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5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82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毛晓东 | 1998年 | 1996年 | 1998年 | 2008年 | 2020年,签署九洲药业、尖峰集团等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浙大网新、祥和实业等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签署了祥和实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学友 | 2010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08年 | 2020年签署尖峰集团、甬金股份等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尖峰集团、长城科技等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签署尖峰集团等2017年度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新葵 | 1998年 | 1997年 | 1998年 | 2021年 | 2020年签署了华菱钢铁、湖南投资、克明面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了芒果超媒、湖南投资、海顺新材等上 |
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了芒果超媒、华天酒店、海顺新材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共计120.00万元,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收费标准,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费用共计120.00万元,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