒天汽车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经营异常的情况;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发行人正加大催收力度,以保证回款。
8)申龙客车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东旭光电(000413.SZ)子公司,产品涵盖新能源客车、公路客运、旅游、公交、团体、厢式物流车等各个细分市场。2020年末,申龙客车的净资产为440,466.43万元。2018-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4.33亿元、2.04亿元及-3.04亿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净利润下降较多。根据申龙客车母公司东旭光电2020年度报告,申龙客车2020年全年生产正常运行。
根据东旭光电2021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72号)的回复说明》(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回复》”),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全球疫情影响,以及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叠加影响,申龙客车2020年销售订单大幅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大幅减少。进入2020年末和2021年初,申龙客车开始陆续收到新能源汽车补贴款,资金紧张的情况出现缓解,订单数量已经在恢复中。随着新冠疫情影响逐步缓解,海内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复苏,公司海外订单有望增长。申龙客车正在积极推进氢燃料发动机项目研发及建设,通过产业链延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1-1-129
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此外,根据东旭光电《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申龙客车2020年末尚未收回的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补贴及地方配套补贴的余额为14.08亿元。根据东旭光电公开披露的公告,申龙客车2018年-2020年经营和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营业收入 | 85,711.18 | 393,799.87 | 463,060.52 |
营业利润 | -32,788.76 | 22,289.22 | 49,380.99 |
净利润 | -30,365.90 | 20,412.67 | 43,330.56 |
总资产 | 950,056.01 | 1,039,955.11 | 1,131,910.79 |
净资产 | 440,466.43 | 437,589.49 | 401,177.12 |
时间 | 2021年1-5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回款金额 | 156.02 | 731.41 | 597.77 | 1,482.72 |
项 目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账龄占比(%) | 坏账准备(万元)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万元) |
2021.3.31 | 1年以内 | 239.59 | 39.50 | 11.98 | 227.61 |
1-2年 | 134.78 | 22.22 | 26.96 | 107.82 | |
2-3年 | 232.14 | 38.27 | 116.07 | 116.07 | |
合计 | 606.51 | 100.00 | 155.01 | 451.50 | |
2020.12.31 | 1年以内 | 258.95 | 41.37 | 12.95 | 246.00 |
1-2年 | 289.18 | 46.20 | 57.84 | 231.35 |
1-1-130
项 目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账龄占比(%) | 坏账准备(万元)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万元) |
2-3年 | 77.74 | 12.42 | 38.87 | 38.87 | |
合计 | 625.87 | 100.00 | 109.65 | 516.22 |
1-1-131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以外的全部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以外的全部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100万元以上; 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100万元以上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1-13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以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余额 | 坏账 准备 | 余额 | 坏账 准备 | 余额 | 坏账 准备 | 余额 | 坏账 准备 | |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43.66 | 4,443.66 | 4,443.83 | 4,443.83 | 4,081.09 | 4,081.09 | 3,400.34 | 3,400.34 |
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142.70 | 5,178.89 | 47,159.66 | 5,365.35 | 42,353.84 | 3,533.89 | 55,011.41 | 3,541.49 |
合计 | 48,586.35 | 9,622.54 | 51,603.49 | 9,809.18 | 46,434.93 | 7,614.98 | 58,411.75 | 6,941.83 |
1-1-133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217.11 | 2,217.11 | 100.00 | 对方被申请财产保全,还款发生困难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646.81 | 646.81 | 100.00 |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承兑 |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79.32 | 479.32 | 100.00 | 经法院民事裁定后未能按期还款 |
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342.75 | 342.75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100.00 |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承兑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180.46 | 180.46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其他 | 277.22 | 277.22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合计 | 4,443.66 | 4,443.66 | 100.00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4,056.68 | 1,702.83 | 5.00 |
1-2年 | 6,733.65 | 1,346.73 | 20.00 |
2-3年 | 2,446.08 | 1,223.04 | 50.00 |
3年以上 | 906.28 | 906.28 | 100.00 |
合计 | 44,142.70 | 5,178.89 | 11.73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5,120.52 | 1,756.03 | 5.00 |
1-2年 | 9,649.34 | 1,929.87 | 20.00 |
2-3年 | 1,420.69 | 710.34 | 50.00 |
3年以上 | 969.11 | 969.11 | 100.00 |
合计 | 47,159.66 | 5,365.35 | 11.38 |
1-1-134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6,655.31 | 1,832.77 | 5.00 |
1-2年 | 4,121.42 | 824.28 | 20.00 |
2-3年 | 1,400.54 | 700.27 | 50.00 |
3年以上 | 176.57 | 176.57 | 100.00 |
合计 | 42,353.84 | 3,533.89 | 8.34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733.60 | 2,536.68 | 5.00 |
1-2年 | 3,976.84 | 795.37 | 20.00 |
2-3年 | 183.07 | 91.54 | 50.00 |
3年以上 | 117.91 | 117.91 | 100.00 |
合计 | 55,011.41 | 3,541.49 | 6.44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
其中:1年以内 | 746.87 | 37.34 | 5.00 |
1-2年 | 250.49 | 50.10 | 20.00 |
2-3年 | 76.08 | 38.04 | 50.00 |
3年以上 | 13.68 | 13.68 | 100.00 |
合计 | 1,087.13 | 139.17 | 12.80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
其中:1年以内 | 587.33 | 29.37 | 5.00 |
1-2年 | 282.11 | 56.42 | 20.00 |
2-3年 | 77.47 | 38.74 | 50.00 |
1-1-135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3年以上 | 12.12 | 12.12 | 100.00 |
合计 | 959.04 | 136.65 | 14.25 |
年度 | 账龄 | 发行人 | 天迈科技 | 威帝股份 | 蓝斯股份 |
2020年度 | 1年以内 | 5.00 | 6.66 | 5.00 | 4.66 |
1-2年 | 20.00 | 20.31 | 20.00 | 20.05 | |
2-3年 | 50.00 | 28.56 | 50.00 | 29.39 | |
3-4年 | 100.00 | 36.36 | 100.00 | 46.54 | |
4-5年 | 100.00 | 51.97 | 100.00 | 66.26 | |
5年以上 | 100.00 | 61.00 | 100.00 | 100.00 | |
2019年度 | 1年以内 | 5.00 | 6.33 | 5.00 | 5.00 |
1-2年 | 20.00 | 16.20 | 20.00 | 10.00 | |
2-3年 | 50.00 | 29.40 | 50.00 | 20.00 | |
3-4年 | 100.00 | 35.02 | 100.00 | 50.00 | |
4-5年 | 100.00 | 47.25 | 100.00 | 10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75.84 | 100.00 | 100.00 | |
2018年度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5.00 |
1-2年 | 20.00 | 10.00 | 20.00 | 10.00 | |
2-3年 | 50.00 | 30.00 | 50.00 | 20.00 | |
3-4年 | 100.00 | 50.00 | 100.00 | 50.00 | |
4-5年 | 100.00 | 80.00 | 100.00 | 10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1-136
B.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单位:%
可比公司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天迈科技 | - | 21.85 | 15.57 | 11.04 |
威帝股份 | - | 20.65 | 16.93 | 10.61 |
蓝斯股份 | - | 20.60 | 9.31 | 7.51 |
平均值 | - | 21.03 | 13.94 | 9.72 |
发行人 | 19.81 | 19.01 | 16.40 | 11.88 |
可比公司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天迈科技 | - | 15.20 | - | - |
威帝股份 | - | - | - | - |
蓝斯股份 | - | 21.45 | - | - |
平均值 | - | 18.33 | - | - |
发行人 | 12.80 | 14.25 | - | - |
1-1-137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周转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1-3月/2021.3.31 | 2020年度/2020.12.31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存货余额(万元) | 18,999.28 | 17,129.22 | 17,297.16 | 15,931.23 |
其中:原材料 | 11,182.05 | 9,999.37 | 8,077.66 | 5,365.71 |
在产品 | 537.22 | 815.34 | 345.26 | 201.05 |
库存商品 | 1,273.28 | 1,021.93 | 1,113.06 | 327.39 |
发出商品 | 6,006.72 | 5,292.57 | 7,761.17 | 10,037.09 |
存货余额年末变动幅度 | 10.92% | -0.97% | 8.57% | 1.37% |
营业成本(万元) | 6,423.30 | 45,493.03 | 49,820.63 | 59,955.74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28.89% | -8.69% | -16.90% | 19.54% |
