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变更内容,本次调整仅对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
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
? 本次公告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93,10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9,999,974.00元,坐扣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承销费用1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3,499,974.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837,624.2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7,662,34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77号)。
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0,171.37 | 46,000.00 |
2 | 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27.25 | 1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0.00 | 24,000.00 |
合计 | 84,298.62 | 80,00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一 | 固定资产 | 46,288.19 | 92.26% |
1 | 其中:设备购置费 | 15,787.35 | 31.47% |
2 | 安装工程费 | 20,547.40 | 40.95% |
3 | 建筑工程费 | 5,650.00 | 11.26% |
4 | 其他建设费(含征地费) | 4,303.44 | 8.58%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883.18 | 7.74% |
合计 | 50,171.37 | 100.00% | |
其中:自筹资金投入 | 4,171.37 | 8.31% | |
募集资金投入 | 46,000.00 | 91.69% |
序号 | 建设项目 | 金额(万元) |
1 | 设备购置费 | 15,656.62 |
2 | 安装工程费 | 7,702.64 |
3 | 建筑工程费 | 2,325.37 |
4 | 其他建设费(含征地费) | 381.08 |
合计 | 26,065.70 |
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定制生产”,同时为公司现有储备定制产品以及每年新增储备定制产品提供更多的多功能生产车间,满足合同定制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建设的13号车间是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多功能生产车间之一,该车间靠近办公区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标准规范对生产区域与办公区域的间距要求进行了多次调整。经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多次论证,认为继续建设13号车间将存在安全风险。现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停止13号车间的建设,在原计划新建13号车间所在地块上新建一栋综合仓库,同时对生产基地现有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自动化、产能提升等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上述调整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
三、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决定停止13号车间的建设,在原计划新建13号车间所在地块上新建一栋综合仓库,同时对生产基地现有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自动化、产能提升等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项目投资概算具体调整内容:
单位:万元
序号 | 建设项目 | 变更前预计投资金额 | 变更后预计投资金额 |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一 | 固定资产 | 46,288.19 | 92.26% | 46,288.19 | 92.26% |
1 | 其中:设备购置费 | 15,787.35 | 31.47% | 24,431.46 | 48.70% |
2 | 安装工程费 | 20,547.40 | 40.95% | 14,048.57 | 28.00% |
3 | 建筑工程费 | 5,650.00 | 11.26% | 3,504.72 | 6.99% |
4 | 其他建设费 (含征地费) | 4,303.44 | 8.58% | 4,303.44 | 8.58%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883.18 | 7.74% | 3,883.18 | 7.74% |
合计 | 50,171.37 | 100.00% | 50,171.37 | 100.00% | |
其中:自筹资金投入 | 4,171.37 | 8.31% | 4,171.37 | 8.31% | |
募集资金投入 | 46,000.00 | 91.69% | 46,000.00 | 91.69% |
四、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调整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且公司也已经在CDMO行业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组织和资源调配、客户和市场开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预测分析的偏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意外因素而导致技术保障不足、融资安排不合理、组织管理不力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
(二)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行业与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高度相关,受到严格监管。目前境外发达国家医药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法规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国家及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等主管机构不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制订并完善各项相关法规。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支付体制的逐步完善,医药行业相关产业政策亦将相应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较大变化。
(三)医药CDMO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医药CDMO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CDMO或综合CRO企业,以及国际化大型药企自身及其研发生产部门。这些企业或机构具备较强的财力、技术能力、客户覆盖度。此外,公司还持续面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竞争,其在资金实力、商业渠道、细分领域研究实力等方面可能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如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综合研发技术优势、平台服务优势及其他竞争优势,或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弱化导致的相关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仍是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事项系上市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