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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1年6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需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该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胡会芳女士、陈静华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3年。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会芳女士简历

胡会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6月至2011年12月先后担任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生产部生产主管、生产经理、采购执行经理、高级经理、生产总监;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担任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中山生产部总监。2016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外协管理部采购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制造供应链项目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胡会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静华女士简历

陈静华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8年至2009年8月先后担任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厂长助理职务。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担任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总监助理。2010年4月至2015年3月担任本公司制造供应链中心客户服务部高级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采购总监。

陈静华女士持有公司243,786股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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