存货周转率 | 0.36 | 2.64 | 3.00 | 3.79 |
1-1-138
可比公司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天迈科技 | - | 1.14 | 3.59 | 3.43 |
威帝股份 | - | 0.48 | 0.68 | 1.05 |
蓝斯股份 | - | 1.67 | 2.89 | 2.38 |
平均值 | - | 1.10 | 2.38 | 1.72 |
通达电气 | 0.36 | 2.64 | 3.00 | 3.79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1-1-139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11,182.05 | 58.86 | 9,999.37 | 58.38 | 8,077.66 | 46.70 | 5,365.71 | 33.68 |
在产品 | 537.22 | 2.83 | 815.34 | 4.76 | 345.26 | 2.00 | 201.05 | 1.26 |
库存商品 | 1,273.28 | 6.70 | 1,021.93 | 5.97 | 1,113.06 | 6.43 | 327.39 | 2.05 |
发出商品 | 6,006.72 | 31.62 | 5,292.57 | 30.90 | 7,761.17 | 44.87 | 10,037.09 | 63.00 |
合计 | 18,999.28 | 100.00 | 17,129.22 | 100.00 | 17,297.16 | 100.00 | 15,931.23 | 100.00 |
项 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库存商品 | 1,273.28 | 1,021.93 | 1,113.06 | 327.39 |
其中:英捷利 | 1,030.64 | 739.56 | 424.68 | / |
占比 | 80.94% | 72.37% | 38.15% | / |
1-1-140
2021年,英捷利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产品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管理,合理控制产品成本,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除此之外,英捷利也将不断拓展市场和提升客户服务,不断完善内部运作管理。
2、发行人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3.00%、44.87%、30.90%和31.62%,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但随着期末逐渐与客户对账并确认收入,占比逐步降低。发行人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时间 | 期末余额(万元) | 期后销售的总成本(万元) | 期后结转率 | ||
2019.12.31 | 2020.12.31 | 2021.3.31 | |||
2018.12.31 | 10,037.09 | 9,323.64 | 9,368.79 | 9,371.35 | 93.37% |
2019.12.31 | 7,761.17 | - | 6,505.24 | 6,594.94 | 84.97% |
2020.12.31 | 5,292.57 | - | - | 2,507.53 | 47.38% |
1-1-141
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存货减值测试方法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客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公司产品种类数量较多,单价差异较大,因此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余额 | 跌价 准备 | 余额 | 跌价 准备 | 余额 | 跌价 准备 | 余额 | 跌价 准备 | |
原材料 | 11,182.05 | 207.88 | 9,999.37 | 320.69 | 8,077.66 | 230.96 | 5,365.71 | 300.58 |
在产品 | 537.22 | - | 815.34 | - | 345.26 | - | 201.05 | - |
库存商品 | 1,273.28 | - | 1,021.93 | - | 1,113.06 | - | 327.39 | - |
发出商品 | 6,006.72 | 417.46 | 5,292.57 | 417.46 | 7,761.17 | 315.55 | 10,037.09 | 315.55 |
合计 | 18,999.28 | 625.33 | 17,129.22 | 738.15 | 17,297.16 | 546.51 | 15,931.23 | 616.12 |
类型 | 金额 | 占比 |
1-1-142
类型 | 金额 | 占比 |
电子元器件类 | 575.37 | 40.23% |
铝材类 | 285.17 | 19.94% |
五金材料类 | 152.37 | 10.65% |
线材接插件类 | 102.59 | 7.17% |
硬盘录像机 | 57.68 | 4.03% |
线路板类 | 68.95 | 4.82% |
其他 | 188.03 | 13.15% |
合计 | 1,430.16 | 100.00% |
原材料种类 | 单位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电子元器件类 | 件/元 | 0.65 | 0.43 | 0.33 | 0.32 |
光源类 | 件/元 | 0.11 | 0.10 | 0.09 | 0.09 |
铝材类 | 千克/元 | 21.51 | 19.88 | 18.59 | 18.35 |
线材接插件类 | 件/元 | 0.48 | 0.46 | 0.23 | 0.20 |
线路板类 | 件/元 | 6.85 | 5.82 | 5.23 | 4.85 |
液晶显示屏 | 件/元 | 1,797.17 | 1,686.38 | 1,957.20 | 1,868.49 |
1-1-143
3)公司主要产品可变现净值大于产品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原材料可以搭配组合生产出多种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大于产品成本。
4)公司针对已经不适应新产品需求的原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产品存在一定更新换代,部分原材料已经不适应新产品需求,使用率较低,故对该部分原材料进行了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该部分产品,由于铝型材部分可变现净值较高,根据历史铝型材报废回收的价格,其可变现净值大约为原值的50%左右,因此,公司按照50%的比例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其余材料均已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发出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分别为315.55万元、
315.55万元、417.46万元和417.46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发货到百路佳客车的
299.97万元商品预计无法确认收入,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库存商品整体体量及占比较小,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库存商品主要来自于子公司英捷利。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英捷利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低速电机控制器等,其是电动车辆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市场增长空间较大。2020年英捷利产品销售取得突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滞销风险相对较小。
经测算,公司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余额,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于库存商品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理。
1-1-144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天迈科技 | 存货账面原值 | - | 10,715.30 | 7,783.77 | 6,213.18 |
存货跌价准备 | - | 635.53 | 183.04 | 43.77 | |
计提比例 | - | 5.93% | 2.35% | 0.70% | |
威帝股份 | 存货账面原值 | - | 9,901.39 | 10,889.38 | 10,172.22 |
存货跌价准备 | - | 575.97 | 598.95 | 539.74 | |
计提比例 | - | 5.82% | 5.50% | 5.31% | |
蓝斯股份 | 存货账面原值 | - | 2,592.39 | 2,441.99 | 2,384.87 |
存货跌价准备 | - | 345.11 | 72.41 | 287.21 | |
计提比例 | - | 13.31% | 2.97% | 12.04% | |
平均值 | 计提比例 | - | 8.35% | 3.61% | 6.02% |
发行人 | 存货账面原值 | 18,999.28 | 17,129.22 | 17,297.16 | 15,931.23 |
存货跌价准备 | 625.33 | 738.15 | 546.51 | 616.12 | |
计提比例 | 3.29% | 4.31% | 3.16% | 3.87% |
公司名称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天迈科技 | - | 9.25% | 2.64% | 0.39% |
威帝股份 | - | 3.12% | 3.17% | 3.23% |
蓝斯股份 | - | - | - | - |
平均值 | - | 4.13% | 1.94% | 1.21% |
发行人 | 1.86% | 3.21% | 2.86% | 5.60% |
1-1-145
末和2019年末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末的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与威帝股份计提比例相同,低于天迈科技的计提比例。
发行人2019年末对原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发行人2019年第四季度对原材料进行了备货,该部分原材料在当年未计提跌价准备。
(2)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名称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天迈科技 | - | 6.68% | 15.28% | - |
威帝股份 | - | - | - | - |
蓝斯股份 | - | 40.81% | 7.96% | 25.29% |
平均值 | - | 15.83% | 7.75% | 8.43% |
发行人 | 6.95% | 7.89% | 4.07% | 3.14% |
1-1-146
现场走访,了解主要客户情况;
4、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结合合同检查程序,统计分析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并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5、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比较分析发行人坏账是否计提充分;
6、获取发行人的采购量、产量和销量数据,检查存货周转情况和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比较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分析公司存货周转下降的原因;
7、统计分析发行人库存商品情况以及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以核实是否存在滞销的情况;
8、了解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获取公司期末存货跌价测试表,复核发行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计算过程,查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比例,核实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减缓收入下降的情况;
2、发行人已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周转回收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已补充说明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发行人主要客户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良好,报告期内虽出现一定程度的逾期,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坏账风险并未显著增加。发行人主要逾期客户中,除申龙客车外,未发现重大经营异常的情况;发行人相关坏账已充分计提;
4、发行人已补充说明在“以产订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下存货周转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5、发行人存货滞销风险相对较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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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2020年申请人扣非归母净利润仅2290.6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最近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69.31万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新能源汽车政策退坡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行业发展政策、需求空间、市场竞争、公司市场地位等充分说明申请人业绩是否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提示;(2)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新能源汽车政策退坡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行业发展政策、需求空间、市场竞争、公司市场地位等充分说明申请人业绩是否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提示
