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3,6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960,192 股后,拟以 312,639,8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拟合计转增股本62,527,962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76,127,962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13,600,000元整变更为376,127,962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同意对《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6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6,127,962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1,36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76,127,962股,均为普通股。 |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