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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九洲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恪尽了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年度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在2023年12月4日,经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同时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8月7日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的是:孔德兰女士、俞飚先生、林辉潞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孔德兰女士担任。

2023年8月7日,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孔德兰提前卸任,新选举蒋琦为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年12月4日后,根据选举结果,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委员由蒋琦女士、俞飚先生、李继承先生担任,其中主任委员由蒋琦女士担任。

新任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简历如下:

蒋琦: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俞飚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课题组长,曾获中科院杰出青年、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李继承: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浙江大学细胞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首任常务副院长和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1999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课题、973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本年度共召开了七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会议。主要针对公司的以下各种报告及各种议案进行审议与讨论。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孔德兰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程章》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13项事项(报告、预案、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向银行申请授信而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体委员对以上报告、预案和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报告、预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3年4月28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孔德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与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1项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全体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3、2023年6月30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孔德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与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1项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全体委员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4、2023年8月1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蒋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与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2项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5、2023年9月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蒋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与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1项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全体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6、2023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蒋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与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1项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7、2023年12月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蒋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与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对下述2项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全体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全票通过了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给予支持、指导与监督,2023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并指导审计部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1、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继续以“五年战略规划”为核心,对公司审计

部编制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并给予审阅建议;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指导与监督,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和逐步实现“全面审计”目标打下基础。

2、审核审计部工作及成果

2023年我们审计委员会仔细、认真地批复了本年度经营管理审计报告、工程项目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涉及被审计单位有: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级公司、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外沙分公司、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岩头分公司、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贝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康川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瑞博(台州)制药有限公司、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有序开展各项审计活动,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作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日常运作符合国家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间,我们审计委员会仔细的审阅了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同时,我们也对审计部2023年度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的审阅与签批,并提出相关审阅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了解审计部工作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总结,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在2023年度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有序开展各项审计活动,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缺陷项整改进行有效跟踪。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重大或重要缺陷。

4、持续对公司开展海关AEO高级认证自评活动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海外市场占据公司产品销售份额随之增加。因此海关AEO高级认证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审计部每年对公司开展一次海关AEO高级认证自评活动,确保五年一度的海关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5、监督、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人员持续关注公司财务审核工作,尤其是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详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最终审计结果。

我们审阅了外部第三方审计机构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运行不存在任何重大或重要缺陷。

我们同意:外部第三方审计机构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承载的审计结论与审计意见,同意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相关审计资格,具备执业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在对公司审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体审计执业人员能够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因此我们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下一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

6、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已详细、认真的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各期财务报告及财报的内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与核算真实有效、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3年度公司年报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召集主持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沟通会

2024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前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中沟通会议,与天健就审计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024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后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审计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的汇报。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3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订的《九洲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基础职能,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公司审计监督工作上能做到尽职尽责。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详细了解本年度公司的各种情况。

同时,我们也在此郑重承诺:

今后,我们将继续忠实地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引导、督促审计部发挥应尽职责,引导、督促公司落实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全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和健康发展竭尽全力。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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