(一)新能源汽车政策退坡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确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体规模的持续增长,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2015年以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不断提升补贴门槛,降低补贴金额,从国家宏观政策角度对该行业的发展进行引导。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 文件 | 颁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2015年4月 |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规定了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标准,同时规定2017年-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贴逐渐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除中央补贴外,部分地方也推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中央补贴 |
2016年12月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新增一系列针对新能源汽车的考核门槛,并规定地方补贴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在2015年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下调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细化了补贴的规则,并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等 |
2018年2月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并在2016年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了补贴标准。在续航150-300公里车型中,补贴下调了约20%-50%,续航低于150公里的车型不再享有补贴;在新能源商用车方面,补贴均在2016年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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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文件 | 颁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基础上均下调了三分之一以上,部分车型补贴下调超过50%,补贴下降明显2019年3月
2019年3月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进一步提高了补贴起步门槛,降低了补贴标准,取消了续航低于250公里的乘用车型的补贴,其余车型在2018年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平均退坡约50%,以促进产业优胜劣汰 |
2020年4月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以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退坡10%、20%、30% |
2020年12月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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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公交收银系统等,主要用于公交车内的调度、监控、显示、发布、照明等作用,因此在做产品配套时不需要界定相应车辆属于传统燃油客车还是新能源客车,属于通用类产品。仅少部分产品,例如电机产品、新能源电机热管理系统、新能源车载远程监控终端等只可用于新能源客车。虽然发行人大部分的产品为通用类产品,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在购买相关配套产品后,可根据自身需要,应用于传统燃油客车,或新能源客车,但由于新能源公交客车的销量在下游客户中占比较高,短期内也会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同时,由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通用类产品,且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而公交行业本身属于刚性需求,且公交车电动化属于国家战略,长期发展不受影响,因此,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长期来看,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2、从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会逐渐减弱,发行人长期发展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公交车电动化属于国家战略,长期发展不受新能源汽车政策影响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客车和其他商用车,而公交行业本身属于刚性需求,且公交车电动化属于国家战略,我国公交车近五年来保有量持续上升,2018至2020年公交车保有量分别为67.34万辆、69.33万辆、70.44万辆,稳定增长。根据交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36个主要城市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有率仅为55.70%,占比较低,与国务院出台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2020年底,主要城市的公交车实现100%覆盖的规定还具有一定差异,未来仍然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2020年10月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指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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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公交信息化、智能化需求越来越高随着我国城市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公交信息化和智能化行业将成为“朝阳”行业。公交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或缓解城市交通难题,还可以为智慧城市提供基础数据,也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交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必将与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结合起来,为市民提供更为丰富的服务内容,产生新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鼓励公交行业智能化、信息化发展的政策,随着公交车智能化、信息化的趋势逐渐加强,部分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的公交公司对所采购的公交车配套产品的配置要求越来越高,类似辅助驾驶等信息化智能化产品不断创新,且这种趋势会逐步向二三线城市蔓延,随着5G的推广,物联网车联网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加速。因此,作为车载电气软硬件产品供应企业,发行人将持续受益于这一行业红利。
随着公交车智能化、信息化趋势的加强,部分城市公交车配置越来越高,使得单车采购价格逐渐提高,有利于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提高。
(3)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使得新能源客车市场份额有向龙头客车生产厂商集中趋势,公司采用标配销售模式,国内前十大客车生产厂商均为公司标配客户
新能源客车行业对技术、资金要求高,新能源补贴政策补贴退坡后,客车购买者会购买性价比更高、使用性能更好、使用寿命更长、质量更强、安全性能更好、售后服务更完善的产品,因此,客车生产企业的综合实力、产品的竞争力更为重要,龙头企业更加具有竞争优势,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退坡,使得新能源客车市场份额有向龙头集中趋势。2018年-2020年,宇通客车等前10大头部企业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集中度分别为75.9%、90.23%及88.38%。
发行人对客车生产厂家的销售收入前五大均在行业排名前十内,且国内客车生产厂商销售收入的前十大全部为发行人标配客户。发行人与国内主流客车生产厂商均建立了稳定和密切的技术开发和业务合作关系,随着客车生产厂商的标配供应商的资质、体系、技术、产品和品质的门槛进一步提高,发行人这一优势更为明显,长期来看有利于发行人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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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在研发、产品线、人才、客户、品牌、产品品质及服务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1)研发优势公司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对技术资源进行整合、规划、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实现了技术研发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产品研发为核心,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系。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贯标试点单位、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省科技协会)、广东省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中心、广东省创新骨干企业、广州市创新标杆企业,参加多项省市区级科技项目,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建立密切产学研合作关系,承接广东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巴士在线”大数据管理分析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基于移动车联网的智能物流支撑平台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城市公交安全监控云平台的研发与应用以及面向智能交通的人工智能理论和算法研究与应用。公司的车联网安全预警大数据云平台入选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人工智能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公司针对客户提出的功能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同时配合客车生产厂商新车型同步开发配套产品。公司的研发优势为公司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业务进一步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已经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从研发、管理等过程中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
公司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储备较好,技术商化进度程度也较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公司行业竞争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注重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的竞争优势,持续的研发投入为研制新产品提供保障,新产品推出为公司的收入提供了持续增长的保障。
2)公司产品线丰富,且不断推出新产品,两化深度融合优势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是围绕自主研发的智能公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研发形成四大系列产品,每一系列产品又可分为多类细分产品。产品多元化但又关系密切,集成式系统化供应已成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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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市场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依靠丰富的产品线,有效降低销售、售后服务成本,逐步形成产品规模优势。同时也为客户减少了分散采购导致的采购成本、维护成本、技术对接成本等。
