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5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82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向晓三 | 2005年 | 2001年 | 2005年 | 2018年 | 2021年签署迎丰科技、仙琚制药、司太立等2020年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日发精机、哈尔 |
斯2019年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日发精机2018年年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向晓三 | 2005年 | 2001年 | 2005年 | 2018年 | 2021年签署迎丰科技、仙琚制药、司太立等2020年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日发精机、哈尔斯2019年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日发精机2018年年报 |
胡清 | 2016年 | 2017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21年签署司太立2020年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振宇 | 2008年 | 2006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8年复核博威合金、金贵银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复核恒林股份、金贵银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复核日发精机、司太立2019年度审计报告 |
计工作中的执业表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获取法定审计必要费用之外的其他形式经济利益,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出具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