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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存放与使用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28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10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7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67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7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63,300,000.00元,已由中信建

投于2018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为1203202029045853788的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6,320,754.72元,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335,849.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2,343,396.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716,981.13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0,283,018.87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为577902882310550的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9,716,981.13元,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16,037.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566,981.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20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金额(元)
2020年 1月1日募集资金期初余额12,054,467.62
减: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486,450.71
加:2020年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61,549.7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29,566.70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明细金额(元)
2020年 11月6日募集资金余额1,190,283,018.87
减: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发行费用1,716,037.74
减:补充流动资金248,566,981.1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8,988,576.83
减: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37,475,136.86
加:2020年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957,574.1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50,000,000.00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5,493,860.45
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40,493,960.45
现金管理74,999,900.00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苍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瑞安市海滨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对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0年11月17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3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双鸭山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9日,为开展委托理财,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单位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款方式期末余额 (元)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1203202029045853788活期存款0.00
苍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8110801012501575036活期存款0.00
瑞安市海滨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19299901040028051活期存款0.00
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577904245410502活期存款0.00
合计--0.00
开户单位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款方式期末余额 (元)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577902882310550活期存款1,877,683.3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3050162873909686888活期存款74,999,900.00
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19299901040029885活期存款1,119,723.23
双鸭山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577905198510728活期存款14,430,361.42
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8110801011202099445活期存款23,066,192.50
合计--115,493,860.45

万元(未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2,503.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1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12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53,711,16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苍南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9,347.81万元、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26,734.14万元和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7,629.21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711.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53,711.16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已完成。

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80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7,308,22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293.76万元、双鸭山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11,605.10万元和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3,409.36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308.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23,898.86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尚未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置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对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32,499.99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34%,在公司批准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65,000万元投资额度范围内。现将报告期内对2020年公开

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名称类型金额投资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盈亏截止2020年末是否到期是否涉诉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0.12.24-2021.03.241.35%或2.95%或3.71%盈利
“汇利丰”2020年第642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02020.12.28-2021.03.193.20%或1.50%盈利
活期增益存款保本保证收益型7,499.992020.12.30- 2021.03.303.40%盈利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伟明环保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

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6,234.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8.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280.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苍南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11,234.3411,234.3411,234.34268.8611,242.588.24100.07%2018年1月5,002.51
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33,500.0033,500.0033,500.00405.7433,535.1235.12100.10%2019年1月3,092.52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500.0021,500.0021,500.00374.0421,502.982.98100.01%2019年1月3,578.97
合 计66,234.3466,234.3466,234.341,048.6466,280.6846.34--11,674.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53,711.16万元,经公司2018年12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711.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苍南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和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18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53,711.16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856.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503.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503.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56,000.0056,000.0056,000.0031,891.7331,891.73-24,108.2756.95%2022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000.0022,000.0022,000.0016,059.1016,059.10-5,940.9073.00%2022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16,000.0016,000.0016,000.009,695.549,695.54-6,304.4660.60%2022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4,856.7024,856.7024,856.7024,856.7024,856.7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18,856.70118,856.70118,856.7082,503.0782,503.07-36,353.6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7,308,22万元,经公司2020年11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308,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80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23,898.86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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