与同行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产品种类较多,围绕智能公交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积极研发联动软硬件产品,形成了系统化、集成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系列,这有利于产品的推广和提高产品技术门槛。同时,凭借公司与客车厂家稳定的合作关系,新产品(如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塞拉门、司机行为识别分析系统等)可快速实现产品推广,提高了销售收入。
公司具有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优势。公司的智能公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两化融合的典型产品,公司将先进信息技术融入到产品研发当中,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客户通过配套系统平台,在满足公司配套硬件产品正常使用的同时,实现了对于公交车辆、新能源汽车的信息化监控,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获得各种分析报告,极大提高了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降低了经营成本,获得了增值服务。
3)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人员稳定,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为员工提供股权激励政策,将公司的骨干、专家、核心技术人才作为重要激励对象;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通过积极开展内部培训、专家讲学、外派学习、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培养出了一批具有高素质、高知识层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综合型人才。因此,公司在人才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4)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
公司客户以客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公司为主,如宇通客车、比亚迪、厦门金龙、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国内前十名商用车生产厂商。公司与大部分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通过多年的良好合作,公司客户对公司产品技术、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都高度认可,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车生产厂商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研发产品能够与时俱进,为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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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盈利、巩固市场份额、推广创新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被评为“广州市创新标杆企业”,在行业中有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公司商标被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公司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5)品质和服务优势公司在生产管理中,坚持贯彻ISO9001、IATF 16949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开发、生产产品,为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质量产品。公司发布的《质量管理手册》,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和总体要求,规定了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确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和过程质检的顺序、相互关系,明确了文件化要求,是企业实现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目前整个体系运行良好,保证了公司的产品质量。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主要客户所在地派驻售后服务人员,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综上,近年来随着促进公交行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以及公交行业电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等趋势的不断加强,公交行业未来市场空间广阔,这将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短期内对发行人业绩造成波动,对发行人长期发展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行业发展政策、需求空间、市场竞争、公司市场地位等充分说明申请人业绩是否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提示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为客车生产厂商提供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属于智能交通行业。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行业发展政策、需求空间、市场竞争、公司市场地位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的行业发展政策
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领域的行业发展政策如下所示:
政策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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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21年2月 | 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推进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土地开发模式,提高城市绿色交通分担率。超大城市充分利用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和建筑,优化客流疏散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2020年12月 |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 国务院办公厅 | 2020年10月 | 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
《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交通运输部 | 2020年8月 | 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2020年4月 |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督总局 | 2020年2月 | 1、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车规级芯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加快智能化系统推广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牌; 2、整合优势资源,组建产业联合体和联盟。鼓励整车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产品提供商,鼓励零部件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关键系统集成供应商。鼓励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企业发展成为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领军企业,鼓励信息通信等企业发展成为智能汽车数据服务商和无线通信网络运营商,鼓励交通基础设施相关企业发展成为智慧城市交通系统方案供应商 |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19年9月 | 重点提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 |
《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 | 2019年5月 | 1、从2019年开始,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 2、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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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2019年3月 | 1、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2、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2018年7月 |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2018年2月 | 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提前研究发布2019年和2020年关键技术指标门槛。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
《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 | 交通运输部 | 2017年9月 | 建设完善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深入实施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企业力量,推动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导的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和预判,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指数。到2020年,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全面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系统 |
《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 | 交通运输部 | 2016年7月 | 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深化城市公交行业体制机构改革;全面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品质;建设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智能公交系统 |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 |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信部 | 2015年11月 | 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福建,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25%、35%、45%、55%和65%;其他省(区、市)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10%、15%、20%、25%和30% |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12年12月 | 明确指出为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
《2012-2020年智能交通发展战略》 | 交通运输部 | 2012年7月 | 我国未来十年的智能交通发展目标、战略重点、战略实施策略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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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智能交通行业下的智能公交子行业,公司产品属于智能交通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各地加快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设备更新步伐。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国公共汽电车数量分别为60.86万辆、65.12万辆、67.34万辆、69.33万辆、70.44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3%,呈现增长趋势。根据公交车的一般更新时间6-8年测算,每年将有10万辆左右的公交车更新采购规模。
2013-2020年我国公共汽电车保有量 |
