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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1-041债券代码:113618 债券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进出口”)、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药业”)、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美诺华”)、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诺华”)、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药业”)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额度。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000万元,占截

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8.9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下属子公司的业务需要,为支持其发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原有未到期的存量担保及新增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原有未到期的存量担保及新增担保)。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含不在下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含不在下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前,公司预计的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被担保公司是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类别拟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1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5,000
2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0
3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30,000
4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5,000
5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5,000
6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5,000
合计---110,0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联华进出口资产总额29,078.83万元,负债总额22,467.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432.04万元,资产净额6,611.3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75.65万元,净利润752.75万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8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晓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的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制药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康药业资产总额33,098.46万元,负债总额18,466.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466.24万元,资产净额14,632.2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95.08万元,净利润84.9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子冈路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淑娟

注册资本:19,607.85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销售及副产物的回收、销售;货物或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城美诺华资产总额50,352.13万元,负债总额32,046.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074.35万元,资产净额18,305.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90.65万元,净利润-887.0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51%,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7日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8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刘文金注册资本:668.1081万美元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生产:L-肌肽(除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药(盐酸文拉法辛、缬沙坦、氢溴酸加兰他敏、氢溴酸达非那新、氯沙坦钾、培哚普利叔丁胺盐、盐酸左西替利嗪、埃索美拉唑镁、坎地沙坦酯、普瑞巴林、瑞舒伐他汀钙)(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年(回收)产:乙酸乙酯1370吨、乙醇50吨、乙腈270吨、二氯甲烷250吨、异丙醇500吨、正庚烷100吨、甲醇260吨、丙酮120吨)(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自产产品;医药化工相关商品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美诺华资产总额62,559.84万元,负债总额20,915.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650.28万元,资产净额41,643.9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683.63万元,净利润4,172.28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92.50%,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五)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13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肖映春注册资本:656.2961万美元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生产、销售(以上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10.25t/a甲醇、77.07t/a乙酸乙酯、

34.73t/a二甲苯、12.9t/a丙酮、14.22t/a乙酸、5.29t/a异丙醇、19.85t/a乙醇、2.98t/a1.4-二氧己环、19.18t/a甲苯、1.32t/a环己烷、4.96t/a甲苯-乙醇混合液、4.96t/a四氢呋喃生产(回收)、销售(有效期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营本公司的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不含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美诺华资产总额83,908.93万元,负债总额6,073.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15.99万元,资产净额77,835.8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277.22万元,净利润7,751.48万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95.06%,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03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屠瑛

注册资本:2,810.9628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制造;有机中间体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燎原药业资产总额 49,299.72万元,负债总额15,076.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766.44万元,资产净额34,223.5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64.80万元,净利润1,991.2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84.57%,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等需求,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条件。鉴于本担保授权中,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以担保额度内授权的方式对公司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决策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授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董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6,000万元,占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8.97%,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上述担保无逾

期情况。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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