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经查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贵福、俞维力、王晓湘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