数据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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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监控录像系统、电子信息公交站台等,车载智能终端和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在此系列产品中占比较高。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国内车载无线终端出货量471万部,同比增长161.80%。2016年至2020年,国内公共汽电车保有量分别为60.86万辆、65.12万辆、67.34万辆、69.33万辆和70.44万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各地加快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设备更新步伐,呈增长趋势。未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公交智能化的提高,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会越来越高。除发行人以外,国内从事车载智能终端和乘客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公司介绍 |
1 | 青岛海信 | 1998年 | 公司专业提供智能交通、公共安全、智慧城市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
2 | 天迈科技 | 2004年 | 公司一直专注于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
3 | 蓝泰源 | 2002年 |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公交系统的科研开发、生产制造、工程服务及市场营销的企业 |
4 | 富煌科技 | 2001年 |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智能交通产品和铁路运输安全防护设备供应服务商 |
5 | 大连智达 | 2014年 | 公司是专注于智能公交调度的软件系统的自主研发和创新,是国内智能交通领域的领先企业 |
6 | 上海凯伦 | 1985年 |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城市公交车辆自动化配置产品的企业 |
7 | 江苏亚楠 | 2000年 |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公交车载设备(车载显示屏、车载电气设备箱、主动安全设备)及电子站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与服务 |
8 | 蓝斯股份 | 2006年 |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公众出行、交通运输企业(公交、客运、出租、校车、物流、公务/行政执法、两客一危等)和交通运管部门,提供全系列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优质的系统运营与服务。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智慧公交、出租、客运、校车、互联网+综合出行等核心软硬件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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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车载媒介产业链,可以根据提供产品或服务类别分为上游的整车、车机硬件厂商(媒介接收),中游的车载信息系统及相关服务开发商(媒介功能承载),以及下游相关媒介内容制作(媒介内容创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公交运营商及汽车制造商纷纷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解决公交运营过程中信息孤岛的问题。随着新媒体传播的迅猛发展,该类产品的市场会逐步扩大。除发行人以外,国内从事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公司介绍 |
1 | 江苏宏宇 | 2010年 |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汽车配件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 |
2 | 常州军越 | 2011年 | 公司是苏州金龙、厦门金龙、宇通客车等客车厂商和国内众多大型公交集团主要合作单位 |
3 | 金业来 | 2003年 | 公司从事公共交通客车整车装饰件的研发、生产,是宇通客车、厦门金龙等客车企业的主要合作单位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公司介绍 |
1 | 上海鸿隆 | 1992年 | 是致力于城市公交电子自动化产品的开发和制造,为全国城市公交行业服务 |
2 | 天迈科技 | 2004年 | 公司一直专注于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
3 | 赛威智能 | 2002年 |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于一体的企业,是宇通客车、厦门金龙、比亚迪等客车生产厂商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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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汽车。除发行人以外,国内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公司介绍 |
1 | 凯迈(洛阳)机电 | 1999年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合物造粒装备、汽车零部件等 |
2 | 驿力科技 | 2008年 | 公司专注于商用车领域的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应用 |
产品 | 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 | ||||
公交车销量(万辆) | 6.63 | 8.37 | 9.13 | |
发行人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销量(万套) | 0.39 | 0.52 | 0.58 | |
市场占有率(%) | 5.84 | 6.24 | 6.37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公交车销量(万辆) | 6.63 | 8.37 | 9.13 |
发行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销量(万套) | 2.17 | 3.25 | 3.33 |
1-1-160
产品 | 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市场占有率(%) | 32.65 | 38.80 | 36.50 | |
多媒体风道 | ||||
公交车销量(万辆) | 6.63 | 8.37 | 9.13 | |
发行人多媒体风道销量(万套) | 0.67 | 0.90 | 1.66 | |
市场占有率(%) | 10.09 | 10.70 | 18.19 |
产品类别(一级分类)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毛利率 | |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 | 35.87 | 2.54 | 33.33 | -4.07 | 37.40 | -1.81 | 39.21 |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 | 32.04 | -0.63 | 32.67 | -3.15 | 35.82 | -0.20 | 36.02 |
车载部件系列 | 24.39 | -0.68 | 25.07 | -10.34 | 35.41 | 2.12 | 33.29 |
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 | 32.31 | 0.47 | 31.84 | -5.87 | 37.71 | -3.73 | 41.44 |
综合毛利率 | 31.31 | 0.89 | 30.42 | -6.06 | 36.49 | -0.56 | 37.05 |
1-1-161
定价及毛利率也不尽相同。产品定价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市场竞争力、销售规模、公司战略及合理利润等因素。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主要受销售定价、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和生产工艺的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是产品结构变动以及单项产品毛利率变动共同影响的结果。
(二)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原因具体分析
1、车载智能系统系列
发行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主要由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和车载智能终端系统等产品构成,具体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2,560.17 | 32.34 | 16,859.07 | 32.54 | 24,763.00 | 34.89 | 30,570.28 | 36.81 |
车载智能终端系统 | 1,084.15 | 44.64 | 7,837.64 | 35.16 | 9,446.96 | 42.59 | 8,882.36 | 44.45 |
其他 | 377.66 | 34.65 | 3,641.58 | 33.05 | 1,638.07 | 45.40 | 1,712.18 | 54.83 |
合计 | 4,021.97 | 35.87 | 28,338.29 | 33.33 | 35,848.02 | 37.40 | 41,164.81 | 39.21 |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2020年度 | 2020年度/2019年度 | 2019年度/2018年度 |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1.35 | -0.13 | -3.34 | -1.40 | -1.91 | -1.33 |
1-1-162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2020年度 | 2020年度/2019年度 | 2019年度/2018年度 |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
车载智能终端系统 | -0.25 | 2.56 | 0.56 | -2.06 | 2.12 | -0.49 |
其他 | -1.14 | 0.15 | 3.76 | -1.59 | 0.22 | -0.43 |
合计 | -0.04 | 2.57 | 0.97 | -5.04 | 0.44 | -2.25 |
2.54 | -4.07 | -1.81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乘客信息显示屏(万元) | 2,298.68 | 13,513.72 | 20,970.18 | 25,569.95 |
在乘客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收入占比(%) | 89.79% | 80.16% | 84.68% | 83.64% |
1-1-163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数量(套) | 3,422 | 21,651 | 32,473 | 33,334 |
平均单位价格(元/套) | 6,717.36 | 6,241.61 | 6,457.73 | 7,670.83 |
平均单位成本(元/套) | 4,465.14 | 4,175.25 | 4,230.01 | 4,873.16 |
毛利率 | 33.53% | 33.11% | 34.50% | 36.47% |
毛利率变动额 | 0.42% | -1.39% | -1.97%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变动影响额 | 5.07% | -2.24% | -10.36% | - |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影响额 | -4.64% | 0.85% | 8.38% | -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万元) | 463.98 | 3,693.70 | 4,376.91 | 4,173.15 |
在车载智能终端系统中的收入占比 | 42.80% | 47.13% | 46.33% | 46.98% |
数量(套) | 516 | 3,875 | 5,227 | 5,816 |
平均单位价格(元/套) | 8,991.91 | 9,532.13 | 8,373.66 | 7,175.30 |
平均单位成本(元/套) | 6,091.43 | 6,304.97 | 5,347.48 | 4,537.90 |
毛利率 | 32.26% | 33.86% | 36.14% | 36.76% |
毛利率变动额 | -1.60% | -2.28% | -0.62%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影响额 | -3.84% | 9.15% | 10.67% | - |
平均单位成本影响额 | 2.24% | -11.43% | -11.28% | - |
1-1-164
2019年度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的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0.62个百分点,变动较小,毛利率保持稳定。
