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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

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2,468,040.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558,994,307.2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534,890,587.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 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2,419,870股。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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