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8.00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
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