2020年度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的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2.2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公交企业信息化、智能化配置升级的影响,下游客户对发行人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硬件配置、软件系统功能配置的要求逐年上升,导致该产品的平均价格上升。但是同时,2020年度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的影响,发行人该产品产量下降,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分摊较2019年度升高,最终导致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毛利率下降。
2021年1-3月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1.6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产品配置变动,平均单价略有下滑影响。
2、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
报告期内,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主要由灯箱铝风道和液晶信息系统屏等产品构成,具体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灯箱铝风道 | 1,125.13 | 28.59 | 6,493.98 | 33.55 | 9,721.23 | 37.94 | 15,891.37 | 35.74 |
液晶信息系统屏 | 749.81 | 33.97 | 6,098.35 | 35.91 | 6,541.16 | 40.09 | 16,437.86 | 41.01 |
其他 | 172.41 | 46.17 | 297.49 | -52.85 | 924.05 | -16.67 | 1,391.80 | -19.88 |
合计 | 2,047.35 | 32.04 | 12,889.83 | 32.67 | 17,186.44 | 35.82 | 33,721.03 | 36.02 |
1-1-165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对本系列产品毛利率影响情况分析如下表:
单位: %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2020年度 | 2020年度/2019年度 | 2019年度/2018年度 |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
灯箱铝风道 | 1.54 | -2.73 | -2.35 | -2.21 | 3.37 | 1.24 |
液晶信息系统屏 | -3.84 | -0.71 | 3.71 | -1.98 | -4.38 | -0.35 |
其他 | -3.23 | 8.34 | 0.51 | -0.84 | -0.25 | 0.17 |
合计 | -5.53 | 4.90 | 1.87 | -5.02 | -1.26 | 1.06 |
-0.63 | -3.15 | -0.20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灯箱铝风道(万元) | 1,125.13 | 6,493.98 | 9,721.23 | 15,891.37 |
在灯箱铝风道二级分类中的收入占比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1-166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数量(套) | 1,033 | 6,692 | 8,959 | 16,612 |
平均单位价格(元/套) | 10,891.90 | 9,704.10 | 10,850.80 | 9,566.20 |
平均单位成本(元/套) | 7,778.35 | 6,447.95 | 6,734.41 | 6,147.26 |
毛利率 | 28.59% | 33.55% | 37.94% | 35.74% |
毛利率变动额 | -4.97% | -4.38% | 2.20%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影响额 | 8.74% | -7.02% | 8.33% | - |
平均单位成本影响额 | -13.71% | 2.64% | -6.14% | -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液晶信息系统屏(万元) | 749.81 | 6,098.35 | 6,541.16 | 16,437.86 |
在液晶信息系统屏二级分类中的收入占比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数量(套) | 2,002 | 16,216 | 16,458 | 41,926 |
平均单位价格(元/套) | 3,745.31 | 3,760.70 | 3,974.46 | 3,920.68 |
平均单位成本(元/套) | 2,472.93 | 2,410.38 | 2,381.21 | 2,312.63 |
毛利率 | 33.97% | 35.91% | 40.09% | 41.01% |
1-1-167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毛利率变动额 | -1.93% | -4.18% | -0.93%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影响额 | -0.27% | -3.45% | 0.82% | - |
平均单位成本影响额 | -1.66% | -0.73% | -1.75% | - |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413.02 | 44.86 | 5,912.02 | 23.49 | 6,261.49 | 46.05 | 363.26 | 44.71 |
车载照明 | 639.34 | 22.82 | 4,191.07 | 24.07 | 5,740.85 | 29.24 | 5,995.25 | 30.55 |
公交收银系统 | 394.43 | 25.08 | 3,603.03 | 29.61 | 3,502.38 | 30.34 | 4,138.26 | 31.30 |
车内外装饰件 | 542.95 | 23.08 | 2,671.47 | 24.50 | 2,156.72 | 40.83 | 1,823.14 | 40.52 |
其他 | 925.23 | 16.81 | 5,138.54 | 24.83 | 5,151.61 | 30.55 | 5,250.03 | 34.68 |
合计 | 2,914.98 | 24.39 | 21,516.14 | 25.07 | 22,813.05 | 35.41 | 17,569.94 | 33.29 |
1-1-168
(1)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对本系列产品毛利率影响情况分析如下表:
单位: %
产品类别 | 2021年1-3月/2020年度 | 2020年度/2019年度 | 2019年度/2018年度 |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 -3.13 | 3.03 | 0.01 | -6.20 | 11.35 | 0.37 |
车载照明类 | 0.59 | -0.28 | -1.66 | -1.01 | -2.74 | -0.33 |
公交收银系统 | -0.95 | -0.61 | 0.42 | -0.12 | -2.57 | -0.15 |
车内外装饰件 | 1.52 | -0.27 | 1.21 | -2.03 | -0.37 | 0.03 |
其他 | 1.95 | -2.54 | 0.40 | -1.37 | -2.53 | -0.93 |
合计 | -0.02 | -0.67 | 0.38 | -10.72 | 3.14 | -1.02 |
-0.68 | -10.34 | 2.12 |
1-1-169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销售收入(万元) | 413.02 | 5,912.02 | 6,261.49 | 363.26 |
数量(套) | 1,652 | 22,720 | 27,420 | 1,717 |
平均单位价格(元/套) | 2,500.13 | 2,602.12 | 2,283.55 | 2,115.65 |
平均单位成本(元/套) | 1,923.07 | 1,990.78 | 1,232.03 | 1,169.65 |
毛利率 | 23.08% | 23.49% | 46.05% | 44.71% |
毛利率变动额 | -0.41% | -22.55% | 1.33%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影响额 | -3.01% | 10.67% | 4.28% | - |
平均单位成本影响额 | 2.60% | -33.23% | -2.95% | - |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非纯电动热管理系统 | 108.34 | 72.80 | 410.69 | 32.22 | 431.65 | 45.38 | 628.76 | 43.45 |
1-1-170
产品类别(二级分类)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纯电动热管理系统 | 123.90 | 81.83 | 1,372.69 | 32.63 | 1,185.59 | 39.97 | 1,223.08 | 45.49 |
其他 | 135.02 | 93.95 | 859.13 | 30.41 | 975.14 | 31.56 | 939.47 | 34.82 |
合计 | 367.25 | 32.31 | 2,642.51 | 31.84 | 2,592.38 | 37.71 | 2,791.32 | 41.44 |
产品类别 | 2021年1-3月/2020年度 | 2020年度/2019年度 | 2019年度/2018年度 |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
非纯电动热管理系统 | 4.50 | 0.17 | -0.50 | -2.05 | -2.55 | 0.32 |
纯电动热管理系统 | -5.97 | 0.45 | 2.48 | -3.82 | 0.87 | -2.52 |
其他 | 1.29 | 0.00 | -1.61 | -0.37 | 1.38 | -1.23 |
合计 | -0.15 | 0.62 | 0.37 | -6.24 | -0.30 | -3.43 |
0.47 | -5.87 | -3.73 |
1-1-171
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非纯电动热管理系统(万元) | 108.34 | 410.69 | 431.65 | 628.76 |
数量(台) | 201.00 | 660.00 | 648.00 | 616 |
平均单位价格(元/台) | 5,389.88 | 6,222.64 | 6,661.19 | 10,207.19 |
平均单位成本(元/台) | 3,621.93 | 4,217.88 | 3,638.15 | 5,772.21 |
毛利率 | 32.80% | 32.22% | 45.38% | 43.45% |
毛利率变动额 | 0.58% | -13.17% | 1.93%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影响额 | -8.99% | -4.46% | -18.97% | - |
平均单位成本影响额 | 9.58% | -8.70% | 20.91% | -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纯电动热管理系统(万元) | 123.90 | 1,372.69 | 1,185.59 | 1,223.08 |
数量(台) | 475.00 | 4,847.00 | 4,605.00 | 4,650 |
平均单位价格(元/台) | 2,608.37 | 2,832.04 | 2,574.57 | 2,630.28 |
平均单位成本(元/台) | 1,722.74 | 1,908.01 | 1,545.39 | 1,433.68 |
毛利率 | 33.95% | 32.63% | 39.97% | 45.49% |
毛利率变动额 | 1.33% | -7.35% | -5.52% | - |
其中:平均单位价格影响额 | -5.22% | 6.74% | -1.27% | - |
平均单位成本影响额 | 6.54% | -14.08% | -4.25% | - |
1-1-172
本增加的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访谈发行人经营管理层,了解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对公司的影响;
3、查阅行业资料,了解行业的发展状况;
4、查阅同行业上市的公开资料,了解其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
5、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针对业绩下滑的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6、取得了报告内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明细账,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并逐年抽取对比了主要产品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构成情况,分析主要产品平均单位价格和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说明新能源汽车政策退坡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主要产品应用领域行业发展政策、需求空间、市场竞争、公司市场地位等情况,发行人业绩不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风险。
2、发行人已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问题10
申请人2019年因广州通巴达开发区厂房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大幅增加,水电费逐期大幅增加,但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反而下降。请申请人解释上述差异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增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闲置,相关折旧减值计提是
1-1-173
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新增的固定资产具体分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一、账面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8,764.56 | 18,142.78 | 17,076.53 | |
通用设备 | 4,466.53 | 4,261.60 | 3,210.72 | 1,098.46 |
专用设备 | 6,528.36 | 6,631.00 | 5,654.12 | 4,050.17 |
运输工具 | 1,155.59 | 1,141.00 | 895.86 | 780.73 |
小计 | 30,915.04 | 30,176.39 | 26,837.23 | 5,929.35 |
二、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1,428.52 | 1,177.49 | 225.74 | |
通用设备 | 1,750.35 | 1,568.98 | 929.69 | 573.48 |
专用设备 | 3,051.11 | 2,919.40 | 2,068.73 | 1,293.42 |
运输工具 | 449.84 | 422.34 | 321.87 | 249.99 |
小计 | 6,679.83 | 6,088.21 | 3,546.02 | 2,116.89 |
三、减值准备 | ||||
房屋及建筑物 | ||||
通用设备 | ||||
专用设备 | ||||
运输工具 | ||||
小计 | ||||
四、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7,336.04 | 16,965.29 | 16,850.79 | |
通用设备 | 2,716.18 | 2,692.62 | 2,281.03 | 524.98 |
专用设备 | 3,477.25 | 3,711.61 | 3,585.40 | 2,756.75 |
运输工具 | 705.75 | 718.66 | 573.99 | 530.74 |
1-1-174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合计 | 24,235.21 | 24,088.18 | 23,291.21 | 3,812.47 |
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新增原值 | 占比 | 新增原值 | 占比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66.25 | 29.65 | 17,076.53 | 81.08 |
专用设备 | 1,200.55 | 33.38 | 1,706.14 | 8.10 |
通用设备 | 1,072.77 | 29.83 | 2,141.10 | 10.17 |
运输工具 | 256.85 | 7.14 | 138.57 | 0.66 |
合计 | 3,596.43 | 100.00 | 21,062.34 | 100.00 |
2019年新增 设备明细 | 账面原值 (万元) | 用途分类 | 具体用途 | 是否可直接提升产能 |
新厂房空调 | 1,359.10 | 生产保障 | 空调属于辅助设备,用于控制环境温度,保障员工和设备正常工作,保障物料完好 | 否 |
高压电房设备 | 407.07 | 生产保障 | 高压电房属于园区供电设施,为厂区进行供能 | 否 |
超大型工业节能风扇 | 156.22 | 生产保障 | 工业风扇属于辅助设备,用于控制环境温度,改善作业场所温度环境 | 否 |
贴片机 | 145.60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 | 是 |
1-1-175
2019年新增 设备明细 | 账面原值 (万元) | 用途分类 | 具体用途 | 是否可直接提升产能 |
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
消防工程 | 72.07 | 研发保障 | 研发楼消防工程 | 否 |
数控转塔冲床 | 71.38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高速测功机 | 70.09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BIC测试系统 | 54.91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光纤激光切割机 | 53.10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中央空调 | 52.51 | 研发保障 | 研发楼中央空调 | 否 |
三维锡膏检测设备 | 42.21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空压机房通气管 | 41.91 | 生产保障 | AB栋车间空压气管,进行设备及工具空压气传送 | 否 |
LED软灯带挤出生产线 | 36.28 | 生产产品 | 多媒体风道、通道灯、踏步灯、装饰灯 | 是 |
开卷机 | 33.45 | 生产产品 | 铝板风道 | 是 |
直流电源 | 33.33 | 生产辅助 | 电气产品老化、调试用电 | 是 |
机床 | 29.74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功率分析仪 | 28.95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净水机 | 28.76 | 办公 | - | 否 |
直流电源 | 28.21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供电使用 | 否 |
空压机 | 26.02 | 生产保障 | 全部组装生产线及用气设备 | 否 |
数控折弯机 | 25.86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EMI接收机测试系统 | 24.83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对拖耐久测试平台 | 24.70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数控滚弯机 | 24.14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锡膏印刷机 | 22.20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1-1-176
2019年新增 设备明细 | 账面原值 (万元) | 用途分类 | 具体用途 | 是否可直接提升产能 |
MES制造执行系统复制功能硬件 | 22.09 | 生产产品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 | 是 |
单色型材挤出生产线 | 20.69 | 生产产品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 | 是 |
整车控制器综合测试系统 | 20.05 | 研发测试 | 电气产品测试 | 否 |
合计 | 2,955.45 | - | - |
2020年新增 设备明细 | 账面原值 (万元) | 用途 | 具体用途 | 是否可直接提升产能 |
“通达云”机房项目 | 313.44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插件机 | 231.27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 | 是 |
汽车瞬态抗扰度测试设备 | 199.12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贴片机 | 103.00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 | 99.04 | 研发测试 | 研发5G医疗车 | 否 |
全自动锡膏印刷机 | 93.18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光纤激光切割机 | 67.26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在线三维焊膏检测设备 | 60.71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单色型材挤出生产线 | 58.23 | 生产产品 | 通道灯、装饰灯 | 是 |
电动振动试验系统 | 57.96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贴片机 | 56.60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 | 49.38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 | 是 |
1-1-177
2020年新增 设备明细 | 账面原值 (万元) | 用途 | 具体用途 | 是否可直接提升产能 |
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
全自动锡膏印刷机 | 41.59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 | 是 |
温度/湿度/振动综合环境试验箱 | 37.43 | 研发测试 | 研发测试使用 | 否 |
DR放射设备 | 31.86 | 研发测试 | 研发5G医疗车 | 否 |
无人驾驶消毒清扫车 | 26.37 | 日常管理 | - | 否 |
数控液压折弯机 | 24.78 | 生产产品 | 公交收银系统、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普通风道等产品的五金部件 | 是 |
回流焊 | 21.24 | 生产产品 | 智能终端一体机、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多媒体风道、通道灯、可视变光信息广告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电气产品 | 是 |
合计 | 1,572.47 | - | - | - |
1-1-178
的要求。从产品种类来看,发行人产品种类繁多,定制化强,产品类别和规格多元化。公司各类产品形态、构造和配置存在显著差异,并且各类产品内部因具体产品的应用场景差异、客户个性化需求差异等因素,相应产品形态、构造和配置也存在一定差异。
从发行人产品的生产组织上看,由于主要产品在装配、调试环节需要较多的人工劳动,在生产工人人数限制条件下,发行人根据客户不同的定制需求,实行柔性化生产,通过人力的调配和优化来调整不同类别产品产能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因而各类产品的产能是可根据实际订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并非是固定的。
综上,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主要依据各类产品的销售结构、主要生产工序生产工人的人数、生产工人的工时、生产线设备配置等确定。
根据上述测算依据测算的2018年-2020年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套
产品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 | 5,000 | 3,750 | 7,500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25,000 | 35,000 | 35,000 |
多媒体风道 | 8,200 | 11,250 | 15,750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通道灯 | 25,000 | 32,500 | 20,000 |
1-1-179
2018年-2020年发行人水电费及主要产品产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成本-水电费 | 341.78 | 409.42 | 309.66 |
其他费用-水电费 | 191.79 | 37.49 | 35.66 |
合计 | 533.57 | 446.91 | 345.32 |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套) | |||
车载智能终端一体机 | 3,942 | 3,327 | 7,305 |
乘客信息管理系统 | 21,239 | 30,899 | 33,798 |
多媒体风道 | 6,509 | 7,991 | 15,372 |
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通道灯 | 18,794 | 32,530 | 15,100 |
1-1-180
2020年水电费较2019年增加的主要是发行人场地搬迁后,新厂区新建了实验室,扩大了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办公面积,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同时发行人为满足自身和终端公交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建设了“通达云”IDC机房,导致管理、研发等耗用的水电费增加。
2020年发行人生产用水电费较2019年减少67.64万元,同比下降16.52%。2020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共交通受到严重影响,大部分公交公司推迟购车计划,导致行业整体下滑,发行人销售订单减少,产量减少,生产用水电费用下降。
3、2018年-2020年,生产用水电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33%、0.52%和
0.52%,2019年较2018年上升0.19个百分点,主要为搬迁后生产面积增大,生产保障设备、生产辅助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增加所致。2019年与2020年生产用水电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为稳定。
综上,发行人水电费逐期大幅增加,主要产品产量下降具有合理性。
三、新增的固定资产不存在闲置,相关折旧减值计提充分
(一)新增的固定资产不存在闲置
发行人将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固定资产不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形。
发行人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近年来由于外部需求波动及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影响导致公司产量出现波动,公司主要产品并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新增生产设备主要是贴片机、插件机、激光切割机等通用型设备,不属于生产特定产品的设备。产品需求的阶段性波动会导致部分生产设备开工率出现一定幅度的变动,但不会出现固定资产闲置的情况。
(二)折旧减值计提充分
1、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
1-1-181
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10 | 18.00-30.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10 | 11.25-18.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或法定使用年限 | 4 | 4.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4 | 9.6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或3 | 4 | 19.20或32.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4 | 9.6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19.2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 | 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5 | 5 | 19.00-47.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5 | 3.8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1-1-182
区间,发行人的各类固定资产具体构成与可比公司或存在不同,因此折旧年限上下限不完全一致,但不具有实质性差异。整体而言,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的各项要素均处于行业合理范围内,其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具备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谨慎合理,符合行业惯例,折旧计提较为充分。
2、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减值迹象的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
1 |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参考周边房产价格,并结合目前人工、建筑材料的价格,其重置价格未出现市价下跌情况。 新增设备均正常使用,设备先进,成新率较高,账面价值低于重置成本,未出现技术革新等原因导致价格下跌情况。 |
2 |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2020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同比下滑16.64%,主要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影响,属于偶发情况,发行人认为下滑幅度未达到重大标准,同时预计2021年随着疫情的控制,市场有逐步回暖的趋势,所以客车行业未发生重大变化。综上所述,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3 |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未发生明显波动。 |
4 |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报告期内,结合各期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发行人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
5 |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闲置。 |
6 |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 受疫情影响,2020年视为异常年份。预计未来疫情影响将逐渐被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的情形。 |
1-1-183
产相关折旧减值计提充分。
四、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及生产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产量变动情况,产能估算的主要依据、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增加及具体用途;
2、取得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明细表,对于报告期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实地查看是否投入使用;
3、取得报告期各期主要固定资产的设备利用率情况,对比分析设备利用率变动情况;
4、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生产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水电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
5、取得报告期内水电费用明细,对比分析水电费用明细占比变动情况;
6、查阅并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计提政策,结合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说明固定资产大幅增加,水电费逐期大幅增加,但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反而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增加,产能下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水电费增加,产量下降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新增固定资产不存在闲置的情况,相关折旧、减值已充分计提。
问题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申请人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如是,相关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1-184
【回复】
一、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2)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3、《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1-1-185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5)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应结合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就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表明确意见。
(6)上市公司投资类金融业务,适用本解答28的有关要求。”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0年6月8日)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不存在已出资或拟出资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出资或拟出资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发行人未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
1-1-186
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5、发行人未持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2020年6月28日至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发行人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并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规定: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8、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报表项目逐项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1-1-187
序号 | 科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金额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460.89 |
2 | 其他应收款 | 452.18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2,123.30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4,920.09 |
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27.24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1.32 |
交易性金融产品 | 资金来源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认购金额 | 应计 收益 | 是否 保本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专户型2021年第002期N款 | 募集资金 | 2021.1.6 | 2021.7.12 | 22,000.00 | 151.89 | 是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久久”日盈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无固定期限 | 200.00 | - | 否,较低风险 |
浦发银行天添利普惠计划 | 自有资金 | 2021.1.29 | 无固定期限 | 3.00 | - | 否,较低风险 |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理财计划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无固定期限 | 106.00 | - | 否,稳健型 |
合计 | 22,460.89 |
1-1-188
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时间 | 期末账面金额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投资目的 |
思创科技 | 2012年 | 4,920.09 | 48.08% | 为发行人联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服务;软件零售;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等,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协同。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可以在业务上与发行人合作互补及产业协同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广州二汽 | 28,322,360 | 51.92 |
2 | 通达电气 | 26,227,640 | 48.08 |
合计 | 54,550,000 | 100.00 |
1-1-189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所持有的恒天鑫能和扬子江的股权。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时间 | 期末账面金额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投资目的 |
恒天鑫能 | 2015年 | 1,027.24 | 8.57%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可以在业务上与发行人合作互补及产业协同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2年 | - | 9.80% | 经营范围包括客车及其底盘和专用汽车的制造及销售;汽车相关总成及零部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车辆售后服务;技术咨询与培训等,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协同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可以在业务上与发行人合作互补及产业协同 |
1-1-190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四、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告资料;
2、获取并查阅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银行理财类产品合同等资料;
3、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
4、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了解财务性投资的相关情况;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认购联营企业相关认购协议、《广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资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情况;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截至本反馈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1-1-191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92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韩 佳 | 孟 超 | ||
保荐机构董事长: | |||
宋卫东 |
1-1-193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 |||
赵丽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